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补充机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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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2.20•【文号】•【施行日期】2018.02.2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兴国必先强师,深刻认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战略意义。

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师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新一轮科技和工业革命正在孕育,新的增长动能不断积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

面对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

有的地方对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视不够,在教育事业发展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外延轻内涵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亟须加大;师范教育体系有所削弱,对师范院校支持不够;有的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需要提升,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地位待遇有待提高;教师城乡结构、学科结构分布不尽合理,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机制还不够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亟须理顺。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师流动及补充机制分析——基于云南省4个民族聚居地的调查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师流动及补充机制分析——基于云南省4个民族聚居地的调查

[ 9 】李 景 元 、 蒋国平 、 宋建新 、 邓艳 、 王霁: 浅析“ 双导师 制” 在 工
为了了解云 南省少数 民族 地区农村教 师流动及补充机 制的
我们依据一定的原则在云南省随机抽取了 4 组少数民 程 硕 士 培 养 过 程 中 的 落 实情 况Ⅱ 】 . 学位 与 研 究 生教 育 , 2 0 0 8 ( 1 2 ) . 基本 隋况 ,
理, 2 0 1 0 ( 8 ) .
教 师 流 动 及 补 充 机 制 含 义
教 师流动是指教 师从一种工作状 态到另一种 工作状态的 变
【 3 ]张 乐 平 、 王应 密、 陈小平 : 全 日制 工 程 硕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状 况
的调查与分析Ⅱ 】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 2 0 1 2 ( 3 ) . 【 4 】尚亚宁 : 我 国 高校 翻 译 硕 士 专 业 发 展 : 现状 、 问题 与 对 策 Ⅲ. 现代教育科学 , 2 0 1 1 ( 4 ) . 【 5 】 吴 苏芳 : 我 国硕士研 究生培养模 式研 究【 D 】 . 江西师 范大学 ,
本文通过 对我国专硕在 培养 目标 、 课程建设 、 师 资队伍 、 教 学方式 、 实习实践 、 论文环节这六大培养方面出现的问题进 阐 述, 旨在 希望 有关部门能够 硕教育事业 更好 、 更快发展 。
【 参考文献】
包括 昆明禄劝彝族苗族 自治县 、 楚雄姚安县 、 玉溪峨 [ 1 1 】张 海 英 、 汪航 : 我 国 工 程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发 展 若 干 问 题 族 聚居地区 ,
内导师的手中 , 那 么论 文答 辩的客观 『 生 与质量就不能得到保证 ,
而且有些高校对专硕的学位论文要求不高 , 答辩环节流于形式 , 草草了事 。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29•【文号】教师〔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8月29日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协作共同体,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等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程、实习实训课等教育教学任务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职业学校要坚持以专任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补充的原则,聘请兼职教师应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满足学校专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民生紧缺专业和特色专业。

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第二章选聘条件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应以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为主,也可聘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教师三培养机制范文

教师三培养机制范文

教师三培养机制范文教师三培养机制是指对教师进行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的综合性培养机制,旨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促进其职业成长和追求卓越。

教师三培养机制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培训是教师三培养机制的第一步,是提高教师素质的基础。

教育培训包括各类专业培训、学科研讨、教学研究等。

通过参加教育培训,教师可以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了解最新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际案例和教育实践活动,让教师们能在实际操作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提升自己的教书育人能力。

教育培训还应注重师生互动与交流,通过多方位的交流与反思,促使教师深入挖掘教育问题,思考如何创新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职称评定是教师三培养机制的第二步,是对教师职业水平的认可和肯定。

职称评定是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能够激励教师积极向上、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职称评定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考评教师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育成果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价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水平。

职称评定应注重实践能力与学术能力的结合,注重教育教学实效与创新实践,注重教师在学校和社会上的影响力与贡献度。

职业发展是教师三培养机制的最终目标,是对教师个体的个体发展和成长。

职业发展应注重教师的专业成长和职业规划,引导教师寻找自己的定位和目标,明确自己在教育事业中的责任和使命。

职业发展应注重教师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提升,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完善和深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教学方法,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职业发展还应注重教师的参与与合作,通过参与学校和社会教育活动,与同行交流与合作,提升自己的专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教师三培养机制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能够全面提升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推动教育发展。

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构建教师成长的良好环境。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有关问题解答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有关问题解答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有关问题解答1、目前,就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以下简称新机制教师)的管理和待遇,省里出台了哪些文件?2012年我省首次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招录工作以来,先后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关于做好全省新录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待遇落实等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2〕5号)等文件。

2、什么是新机制教师管理制度?指的是我省“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管理制度,从201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

3、新机制教师的年薪是多少?如何构成和发放?答:新机制教师实行年薪制,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

新机制教师年薪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年薪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时调增。

新机制教师年薪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才特岗补助组成,纳入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框架。

基本工资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资政策核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同类教师标准核定;剩余部分作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人才补助(说明:设立人才特岗补助的背景是文件出台时,新机制教师年薪比当地其他同类教师的标准要高)。

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考核后根据考核等次发放,不搞平均分配。

年薪由县市区统一发放,直达教师个人工资账户。

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人才特岗补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年或每半年发放一次。

新机制教师实行的是年薪制,基本工资增长后,人才特岗补助相应减少,工资总量也即年薪没有变化。

4、我省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地方有哪些?答: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湖北省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有18个,分别是: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县、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17•【字号】菏政办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已经第4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7日菏泽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6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菏办发〔2015〕49号),结合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师德为先,立德树人。

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

——创新机制,强化补充。

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的通道,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

——提升质量,提高待遇。

加强培养培训,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地位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县域统筹,重点突破。

积极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形成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师资的良性机制。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委局办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使用代课教师问题,偏远地区农村中小学尤为突出。

代课教师为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教育发展出了积极贡献,但许多代课教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料,待遇较低,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制约教育质量的提高,不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的指导意见》(教人[201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以下简称代课教师)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关联度高、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

地方政府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

各地要抓紧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着眼长远、以人为本、建立机制、边补边出、规范管理、优待退出,分类解决、逐步化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确保在2012年底前本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不得再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二、多措并举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一)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对编制和教师岗位有空缺的县(市、区)乡镇小学,近两年可采取主要面向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在岗代课教师组织公开招聘,由招聘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教育科学经历和实际水平,对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代课教师,尤其是农村边远村小代课年限较长、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高的代课教师适当给予倾斜,对取得教师资格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的代课教师,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公办教师。

(二)多途径转岗使用。

结合城镇化进展、新农村建设、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需要,各地在增设寄宿制学校工勤和生活服务岗位以及农村公益岗位时,要择优选聘在岗代课教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管理。

(三)妥善做好辞退补偿。

辞退未被聘使用的代课教师,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依照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中国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特岗计划”政策研讨会综述

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中国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特岗计划”政策研讨会综述

关 负 责人 、 中央 研究 机 构 和高 校专 家 及 特 岗教 师 代 表等 9 O余人 参加 研讨 会 。 为政 策完 善建 言献 策

农 村 教育 事业 。他 呼吁 各 部委 通力 合 作 . 同 为 中 共 国未 来 教育 的更快 更好 发展 作 出贡献
“ 岗计划 ” 特 由中央财 政设 立专 项 资金 . 事权 在 不 变 的 前 提下 . 国家西 部 地 区 “ 基 ” 坚 县 ( 在 两 攻 含 新 疆生 产 建设 兵 团的部 分 团场 ) .以及 纳 入 国 家西
奇 、 北省 教 育 厅 副厅 长 杨 勇 、 估 调 研 负 责 人 北 河 评 京 师 范大 学 教授 郑新 蓉 、 省 教 育厅 “ 岗计 划 ” 各 特 相
加 强农 村 教师 队伍建 设 具有 重 要意 义 . 资 问题 已 师
经 成 为制 约农 村 教 育发 展 的瓶 颈 .特 岗计 划 ” 有 “ 具 很 好 的政 策 瞄准 性或 导 向性 . 引导 优 秀毕 业 生投 身
No3, . 201 2 Ge e a .95 n r lNo2
世 界 教 育 信 息
W o l d c t n I f r t n rd E u a i n o mai o o
21 0 2年第 3期 ( 总第 2 5期 ) 9
创新农村教 师补充机制 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 国家 中长期 教 育 改革 和 发展 规 划 纲要 (0 0 2 1— 22 0 0年 )提 出将 “ 岗计 划 ” 为“ 大项 目和 改革 》 特 列 重 试点” 。为 评估 “ 岗计划 ” 策实施 成 效 . 特 政 总结 实施 经验 . 中国一 合 国儿 童 基 金 会 “ 岗计 划 ” 策 研 联 特 政 讨会于 2 1 年 1 01 2月 8日至 9日在 北京 召开 本次 研 讨 会建 立 在 5月 至 9月开 展 的评 估调 研 基 础 上 . 以各 方分 享 和对 话 为 契机 . 同致 力于 “ 岗计划 ” 共 特 在 政策 设计 和具 体实 施层 面 的完善 和发 展 教育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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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补充机制文件
为了进一步保障教师的权益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文件,以规范教师补充机制。

一、补充方式
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除了基本薪酬外,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充:
1. 绩效工资:评选出优秀教师,按照评选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
工资。

2. 岗位津贴:根据教师工作岗位的不同,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

3. 学历津贴:根据教师的学历水平,给予相应的学历津贴。

4. 职称津贴:根据教师所获得的职称等级,给予相应的职称津贴。

5. 其他福利:如住房补贴、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

二、补充标准
1.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应当公平公正,评选结果应
当客观可信。

2. 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应当与教师的工作岗位相匹配,并且在
同一岗位下应当具有相同的津贴标准。

3. 学历津贴:学历津贴应当与教师的学历水平相匹配,并且在
同一学历水平下应当具有相同的津贴标准。

4. 职称津贴:职称津贴应当与教师所获得的职称等级相匹配,
并且在同一职称等级下应当具有相同的津贴标准。

5. 其他福利:其他福利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定。

三、补充程序
1.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评选程序应当公开透明,评选结果应当及时公布。

2. 岗位津贴、学历津贴和职称津贴:各项津贴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应当规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3. 其他福利:其他福利的申请和发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定。

四、补充效果
1.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岗位津贴、学历津贴和职称津贴:各项津贴的发放应当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 其他福利:其他福利的发放应当保障教师的基本福利权益。

五、补充监督
1.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评选应当接受各方监督,评选程序应当规范、公正。

2. 岗位津贴、学历津贴和职称津贴:各项津贴的申请和发放应当接受各方监督,申请和审批程序应当透明公开。

3. 其他福利:其他福利的发放应当接受各方监督,发放程序应当规范、公正。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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