铁总运[2013]60号 发文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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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新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TG/GW101-2014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二〇一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行车安全 (4)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4)第二节作业防护 (20)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35 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6)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6)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60)第七节防洪 (66)第三章人身安全 (68)第一节基本要求 (68)第二节避车 (69)第三节线桥作业 (72)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4)第五节机具使用 (86)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8)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91)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92)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3)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9)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103)前言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

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杨忠吉、张晓阳、万坚、许建明、杨梦蛟、张克艺、杨春枝、刘光煜、梁之文、何海宏、李拥军、毋小卫、朱春信、李胜利、任成进、康振江、张传东、姜永权、虞中明、汤国华、罗强、袁雪娥、郑朝会、高琦、贵逢涛、刘维平。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14年新版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14年新版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2014年7月·北京目录总则1第一编技术设备2第一章基本要求2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2限界、安全保护区3养护维修及检查5救援设备6灾害防护6行车安全监测设备7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8一般要求8铁路线路8线路平面及纵断面9路基9桥隧建(构)筑物10轨道11道口、交叉及线路接轨13安全线及避难线14防护栅栏14声屏障14第三章信号、通信15一般要求15信号16联锁18闭塞19列车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系统19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20CTCS—2级列控系统21信号集中监测系统23驼峰信号23道口自动信号及自动通知24通信24承载网24业务网25支撑网26信号、通信线路及其他26第四章铁路信息系统27第五章车站及枢纽29站场设备29客运设备30货运设备31第六章机车车辆32机车设备32机车32车辆设备34车辆35动车组设备36动车组36自轮运转特种设备37第七章供电、给水37牵引供电37电力、给水39第八章房屋建筑41第九章铁路用地41第二编行车组织42第十章基本要求42行车组织原则42行车指挥44车站技术管理47对行车有关人员的要求48第十一章编组列车49一般要求49列车中车辆的编挂50列尾装置的摘挂及运用51列车中机车的编挂51机车车辆重量及长度53列车制动限速及其编组要求57列车中车辆的连挂65列车中的车辆检查及修理66第十二章调车工作71一般要求71领导及指挥72计划及准备73调车作业74在正线、到发线上的作业76机车车辆的停留77第十三章行车闭塞78一般要求78自动闭塞79自动站间闭塞81半自动闭塞81电话闭塞81电话中断时的行车82第十四章列车运行83一般要求83接车与发车89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92救援列车的开行95施工及路用列车的开行96轻型车辆及小车的使用101固定行车设备检修及故障处理103第三编信号显示104第十五章基本要求104第十六章固定信号106色灯信号机106臂板信号机113机车信号机114第十七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117移动信号117响墩及火炬信号118无线调车灯显信号118手信号119第十八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123信号表示器123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127线路安全保护标志131列车标志131第十九章听觉信号133附图1 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1351。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2)干线封锁正线4 h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 h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 h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相邻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1. 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第1.0.3条铁路局、铁路公司应保证工务安全的及时投入,工务部门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以满足运输安全的需要。
第1.0.4条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0.5条凡在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制定,并报铁路总公司备案。
(1)繁忙干线封锁5 h及以上、干线封锁6 h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 h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施工。

铁路线路设备修理标准

铁路线路设备修理标准

铁路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第一节线路设备修理周期第6.1.1条钢轨大修周期(直线或曲线半径2000m及以上)原则上应按照表6.1.1-1规定的线路累计通过总质量确定。

累计通过总质量虽未达到规定大修周期的成段钢轨,但60 kg/m及以下钢轨每公里重伤数量达到2~4处(含焊接和胶接绝缘接头伤损)、75 kg/m钢轨每公里重伤数量达到4~6处(不含焊接和胶接绝缘接头伤损),应及时更换钢轨。

对出现严重锈蚀、严重滚动接触疲劳以及其他影响钢轨安全使用的情况时,应及时更换钢轨。

曲线半径2000m以下地段,钢轨应在侧面磨耗达到重伤前及时换轨,更换周期参见表6.1.1-2。

线路设备大修周期表6.1.1-1轨道条件周期(通过总质量Mt)轨型轨枕道床钢轨道岔、道床大修75 kg/m无缝线路混凝土枕碎石1500 90075 kg/m普通线路混凝土枕碎石700 70060 kg/m无缝线路混凝土枕碎石1000 70060 kg/m普通线路混凝土枕或碎600 600曲线钢轨更换周期 表6.1.1-2曲线半径(m)周期(通过总质量,Mt ) 轨道结构备注R ≤400 100~200 60kg/m 钢轨、无缝线路、混凝土枕其他轨道结构根据实际条件进行调整。

400<R ≤800 200~400 800<R ≤1200 400~700 1200<R ≤2000 700~1000 2000<R 或直线1000第6.1.2条 道岔大修周期原则上应按照表6.1.1-1规定的线路累计通过总质量确定,根据对道岔设备状态评价结果,周期可作适当调整。

道岔尖轨、辙叉应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并根据道岔尖轨、辙叉磨耗和伤损情况确定更换周期。

第6.1.3条 道床大修周期原则上应按照表6.1.1-1规定的线路累木枕石 50 kg/m 无缝线路混凝土枕或木枕 碎石 55055050 kg/m 普通线路 混凝土枕或木枕碎石 450 45043 kg/m 及以下钢轨普通线路混凝土枕或木枕碎石250 250计通过总质量确定,根据对道床状态评价结果,周期可作适当调整。

《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试行)》(2013)29

《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试行)》(2013)29

TG/GW116-2013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试行)2013年2月前言线路养护维修技术是高速铁路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指导我国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养护维修,满足线路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平顺性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在总结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相关研究成果和国内外养护维修技术基础上编制而成。

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南昌、武汉铁路局的大力支持。

本规则共分九章和十二个附录,阐述了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主要设备技术标准和维修要求,规定了线路设备检查内容和周期、维修标准、维修作业要求、线路质量评定及精测网应用与维护要求等。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需要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铁道部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郭福安、曾宪海、赵有明。

本规则编制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高速铁路轨道维护管理技术组。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吴细水、肖俊恒、王邦胜、姚冬、刘丙强、江成、黎国清、姜子清、田新宇、段剑峰、万坚、张银花、王长进、邹定强、杨桉、吕关仁、吴仕凤、李传勇、肖卫军、马德东、蒋金洲、王树国、周清跃、李力、黎连修、田常海、高睿、宋贲。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康高亮、郭福安、曾宪海、赵有明、张军政、侯文英、沈榕、杨忠吉、许有全、刘建基、田斌、郭良浩、寇东华、梁春方、张冠军、乔连军、张金龙、谭敦枝、胡永乐、杨厚昌。

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工务部负责解释。

目录第一章总则 (7)第二章线路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计划 (9)第一节工作分类 (9)第二节工作内容 (9)第三节管理组织 (11)第四节工作计划 (11)第三章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 (13)第一节线路平面 (13)第二节线路纵断面 (15)第三节道床 (16)第四节轨枕 (17)第五节钢轨 (17)第六节扣件 (21)第七节道岔及调节器 (24)第八节无缝线路 (28)第九节标志标识 (31)第四章线路设备检查 (33)第一节一般要求 (33)第二节线路动态检查 (33)第三节线路静态检查 (34)第四节钢轨检查 (36)第五节量具检查 (39)第五章线路设备维修主要作业要求 (41)第一节一般要求 (41)第二节钢轨修理 (41)第三节扣件维修及轨道几何尺寸调整作业 (46)第四节轨枕修理作业 (49)第五节道岔及调节器作业 (49)第六节大型养路机械起拨道、捣固、稳定作业 (51)第七节无缝线路作业 (52)第八节冻害整治作业 (55)第六章线路设备维修标准 (57)第一节线路设备维修周期 (57)第二节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标准 (57)第三节轨道动态不平顺管理值 (61)第四节车辆动力学指标管理值 (63)第五节作业验收办法 (63)第七章线路质量评定 (65)第一节线路设备状态评定 (65)第二节线路设备保养质量评定 (65)第八章精密测量控制网 (72)第一节一般要求 (72)第二节精测网构成及主要技术标准 (72)第三节精测网维护和应用 (75)第九章维修工机具、常备材料与作业车辆停留线 (78)附录一道岔检查工具及方法 (79)附录二可动心轨单开道岔检查记录 (83)附录三钢轨伸缩调节器检查记录 (84)附录四无缝线路、道岔及调节器钢轨位移观测记录 (85)附录五钢轨外观及表面伤损检查记录 (88)附录六伤损钢轨月报 (89)附录七轨距调整配置表 (90)附录八无缝线路胀轨跑道情况登记表 (92)附录九线路设备状态评定统计报告 (93)附录十有砟轨道线路维修工机具 (94)附录十一有砟轨道常备材料 (97)附录十二本规则用词说明 (99)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高速铁路运营要求,做好有砟轨道线路设备维修管理,提高维修技术水平,满足线路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平顺性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铁运[2006]146关于印发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铁运[2006]146关于印发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铁道部文件铁运[2006]146号关于印发<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2001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01]23号)和1997年发布的《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铁工务[1997]109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铁路提速和重载的不断发展,我国铁路的运营条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需要,工务部门进行了相应的修理体制改革,实行检修分开的维修管理新体制。

现行《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已不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要求,需进行修改完善。

现将修改合并后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予以发布(另发单行本),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届时铁道部原发《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运[2001] 23号)和《铁路线路设备大修规则》(铁工务[1997]109号)同时废止。

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盖章)二00六年八月一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TG/GW101-2014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二〇一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行车安全 (4)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4)第二节作业防护 (20)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 (35)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6)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6)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60)第七节防洪 (66)第三章人身安全 (68)第一节基本要求 (68)第二节避车 (69)第三节线桥作业 (72)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4)第五节机具使用 (86)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8)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91)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92)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3)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9)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103)前言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

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杨忠吉、张晓阳、万坚、许建明、杨梦蛟、张克艺、杨春枝、刘光煜、梁之文、何海宏、李拥军、毋小卫、朱春信、李胜利、任成进、康振江、张传东、姜永权、虞中明、汤国华、罗强、袁雪娥、郑朝会、高琦、贵逢涛、刘维平。

2019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TG/GW102—2019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19年3月前言2006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十多年来,铁路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务“线桥结构现代化、施工作业机械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取得了长足进步,工务维修体制改革收到了显著成效,现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已不适应铁路改革和运输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普速铁路线路维护管理水平,提升线路设备质量和设备修理效率效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组织对《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十一章和八个附录,主要规定了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线路设备修理主要作业要求、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线路质量评定、线路设备检查、道口看守、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附则等内容。

本规则体现了进一步深化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实行检养修分开、车间组织生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集中修、专业修、机械修”的精神,吸收了近年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吸纳了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线路维护管理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原则,对设备修程修制、维护标准、检查评价等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线路修理的科学性、经济性。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王保国本规则主要起草人:赵文芳、曾宪海、郭战伟、吕关仁、吴细水、张晓阳、田新宇、杨飞、马战国、肖俊恒、王树国、蒋金洲、姜子清、田常海、胡玉堂.本规则主要审查人:李育宏、牛道安、万坚、杨忠吉、姚冬、杨桉、孙晓南、贾跃军、冯文波、邱金帅、罗国伟、刘丙强、涂文靖、刘维帧、刘秀波、唐文龙、孟亮、江广坤、马生、闵国石、李明、雷重振、代永波、奚绍良、詹文华、陈福宾、许圣强、赵英超、谭丙磊、康庆涛、支洋、张启峰、魏刚、贾桂良。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TG/GW101-2014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二〇一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行车安全 (4)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4)第二节作业防护 (20)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 (35)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6)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6)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60)第七节防洪 (66)第三章人身安全 (68)第一节基本要求 (68)第二节避车 (69)第三节线桥作业 (72)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4)第五节机具使用 (86)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8)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91)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92)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3)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9)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103)前言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

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杨忠吉、张晓阳、万坚、许建明、杨梦蛟、张克艺、杨春枝、刘光煜、梁之文、何海宏、李拥军、毋小卫、朱春信、李胜利、任成进、康振江、张传东、姜永权、虞中明、汤国华、罗强、袁雪娥、郑朝会、高琦、贵逢涛、刘维平。

《安规》(普铁)

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2014年·北京前言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

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杨忠吉、张晓阳、万坚、许建明、杨梦蛟、张克艺、杨春枝、刘光煜、梁之文、何海宏、李拥军、毋小卫、朱春信、李胜利、任成进、康振江、张传东、姜永权、虞中明、汤国华、罗强、袁雪娥、郑朝会、高琦、贵逢涛、刘维平。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康高亮、曾宪海、龚昕、吴景海、傅锋、吴细水、姚冬、王敏、杨桉、孟亮、吕关仁、邢建鑫、胡双庆、徐洪范、杨春林、李剑、刘东、赵党利、杨宝立、王忠伟、毛建辉、胡永生、郭敏杰、洪淳敏、王建辉、谢绍甜、莫克议、刘加昌、郑小龙、杨明声、魏绍挺。

本规则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负责解释。

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行车安全 (4)第一节作业 (4)第二节作业防护 (16)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 (32)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3)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3)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57)第七节防洪 (63)第三章人身安全 (65)第一节基本要求 (65)第二节避车 (66)第三节线桥作业 (68)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1)第五节机具使用 (82)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5)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88)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89)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0)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5)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99)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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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 关于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铁总运〔2013〕60号 为进一步适应铁路工务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加强和改进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在总结全路维修管理创新经验的基础上,中国铁路总公司对下一步工务普速线路维修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思路、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贯彻落实《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为契机,深入推进工务维修检、养、修分开,大力推进专业化、机械化修理。进一步优化设备修程修制,推进设备等级管理,努力延长设备修理周期。围绕天窗修,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优化维修作业组织模式,积极开展集中修理,充分利用好天窗、人力和机具等生产资源,大力提高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二)工作目标及推进计划 1.维修作业安全有序可控。贯彻落实《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天窗修,强化维修作业过程控制,大力提高天窗利用效率和作业效率,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2.设备修程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建立设备质量状态评估体系,合理确定线路管理等级和设备修理等级,推行设备单项修理,采用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方式,优化设备修理周期,进一步完善修程修制。 3.维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强化车间管理能力为重点,建立职责清晰、布局合理、装备精良、技术水平高、作业能力强的各级设备检查、保养、修理组织,完善作业质量验收、评价和考核制度,大力提高维修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使设备修理周期得到逐步延长。 以六大干线的相关铁路局为先行试点单位,6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下半年开始试行,年底完善到位。其他铁路局可比照在局内主要干线试行。至2014年6月份,全路主要干线全面推行。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主动适应天窗的原则。天窗修既是提高铁路运输秩序和效率的需要,也是保障工务设备维护质量和安全的需要,是工务维修生产的发展方向。要以实施新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为契机,主动适应天窗修要求,转变维修管理理念,优化维修生产组织,强化修理作业手段,推行以集中修为主的修理组织模式,大力提高天窗修的利用率和作业效率。 2.坚持差异化管理的原则。要在工务技术装备水平、维护技术、修理手段已有较大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原有维修管理模式、修程修制和生产过程管理。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不同生产单位所管辖线路设备、自然环境、人员素质、硬件装备等条件的差异,在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时做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 3.坚持服务现场的原则。将“寓管理于服务”理念贯彻始终, 措施、制度办法的制定要贴近现场、适用于现场,能真正落到实处。要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困难,为一线干部职工转变维修生产模式创造条件。 二、优化维修机构设置 (一)合理设置车间班组 以有利于组织生产、提高效率、处理突发情况为目的,按照检养修分开和专业化检修的要求,突出工务段的技术管理职能,做强线路车间和专业修理工队,合理调整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定编,原则上在设备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不增加人员编制。 1.工务段:管辖正线线路延展长不宜超过1000km。原则上维持既有工务段格局不变,对管理跨度过大的段,各局根据实际对管界进行适当调整。 工务段下设线路、路桥车间、重点维修车间、综合车间等,并应在整合段生产调度、检查监控车间基础上,组建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为加强探伤专业管理,应单独成立探伤车间。 2.线路车间:管辖正线线路延展长单线以60~80km为宜,双线以100~120km为宜,山区铁路要适当缩小车间管辖范围。 线路车间下设线路工区、维修工区,具备检修分开条件的,可单独设置检查工区。 3.线路工区:线路工区原则按站间设置,管辖正线延展长不宜超过20km,山区铁路管辖范围可适当缩短。 (二)合理界定生产职能 1.工务(桥工)段:全面负责线路设备技术状态,掌握安全 生产信息。根据铁路局相关要求及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根据线路维修保养周期并结合设备实际状态,组织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对车间维修生产月度计划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对生产过程进行检查、指导、监控和考核。 2.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监控和指挥全段日常生产,对施工作业和设备安全信息进行全面掌控。汇总分析线桥设备检查监控数据,布置设备病害和缺陷的调查复核,跟踪处理情况;动态掌握全段日作业计划,对车间施工日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协调和过程监控,跟踪掌握工务机械车运行状态和路料运输情况,指挥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等。逐步将维修计划的制定职能向中心整合。 3.线路车间:作为组织维修生产的基本单位,负责维护所辖设备质量状态,组织落实设备检查巡视验收制度,定期分析评价设备质量,组织制定车间年、月生产计划和周天窗维修计划,组织计划的实施,跟踪考核维修、保养质量等。 4.重点维修车间:作为段实施机械化修理和专业修理的主要单位,负责配合大型养路机械作业、配合集中修作业、道岔修理、钢轨和道岔的焊修打磨及重点设备病害整治等工作。 5.线路工区:作为所辖线路的设备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站区线路检查、设备巡养工作,站线设备维修,消灭线路超临时补修管理值的病害,补充更换个别零配件,清理侧沟,整治线路外观和线路标志,应急值守,封闭栅栏的巡视和保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等。维持现行管理模式的工区,段、车间要强化其安全生 产管理,保障设备修理能力。 6.维修工区:负责线路、道岔成段(组)保养、更换轨道伤损部件、清挖道床翻浆、线路和道岔钢轨打磨、翻修道口及季节性重点工作等。 7.检查工区:负责车间管辖范围内正线、到发线线路的周期性设备静态检查和重点病害的调查、复核等,为分析、评估线路质量状态、确定修理计划提供依据。 三、优化和强化维修管理 (一)实行线路等级管理 根据线路允许速度、年通过总重、在路网中的重要性以及客货运输特点等情况,划分线路等级。客车径路管理比照相邻正线。 I级:年通过总重大于5000万吨或线路允许速度120km/h以上的繁忙干线、干线铁路; Ⅱ级:年通过总重大于3000万吨或线路允许速度100-120km/h干线铁路; Ⅲ级:年通过总重小于3000万吨或线路允许速度不大于100km/h的干线铁路; Ⅳ级:支线铁路、到发线; V级:其他线路。 线路管理标准原则上按照修理规则等要求分速度等级进行管理,各铁路局可结合实际具体明确。 (二)开展设备质量和状态评估 建立基于设备单元管理的设备质量和状态评估体系,为开展 设备状态修、等级修,科学合理制订设备大修、维修和保养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1.合理划分设备管理单元。线路设备单元可根据管辖线路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具体由段组织划分),单元内设备结构应相对一致、质量相对均衡,原则上以200m线路、整条曲线或股道、整组道岔及前后50~100m线路为一个基本单元。单元的长度不宜过大,以有利于检查评估和安排作业计划。 2.建立设备质量评估体系。以轨道结构、通过总重、允许速度、平纵断面技术条件、轨道动静态检测数据等与轨道质量有关的项目为要素,根据其对各质量指数的影响程度,研究各要素的不同权值,制订质量和状态评估系列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轨道质量、状态、捣固等不同指数的数学模型,开发相应管理软件,充分利用各项检查数据,做好动检车和轨检车等数据接口,实现对轨道质量和状态的科学评估。区分正、站线建立相应的线路评估管理办法,明确数据管理、评估周期以及设备质量控制、生产计划制订等方面的规定。 (三)科学设置设备修程 实行周期修与基于质量状态评估的状态修相结合的修程管理,根据轨道结构状态和各线实际开展单项修理使设备修理更加有针对性,更加经济合理。 1.线路大修。线路大修是解决钢轨伤损疲劳、恢复道床弹性、恢复或提高轨道结构强度、路基基床达标等为目的的修理作业,主要有:成段更换钢轨、清筛道床、换枕,成组更换道岔等。要 以客车径路超期服役设备的整治为重点,加快淘汰正线木枕道岔、Ⅰ型轨枕。在运用钢轨保护技术并取得效果的前提下,根据评估结果可逐步延长换轨大修周期。道床全断面清筛应根据道床状态评估结果适时安排,在以运输散装货物为主的易脏污区段,可在两次道床全断面清筛修程之间单独安排成段边坡清筛,同时还应结合道床清筛对基床病害进行同步整治,以有效保持钢轨和线路质量状态。 2.线路维修。以大型养路机械为主要手段,结合修理周期和状态评估,合理安排轨道各结构部件的单项修理。主要包括对线路进行大机全面捣固、钢轨预打磨、预防性或修理性打磨、联接零件的成段整正和涂油等。 大机捣固作业应包括对线路平、纵断面进行全面测设和优化,通过全面起道、拨道、捣固、稳定,调整几何形位,改善道床弹性,全面整正或更换胶垫等工作。周期一般为:Ⅰ级线路1~1.5年;Ⅱ级线路1.5~2年;Ⅲ级线路3年,具体应结合质量指数或捣固指数,控制抬道量对线路标高的影响,评估状态严重不良等重点地段可适当安排局部补强。Ⅳ、Ⅴ级线路根据机械能力和评估结果适当安排,必要时安排小机捣固作业。 钢轨预防性打磨是指运用钢轨保护技术对钢轨进行廓形检测和设计,按照设计周期进行钢轨全面打磨,改善轮轨接触关系,消除表面裂纹源,恢复设计廓形。新钢轨上道后累计通过总重不超过2000万吨时进行预打磨,预防性打磨按照设计周期进行。 扣件维修周期一般为2~3年,对联接零件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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