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诉讼时效
民诉法驳回起诉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起诉,法院有权依法驳回。
本文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驳回起诉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驳回起诉的概念及适用范围1. 概念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依法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裁定。
2. 适用范围驳回起诉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3)被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案件;(4)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案件;(5)法律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案件。
三、驳回起诉的法定条件1. 起诉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起诉人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起诉人不符合法定资格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 起诉不符合法定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起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被告;(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3. 诉讼时效已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已过,当事人起诉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4.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被告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5. 被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被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概要

(二)起诉的条件(民诉法119条) 原告适格 被告明确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和管辖规定
理解起诉的条件应注意几个问题
1.原告应当适格 原告的适格是起诉必须具备的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原告不适格,该起 诉从程序上是不符合条件的,人民 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2.被告要明确 《司法解释》第209条 原告提供 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 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 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 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 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 受理。
A. B. C. D.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 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 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 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 明,但主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 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 求。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B ) 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区别 适用文书
不予受理 裁定
驳回起诉 裁定
驳回诉讼请求 判决
登记立案制度 《司法解释》第208条
(二)受理的法律效力
1.
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
4.
法院取得对案件的排他管辖权 法院取得对案件的审判权 当事人取得原、被告诉讼地位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 计算
案例
甲广告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广告制作 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制作 一份宣传其新型保健食品的广告,乙公 司向甲公司支付广告制作费5万元。合同 签订后,经过乙公司的同意,甲广告公 司将其制作广告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 丙公司,并且三方共同签订了合同转让 协议。丙公司为乙公司完成该广告制作 义务后,乙公司拒绝支付广告制作费。
民事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法条有哪些规定?

Creative imitation is not about others, but about transcendence and re-creation.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民事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法条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言外之意,如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不出足够的证据或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仍不能够取得足够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原告之诉就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当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特殊情况下,由于无事实根据、超过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等原因,公民的诉讼请求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驳回。
在民事案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法条有如下的规定。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法条:由于法律对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在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中应引用什么法律条文,让审判人员无所适从。
我们认为,由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不同,所适用的法律条文也就不同,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1)对因无事实根据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民法通则中根本没有这些规定。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言外之意,如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不出足够的证据或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仍不能够取得足够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原告之诉就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因此,对于无事实根据而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在判决中引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2)关于因超过诉讼请求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民诉法意见第一百五十三条有规定,199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法律所作的立法解释,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体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各级人民法院必须遵照执行,并可在法律文书中引用”。
因此,对于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在判决中直接引用民法通则中有关规定诉讼时效的条款和“民诉法意见”第一百五十三条即可。
【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普通程序

•(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 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 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 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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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查结果以及相应处理
1.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 案并通知当事人; 2.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 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此不服的,可以上诉。 (注:如果法院在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 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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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辖权
(1)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 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案件受理后,法院发现不属于本 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管辖,受送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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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以及例外
• 《民诉法解释》第247条规定,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 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 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
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
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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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 )对于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 案件,原告再次起诉,如果符合起诉 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诉讼程序开始 2.受诉法院取得该案审判权 3.双方当事人相应的诉讼地位确定 注意: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否中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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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审理前的准备
一、概念
审理前准备程序,是指法院受理 案件后,至正式开庭审理前,法院与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使案件达到 集中审理的程度而对争点与证据进行 整理所适用的程序。 1.时间性 2.程序性
民事诉讼经过流程时间一览表

民事诉讼流程时间表15以上。
、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新民诉125条)、国内公告送达。
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
(新民诉84条)、涉外公告送达。
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
自公告之日期满3个月。
(新民诉267条)、通常因被告恶意躲避送达而拖延开庭时间;、若采用公告送达时,法院要求出具其被送达人下落不明的证明,但是该下落不明的证明通常难以出具而拖延开庭时间。
、国内答辩期限。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125条)、涉外答辩期限。
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但有法院批准决定。
(新民诉268条)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
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30日内审结。
(新民诉127条,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5条)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少于3030日限制。
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
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33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1、2条,简易程序22条)30日的举证期限。
但在征得当事人30日的举证期限。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3条)5条)36条,举证6条)10日提出(证据规定54条)12条)7日提出,对法院决定不予取证的,应当向当事人送达通当事人可在收到不予准许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法院书面申请复议,法院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
19条)12条)27条规定情形的除外;鉴定机构、人员由双方协商,协商25、26、27、28条)27条指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有异议,申28条规定,乙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38条)30日限制。
(证据规定42,举证时限规定通知8条)44条、新民诉139条)3日用传票传唤当事人。
对代理人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到庭。
传票传唤是按撤诉处155条)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作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在3日内对复议作出决定。
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

(2002年) (一)某幼儿班聘请某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某甲离校打,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的火炉旁烤火。其中某乙(5岁)和某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某乙用石块将某丙头部打破,而某丙那么把某乙按在火炉上,某乙被烫伤。为此,某丙花去医药费500元,某乙花去医药费5000 元。请回答以下81-85题。 81.某乙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B. 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 C.要紧由某丙的监护人承担,某幼儿园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D.要紧由幼儿园承担,某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C 《民法通那么》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能够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民通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神经病院医治的神经病人,受到损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能够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补偿。”某甲在课间休息时离校打,未尽到看护之责,应由幼儿园承担适当补偿责任。某甲作为幼儿园的教师,在课间休息时离校打,未尽到看护之责,因此应由幼儿园承担适当补偿责任。因此选C,排除A、B、D. 82.关于某丙的医药费承担。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C.某乙的监护人承担要紧责任,某甲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D.幼儿园承担要紧责任,某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ABCD 此题考无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的承担。某丙的医药费应由某乙的监护人承担要紧责任,幼儿园承担适当责任。因此A、B项没有区分主次责任,都是错误的。C项中应由幼儿园承担适当补偿责任而不该由教师甲承担。D项也是幼儿园与乙监护人主次责任没有正确区分。 83.在某乙之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以下有关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C.某丙、某幼儿园为一起被告 D.某丙、某丙之父、某幼儿园、某甲为一起被告 答案及解析:BC. 《民诉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据此,任何自然人皆具有当事人能力。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某乙是受害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故为原告。某丙为侵害人、幼儿园亦需承担责任,故为一起被告。《民诉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乙父与丙父皆为诉讼代理人。因此,正确答案为BC. 84.某丙之父行使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自其明白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是多长时刻? 年 年
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
如果法院以甲公司起诉证据不足为 由裁定不予受理,其做法是错误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 的规定以及《证据规定》第1条的规 定,原告起诉时应提供符合起诉条 件的相应的证据,也就是说,原告 起诉需要有起诉证据,但法律对起 诉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足的状态, 证据充足是对当事人胜诉的要求。
4.起诉证据与胜诉证据的区别 起诉证据即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 应提供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证据;
“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过错, 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不同 意男方提起的离婚请求,法院依然可以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依法作出准予 离婚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 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女方 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 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 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2.不予受理的情形
《民诉法》第124条 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A.
B.
C.
D.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 的有哪些( BD ) 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 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 又起诉的 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 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6条: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 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 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 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 院不予受理。 答案:B
不属于一事不再理的两种情况
民事诉讼鉴定意见
民事诉讼鉴定意见民事诉讼法意见篇一第二种意见认为,廖某提起的民事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应当参照适用刑事追诉时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而我国《刑法》只规定了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即追诉时效,而未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依据《刑诉法》第77条规定应认为刑事追诉时效与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一致。
且本案民事诉讼与刑事被告人肖某的犯罪行为具有因果联系,所以,可以参照刑事追诉时效(十年)的规定,保护被害人廖某的民事权利。
第三种意见认为,廖某提起的民事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被害人廖某提起的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密切的联系,它是基于刑事被告人肖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廖某造成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而引发的民事诉讼,不同于普通的民事诉讼。
对这类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不知道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自己还具有行使提起民事诉讼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要求追究致害人的民事责任,则可将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作为特殊情况,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故本案廖某提起的民事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应受法律保护。
[分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其理由如下:(1)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往往都已超过民事诉讼时效,如果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显然有违上述司法解释的初衷。
另外,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亦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保护其民事权益,而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而不予保护,则有悖立法旨意。
民诉法 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名词解释:1、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
5、确认之诉:是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6、给付之诉:是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给付义务的诉。
7、反诉:是指已经进行的诉讼过程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向本诉的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
8、人民调解原则: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采用说理疏导的方法,对民间纠纷进行调解。
9、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如果与案件存在一定利害关系,即应退出案件审理的制度。
10、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诉讼管辖,即当事人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以被告所在地管辖为原则,原告所在地为例外来确定一般地域管辖。
11、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12、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案件无管辖权,而依法通过裁定方式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管辖是对错误管辖的一种纠正,其实质是案件的移交,而不是改变案件的法定管辖权。
13、协议管辖:又称合事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
民诉反诉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反诉,作为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衡诉讼各方利益,提高诉讼效率。
反诉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本文将对民诉反诉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参考。
二、民诉反诉的概念1. 概念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要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2. 特征(1)反诉是被告提出的诉讼请求;(2)反诉是在原告起诉后,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的;(3)反诉的诉讼请求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关联性;(4)反诉应当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三、民诉反诉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告有权提出反诉。
反诉的请求应当与原告诉讼请求有关联,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2. 反诉的提起条件(1)被告有权提出反诉;(2)反诉的请求应当与原告诉讼请求有关联;(3)反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4)反诉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
3. 反诉的受理条件(1)反诉符合法定条件;(2)反诉请求明确、具体;(3)反诉请求与原告诉讼请求有关联;(4)反诉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4. 反诉的审理程序(1)反诉案件的立案;(2)反诉案件的审理;(3)反诉案件的判决、裁定。
5. 反诉的撤回(1)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撤回反诉;(2)反诉撤回后,原诉讼继续进行。
6. 反诉的变更(1)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变更反诉请求;(2)反诉变更后,原诉讼继续进行。
四、民诉反诉的适用范围1. 适用于各类民事诉讼案件;2. 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有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纠纷的案件;3. 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侵权关系等纠纷的案件。
五、民诉反诉的法律意义1. 平衡诉讼各方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 提高诉讼效率,避免重复诉讼;3. 保障诉讼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结论民诉反诉法律规定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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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 一 审
诉讼时效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1年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民法通则136条) 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法42条) 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合同法129条) 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通则137条)
申请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民诉101条) 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民诉100条) 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民诉108条)
申请证据保全 诉前证据保全。商标法58条规定,法院必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同意的立即执行,申请人应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商标法58条) 诉中证据保全。民诉没有规定诉前证据保全,诉中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证据保全未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证据规定23条)
立案 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立案,立案庭应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移送审判庭。(审限若干规定第6、7条) 申请先于执行 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前采取(民诉意见106条)
公告送达 国内。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的,视为送达。(民诉92条) 涉外。适用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自公告之日期满3个月。(民诉267条)
答辩期 国内。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转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发送原告(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何时提交给原告没有明确规定)。(民诉125条) 涉外。答辩期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268条)
管辖权异议 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法院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在30日内审结。(民诉127条,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诉的若干规定第5条)
举证期限 由 双方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普通程序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少于30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法院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 反证的期限,不受30日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证据规定33条,举证 时限规定通知1、2条,简易程序22条)
简易转普通后举证期限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该补足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
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 (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2条)
管辖权异议后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3条)
法院调查证据反证期间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相反证据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4条) 增加当事人举证期限
关于增加当事人时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在追加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应当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5条)
申请延期举证 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可再次提出,延长的期限同样适用其他当事人。(证据规定36条,举证时限规定通知第6条)
申请证人出庭 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提出(证据规定54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度规定12条)
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提出,对法院决定不予取证的,应当向当事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可在收到不予准许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法院书面申请复议,法院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证据规定19条) 简易程序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简易程序规定12条)
申请鉴定 应 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符合证据规定27条规定情形的除外;鉴定机构、人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证据规定25、26、27、28条)27 条指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28条规定,乙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 法院应该准许。该条规定是否应在25条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期间
应 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在证据规定35条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35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 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证据规定34条)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债权人依据合同法122条的规定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应该准许。(合同法解释一30条) 变更诉讼请求或反诉后举证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对期限有约定的,经法院认可。(举证时限规定通知7条)
申请增加当事人的期限
对于申请增加当事人,没有明确规定在什么期限内提出,但
是鉴于申请增加当事人必然涉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因此,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民诉意见57条)
证据交换 交换证据应该在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规定37条) 法院组织证据交换的,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证据规定38条) 提交新证据 一、二审新证据。应当在开庭前或开庭时提出,当事人提交新证据,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受少于30日限制。(证据规定42,举证时限规定通知8条) 再审新证据。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证据规定44条、民诉200条)
传唤期限 法院应当在开庭前3日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代理人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到庭(对诉讼参与人没有规定提前多久通知)。传票传唤是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民诉意见155条)
申请回避 案件开始审理前提出,也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应在提出后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在3日内对复议作出决定。(民诉45、47条) 罚款、拘留
复议 对民事罚款、拘留决定不服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审理期
限为5日。 (审限若干规定第2条,民诉116条)
期限耽误后的补救 应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延期(民诉83条)
一审审限 普通程序。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简易程序。3个月。无延长规定,如超过三个月,则转为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审限(刑事案子从转为之日起计算审限,审限若干规定第八条)。 特别程序。30日,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天。 船舶碰撞、共同海损。1年,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最高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若干规定第2条,民诉149、161条,民诉意见170条)
判决书送达期限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民诉148条) 二 审
上诉期间 对判决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 对裁定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民诉164条) 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269条)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
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在5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民诉167条) 即最迟在提交上诉状后5+15+5=25天。
二审审限 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对裁定的上诉。审理期限为30日。(审限若干规定第2条,民诉176条) 再 审 再审申请期限 当 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 出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民诉 200、205条)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的条件(符合其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做出裁定的;再审判决 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检察院审查期限3个月,当事人不得再次申请。(民诉209条) 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在收到抗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民诉211条)
法院审查再审期限 法院应在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是否符合200条再审条件,如需延长,应经本院院长批准。(民诉204条)
再审审限 再审案件的审限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限规定(审限若干规定第4条) 执 行
申请执行期限 申 请强制执行期间为2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民诉239条)生 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