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巡查规程

楼宇巡查规程
楼宇巡查规程

楼宇巡查规程

一、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的楼宇巡查工作。

三、职责

1、事务主管理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2、事务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四、工作程序

1、楼宇巡查的必要性能。

a) 防范于未然,通过有效的巡查,将治安、消防等隐患消除。

b) 杜绝违章装修,将危险消除于萌芽状态。

c) 加强工作监督,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改变员工的被动为主动工作。

d) 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e) 检查清洁、绿化、保安工作质量。

f) 增加与住户的沟通机会。

g) 实施空置房的管理。

2、巡查

3、楼宇巡查的内容。

a)治安隐患的巡查。

b)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检查。

c)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d)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e)装修违章的巡查。

f)消防违章的巡查。

g)空置房的巡查。

h)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a)“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b)“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c)“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d)“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5、楼宇巡查的频次。

a)定期按《年度巡视检查工作计划》的频次进行。

b)一般情况下,楼宇状况巡查每月一次;清洁状况每日一次;装修施工巡查每日至少一次;空置房巡查至少每周一次,其他方面巡查每两日一次。

6、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一).巡查逃生天台:

a) 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b) 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完好;

c) 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d) 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e)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二).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三).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四).巡查方法及要求:

a)先走到楼房屋顶,从上至下逐户巡查;

b)注意刷卡签到或在签到本上签到;

c)发现损坏情况必须当日填写《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巡查记录表》。

(五).发现住户家中有异常情况时,除特别紧迫情况外,严禁进入住户家中,更严禁擅自打开住户门锁进入住户家中。

(六).巡查完毕,应将楼宇巡查的相关状况逐项记录在《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巡查记录表》中。

(七).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7、

(一).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检查室外设施在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二).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a)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b)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c)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不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三).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四).巡查停车库、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a)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b)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c)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8、巡查周边环境。

(一).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二).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三).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四).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五).巡查方法及要求:

a)逐项检查,严禁抽查;

b)编制好巡查路线,提高工作效率;

c)注意刷卡签到或在签到本上签到;

9、巡查房屋装修:应按要求每日详细记录施工进度,详见《装修管理》。

10、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

11、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一).事务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事务主管解决。

(二).事务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处理;

b)属管理服务中心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在特别时效要求的,必须按时效要求处理);特殊情况需经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处理。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事务主管应及时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处理。

(四).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由客户中心通知内保巡查人员或事务员进行现场确认。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12、《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巡查记录表》每月底汇总由公事务归档保存,保存期2年。

13、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巡查记录表》

2)《楼内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签到记录表》

3)《房屋本体年度普查记录表》

4)《定期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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