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政研室、县经委关于扶持智慧岛数据产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智慧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智慧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吉政办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智慧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2〕3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农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培育新产业、开辟新业态、探索新模式,充分释放数字要素对农业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智慧农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着力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总体部署,开展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三大体系数字化改造,大力发展农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协调应用,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角。
充分发挥政府在智慧农业建设中的组织引导和调控作用,开拓多元化协同共建渠道,以“企业主投建平台,政府少投购服务,主体应用享便利”的建设运行模式,创新智慧农业建设运行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注重发挥企业在智慧农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吸引整合更多社会力量投身智慧农业建设。
——坚持聚焦短周期,蓄力长周期。
聚焦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种业资源等重点领域,布局周期短、见效快的智慧农业项目,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崇明县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2009)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崇明县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200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9.05.31•【字号】崇府人[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崇明县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崇府人〔2009〕2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崇明县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调整后的县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杜松全副县长副总指挥:洪德邻县水务局局长郁京忠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伟明县人武部副部长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王菁县教育局局长王辉崇明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王向荣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朱国兵崇明海事处处长刘锦涛县文广影视局局长汤士松人保崇明支公司总经理严忠县民防办主任杨士章县财政局局长邱水华横沙乡乡长沈耀家安信农保崇明分公司经理张昌耀县经委主任陈宁县绿化市容局局长陈德军县建设交通委主任武俊夏县水务局副局长季松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万辉崇明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赵秉刚崇明公安边防大队大队长施恩崇明电信局局长施卫东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姚思平县民政局局长秦文新长兴乡乡长袁刚县农委主任顾士龙县气象局局长顾惠明县发展改革委主任钱锦良县交通港口局局长彭桂芳县卫生局局长薛义盛崇明东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园区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县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武俊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县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洪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崇府人[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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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洪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洪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崇府人〔201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范洪耀任崇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沈忠任崇明县商务委员会主任、崇明县粮食局局长;
袁刚任崇明县林业局局长;
顾松兰任崇明县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崇明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崇明县地震办公室主任;
沈克勤任崇明县公务员局局长、崇明县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
龚建琴任崇明县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
陈宁任崇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丁汉明任崇明县海洋局局长;
洪德辉任崇明县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严忠任崇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张耀春任崇明县民政局副局长;
有振明任崇明县水务局副局长;
免去季生全崇明县人民政府督促检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勇崇明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结束——。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28•【字号】泰政办发〔2022〕46号•【施行日期】2022.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8日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泰州市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市产业数字化提升、园区数字化转型、数字资源高效配置,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泰州市数智赋能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公共基础数据、企业生产数据、供应链数据、消费服务数据、贸易流通数据等融合应用,实现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和经济社会的高效协同,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3年底,建设产业大脑,推动各平台、中心、企业数据流通、资源汇聚,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资源的价值和利用效率,推动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培育和引进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提高细分领域专业化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一)产业资源集成共享1.推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发挥“链主”“链核”“链源”企业产业整合力、影响力、吸引力,打造重点产业链协作平台,加快与配套企业形成联动发展格局。
鼓励基于产业链协作平台的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销售和协同配送等应用,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一体化协同水平。
支持产业链企业推行数字化交付,带动上下游企业数字化协作和精准对接,培育数字化产业生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市(区)配合)2.推进园区数字化转型。
推动国有企业、通信运营商、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组建联合体,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促进园区产业链企业整体数字化升级。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沈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沈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9.11.04•【字号】崇府人[2009]35号•【施行日期】2009.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沈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崇府人〔2009〕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决定:沈利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地区工作办公室主任;钮东升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陆伟明任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徐超任崇明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委;吴妙生任崇明县建筑工务署署长,免去其崇明县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施易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崇明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职务;倪向东任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黄幸家任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崇明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张永恒任崇明县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张旭日任崇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陆春明任崇明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黄乃华任崇明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黄胜任崇明县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副局长;施斌任崇明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去其崇明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秦志刚任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龚平任崇明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杨冬卫任崇明县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施兴任崇明县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周惠标任崇明县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陆施燕任崇明广播电视台总编辑;丁健任崇明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黄凌云任崇明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秦志超崇明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陈新涛崇明县人民政府地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陈宁崇明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委职务;免去丁海东崇明县建筑工务署署长职务;免去施君崇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施孝育崇明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粮食局局长职务;免去倪健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李友春崇明县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孙晋岳崇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施锦兴崇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王慧英崇明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徐敏崇明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黄飞崇明县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陶冠华崇明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陈洪标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蔡正荣崇明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杨卫华崇明县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施建华崇明县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去石建新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郭卫平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崇明经济发展的困惑 原因及路径突破-基于上海中心城市集聚和扩散效应的分析

1 崇明经济发展的困惑、原因及路径突破 ——基于上海中心城市集聚和扩散效应的分析
摘 要:改革开放30年,崇明经济发展取得很大成就,但与上海市总体水平以及其他区相比,却远远滞后且有差距不断扩大之势。是什么阻碍了崇明的发展,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是确定未来发展方向的基础和根本。本文认为区域经济“增长极”理论的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能够很好地解释崇明的发展困惑,并由此出发剖析了崇明经济滞后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未来突破路径以及解决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纵观崇明经济发展的历史,错过了多次发展的良好机遇,时至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日,长江隧桥即将建成通车,生态岛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上海建设国际性大都市的步伐执着而又坚定,崇明再次面临新一轮发展的历史机遇。然而,客观审视崇明经济发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却依然存在一些困惑: 第一、崇明经济发展为什么大幅滞后上海整体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上海在率先迈向国际的过程中,各区县经济飞速发展,而崇明经济发展似乎“波澜不惊”。如表一,1995年以来,除长兴岛、横沙岛划归崇明管辖的2005年外,崇明国内生产总值在上海市的比例呈连续下降趋势,作为占上海总面积六分之一的崇明,2007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仅占上海市的1.01%,人均GDP只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的1/4,贫困人口为全市最多。与其它郊区在经济发展的差距也越来越大,1995年崇明GDP为金山的1.07倍,而到2007年却只占金山的40.2%。 表一:近年来崇明GDP与上海市、金山区比较
年份 崇明县 (亿元) 上海市 (亿元) 崇明/上海(%) 金山区 (亿元) 崇明/金山(%) 1995 34.3 2 462.6 1.39 31.8 107.9 2000 54.0 4 551.2 1.19 71.3 75.7 2004 79.0 8 072.8 0.98 151.1 52.3 2005 95.7 9 164.1 1.04 201.3 47.5 2006 108.3 10 366.4 1.04 254.5 42.6 2007 122.8 12 188.8 1.01 305.2 40.2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08•【字号】宿政办秘〔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宿州市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7月8日宿州市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政府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决策部署,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80号)和《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发〔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2019年在我市城区选取沱河街道韩池孜社区、东关街道马号社区、南关街道广场社区、三里湾街道纺织路社区、北关街道北关社区、埇桥街道城隍庙社区、西仙桥社区、三八街道迎宾社区、银河社区、西关街道环宇社区等10个社区完成智慧社区试点建设任务。
力争到2021年,初步建成以一套系统(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两个支撑平台(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X项服务体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专业服务、公益服务、志愿服务等)相互促进融合,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信息服务网络互联互通的社区智慧治理和服务体系。
二、建设内容(一)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智慧社区网络设施建设。
加强“宽带宿州”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光纤网络建设,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衢州市智慧环保建设领导小组和智慧环保项目组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衢州市智慧环保建设领导小组和智慧环保项目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0•【字号】衢政办发[2012]104号•【施行日期】2012.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衢州市智慧环保建设领导小组和智慧环保项目组的通知(衢政办发〔2012〕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智慧环保建设的组织协调,确保智慧环保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务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2〕4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衢州市智慧环保建设领导小组和智慧环保项目组。
现将领导小组和项目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一、衢州市智慧环保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沈仁康(市政府)副组长:江汛波(市政府)罗卫红(市政府)胡仲明(市政府)成员:金明(市政府)徐须实(市政府)范家明(市政府)占珺(市政府)徐延山(柯城区政府)鲍秀英(衢江区政府)刘根宏(龙游县政府)王良春(江山市政府)毛建国(常山县政府)谢剑锋(开化县政府)傅炎康(市发改委)刘龙(市经信委)章金凤(市科技局)郑增林(市公安局)吴宝骏(市财政局)朱长清(市国土局)夏汝红(市环保局)方正则(市住建局)项瑞良(市交通运输局)卢向东(市规划局)洪建新(市水利局)姚小毛(市农业局)汪亚莉(市审计局)丁鼎棣(市安监局)童瑞堂(市协作办〔招商局〕)徐常青(市开发区)陈国华(市高新园区)吴卫国(市行政服务中心)王春中(市工商局)朱新潮(市质监局)章建平(市广电总台)王建国(衢州日报社)罗飞军(市电信公司)夏正枢(市移动公司)江文(市联通公司)王峰涛(巨化集团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夏汝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耀龙、朱士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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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政研室、县经委关于扶持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入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布部门】80903H002
【发布日期】2012.09.29
【实施日期】2012.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政研室、县经委关于扶持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入驻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县政研室、县经委《关于扶持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入驻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2年9月29日关于扶持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入驻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十二五”规划关于建设上海“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智
慧岛数据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企业集聚发展,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扶持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生产经营在智慧岛数据产业园,财务管理、纳税信用良好,符合崇明生态岛建设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一)鼓励企业入驻
1.对入驻园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