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利用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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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秸秆处理计划方案(十)

农村秸秆处理计划方案(十)

农村秸秆处理计划方案一、实施背景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的农作物秸秆产生量逐年增加。

大量的秸秆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导致了土地退化、空气污染、水资源浪费等问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村秸秆处理计划方案,对于保护环境、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原理农村秸秆处理计划方案主要采用综合利用的原则,通过对秸秆的收集、储存、转化和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

具体工作原理如下:1.收集:建立秸秆收集体系,通过农户、合作社等渠道收集农田中的秸秆。

2.储存:将收集到的秸秆进行分类、打包和储存,以便后续的转化和利用。

3.转化:采用生物质能源技术,将秸秆转化为生物质能源,如生物质燃料、生物质气体等。

4.利用:利用转化后的生物质能源进行农村能源供应、农田灌溉、农业生产等方面的应用。

三、实施计划步骤1.调研:对农村地区的秸秆产生量、处理方式、资源利用情况进行调研,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2.制定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农村秸秆处理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

3.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秸秆处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建立收集体系:与农户、合作社等合作建立秸秆收集体系,确保秸秆能够被有效收集和利用。

5.建设储存设施:建设秸秆储存设施,对秸秆进行分类、打包和储存,以便后续的转化和利用。

6.推广转化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源技术,培训农民掌握秸秆转化的技术和方法。

7.应用利用:将转化后的生物质能源应用于农村能源供应、农田灌溉、农业生产等方面,实现秸秆资源的利用价值。

四、适用范围农村秸秆处理计划方案适用于农村地区的秸秆处理问题,包括农田中的秸秆、农户的庭院秸秆等。

该方案可以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解决秸秆处理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五、创新要点1.综合利用:将秸秆进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

2.生物质能源技术:采用生物质能源技术,将秸秆转化为生物质能源,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利用。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预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县及支持方式2020年选定宜城市、东宝区、京山市、长阳县、黄梅县、房县为重点县,开展整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另安排资金在16个县,兼顾扶贫与产业发展。

按照《湖北省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编制实施方案,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领域和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设原则2020年各重点县要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开展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五个百分点,带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的进一步提高。

(一)农用优先、多元利用。

大力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优化农村用能结构。

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抓好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

合理引导原料化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处理利用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

(二)典型示范、整体推进。

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

通过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推广实用技术、总结典型模式、打造示范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推动面上工作,实现整体突破。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浙财农〔2024〕49号•【施行日期】202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浙财农〔2024〕49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利用,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将财政若干扶持政策通知如下:一、支持健全完善秸秆收储体系1支持合理布局建设秸秆收储网点。

对照《浙江省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导则(试行)》要求,鼓励已建、在建和新建农事服务中心、农事(农机)站点积极拓展秸秆收储功能,并将此纳入2024年(含)以后新建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与后续补助资金安排相挂钩。

2.优化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聚焦秸秆资源收储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在研究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优先把符合条件且适宜我省应用的粉碎机、搂草机、打捆机、揉丝机等秸秆收集利用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并按规定的最高补助比例进行补贴。

3.建立健全秸秆收储激励机制。

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鼓励跨区域联合作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收储网点建设,探索建立村企共建、利益共享的运营机制。

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地推广“秸秆换肥”“秸秆变肉”“秸秆种菌”等新模式,探索推进粮食扶持政策与秸秆离田利用政策有效衔接,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秸秆利用与农业生产良性发展。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计划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计划方案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计划方案1. 引言随着农业的快速发展,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的数量不断增加,给环境和农民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为了高效利用秸秆资源,解决环境污染和农民生产问题,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计划方案十分必要。

本文将提出一套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计划方案。

2. 前期准备工作首先,需要对本地区的秸秆资源做出充分了解和调查,包括产量、种类、质量等情况,以便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

可以通过与农民、农业部门、环保部门等进行深入交流,并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数据收集与分析。

3. 秸秆综合利用方式选择根据前期准备工作的调查结果,确定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的方式。

常见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包括:3.1 生物质能源利用将秸秆转化成生物质能源,如生物柴油、生物乙醇等。

可以建立生物质能源厂,将收集的秸秆进行处理后生产出生物质燃料,供给农村地区使用。

3.2 秸秆还田将秸秆还田,既可以作为有机肥料,增加土壤的肥力,也可以充分利用秸秆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3.3 压块利用将秸秆进行压块,制成燃料块或饲料等,用于农业生产或农户家庭使用。

这种方式可以通过设置秸秆压块机来实现。

3.4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合作与相关企业或农村合作社合作,共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可以合资建立专门的秸秆综合利用公司,从而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利用。

4. 制定操作方案根据选择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制定相应的操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任务分工、设备投入和经济成本等。

需要特别注重以下几点:4.1 合理的收购价格为了推动农民积极参与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应当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并及时支付农民的秸秆收购款。

这将增强农民的信心,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开展。

4.2 制定相关政策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包括资金扶持政策、技术培训政策等,以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推进。

4.3 设备投资和维护根据不同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需要购置相应的设备和机械设施。

确保设备的正常维护和运行,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湖农发〔2024〕38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湖农发〔2024〕38号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局各相关单位(处室):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和利用能力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以超常规的政策举措,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附件:1.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湖州市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湖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3日附件1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等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强市和“六个新湖州”建设。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的理念方法,持续推进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以超常规举措,压实责任、打通堵点、强化服务,环环紧扣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形成具有湖州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格局。

全市建成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10个,新改(改扩建)年利用秸秆量1000吨以上主体5家,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1个,推广一批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技术和典型模式。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措施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措施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措施秸秆是农作物收割后的残余物,通常被视为废弃物处理掉。

然而,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性,秸秆综合利用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将介绍一些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措施,以期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环境的有效保护。

一、生物质能源利用秸秆是一种可再生的生物质资源,通过科学处理可以转化为生物质燃料,如秸秆颗粒、秸秆煤、秸秆沼气等。

秸秆颗粒燃料可以替代传统的化石能源,减少对煤炭和石油的依赖,同时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秸秆沼气则可以用于烹饪、供暖和发电等用途,提供清洁能源。

二、土壤改良剂秸秆可以作为有机肥料,通过堆肥、发酵等处理方式,将其转化为有机肥料,用于农田的改良。

秸秆中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和养分,可以提高土壤的肥力,增加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发育。

同时,秸秆作为覆盖物还可以减少土壤的水分蒸发和侵蚀,保护土壤资源,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三、生物制品开发秸秆中含有丰富的纤维素和木质素等生物大分子物质,可以通过生物技术手段将其转化为生物材料、生物塑料等高附加值的生物制品。

这些生物制品具有良好的可降解性和可再生性,可以替代传统的塑料和化学纤维,减少对石油等非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降低环境污染。

四、动物饲料利用秸秆中的纤维素含量高,可以作为动物的饲料补充。

通过科学处理和加工,将秸秆转化为高纤维素的饲料,可以提供动物所需的能量和营养,减少对传统饲料的需求。

同时,秸秆饲料中的纤维素和纤维可以促进动物的肠道健康,提高饲料的利用率。

五、工业原料利用秸秆中的纤维素和木质素等物质可以用于生产纸张、纤维板、建筑材料等工业产品。

通过科学处理和提取,将秸秆中的纤维素和木质素转化为纤维制品和木质制品,可以减少对木材和纸浆的需求,保护森林资源,降低环境污染。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措施的实施可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环境的有效保护。

通过生物质能源利用、土壤改良剂利用、生物制品开发、动物饲料利用和工业原料利用等措施,秸秆可以转化为能源、肥料、制品和原料,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同时减少对传统能源和资源的依赖,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方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为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供给科学指导和技术效劳,最大程度发挥秸秆综合利用效益,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一〕总体要求依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进展特点、市场需求、交通状况等,依据合理半径规划建设标准的标准化收储中心,加快构建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 1+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

村级秸秆收储点主要用于四周农田的秸秆集中收集堆放和临时储存。

标准化收储中心收储容量原则上不少于 1000 吨,具有秸秆收储必要的设备设施,可实现周边秸秆打捆、收储、转运等作业。

〔二〕建设标准1.科学选址:标准化收储中心选址应做到周边秸秆资源丰富,交通和水源便利;距高压线 50 米以外;收储容量在 10000 吨以上的大型收储中心,距生活区 100 米以外,收储容量在 10000 吨以下的中小型收储中心,距生活区 50 米以外,确保存储安全。

2.场地建设:依据用地地势地形合理布置,场区平坦、不积水;场地四周建有围栏或围墙;秸秆堆料场地面要进展防渗、防潮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地面进展硬化;秸秆堆料场要保证通风散热,要有第1 页共20 页防雨防潮设施;堆料棚建设建议承受钢架构造,设计和施工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保证安全性和有用性。

3.配套设备:依据实际需要,配备地磅及秸秆检测、打捆、加压、装卸、运输等设备。

4.安全设施:场区内设施防火警示标识;依据相关标准建设消防、防雷等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及器材应齐全,建有消防井或消防池,或借助周边河流保障消防用水;配备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全掩盖;电气设备安装及秸秆堆放留意防火安全。

〔三〕技术支撑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效劳中心农机站。

联系人:二、秸秆饲料化利用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处理方法,将秸秆转化为饲料,以改善适口性,提高消化率的综合利用方式。

秸秆饲料化可有效解决季节间、地区间食草动物饲草供给不均衡问题,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商品化经营,做到节粮增畜,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的重要方式,既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又可以利用秸秆资源。

下面是一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
1. 宣传教育
- 加大农民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秸秆问题的认识和积极性;- 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如举办讲座、展览、宣传片播放等;
- 制作宣传材料,如宣传册、海报、视频等,通过各种媒体渠道进行广泛传播。

2.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体系
-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 建立秸秆收购、加工、销售体系,引导农民将秸秆卖给专业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 支持和鼓励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引导农民参与秸秆加工等环节。

3. 指导农民合理利用秸秆
- 制定指导文件,明确秸秆综合利用的方法和途径;
- 提供种植技术咨询和培训,帮助农民合理利用秸秆;
- 鼓励农民将秸秆还田、作为有机肥料使用;
- 推广农业机械化作业,提高秸秆的回收利用率。

4. 加强监管和执法
- 加大对秸秆焚烧的执法力度,依法对秸秆焚烧行为进行处罚;
- 加强监管,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的质量和安全;
- 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监督。

5. 配套政策支持
- 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的奖惩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秸秆利用;
- 提供财政支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 配套鼓励和支持措施,如减免秸秆收购的税费、提供贷款优惠等。

通过以上工作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禁止秸秆焚烧行为,促进秸秆的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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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利用工作指导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推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生物质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领会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实现秸秆循环利用和转化升值为中心,以改善农村万兴庄、促进农业魏爽、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大气环境可靠性为目标,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相结合,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生态效益、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通过多种形式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率90%以上。

完成三麦秸秆还机械化还野面积3.2万亩。

新建秸秆消解成型企业1家,年加工能力4000吨。

培育、发展战略一批秸秆饲料、秸秆肥料、秸秆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食用菌、秸秆工业原料化肥企业,年消化秸秆30万吨。

三、扶持政策
(一)对秸秆不但机械化还田需要进行补贴。

对完成三麦秸秆机械化还任务的农机合作社给予每亩10元的作业费补贴。

(二)对从事木炭塔鲁季涅区收贮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民经纪人进行补贴。

对从事木炭塔鲁季涅区收贮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民经纪人,凭
秸秆私有化企业汇款凭证(不得现金支付)和收购小票,给予每吨400元的补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的在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处当年新购
买其秸秆捡拾打捆机及相配套的拖拉机自筹资金的50%。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贮秸秆100吨以上的,给予每吨20元的组织工作经费补助,
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对秸秆固化成型企业进行外贸企业补贴。

秸秆固化成型跨
国企业建设成型标准为:厂区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以上,其中车间
600平方米以上,成品库2021平方米以上,秸秆储备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配备年加工能力大幅提高4000吨的秸秆粉碎机和固化成形机,同时配置与此相匹配的电力增容、专用电表和消防设施。

当年新
建的秸秆固化成型企业通过省验收前,给予30万元的购买价补贴。


正常正常生产的秸秆固化成型企业,按实际年产量(根据用电量等参
数测算)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吨,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秸秆固化成型企业用电,按农用电价计费。

(四)对秸秆中草药生产、饲料化养殖的企业成功进行补贴。


年利用秸秆量3000吨以上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企业每年补
贴5万元。

上级另有补贴的可重复享受。

(五)对秸秆颗粒使用企业给予政策经济政策扶持。

改造使用本
市范围内生产的秸秆颗粒替代煤炭企业的锅炉对,按锅炉吨位不能获
得每吨位1.5万元补助。

补助资金从市节能减排资金中提拨。

市环保
局对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和的生物质燃料规定燃烧设施的项目审批要开
通快速通道,对使用秸秆生物质燃料颗粒替代煤炭的企业要按比例减
收二氧化碳排污费。

(六)对秸秆的单位给予税收政策扶持。

对从事秸秆兼营综合利
用的化工企业或合作社,免征增值税,并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发货领购
供货普通发票。

农作物取用秸秆成品使用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以按照供应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上注明的牛粪买入价上所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对从事秸秆收割、打捆、粉碎、压块、成粒、
分选、青贮、氨化、微化机械加工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秸秆粉(块、粒)的企业或合作社,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市单位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农作物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与合作。

各镇乡是秸秆综合利
用科研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指出专人具体负责。

要加大秸秆综合
利用深加工配套扶持处罚力度,制定出台相应政策和措施,落实本辖
区内的牛粪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招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调解
决好用地、用电、用工、收购等环节上的突出问题,完成秸秆综合利
用协调推进工作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充
分运用的重点为秸秆机械化还田和能源化利用,难点在于秸秆(特别
是三麦、油菜秸秆)的收集和储运。

因此,今年中央政府的工作重点
是充分利用财政、税务等经济政策调控资源,发挥各责任处室的主观
能动性,积极招引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使秸秆林业工作取得突破性
进展。

各镇业务规模乡要组织秸秆收贮专业合作社或经纪人开展秸秆
收贮业务发展,为秸秆利用企业提供原料。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推动、镇乡主体、农民配合”
的工作机制,有机肥鼓励农机专业农牧积极参与秸秆机械化还田,激
励农民合作社和秸秆利用企业发挥龙头指导作用作用,有机肥不断完
善秸秆综合利用的市场化运作体系。

(四)落实工作经费。

市财政安排专题研究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技术培训、政策宣传、召开现场会、面积核实、汇总公示、
示范推广、档案管理等支出。

各镇乡也要重新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各
项组织工作的落实。

(五)强化考核奖惩。

“三夏”和“三秋”期间,市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乡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市政府对镇乡重点不可或缺工作季度竞赛重要内容。

任务对未完成农作物机械化还田任务的镇乡,取消其其他工作重点工作季度选拔赛先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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