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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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业园转型升级与培育创新驱动方面案例分析

深圳产业园转型升级与培育创新驱动方面案例分析

华强北
• 福田产业园通过这四种模式的转型,福田产业园的经济模式由粗 放高耗型转向了优质高效型。2013年,福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700.29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 1866.46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69.9%;人均生产总值达20.34 万元;地均生产总值和地均税收集约度分别达34.33亿元/平方公 里和8.97亿元/平方公里。环境资源负荷明显下降,万元生产总 值水耗和电耗降幅均超过预期目标;万元生产总值建设用地2.10 平方米,同比下降9.3%。
• 2.积极的建设与科技园区相关的配套设施。全面提高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 施的标准
• 3.加快高端产业链、科技生态链的建设。通过加快相关产业链的建设,可以 促进细分行业技术、产品和企业的专业化聚集。
• 4.整体提升园区现代化管理的水平。当自己的管理水平不足的时候要”请进 来”,当自己的管理水平有很丰富的经验时,也要学会“走出去”这样才能
深圳产业园转型升级与培育创新 驱动方面案例分析
• 深圳转型升级的背景
• 东部GDP占全国56%,东部能否转型调整成功,无论是对于我国短期经济 形势,还是对于长期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重要影响。在东部,深圳过去是 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现在则是最早面临转型压力、率先进行转型发展 的先行地区。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 一系列发展阶段性困难:劳动和土地成本不断上升,土地资源、环境容量等 刚性约束强化,城市发展空间受限,传统的加工制造业受外需萎缩和成本上 升双重冲击,部分制造企业迁出,深圳在全国率先面临转型发展的压力。当 前深圳亟需通过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 现转型升级,避免传统产业萎缩和迁出带来的产业空心化。
• 深圳转型的做法

深圳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底气 2024申论解析

深圳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底气 2024申论解析

深圳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底气 2024申论解析深圳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底气的举措有很多,包括加强城市品牌建设、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强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等。

这些举措将为深圳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底气提供有力支撑。

首先,加强城市品牌建设是深圳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底气的重要一步。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和全球知名的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形象和品牌建设至关重要。

深圳城市形象已经与高新技术、创新创业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深圳需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形象的打造力度,通过文化活动、市民参与等方式提高深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深圳增添信心和底气。

其次,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是深圳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底气的关键一步。

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创新投资热土,深圳应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环境建设,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创新资源和服务,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在深圳创新创业。

深圳还应更加注重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由"制造业名城"向"创新型城市"的转变,为深圳增加信心和底气。

第三,加强产业转型升级是深圳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底气的重要举措。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经济发展已经相对成熟,但也面临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转型困难等问题。

因此,深圳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力度,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深圳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深圳增强信心和底气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提升人才培养与引进是深圳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底气的重要途径。

作为科技创新中心和经济活力较高的城市,深圳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人才支撑。

因此,深圳应进一步加强对高校的支持与合作,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和力度,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深圳还应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为深圳提供更多的创新动力与发展机会,提升深圳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为深圳增加信心和底气。

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

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

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与目的】为全力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加快新增优质创新空间,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形成支持创新型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深府〔2013〕3号)及其配套文件、《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府办〔2016〕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集建设、运营管理、交易、资助和监督调剂。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细则所称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指为满足坪山区创新型企业(机构)发展的空间需求,由政府主导或权利主体为社会力量并按政策出租或出售的政策性产业用房。

第四条【主导原则】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建设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配置、多方共建、标准明确、精准资助、严格监管”的原则,通过政府做好统筹规划,引导各方力量建设符合创新产业发展需求的空间,并促进产业载体的高效配置,集聚创新资源,吸引优质企业(机构)落户,培育科技创新企业,加快形成优质产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管理主体及主要职责】区经济主管部门、投资推广部门和科技创新服务部门作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共同管理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经济主管部门负责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企业的资助条件的拟定工作,负责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企业资助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投资推广部门负责创新型产业用房各类管理制度的拟定工作,负责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登记、备案及监管工作;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负责权利主体为科技创新企业和各类平台载体等的科技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工作;其他类别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及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平台由投资推广部门统筹管理。

第六条【运营主体及职责】区属国企及社会力量作为创新型产业用房运营主体,负责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建、持有和日常运营工作。

其中,使用区国有资金筹建(含建设、回购、统购、统租、改造、接收)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由区属国企运营,使用社会资本筹建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由社会力量运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2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7日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形成支持创新型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高、新、软、优”的现代产业体系,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8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府〔2011〕16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创新型产业用房的规划计划、筹集建设、准入配置、调剂退出等。

本办法所称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指根据创新型企业的发展需求,建设或配建、筹集(含租购)并按政策出租或出售的生产、研发、运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政策性产业用房。

第三条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建设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区联动、企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市政府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经贸信息、规划国土、财政、交通运输、文体旅游、金融等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市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创新型产业用房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全市创新型产业用房规划及计划,负责本辖区投资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建设、准入审核、调剂退出和监督管理的组织工作。

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号:深府〔2011〕209号[内容纠错]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创新最活跃、带动性最强、渗透性最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人类社会全面迈向信息时代的导航器。

进入二十一世纪,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新产品、新应用、新业态层出不穷,信息技术产业加速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飞猛进,成为新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把握趋势、面向未来,率先做强做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我市构建“高、新、软、优”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全球竞争优势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创造“深圳质量”的战略行动,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路径。

新起点,新要求。

为加快建成全球重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和区域创新中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等,编制《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1—2015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

产业规模名列国内前茅。

深圳电子信息产业基础雄厚,作为全球重要产业基地的地位日益巩固。

201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10544亿元,占全国总规模的近七分之一,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软件和互联网服务业收入位列三甲。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规模优势更加突出,2010年产业规模约4870亿元,超过全国总规模的六分之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倍增效应与日俱增。

更多企业成为业界翘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

深府办〔2010〕1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与国际接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营造优良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深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深发[2010]12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81号),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鼓励社会投资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支持和推动电子商务市场规范与发展。

试点兴办商务秘书企业,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

允许登记个性化企业名称,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字样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

允许使用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经营特点或行业特征的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

二、支持来料加工企业升级转型。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来料加工企业,拟在同一注册地址转型的,允许转型前后两个不同名称和性质的企业在一年内一址并存;对原来料加工厂已经取得的相关证照、资质证书等,转型后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无改变的,在有效期内相关部门按换证程序办理。

对因实际经营困难,无法如期转型升级的来料加工企业,允许其经营期限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以便各部门积极研究政策,引导企业转型为外商投资法人经营或外商投资合伙经营。

三、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支持生物、新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不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积极尝试核定新行业。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 深发【2016】8号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 深发【2016】8号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为提升深圳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强化创新驱动,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政府效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企业是市场主体和经济的基本细胞,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当前深圳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供给,引导新需求;必须充分认识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化解企业经营压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增强市场机制内生动力;必须加快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注重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鼓励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到2020年,我市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达到8-10家,政策支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营商环境保持全国领先,城市发展竞争力跻身全球一流水平。

为提升深圳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强化创新驱动,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政府效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一)培育引进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鼓励企业壮大规模拓展实力,充分发挥大型企业支撑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实施大型龙头企业和跨国企业培育引进计划,新增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企业给予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

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的专责工作小组,加大对中央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中国企业500强等大型企业的引进力度。

对中央企业迁入或在深圳新设立公司的、大型企业迁入并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采取“一企一案”方式给予综合支持。

发展都市型工业的互鉴经验

发展都市型工业的互鉴经验

发展都市型工业的互鉴经验作者:王晓羚蒲卓岩杨存陈杰来源:《产城》2020年第01期都市型工业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传统工业与新型工业相结合而发展起来的。

对一个城市来说,都市型工业能够在市中心区域内生存和发展,并与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工业革命之后,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主要经历了都市化、郊区化和再都市化三个阶段。

成都的发展也正经历着城市中心城区产业结构演进规律,存在着工业支撑城市发展的作用不断下降等问题,加快发展都市工业体系已经成为中心城区的当务之急。

探索成都工业的发展之路,则是我们将要研讨的方向。

都市工业发展典例中心城区工业转型升级,上海整装待发上海是我国都市型工业与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发源地,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上海形成了系统的都市型工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积累了发展都市工业园区的丰富经验。

自1995年上海提出发展都市型工业的概念以来,市经委和各区积极探索发展都市型工业的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0年,上海市经委提出利用市区内旧厂房建设都市工业园(楼宇)发展都市工业的思路,着重发展服装服饰、印刷包装、日化等六个重点领域。

2008年以后,上海都市工业进一步转型升级,中心城区都市产业只保留品牌运营、销售等产业链高端环节,加工制造外包,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工业设计、技术研发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

2016年,上海提出对都市工业进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高附加值都市产业,通过都市工业发展打造国际时尚之都和设计之都。

上海在都市工业发展历程中,政府的推动作用突出。

上海市经信委从40多个产业门类中进行筛选,确定了都市工业发展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并将都市工业统计数据纳入统计年鉴。

经信委下设都市产业处(创意与设计产业处),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都市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

当前,上海市都市型工业与高新技术制造、战略新兴产业及创意设计产业不断融合,呈现出2.5产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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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以及出席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开幕式并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深发〔2010〕12号),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深圳的产业发展史就是一部顺应经济发展规律、融入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不断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大力发展“三来一补”加工业开始起步,到九十年代着力打造以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再到本世纪前十年初步构建起以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物流业、文化产业为支柱的现代产业体系,产业转型升级为深圳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史上的奇迹。

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之中。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原有发展模式面临挑战,科技领域孕育着重大突破,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形成了巨大压力和倒逼机制,同时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央明确了深圳“一区四市”的战略定位,赋予了深圳“继续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的历史使命。深圳作为国内率先发展地区,也较早地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各种矛盾问题交织汇集,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凸显,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是突破发展瓶颈、拓展产业空间的必然选择,是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创造“深圳质量”的迫切要求,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重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创造“深圳质量”,坚定信心,有舍有得,毫不动摇地按照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要求,牢牢把握“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基本思路,以大企业大项目为抓手,以结构优化提升产业层级,以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升级,以产业转移加快产业转型,以城市更新优化空间布局,以区域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全面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升深圳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二)基本原则。 1.产业升级与转移合作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加快产业向高端升级的同时,充分发挥深圳和产业转移承接地的各自优势,有序引导生产环节转移,使重点产业转移承接地成为深圳产业链、经济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2.城市更新与产业转型相结合。创新土地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为产业发展腾出土地空间。以更高层次的产业形态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3.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相结合。鼓励产学研资深度结合,完善技术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体制机制,以创新培养内生增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增量优化存量,迅速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4.淘汰低端与引入高端相结合。通过淘汰低端落后企业,为引入高端重大项目腾出空间;通过高端重大项目的快速发展,形成高进低出、优胜劣汰的转型升级良性机制。

三、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高技术产业高端化、优势传统产业品牌化,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在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空间布局、人口结构等方面实现战略性转型,推动规模效益迈上新台阶,成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先行市,争当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市。

——规模效益同步提升。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单位产出物耗能耗显著下降,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强化。到2015年全市GDP达到1.5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万元GDP建设用地比2010年末下降25%,能耗下降19.5%,水耗下降20%。

——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层次日趋清晰,产业链条不断完善,产业竞争力优势突出。到2015年,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5%,互联网、新能源、生物、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文化创意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20%。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创新质量显著提高,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1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每万人口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到12项。

——空间布局集约高效。土地集约利用,空间载体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到2015年,完成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面积31平方公里,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20个,建成配套完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11个,建设先进制造业工业园区20个,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产业转型升级空间载体。

——人口结构明显优化。以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人口结构,以优化的人口结构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到2015年,深圳常住人口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比重达到20%以上。

四、重要任务 (一)以结构优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建设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创业投资及财富管理为特色的全国金融中心;依托海陆空铁的综合运输优势,构建全球性物流城市;优化服务外包结构,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提升商贸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水平,促进品牌展会专业化、国际化;充分发掘优质旅游资源,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大力发展法律、会计、设计、咨询、公共关系、经纪与人才猎头等专业服务业。

2.提升产业链层级,优化行业结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重点突破研发、设计、营销、品牌培育、供应链管理和专业化分工等制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环节,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占据产业链高端环节,全面增强核心竞争力。

3.扶持优势淘汰落后,优化组织结构。强化产业集群发展,形成通讯设备及终端、半导体照明、平板显示、生物医药和器械、新能源、网络内容、数字装备、计算机及外设等一批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鼓励行业并购和重组,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多个跨国企业集团。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加工贸易企业的本土化融合,培育外贸转型示范基地,推进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法人化转型。加快低端企业退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清理和淘汰低端企业。

4.加强人口动态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大力培养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创新团队、核心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优化、素质卓越的产业人才队伍。

5.加强节能减排,优化能耗结构。着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减少能源消耗。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利用结构,进一步提高能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推进清洁生产,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开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试点交易。 (二)以技术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6.构建技术创新生态体系,夯实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基础。着力打造创新要素相互依存、多维互动,技术领域交叉渗透,产业链相互配套,各类企业融合共生,成果转化高效的技术创新格局,加快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转型。

7.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制定重点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在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数字装备等领域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布局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点科研机构。

8.强化技术创新服务,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技术环境。加快发展技术评估、技术转移、产权交易等科技服务业,加强公共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国家公共技术平台的引进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平台对外开放,强化资源共享。

9.优化知识产权结构,提升产业转型升级质量。培育一批核心专利的产业化示范项目,提高知识产权的应用效率。鼓励各类机构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提高生产、技术、安全、能耗、环保、质量等行业标准水平,做好标准间的衔接,加强标准贯彻,引导企业技术升级。逐步实现从产品输出为主向标准、专利输出为主的转变。

(三)以产业转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0.加强产业转移的引导。研究建立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产业转移的分类引导工作,推动企业有序转移。鼓励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和完善市场布局而进行的向外扩张,引导其重点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及其他产业转移园区进行战略布局。帮助发展后劲不足、带动能力不强的劳动密集型及资源消耗型企业向产业配套相对完善的转入地转移。 11.优化提升异地工业园。充分发挥深圳的资金、技术、管理优势和异地工业园的土地、劳动力、资源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建设各具特色、互利共赢的异地产业转移工业园。鼓励深圳企业为异地工业园提供商贸、物流、研发、设计、金融、法律、财会、审计、信息化等配套服务。

12.创新产业对接模式。实施市、区、部门、行业协会联动机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和产业对接,引导相关企业以产业链或组团形式向重点产业转移园区转移。建立产业转移企业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对重点企业实现重点跟踪。

(四)以载体建设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13.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区域建设。以深圳湾、大鹏湾以及大亚湾所形成的天然海洋湾区为核心(含高新区深圳湾园区、保税区、大空港片区、留仙洞片区、大沙河创新走廊),将高新区深圳湾园区打造成为新型高科技示范区,实现保税区功能由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变,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坝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发挥松岗、坪地产业转型升级试点的辐射作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工业园区的建设,按照“一街道一特色”的要求,推进全市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形成规划有序、定位明确的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空间布局。

14.提高土地空间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土地弹性出让年限机制,启动重点片区规划修编,提高产业用地的单位产出效率。充分发挥市、区、街道和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提高产业集聚度。

15.引导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合法、高效、集约地开发利用可控土地资源,加快发展专业园区、专业市场等高级业态,推动社区集体经济由单一“租赁型”向“投资型”、“管理型”转变。

16.加大转移后腾出空间的改造力度。支持企业对转移后腾出的土地和厂房进行改造升级,鼓励提高容积率,参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给予一定政策扶持,引导向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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