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摘自:宏观经济中国新闻网[微博]2013-09-12 09:54

中新网9月12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公开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要求,指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计划》要求,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

《计划》提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计划》强调,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计划》要求,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3年9月10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

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

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

到60%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

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

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国务院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

建设项目环评资料清单1

新建工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基础资料清单 1、拟建项目定点规划许可意见书、土地使用批文或规划红线图。 2、拟建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计委、经贸委或外经委等)。 3、各级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申办咨询表》。 4、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5、拟建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图示主要车间,公用工程、化学品库等及污染源位置(排气筒、排污口、噪声源、固废贮存场地等)。 6、拟建项目职工人数、年工作日、日工作时间、年生产时数。 7、拟建项目的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情况(具体格式见下表)。 8、拟建项目工程情况,具体如下: (1)工艺流程图,标出物料投入点、产出点以及废水、废气、废渣产生点; (2)工艺流程说明(尽可能详细),有化学反应的应给出反应方程式; (3)原辅材料消耗(具体格式见下表);

(4)生产设备(具体格式见下表) (5)物料衡算(或物料使用定额)。 (6)给排水平衡(含工艺水、公用工程用水、清洗水、冷却水以及其它生产用水等及相应的排水)。 (7)污染物产生情况:①废气给出废气量(排气风机的风量)、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及浓度,烟囱高度、内径、出口温度;②废水给出废水量、主要污染物浓度;③固废给出产生量、主要成分。 (8)如果该项目拟采取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处理工艺,请提供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处理工艺流程及工艺说明。 (9)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先进水平。 9、若有危险废物,还应提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协议。

拟建技改类工业建设项目环境评价 基础资料清单 1、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请提供技改之前的全厂的生产情况,包括: (1)已建、在建项目的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主要物料消耗、生产设备,现有职工人数; (2)已建项目的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放情况(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表);(3)已建项目的环保设施资料、验收(例行、监督)监测报告。 2、当地环保局下达给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3、技改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计委、经贸委或外经委等)。 若为异地技改,则应给出技改项目定点规划许可意见书或土地使用批文。 4、各级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申办咨询表》。 5、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6、全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图示主要车间,公用工程、化学品库等及污染源位置(排气筒、排污口、噪声源、固废贮存场地等),特别注明技改项目的位置。 7、技改项目新增职工人数、年工作日、日工作时、年生产时数。 8、技改项目的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情况(具体格式见下表1)。 表1 技改项目的公用工程及储运工程情况 9、技改项目工程情况,具体如下: (1)工艺流程图,标出物料投入点、产出点以及废水、废气、废渣产生点; (2)工艺流程说明(含各个工段的工艺说明,尽可能详细),有化学反应的

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影响评价概论 1.1 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指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 按评价对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按环境因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 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等 按时间顺序: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后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为什么) ①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 ②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 ③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 ④推进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进程 ⑤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1、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公平 客观:进行环评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评价的规则、规范对客观的各种环境因素进行评价 公正:指除了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之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摘要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平:指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活动时,不得带有任何主观偏见,不得掺杂任何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价 的因素,对所有的评价对象一视同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调查、分析、预测、评估,编写和审批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2、技术原则: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理念 ①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 ②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 ③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④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 ⑤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 ⑥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 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⑧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

附件 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5年本) 一、水利 水库: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 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 二、能源 水电站: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 核电厂:全部(包括核电厂范围内的有关配套设施)。 电网工程: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 —3—

三、交通运输 新建(含增建)铁路:跨省(区、市)项目和国家铁路网中的干线项目。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在沿海(含长江南京及以下)新建年吞吐能力1000万吨及以上项目。 集装箱专用码头:在沿海(含长江南京及以下)建设的年吞吐能力100万标准箱及以上项目。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 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 四、原材料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稀土矿山开发项目。 石化: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不包括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项目)。 化工: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年产超过50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 五、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特大型项目。 六、核与辐射 除核电厂外的核设施:全部(包括核设施范围内的有关科研实验室)。 —4—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环建〔2019〕48号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审的《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为“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的设立办理环保手续。 二、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霞露南干渠工业区,占地面积2265m2,建筑面积11000m2;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进行扩建,拟投资200万元新增生产设备,增加产品产量,扩建后项目年产糖果制品4400吨,并将现有1台2t燃成型生物质蒸汽锅炉拆除,新增1台4t燃成型生物质蒸汽锅炉。 三、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生活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接入潮安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排放;厂界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的新改扩建标准值;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废水不设总量控制指标;SO2: 0.102t/a;NO x:0.408t/a;颗粒物:0.025t/a。 四、项目应按照《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该项目今后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如有较大改动,必须另报我局审批。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5日 抄送: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集锦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集锦 案例一电厂 H省拟在L县新建2X1000MW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J一址所在地形为丘陵,距L县规划边界约9km。厂址周围环境现状及厂区平面布置见图。工程供水水源为L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和P水库,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方式。正常运行情况F,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工程采用石灰石一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为90%:用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脱硫系统的除尘效串为50%;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预留脱除氮氧化物装置空间;两台炉合用一座240m烟囱;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02; 0.479t/h;Nox;2.71t/h;烟尘:0.213t/h。工程采用露天煤场;灰渣分除、干除灰系统,干灰场贮存方式,灰场属山谷灰场。 问题: 1、分析本项目建设与相关环境保护及产业政策的相关性; 2、确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3、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影响预测因子; 4、分析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必要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和工程需增设的污染防治措施; 5、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6、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 答:1、分析本项目建设与相关环境保护及产业政策的相关性; A、《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源(2000)015号

B、《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 C、《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 D、《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03)159号 E、《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 F、《关于印发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的通知》计基础(2002)26号 G、《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005)40号 H、《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环发(2002)210号 符合:新建2X1000MW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鼓励类,工程采用石灰石一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设计脱硫效率为90%:用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8%,脱硫系统的除尘效串为50%;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符合《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的规定,所以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2、确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该项目处于复杂地形,根据《环境影响技术导则——大气》HJ/T2.2-95中的规定: 三个因子中NOX属于一级,所以该项目评价等级为一级。 评价范围为:16-20公里,复杂地形取16公里。重点是周围的自然村和农田。 3、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影响预测因子; 现状的监测因子:SO2、NO X、PM10、TSP 预测因子:SO2、NO X、PM10 灰场、煤场的预测因子:TSP 4、分析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必要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和工程需增设的污染防治措施; 该该案没有风向,看图上的布置,西边的自然村距离冷却塔太近,只有80米,噪声的扰民问题可能显得突出,调整意见:一是将煤场和灰场往自然村的下风向按置,二是将噪声污染重的车间和设备远离自然村,靠近农田,减少噪声扰民的问题。三是在厂的西边的北边搞绿化带,减少噪声和扬尘。 5、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S02、烟尘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石油类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排放量 水重复利用率 6、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 本项目评价的重点:现有污染源调查、工程分析、污染物防治措施、清洁生产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算清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预测项目实施后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的影响情况,论述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保证性。

医院改扩建(含养老院)项目可研报告

医院(医养结合养老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1 总论 (1) 1.1项目概况 (1) 1.2项目建设的理由 (3) 1.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 (3) 1.4可行性研究范围 (4) 1.5结论与建议 (4) 2 项目投资环境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6) 2.1项目投资环境 (6) 2.2项目提出的社会背景 (6)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7) 2.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8) 3 市场分析与预测 (9) 3.1经营策略和竞争策略 (9) 3.2竞争优势分析 (9) 3.3市场营销策略 (9) 4 土地利用与建设条件 (11) 4.1土地利用 (11) 4.2建设条件 (11) 5 项目实施方案 (14) 5.1总体规划 (14) 5.2项目设计方案 (15) 6 项目建设方案 (17) 6.1方案设计原则 (17) 6.2总平面布局 (17) 6.3土建工程方案 (19)

6.6暖通工程设计 (22) 6.7供电设计 (24) 7 消防、劳动安全与卫生 (26) 7.1设计依据 (26) 7.2消防 (26) 7.3劳动安全与卫生 (26) 8 环境保护 (27) 8.1评价依据 (27) 8.2评价分析原则 (27) 8.3环境现状分析 (28) 8.4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28) 8.5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29) 8.6环境影响评价 (30) 9 节能方案 (31) 9.1节能原则 (31) 9.2编制依据 (31) 9.3主要能耗指标计算 (31) 9.4节能措施 (33) 10 项目组织与管理 (35) 10.1项目组织 (35) 10.2项目管理 (35) 10.3人员培训 (36) 11 项目实施进度 (37) 11.1建设工期 (37) 11.2工程实施进度安排 (37) 11.3工程进度表 (3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报告书、表、登记表)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储煤场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

储煤场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bb分公司储煤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aaee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cc市火车站ee铁路煤炭公司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cc市dd乡(cc火车站南侧) 立项审批部 门dddddddd自治州发展计 划委员 批准文号dd计字[2004]188号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 √ 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其他仓储[5890] 占地面积(平方米)1959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2614 总投资(万元) 340 环保投资 (万元) 9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26.5 评价经费(万 元) 预期投产日期2008年3月 工程内容与规模 1、项目背景及项目建设的意义 aaee煤炭运销有限公司bb分公司隶属于aaee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e煤炭公司)。ee煤炭公司于1999年2月在aa注册成立,是南ff铁路指定的唯一一家负责南ff地区铁路煤炭运输的专业化企业。ee煤炭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采购、加工、销售,铁路货物运输,同时代办铁路货物运输。ee煤炭公司目前已具备年经营煤炭200万吨以上的能力,其中2006年销售煤炭72.4万吨,其中自营52.4万吨,代办20万吨,营业收入1.6亿元,利润700万元,缴纳税金112.37万元。ee煤炭公司现有员工168人,固定资产总值已达3500万元以上。 ee煤炭公司下设ff、cc、ff、ff四个销售分公司及ff五里桥、ff色力布亚、

叶城等20多个经销点,同时在aa玉尔滚、gg车下设两个发煤分公司,以及轮台阳霞、gg塔什店、托dd逊gg博、gg等临时发煤点。拥有铁路专用线及煤场6个,建成了4条自动化煤筛选系统和环保洒水系统,铁路循环自备车120辆。2000年已取得自治区颁发的煤炭经营资格许可证,并享有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类的减税优惠政策。 cc车站货场设计没有充分考虑铁路煤炭运输的实际需要,ee煤炭公司bb分公司自建立以来,一直利用车站四道到发线来组织煤炭运输到达及卸煤生产作业的,从而保障了bb煤炭供应。ee煤炭公司于2007年6月接到gg铁路局运输处关于cc站到发线停止装卸煤碳作业的命令,使bb分公司的到煤无法延续供应,供煤中断。bb经贸委为bb人民着想,积极与铁路局协调请求开通cc四道到发线的煤碳装卸作业,2007年8月1日,ee煤炭公司又接到铁路局运输处不同意开通cc 站卸煤作业的批复,从而致使bb地区今冬明春乃至以后无法再通过铁路来保障供煤。 bb地区属边远缺煤的地区之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bb地区煤炭供应高度重视,ee煤炭公司决定对cc煤场进行改扩建技术改造,用来平抑bb地区的煤价,这是bb人民的需要,是bb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也是适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需要。因此bb分公司煤场改扩建项目(包括修建煤炭专卸车专用线),是保障bb地区煤炭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bb已是迫在眉睫大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受bb分公司的委托,gggg州环科所于2007年10月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任务。评价单位组织项目组到现场进行了踏勘和收集资料,并结合项目区环境特点和工程特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完成了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选址环境合理性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 根据bb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对拟建项目厂址作出的《土地权属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拟建项目厂址位于cc市火车站东侧100m处(地属松他dd乡),厂址规划用地现为松他dd乡集体土地,属性为农田林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厂址东侧为农田林地,厂址南侧与现有储煤场紧邻,厂址西侧与火车站南ff铁路线紧邻,厂址北侧为农田林地,其中厂址东侧约70m处有松他dd乡巴格拉村简易公路及3户

建设项目环评流程

建设项目环评流程附件1

附件2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建设项目 环保审批工作程序说明 “环评”执行情况检查 局监察大队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历年来“环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未履行“环评”手续的违法单位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限期不履行的单位和私营、个体业主,依照法律程序予以行政处罚,并督促其补办“环评”手续。 窗口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申请审批需提供下列资料交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一、申请报告(内含建设单位名称,拟建设地址、总投资、主要生产产品、规模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环保篇章); 三、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 现场勘察 窗口受理申请后,当日反馈到新项目办,新项目办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勘察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选址、选项、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二、对处于环境敏感区,可能严重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须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项目确认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制度,由新项目办确认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分管局长审批认可后,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领取项目确认单。对不宜建设的项目,写出书面通知,由窗口通知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建设单位填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周围环境现状(人文、经济、遗产、文物保护、水文、气象、环境质量现状等); 三、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环境保护拟采取的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五、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评估结论。 环境风险评价

医疗报告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二〇〇七年五月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和建设周期 (1)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 (2)地点:深圳福田区深圳市笋岗西路3002号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内,见图1-1。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周期:13个月。 1.2建设背景和建设内容 (1)项目背景 第二人民医院是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6家著名高校的教学医院,是南方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医院占地面积5.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08万平方米。现编制床位850张(实际床位997张),设30个病区、55个专业科室。 为了改善第二人民医院目前存在的用地分布不太合理,内部道路及停车位严重不足,以及院内基本没有绿化用地、环境景观较差等现状。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需在不影响正常服务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科综合大楼,二期工程回购银华大厦和建设新的急诊门诊楼及地下停车场,三期工程拆除门(急)诊楼和老住院楼,建设小型花园及地下停车场。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工程,即内科综合大楼的建设。 (2)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为35157.10万元,设计总床位数为720张,日门诊急诊约为2880人次,员工总数1224人。

主体工程主要为一栋内科综合大楼,包括用于内科住院病房、医技科室用房、保障系统用房和地下停车场用房。建设在院区西北部,总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99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500平方米,地下3层,地面20层。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图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主要功能分布见表1-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资料实行信息共享。 第五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支出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有权向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评价

第七条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 (一)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 (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 (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定,并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编制综合性规划,应当根据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本条第二款所称指导性规划是指以发展战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规划。 第十一条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包括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

草原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草原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版)

前言 (1) 1总论 (2) 1.1编制依据 (2) 1.2采用标准 (3) 1.3评价等级 (5) 1.4评价范围 (6) 1.5评价重点 (6) 1.6评价因子 (6) 1.7保护目标 (7) 2工程概况 (9) 2.1现有工程概况 (9) 2.2改扩建工程概况 (15) 3工程分析 (24) 3.1现有工程污染源分析 (24) 3.2改扩建工程概述 (30) 4项目地区环境状况 (37) 4.1自然环境概况 (37) 4.2区域社会经济现状概况 (38) 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0)

5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7) 5.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47) 5.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7) 5.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0) 5.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1) 5.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3) 5.6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4) 6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6) 6.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分析 (56) 6.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57) 6.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57) 6.4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分析 (59) 6.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9) 7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62) 7.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62) 7.2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62) 8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64) 8.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64) 8.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64) 9环境与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67) 9.1环境效益分析 (67) 9.2社会效益分析 (67) 10公众参与 (69) 10.1公众参与调查的目的 (69) 10.2公众参与原则 (69) 10.3公众参与方式、对象和内容 (69)

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此类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日益增多,其环境影响值的关注。 一、本案例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 (1)除具有医院一般医院的特点外,本项目还建有地下车库,而且有食堂,设有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综合了多个工程,比较复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案例一:医院改扩建项目 (2)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需要考虑“以新带老”问题。 (3)涉及危险废物,对于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应特别关注医疗废物的环境影响及其处理处置。 二、本案例环境影响评价应特别关注的几个方面 (一)工程分析 1.在工程分析中,应根据项目建设性质及组成等,全面识别各环境影响因素,对于污染影响,应明确影响源及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源强等。 2.现有工程: 现有污染源及污染物、突出现有环境问题,提出“以新带老”措施。重点分析原有污染源、污染物及源强、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与处理效果。明确废水、废气是否符合现行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要求;固废的处理处置是否满足现行环保要求;噪声控制是否达标,是否影响周边居民。 本案例中“以新带老”措施:改造污水处理站,优化工艺。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3. 拟建项目 (1)详细说明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关系,建设内容、规模及总图布置、新增设备(说明放射性的仪器如x光片及及核磁共振不在本评价范围内,请有资质单位评价。新增的设别的显影定影及漂洗废水中是否涉及重金属)、公用工程、劳动定员。 (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①废气:锅炉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nh 3、h 2 s);

②废水: 、ss)、非病区生活污水: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办公楼等(cod、bod5、nh 3 、ss、动植物油)。去向:污水处理厂。 食堂餐饮废水(cod、bod5、nh 3 医疗机构废水:门诊化验废水、手术废水、洗衣房废水、实验室废水。cod、bod5、nh 、ss、粪大肠菌群等。传染病房废水专设化粪池,消毒后与其他污水合并处3 理。 锅炉房排污水和循环站排污水:清净下水。 ③噪声:锅炉房泵站、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和污泥泵、鼓风机、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排风机、冷却塔等 案例一:医院改扩建项目 ④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 危险固废: a.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设置暂存场。 b.污水处理站污泥 4.“三本帐”分析 现有工程、拟建工程、以新带老、总排放量、排放增减量 对于改扩建工程,应对既有工程进行分析,并诊断其环境问题,结合对新建工程的分析,通过“以新带老”解决既有环境问题,并核算“三本账”,进而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环境影响分析 社会区域类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分别考虑 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垃圾。 营运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明确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情况。注意交待地下车库排风口的具体位置及所附的侧墙壁情况、排风口是否面向人群、排放的速率及污染物浓度是否达标。

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录 前言 (1) 1总则 (4) 1.1编制依据 (4) 1.2评价目的与评价原则 (7) 1.3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8) 1.4评价等级、评价范围 (9) 1.5评价时段、内容与重点 (13) 1.6环境功能区划 (13) 1.7评价标准 (14) 1.8环境保护目标 (17) 1.9政策与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17) 2项目工程概况 (27) 2.1企业现状 (27) 2.2拟建工程概况 (33) 2.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39) 2.4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及动力供应 (48) 2.5公用工程 (48) 2.6主要物料运输和储运..........................................................................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自动控制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3项目工程分析. (51) 3.1工艺流程分析 (51) 3.2物料平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 (55) 3.4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分析 (61) 3.5污染源排放汇总 (61) 3.6“三本账”分析 (62)

4项目所在地区环境概况 (63) 4.1自然环境概况 (63) 4.2社会环境概况 (68) 4.3区域污染源调查 (68) 4.4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4) 4.5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7) 4.6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8) 4.7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79) 4.8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84) 5环境影响评价 (87)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87) 5.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89) 5.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99) 5.4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103) 5.5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05) 5.6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06) 6环境风险评价 (117) 6.1风险调查 (117) 6.2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117) 6.3环境风险识别 (118) 6.4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119) 6.5源项分析 (121) 6.6风险预测与评价 (122) 6.7风险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6.8本项目相关的典型事故危害情况、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6.9事故风险应急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0风险评估结论 (123) 7污染防治措施 (12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模板

正文格式基本要求: 正文文字统一使用小4号宋体、1.5倍行距; 表格内文字通常使用5号宋体,行距固定值16磅(必要时可调整); 正文中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可在文本完成后全选,在字体中选择Times New Roman,不影响中文字体格式)。 报告表分九章,章节编号中文一、二、三、四……标题加黑;各章节内正文1级标题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2、3、4,标题加黑; 正文图表标题采用小4号宋体加黑,图表编号在相应章节(一共九章)标题框架内按顺序分别编号,如表1-1,表1-2……,图1-1,图2-1……等。 范例: 详见报告表样表格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主要产品及产量)(项目性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名称) 编制日期: 年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2、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项目名称:xxxxxxxxxxx医院改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XXxxxxxxxxxxx医院 法人代表:xxx(XX医院院长) 项目建设负责人:xxxx(XX医院院长) xxx(书记) 项目建设地址:xxxxxxxxxxx医院院内 项目主管部门:xxxxxxxxxxx卫生局 xxxxxxxxxxx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编制单位:xxxxxxxxx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工程规模:扩建门诊楼建筑面积:1604.82m2 改建建筑面积:6932.04m2 项目建设期:一年 工程总投资:765.54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金613万元,占总投资的80%;建设单位自筹资金152.54万元,占总投资的20%。 1.1.1承办单位概况 xxxxxxxxxxx医院位于xxxxxx师部所在地—XX,是阿勒泰地区六县一市及xxxxxxxxxxx八个农牧团场的交通枢纽,也是国道216线、省道318线、319线的交汇点,XX铁路的终点站。XX医院位于师部XX中心地段,该院始建于1959年,伴随着xxxxxx的发展壮大,XX医院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目前医院占地面积4万m2,其中医疗用房约2万

m2,现有职工380人,其中卫技人员313人,中高级职称占卫技人员的70%。现有临床医疗科室13个,医技科室9个,职能科室12个。编制床位300张,年接诊病人可达12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1.1万余人次,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也是阿勒泰地区业务收容量最大的一家医院。 近年来引进了CT、磁共振、X-刀、T式生化分析仪,彩色B超,腹腔镜、膀胱镜等先进的医疗设备,诊疗技术水平得到了逐步的提高,同时加大了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开展了肿瘤的手术、介入、放疗,断指再植、骨关节置换等新技术,在心脑血管疾病、胸腔、腹腔等方面的疑难病症治疗也有新的突破,近年来,取得师级以上科研成果60余项,同时分别与卫生部北京医院,山东省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建立了技术对口支援协作医院,并与新疆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第三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多家上级医院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对提高XX医院的诊疗技术、医疗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提高。 1.1.2编制依据 编制《xxxxxxxxxxx医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委托书;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xxxxxxxxxxx城市总体规划》 《城镇医疗机构改革指导意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标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公布(全文) https://www.360docs.net/doc/d310186473.html, 2009年08月21日22:14 中国政府网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资料实行信息共享。

第五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支出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有权向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章评价 第七条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 (一)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 (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 (三)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定,并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性质分类

建设项目按管理需要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建设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二)按建设规模大小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按总投资划分的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此标准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划分。 1. 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主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