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关于转专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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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转专业规定(试行)

大学研究生转专业规定(试行)

XX大学研究生转专业规定(试行)第一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XX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保障学生权益、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一般应在被录取学科专业完成学业。

确因学科专业调整、导师变动等情形,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培养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应当优先考虑。

第三条研究生申请转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我校在册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二)入学满一学期;(三)无重修课程记录;(四)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四条下列情况的研究生一般不允许转专业:(一)申请二次转专业者;(二)保留学籍、休学期间者;(三)跨一级学科转专业者;(四)跨学位类型转专业者;(五)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学校其他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六)有违法违纪情形受处分记录者;(七)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五条转专业的办理程序:(一)本人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XX大学研究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二)转出培养单位审核。

研究生转专业须征得本人指导教师、所在学位点负责人及培养单位同意。

(三)接收培养单位考核。

拟转入专业所在单位根据本学院师资、教学资源、导师意愿等决定是否接收。

如同意接收,应对申请转专业的研究生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原则上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和形式由接收培养单位确定。

(四)公示。

被接收申请转专业研究生的审批表等相关材料需在转入培养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转入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将审批表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五)审核批准。

研究生院对拟转专业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后,经学校研究生转专业领导小组批准,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转入新专业。

第六条获准转专业的研究生学费按转入专业规定的学制收取。

第七条研究生院原则上每年3月下旬受理转专业申请。

第八条学分认定:(一)获准转专业的研究生,应当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和各项必修环节;(二)获准转专业的研究生,其在原专业已修的课程与现有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完全相同课程的成绩及学分可予以认定、免修;(三)已修的课程不能对应现有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不能免修现有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已获得的成绩及学分可予以记载,但不纳入毕业总学分计算;(四)免修课程及学分认定工作由转入专业培养单位负责进行,报研究生院备案。

大学大一新生转专条件转专流程注意事项.doc

大学大一新生转专条件转专流程注意事项.doc

2019年大学大一新生转专业条件及转专业考试流程注意事项大学大一新生转专业条件及转专业考试流程注意事项很多人不知,其实高考完填报志愿,分数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校,其次考虑专业。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

(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

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多数都用这一条)。

(二)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条件包括: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升入本科者。

(三)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

考试内容:理科为数学、英语。

文科为英语,有的大学再加政治,有的加考计算机。

到学校自己就知道以往都靠什么课程了。

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四)转专业的学籍管理: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暂行)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齐齐哈尔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要求的转专业学生必须是各专业修完一年级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四条转专业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周,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二、转专业条件第五条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思想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的要求;(二)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三)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四)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含3.0);专科生各科平均分85分以上(含85分)。

(五)其他原因: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2.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3.因专业停招、改招、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后重新入学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跨类转专业;(1)专业类别为文科专业转理工科专业者,或理工科专业转文科专业者;(2)考生类别为理科转文科者,或文科转理科者;(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要求转入其它专业者;(4)非师范类专业转入师范类专业者。

3.专科升入本科者;4.转入专业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5.应予以退学者;6.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七条专业净转出率不超过专业人数的10%。

三、转专业审批程序第八条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单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学院同意并上报教务处初审后,学生填写《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教务处转交拟转入学院。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入校学习满一年,在学院的统一组织下,依据“自主选择、统一考核、按比例择优录取”的原则,可转换专业学习。

第二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转专业涉及学籍异动,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考核、审批并报省教育厅注册备案,经学院审批确定转专业后,学生不允许转回原专业或再次转换专业。

第三条学生转专业必须严格按专业招生科类的有关规定执行:1、高考科类为理工类的学生,可选择按理科、文理兼收招生的专业;2、高考科类为文科类的学生,可选择按文科、文理兼收招生的专业;3、建筑学专业学生不参加转专业;4、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原专业类内参加转专业;5、高考生源地省份属于综合改革的,则高考时选考科目需满足转入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第四条每个专业接收和转出学生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每个专业接收学生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原学生人数的15%;每个专业转出学生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原学生人数的15%,且每个专业总人数应不低于30人。

专业人数不足30人,只允许转出10%。

第五条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需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办理申请并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核,转专业的具体程序如下:1、学院统一组织办理学生转专业的时间一般为第二学期末,即每年的五、六月份;2、学生根据学院发布的有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科部教务办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学科部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汇总报教务处。

教务处汇总分类后再下发到转入学科部;3、转入学科部根据学生申请及资格初审情况,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4、转入学科部择优录取,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名单报学院审批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5、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注册时,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备案等各项手续,并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2014年制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49号)和《关于规范辽宁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9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转学第一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生理缺陷经医疗单位检查证明无法在本校学习的,或者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条学生转学应当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

第三条学生在同层次、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

第四条学生转入学校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1.新生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毕业年级的,或实行学分制其学分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2/3及以上的;3.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在同一城市的;4.跨学科类别的(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体育类专业、地方院校与军队、警察院校等);5.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6.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或特殊形式招生的(专升本、中职升本、中职升高职、二学位、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等);7.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8.二次转学的;9.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第六条学生转学程序。

学生转学,应当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全校公示后,由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五份,由学校按照先转出、后转入顺序办理手续。

具体为:1.省内转学。

转出、转入学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确认。

2.跨省转学。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本(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本(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范本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转专业的流程和要求,提高专业学习的质量,根据《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 已完成当前专业的基础学习内容;2. 已取得当前专业的学分要求;3. 具备所申请的目标专业所要求的素质、能力和基础知识。

第三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程序:1. 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注明转入专业和理由;2. 学生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3. 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认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4. 学院教务办公室汇总并交至学校教务处;5. 学校教务处根据申请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出决策;6. 学校教务处将决策结果通知学生和所在学院。

第四条转专业的原则:1. 学生自愿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学校予以支持;2. 转入专业在录取时主要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能力综合评定;3. 转出专业应确保原专业学生数量不低于规定的最低人数;4. 专业转入后,学生根据目标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第五条转专业的时机:1. 学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但需在第一学年结束前提出;2. 学生只能转到本学院设立的专业,不得跨院系转专业;3. 学生申请转入的目标专业对学生数量有限制的,以录取时的人数为准。

第六条转专业后所带来的学分问题:1. 学生转专业后,原所修课程的学分将由学校教务处和所在学院评估后予以认定;2. 转专业学生应根据目标专业培养方案修读所需的专业课程和学分。

第七条学生转专业可享受的待遇:1. 学生转专业后,遵守目标专业的培养方案,享受目标专业同等待遇;2. 学生成绩和学分累计计算时,按照转专业后所修课程的要求进行计算;3. 学生在转专业前所修课程的成绩不计入目标专业的学分绩点计算。

第八条学生转专业期间,原所在学院应做好学生的转移手续和相关档案工作,并配合目标专业的教学工作。

第九条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三篇)

各学校转专业相关细则不同学校的转专业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概述。

请注意,具体的细节和要求可能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政策和规定进行确认。

1. 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一般情况下,转专业的适用对象为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部分学校可能规定一定的学籍年限,例如一年以上或两年以上方可转专业。

2. 转专业的申请方式和时间大多数学校会在每学年的特定时间开放转专业申请,一般为秋季学期的开学前或者春季学期的期末。

具体的申请方式可能包括在线申请或者纸质申请,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 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不同学校对于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普遍要求:-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和学分要求。

- 部分学校可能对特定专业的转入设置了一定的门槛要求,例如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或者通过一定的考试。

- 学生需要通过申请评审,可能包括面试、考试、审查材料等环节。

- 部分学校可能对转入专业的名额有一定限制,例如每个专业每年限定转入的人数。

4. 转专业的申请材料一般来说,转专业的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转专业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专业和申请专业的具体信息、转专业的原因等。

- 学业成绩单,包括已修读的课程和取得的成绩。

- 学分清单,列明已获得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情况。

- 推荐信,一般需要至少一封教师或导师的推荐信。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个人陈述、作品集等。

5. 转专业的评审和通知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对转专业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申请的材料和面试等环节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评审一般由学校的相关部门或者专门的转专业委员会负责。

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学生是否被录取转入目标专业。

6. 转专业后的学籍情况学生成功转入目标专业后,学校会重新处理学生的学籍情况,例如重新核定学分和学年级。

转入专业后,学生需要按照目标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学习,并满足相应的毕业要求。

7.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例如双专业、辅修专业等,转专业的政策和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哈尔滨报告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doc

2019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哈尔滨工程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为构建精英教育体系,学校决定按照专业大类打通基础课程平台,在前三学期基础教育阶段结束后,允许学生在本大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使个人理想、志趣和国家需求相结合,建立“基础宽厚、专业突出”的大类人才培养模式。

为规范管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新生入学后,由录取专业所属院(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新生按专业所属大类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广泛学习各科类的知识,构筑宽厚基础。

第二条第二学期期末,校教务处与各院(系)、共同商定各专业计划接收的学生数量,经学校批准后,由教务处予以公布。

个别专业经学校批准后也可同时确定允许转出学生的数量,一般转出或接收学生计划数不应少于学生总数的5%。

第三条申请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可以申报所属大类中的两个专业志愿,第三学期初提交所在院(系),院(系)汇总将申请专业调整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第四条接收专业根据第一志愿学生前两个学期必修课考核综合平均成绩(必修课成绩相同者,参考选修课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录取。

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计划接收数量的,可从第二志愿中按成绩顺序录取。

调整专业学生名单,由各接收院(系)在校园网范围内及时公示。

第五条已录取的调整专业学生,在第三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调整专业资格仍在原专业学习。

(一)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必修教学环节(含理论必修课和必修实践教学环节)正常考核成绩不及格。

第六条各院(系)应加强对所属专业的介绍和宣传,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并做好指导工作。

调整专业为学生本科学习阶段的一次性调整措施,结果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有关院(系)及申请调整学生应认真对待、慎重选择。

第七条学生学费在前三学期按录取专业学费标准收取,专业调整后,按照新调整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八条专业调整工作完成后,各院(系)与学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办理学生交接手续。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XX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学院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以下称学生)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二)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

第四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一)一年级学生或按大类录取培养学生;(二)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三)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不能跨学科大类。

(四)在校期间未办理过转专业,原则上在校学生只允许一次转专业。

第五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四)预科升本科学生、技能高考类考生申请转入其他专业者;(五)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六)根据教学资源或专业的特殊要求而限制转出专业的学生;(七)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八)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九)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六条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七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章管理和实施第八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教务部门、招生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及各学部负责人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

第九条为保障各学科协调发展,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转入、转出比例。

哈工程转专业条件

哈工程转专业条件
1. 哈尔滨工程大学转专业条件是指学生在完成一定学分的基础上,有机会从一个专业转入到另一个专业。

转专业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 学业成绩: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业成绩,通常要求达到一定的绩点要求。

这是因为转专业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基础知识,以适应新的专业要求。

3. 专业适应性:学生转入的专业必须与原专业有一定的相关性,以确保学生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和适应新专业的能力。

这是为了避免学生由于专业差异太大而造成学习困难。

4. 人数限制:转专业通常会有一定的人数限制,即每个专业只能接收一定数量的转专业学生。

这是为了保证新专业的教学质量和学生配比的合理性。

5. 申请程序:学生通常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转专业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等。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和条件进行评估和筛选。

6. 学生意愿和动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必须基于自身的意愿和动机,不能是出于其他目的或者纯粹的兴趣。

学校会对学生的申请进行面试或者审核,以了解学生的动机和目的。

总而言之,哈尔滨工程大学转专业条件包括学业成绩、专业适应性、人数限制、申请程序和学生意愿等方面的要求。

学生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然后通过学校的评估和筛选程序,最终决定是否能够成功转入新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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