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管理制度汇编

保险经纪管理制度汇编
保险经纪管理制度汇编

*******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决策程序

第三部分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保险经纪业务流程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图

第三章保险顾问委托协议书、授权委托书

第四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任用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三章新员工考评

第四章员工管理

第五章员工培训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七章员工考核

第八章员工离职

第五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管理

第四章会计管理

第五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

第六章财务计划、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七章费用报销暂行规定

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现根据《公司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其他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规范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组织架构

一、******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组织架构:

为了建立一个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内部管理体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现代保险经纪企业的要求,本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一)权利机构:股东会

(二)执行机构:董事会

(三)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各职能部门

(四)监督机构:监事

二、职能划分

(一)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由本公司各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责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董事会,是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责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产生,依照本公司章程行使相应的职能,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五)技术专家委员会:董事会下设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外聘的保险技术专家、各主要行业技术专家和法律、理财专家等组成,主要是向公司提供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

(六)各部门主要职能

1、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能如下:

人力资源事务:(1)员工的聘任、考核、任免、调配;

(2)劳资、福利及社会保障;

(3)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

(4)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5)劳动纪律管理。

行政事务:(1)日常行政管理;

(2)宣传及综合协调;

(3)档案管理;

(4)公司合同、规章、制度管理。

2、财务部,主要职能如下:

(1)财务管理;

(2)资金管理;

(3)企业预算、决算;

(4)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5)成本核算;

(6)业务结算;

(7)内部稽查。

3、业务部,主要职能如下:

(1)各保险公司资料收集;

(2)风险管理研究;

(3)为客户安排各种保险事宜;

(4)提供保险业务的咨询。

三、组织架构图:

第二部分决策程序

建立由职能部门、总经理、技术专家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等不同级次的决策层组成的分层决策体系。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采取一系列分权、分责、授权的安排,科学有效地进行决策。

一、重大项目运作决策程序

遇到保费规模较大、风险比较复杂的项目需上报到总经理,由总经理研究批准设立为大项目;确立为大项目的业务将上报到技术专家委员会,由相关行业的专家对其进行考察和风险评估,最后经技术专家委员会研讨后给出风险分析和建议书。

二、投资决策程序

董事会委托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审议并提出审议报告;根据审议报告,形成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三、财务决策程序

1、公司的财务工作程序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其它重要财务决策由有关人员提出议案,经审计考核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报董事决策。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应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2、银行贷款决策程序

单次贷款不超过50万的贷款审批权由总经理行使;单次贷款超过50万元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含30%)由总经理室讨论后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单次贷款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三部分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保险经纪业务流程

一、获取客户信息

与新客户开始接触时,我们必须反复考虑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这是一个需要我们的专业知识并有合作愿望的客户吗?

2、是否锁定了核心人物?

3、这是个有前途并有良好信用状况的客户吗?

4、我们有足够的客户信息吗?

5、我们是否被利用?

6、这个新客户是否只想获得资料而已呢?

所有在拜访过程中得到的信息应予以保留,以备将来使用。所有委托都要用书面形式,可分为保险顾问委托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二、风险评估与分析

通过实地勘察及与项目负责人会面了解客户所面对的风险,协助客户鉴别和衡量自身存在的各种风险,就风险的评估、确定、自留、转移等,向客户提供专业的意见。

三、保险工作跟踪

阶段性地跟踪客户的保险计划,如发现有需要改动的地方,立刻通知客户,并同时告知承保人所需做出的改动。

四、风险勘查

若需要,可派专业人员替客户项目进行风险勘查,提供改善风险的可行方法,减低出险的机会。如果项目的风险得到改善,将有助于与承保人商谈承保条件。

五、询价及比较报价

要求各保险公司根据设计的方案提供报价以便做出比较。在得到保险公司的报价后,就各保险公司的承保条件、服务质量等提供专业建议,协助客户选择承保人。

不允许“口头报价”,即没有保险公司书面报价而向客户提供报价。若未向保险人提供全套承保资料不要向客户暗示报价,若确有需要,则应用下列措辞:“这些条件只是一个指引,只有在向保险人提供所有承保资料后才能证实,最后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条件有可能会与此有出入。”

六、投保安排

根据客户的选择向选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并代办投保所需的一切手续。指导客户按保险人要求填写投保单。避免代客户填写投保单,但在少数客户要求我们填写投保单的情况下,必须要客户签署他们的名字及日期以证实所给信息的真实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代客户签署投保单。在投保后,协助承保人准备保单文件以确保保单内容达到客户的要求。

七、暂保单

保单安排后,对每一险种必须出具一份暂保单,暂保单应由一个助理总经理或更高级别人员签署。任何签署条件应在暂保单中列明,如付款协议及保费保证等特殊协议,应当通知会计部门以便能遵照保险人的需求,并按照既定的时间表来支付保费。

八、账单和保费收取

账单应在保单安排的14天内送出。如果无法计算准确的保费,则应由保险人及客户商讨支付预付保费,并于起保日起14日内送出账单。

佣金退还必须由总经理助理批准。

九、保单签发

确保签发的保单符合客户要求,并符合报价单上的内容。当保单送至客户处时,要求客户仔细阅读文件,如有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时,及时向公司反馈情况。

十、保险摘要

保险摘要应在保单安排的30天内寄到客户手中。

所有的保险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客户全称

2、客户业务的描述

3、对客户的重要通知

4、必须向客户申明保险摘要只是概况,详细内容必须参照每份

保单

5、公司的联络名单

6、理赔程序

十一、再保险安排

协助客户的承保人安排再保险业务,帮助承保人寻找分保渠道,在国内、国际再保市场寻找合适的再保接受公司,并向分出及接受公司提供资料及分析,负责合同管理、续转、修改、终止等服务。

十二、保险咨询

在保险期间,如客户对保险事宜有任何疑问,公司将负责解释和提出意见,并告知客户所应采取的必要行动。此外,公司将密切关注保险市场的变化(如保险条例的改变等),必要时我们会马上告知客户,并为客户作出分析。

十三、索赔处理

在保单生效后,公司将告知客户有关之索赔程序,并提供索赔程序手册。在

索赔出现时,将协助客户办理索赔,并跟进赔偿的进展;在有需要时参与索赔的会议,以帮助客户争取公平和适当的赔偿。

十四、保险回顾

阶段性地回顾客户的保险计划,如发现有需要改动的地方,立即通知客户。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图

第三章保险顾问委托协议书、授权委托书

保险顾问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注册地址:

乙方(受委托方):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合法、自愿、诚实信用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聘请乙方为保险顾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保险顾问,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风险管理与保险顾问服务。甲方应包括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关联公司。

二、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承诺:除乙方书面认可外,不再聘请其他保险经纪人、保险顾问或保险代理人提供相类似的服务,也不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

三、乙方为保证甲方获得最佳利益可使用乙方关联公司、下属机构的资源,或聘请其他专家为甲方服务,但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或义务分割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应甲方的要求及具体指示为甲方提供下列专业保险顾问服务:

1、向甲方提出保险计划,就其投保范围、保险价值、赔偿限额、保单条款等提出建议,对甲方提出员工福利计划建议;

2、就保险条款与费率向保险公司询价。条款与费率须根据承保范围的变化或保单的续转予以修订;

3、取得保险公司报价后,衡量不同保险公司报价就其保险条款与费率做出询价汇总分析;

4、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

5、就有关损失索赔处理提出建议,并与保险公司或损失理算人协调,以维护甲方的最佳利益;

6、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公司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

五、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承诺:

1、选择经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保险经营许可证的保险公司,为甲方安排保险;

2、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实向保险公司转达甲方的声明事项;

3、由于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将根据本委托协议,指定乙方专门人员或聘请专家为甲方进行保险顾问服务。

六、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有与上述服务相关的资料与信息;

2、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任何保险标的风险性质改变保险金额的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3、当发生任何可能引起保险索赔的事件时,尽快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的发生,并提供有关保险事故证明文件;

4、在乙方为甲方的关联公司、下属机构提供上述服务时,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5、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规定;

6、按保险合同的要求,按期足额缴付保险费。

如甲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而造成损失、损失扩大、保单失效、索赔失效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保守商业秘密

除非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

1、为执行本协议而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或顾问;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

3、告诉给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人;

4、经对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八、函件

1、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达对方,传真件则在传送的同时即为收到。

2、双方应提供各自授权签署与执行本协议有关文件的人员名单和签字样本。

九、报酬与费用

1、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合法佣金作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如甲方仅需要乙方提供保险咨询服务,而不通过乙方办理保险,则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的工作量,双方协商一致后,支付乙方一定的咨询费用;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任何超出本协议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需要书面详细报告甲方,双方就此费用协商一致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2、在有效期内,若甲方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欲终止协议,则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任何一方有下列行为,对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1)违反本协议关键条款;

(2)已经破产或由于财务状况不良而无法正常经营;

(3)未经对方同意,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十一、司法管辖

协议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协议签署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二、依据本协议,甲方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副本若干份,以备乙方为甲方安排保险时使用。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签署地:

授权委托书(法人)

委托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兹聘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保险顾问,并委托其代为办理一切有关保险事宜。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

第四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章程和公司具体发展情况制定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从人员任用、招聘、新员工考评、人员管理、人员培训、员工福利和员工考核七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第一章员工任用

第一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管理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中层管理层--经理、副经理

部门职员—业务员

第二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爲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一年,表现优秀者,可晋升一等。

第三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於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第四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式如下:(1)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2)

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第二章人员招聘

第五条公司实行“公开招聘,严格筛选,择优录用”的员工招聘原则。

第六条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人员编制表”,由人事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七条由招聘小组进行初试,并对初试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

第八条由人事部门及分管总经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人事部门根据总经理审批结果,统一按如下方式处理:(1)录用员工,发录用通知;(2)暂不录用员工,发辞谢信。

第十条新员工入司前须完成如下程序:(1) 填写《求职表》;(2)提供最近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学历证明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3)员工必须通过公司指定医院的体检;(4)出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5)特批员工需完成报批手续。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司后须办理如下手续:(1)新员工凭人事部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门报到,并换取《试用通知单》;(2)填写《员工履历表》;(3)凭《试用通知单》领取办公用品和电脑,并到用人部门报到;(4)由人事部门负责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5)由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委派专人与新员工面谈,并填写《新员工上岗面谈表》。

第三章新员工考评

第十二条为使新员工尽快认同公司、熟悉工作,同时也使公司考察员工,新员工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第十三条新员工报到后,用人部门为其指派指导老师。

第十四条在试用期内,所在部门将每月对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及对公司认同度进行考察。

第十五条试用期满,新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并进行工作小结。

第十七条人事部门将根据新员工的综合表现以及部门意见,决定新员工是否转正。

第四章人员管理

第十八条员工报到后,由人事部门统一设定工号,制作胸卡。

第十九条人事部门将于一周内,把新员工的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员工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对提供不实个人信息情况的员工,一经查出,人事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司因业务发展变化,有权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安排,若有异议,应与部门经理及人事部门沟通。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需填写《离职申请表》。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和人事部门将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由人事部门填写离职登记表,存档备查。员工离职时,需办妥交接手续、结清欠款后,人事部门最后签发退工单。

第二十三条在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员工和公司双方均有权中止聘用合同或到期不再续签合同。

第二十四条涉及商业限制或保密协议的事项,离职员工应严格遵守所有承诺。

第五章员工培训

第二十五条员工是公司创立与发展的主体,是公司创新与服务的源泉,是公司永续经营的基石。员工的发展和成长是公司发展和成长的基本保证,而员工培训则是保证员工发展和成长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六条新员工入司培训

对象:刚入司的新进员工

目的:使新员工建立对行业的热爱,对公司的归属感,全面了解保险基本理论和保险经纪知识。

时间:3天

课程:公司介绍、公司主要规章制度、产险基础知识、寿险基础知识、保险经纪知识介绍、运营原理与操作流程、行政管理与公文写作、自动化办公系统介绍。

第二十七条定期专业培训

每个月安排一个下午定期举行一次针对全体员工的培训。

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目的:培养协调与组织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技巧

课程:风险管理、最新保险动态、各家保险公司产品比较、沟通和谈判技巧、系统思维训练等等

第二十八条不定期讲座:根据各岗位员工的成长需求,邀请专家举办讲座。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二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社会基本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条缴费账户的建立与转出:对新入司或离职的员工,在正常情况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为其办妥“四险一金”缴费账户的建立或停缴转出手续。

第三十一条缴费基数的确定:原则上老员工以上年度的月均工资作为其新一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新入司员工有“社保转移单”的,按社保转移单上的缴费基数确定;无“社保转移单”的,按当月工资单上的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第三十二条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按照“不超过杭州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上限,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下限”执行。其中,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杭州市政府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七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三条对普通员工采用部门主管评估和部门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副经理职级以上的员工,由人事部门评估和分管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十四条所有员工的常规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类:季度考核结果决定其季度绩效奖金;年度考核结果决定其绩效奖金和职级升降。

第八章员工离职

第三十五条员工主动离职

员工主动离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并填写《离职/内部调动审批表》。

经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如属科级以上员工还需得到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然后领取《离职会签单》,并于离职前办妥《离职会签单》上要求的各项手续。

第三十六条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意向

终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不续签,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签发《终止合同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签发《解除合同通知书》。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领取《离职会签单》,并于离职前办妥《离职会签单》上要求的各项手续。

第三十七条内部调动

因公司业务因素,需要内部调配人员时,需填写《离职/内部调动审批表》第三十八条员工离职(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和内部调动(调出),均须于在离职日最后一天前填具《离职会签单》,经部门主管﹑财务部﹑办公室、总经理室及人力资源部签字,结清一切账务及列管物品后,始准离职。

第三十九条离职人员还应就下列事项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营之财物(含印信﹑办公用具、设备等);

2、应办未办或已办未了事项;

3、所经办的业务操作细则;

4、所经办业务的各项资料(包括图文、图书及技术资料等)。

第四十条按照《离职会签单》,相关部门应保证员工所有欠公司的贷款和借款,公司的财产、设备,包括与工作有关的资料等已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审批签字办理退工手续,协助转出员工个人档案、福利等。如有未归还或遭到损坏的物品,公司有权要求员工限期归还或赔偿损失。未完成离职手续或未完成赔偿之前,公司将暂不办理退工手续,并有权暂不结算薪金、暂不转出员工个人档案、福利等。

第四十一条离职人员应亲自办理移交,如有特别原因,经上级主管同意指定专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后可代为办理,所有责任仍由离职人员承担。

第四十二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移交者,视同因过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在员工离开公司之前,人力资源部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在面谈完以后,应填写《离职面谈表》,并存档。所有离职人员记录都需电脑存档。

第五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责权明确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1、董事会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为: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报告方案;制定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决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

2、监事会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为:负责检查企业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核对企业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等。

3、总经理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为: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好企业经营活动;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财会人员;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分析和财务检查;组织完成财务收支计划和经营指标计划;接受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以及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等。

4、财务负责人的权责为:协调各职能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组织制定财务收支计划;负责财务收支方案的实施,并督促企业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成本、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负责组织企业财务核算,审核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以稳健经营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资产流动性

和效益性的最有组合;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确保各项业务开支的需要,不断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制定合理的财务政策,调动各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经纪效益;兼顾公司价值最大化和客户信任度,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资金管理包括:资本金筹集;资金运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银行存款的管理、应收账款的管理。

第五条资金筹集:(1) 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2)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等;(3)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第六条公司资金运用本着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勇于银行存款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

第七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货币资金实行账款分管,印鉴分管;

2、财经纪律: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不得坐支现金;银行账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账外账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现金出纳业务应严格职责分工,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职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现金收付凭证,除应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经公司有权签字人签字后方为有效。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所列付款内容和金额不得涂改,否则视同无效。超过结算起点的收付款项,应采取转帐方式结算;

5、现金等价物: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账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第八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1、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公司资金原则上应存放规模大、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2、公司一切财务支出除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

款项外,原则上均应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办理结算;

3、银行存款发生收支业务时,对其各张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主管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统一后,方可进行收付结算;

4、对银行支票应严格管理,特殊情况需要借用支票的,应注明该支票的最高限额;公司职工必须办理有关借款手续后,方可借领支票,一般应在5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和支票核销手续;

5、对代交的保费、代收的各项保险赔款,应按保监会制定的管理规定,设置专门账户和明细帐,并于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解付。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款项必须于第二个工作日解付。

第九条应收账款的管理

1、公司对应收账款应实行分类核算,并加强催收工作,确保早日收回资金。因此,应收账款应逐项登记,准确反映其增减情况;

2、公司对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根据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金,计入营业费用。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凡符合有关条件,报经批准后,可冲减坏账准备金,但同时应继续保留对债权的追偿权,即“账销案存”;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损失,增加坏账准备金。

第三章成本与费用管理

第十条公司对成本费用,实行计划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主管财务负责人审定成本费用管理的履行情况,定期研究成本费用情况,采取有利措施,不断改善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成本费用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核算,监督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业务管理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及其他支出。对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按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9%掌握使用,对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按不超过营业收入的3%掌握使用。

第十二条营业费用核算公司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全防卫费、印刷费、保险费、招待费、宣传费、外事费、公杂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差旅费、水电费、修理费、租赁费、职工工资、职工

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税金、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劳动保护费、审计费、绿化费、董事会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其他资产摊销等。

第十三条公司下列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3、国家规定不得在成本中开支的其他支出。

第十四条营业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1、营业费用实行计划管理,公司有关部门、各分支机构要编制年度和季度费用支出计划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统一汇总平衡,并经总经理室批准后下达给各单位,作为控制支出、考核业绩的依据;

2、公司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用开支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制定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室讨论并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3、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按计划严格控制支出,确应需要必须调整计划的,必须及时报告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报公司总经理室批准。

第四章会计管理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基础工作,保障管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十六条建立内部牵制制度,确保有利管理,防止弊端:明确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对有关人员和岗位的牵制规定;出纳岗位的限制条件;保障牵制制度实施的规定。

第十七条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

1、统一内部原始记录的格式、用途、联数;

2、明确内部原始记录的填制、传递流程;

3、规定原始记录的审核、签署、批准权限;

4、规范原始记录在经营管理、质量管理、会计核算、成本计算、经济活动分析中的作用和关系。

第十八条为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有必要建立如下账簿:

1、客户分类账。客户台账用于记录与每一个客户的所有业务往来;

2、保险人分类账。为每一个保险人设立,从而使保险经纪人能够了解与保险人之间的账务,并能及时更新保险人的相关账单;

3、现金收付日记账;

4、应收与应付账款日记账;

5、资产及负债登记簿。

第五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

第十九条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保险经纪收入、咨询费收入及其他营业收入。利息收入指公司各类存款的利息收入。

第二十条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净损失、出纳短款、违约赔款支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项营业外收支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核实,据实列账,加强管理,并要划清营业外支出与成本支出的界限,严禁互相挤占。

第二十二条公司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收入=利息收入+保险经纪收入+咨询收入+其他营业收入

第二十三条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仍未弥补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五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5%提取;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二十六条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在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用法定盈余公积金或任意公积金分配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建立了一套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的保险代理人管理制度和保险经纪人管理制度。是管理保险行业的有效法律法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保险中介监管制度体系,不仅有利于规范保险营销服务行为,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还有助于维护保险营销员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保险业有快又好发展。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心内容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着重规范营销员的市场行为,为保险营销制度创新留下空间。《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没有限定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关系,既没有对现行保险营销的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造成冲击,影响保险业务发展,同时也为市场创新保险营销制度,逐步完善保险营销制度留下空间。对于目前保险营销员税收负担较重,社会保险渠道不畅等问题,保监会正在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认真解决保险营销员在收入待遇、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基本内容从资格准入、从业行为管理直至市场退出,实施全

程动态监管。如资格管理,主要规定了保险营销员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展业登记管理,主要规定了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对保险营销员的展业管理,包括行业协会的登记注册要求和保险公司发放《展业证》的要求。展业行为管理,主要规定了保险营销员在营销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主要规定了保险营销员在从事营销活动前及从事营销活动过程中,应当符合的培训要求。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对营销员的管理内容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营销员的培训管理,努力提高其职业素质。《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对保险营销员需要接受的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岗前培训不得低于80小时,从业后每年参加不得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不得少于12小时。 并且对培训组织、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相关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建立保险营销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促进保险市场诚信建设。保监会正在努力搭建一个全国实时信息共享的保险营销员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平台,从保险营销员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报名参加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证开始,对其展业行为、继续教育培训、奖惩情况、流动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监控。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人事管理制度目录 1、新进人员(招聘)暂行规定 2、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3、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4、管理及技术人员任职条件规定 5、业务人员聘用办法 6、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7、实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 8、工资管理办法 9、绩效考核办法 10、计划生育暂行规定 11、员工休假制度 12、员工请假制度 13、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办法 14、作息时间与值班规定 15、办公职场管理暂行规定 16、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17、奖励与惩罚办法 新进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保险经纪行业需要,保证公司新进人员的素质,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开拓能力强的员工队伍,根据《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中从业资格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进人原则 第二条根据公司发展、业务开拓需要新进人员,要严格控制数量,从严掌握进人标准,保证质量。 第三章进人对象 第三条公司新进人员是指: 1、人才市场引进的应届大专(高等)院校毕业生; 2、从事保险或保险经纪行业的专业人才; 3、非保险专业特需人才。 第四章进人条件 第四条思想表现方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较高,工作勤奋,服从分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保险经纪行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第五条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和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学历及其他要求: 一、本年应届毕业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与公司业务相关专业; 2、精通一门外语,略懂第二外语; 3、学校内表现及成绩优秀者。 二、保险专业新进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专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2、从事保险业务五年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 3、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及市场开拓能力; 三、非保险专业新进人员应具备以下之一条件: 1、具有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五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公司特需专业; 2、具有管理及从事专业技术市场开拓经历八年以上者; 3、有大型外资企业从业经历五年以上或海外培训、工作两年以上经历并相关专业者。 第五章审批程序 第七条书面请示: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人员的部门,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呈报书面请示,说明需新增加的人数、条件及工作安排等情况,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室同意。 第八条公开招聘:根据总经理室同意招聘的人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并将拟录用人员报总经理室审批。 第九条录用:经总经理室批准的新进人员,人事档案交由公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汇编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 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 2 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 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 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 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 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 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 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 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 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

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 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 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 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 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 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 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席令〔2018〕3号?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已经2018年1月1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副主席? 2018年2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是指在保险经纪人中,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协助索赔的人员,或者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从事再保险经纪等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保险经纪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四条保险经纪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经纪人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一节业务许可? 第六条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经纪人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保险经纪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本规定要求,且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各种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二)注册资本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要求,且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托管;? (三)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五)公司名称符合本规定要求;? (六)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保险经纪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本着防范业务风险,维护企业品牌、市场信誉和服务质量,确保业务操作合法合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业务管理制度。 二、公司按所持许可证批准的业务范围,对业务流程和操作方法加以规范化、标准化,从而不断提高服务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业务流程 一、客户基本情况调查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所属行业等。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包括:保险标的的基本情况、所属行业风险状况、投保期间、在保状况等。 2、根据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面临的风险进行初步分析,并对风险加以区分,确定保险需求,向客户提交保险建议书。 二、委托授权 1、接受客户正式委托前,向客户如实告知业务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流程、解释保险经纪工作的服务内容、自身资质、经纪费收取方式等事项。 2、取得客户的授权委托书、与客户签订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明确保险经纪服务的标的、服务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委托书或协议书中明确客户有义务根据保险经纪工作的需要全面、真实的提供相关资料。 三、拟定投保方案 1、详细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通过适当的问卷调查或实地勘查,分析客户面临的各种风险,帮助客户对风险进行识别,并对其项目风险做出评价,向客户提供专业意见。 2、根据保险项目的风险特征、客户需求,以项目获得最充分保障为目的,向客户提供相关的风险转移建议,量身拟定合适的投保方案。 四、询价及报价分析

1、将经客户认可的保险方案和相关的核保资料以询价书或招标文件等书面形式发至相关保险公司询价。 2、在得到保险公司报价后,立即对相关保险公司的报价条件(保险费、免赔额、主要条款等)、偿付能力、理赔权限、服务承诺、理赔人员的服务水平及赔付效率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向客户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推荐合适的承保公司。 3、如果保险公司的报价有附加条件(如限制条款、免赔额等),或报价的承保范围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应特别提醒客户。 五、办理投保手续 1、客户确定最终投保方案及保险公司后,本公司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并向选定的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的出单通知。客户的书面确认应特别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严格、全面履行了保险的告知义务。 2、督促承保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保险单或暂保确认,在取得承保公司的保险单文件后,需仔细核对保单内容,确保保单内容与客户的书面确认完全相符。 3、留存保险单复印件,将保险单正本文件及时送交客户,并做好签收手续。送交保单时应附上书面通知,提醒客户留意保单免责条款、被保险人义务及索赔程序。 4、根据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支付条件,及时向客户发出书面的保险费支付通知书,提醒客户履行缴费义务,以免影响保单效力。 5、客户缴纳保费后,应及时划拨,从保险公司取得保费发票交予客户,并复印留档。 六、保险期内日常服务 1、在保险单生效后三十天内,向客户提交客户服务手册。 2、定期回访客户,向客户了解保险标的最新状况,一旦发现与保险相关的变动时,应马上提醒客户,协商解决的办法。如确定有对保单做出修订的必要,应根据客户的书面通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保公司出具批单,对保单内容做出修正或增减。 3、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解答客户的咨询或疑难问题。

财产保险题库汇总

财产保险复习题库 一、单选题: 1.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被保证人信用的行为,称为( A ) A.信用保险B.保证保险 C.财产保险D.责任保险 2.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单容进行修订或增删的证明文件是( C ) A.保险凭证B.暂保单 C.批单D.投保单 3.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超过保险单规定的金额,保险人才负责赔付其超过部分,这种免赔额是( B ) A.相对免赔额B.绝对免赔额 C.自然免赔额D.特别免赔额 4.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家庭财产保险业务采取的赔偿方式为( ) A.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室财产)B.比例赔偿方式(房屋) C.限额赔偿方式D.定额赔偿方式 5.具体的保险人已经承保的风险称为( B ) A.保险风险B.可保风险 C.投保风险D.基本风险 6.共保交叉责任条款使用于( ) A.企业财产保险B.出口信用保险 C.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D.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保险 7.间接损失保险应规定( ) A.等待期B.赔偿期 C.观察期D.考察期 8.根据保险标的不同,可以把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保险和( D ) A.财产保险B.人寿保险 C.人身保险D.养殖业保险 9.房主某于2004年2月5日向保险公司投保两栋房屋的财产保险,保险金额共100万元(两栋房屋价值相同)。同年6月4日将其中一栋房屋卖给王某而未通知保险公司。2004年8月9日,两栋房屋发生火灾全部焚毁。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某( B ) A.25万元B.50万元 C.75万元D.100万元 10.“仓至仓”条款适用于(C ) A.火灾保险B.运输工具保险 C.货物运输保险D.责任保险 11,保险人承保从事各种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行为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失或伤害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称为( D ) A.产品责任保险B.雇主责任保险 C.公众责任保险D.职业责任保险 12.责任保险业务运作的计算根据是( C ) A.保险金额B.赔偿限额 C.保险费D.保险金 13.按照保险标的价值确定方式划分,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 D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汇编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工会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及档案的管理。各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伤管理事务。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 第七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保险经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保险经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以稳健经营为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科学编制公司财务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增收节支;加强经济核算,有效利用公司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考核,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加强资产管理,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在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及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逐级授权、自主经营的管理模式。 统一领导:公司本级在财经政策、规章制度、财会业务等方面做出统一安排与部署。 集中管理:公司本级侧重研究企业发展战略、选择合作保险公司、开拓市场产品以及指导相关经营业务。 逐级授权:即公司本级内部授权、公司对各分支机构授权,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自主经营:各分支机构作为非法人单位,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政策和法规;协助公司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和推动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检查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参与公司重大财务活动的研究和决策;受董事会委托,督促、检查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 公司充分运用现代办公手段,逐步实现公司及分支机构财务电算化,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存营业保证金,依法、及时计算缴纳税款,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实施内部稽核制度。 第三章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八条公司及分支机构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可以只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公司各级财务部门是具体承担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公司及分支机构所有财务收支均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各项开支(除限额以外)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

保险经纪人考试题库完整

考试科目:培训考试题 选择题(每题一分,共100题,满分100分) 单选题(每题一分,共60题) 1.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是()。正确答案:A A.社会管理 B.经济补偿 C.资金融通 D.风险管理 2.团体长期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超过()。 正确答案:B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3.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产生效力的前提条件是()。 正确答案:A A.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B.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示保证 C.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 D.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承诺保证 4.以下关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规则表述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C A.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 B.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除自营网络平台外,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C.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按规定建立业务平台和处理流程 D.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5.关于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C A.保险人享受代位求偿权 B.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赔偿请求的,保险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C.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 6.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前向当地保监局提交监管费报告单,收到执收单位下发的()后,可缴纳监管费。 正确答案:D A.回执 B.发票 C.确认函 D.缴款码 7.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正确答案:A A.正确 B.错误 8.王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万能保险,保额50万元,给付方式为A方式,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身亡,此时保单的投资账户价值为5万元,请问保险公司应赔付金额为()。正确答案:C A.0万元 B.5万元 C.50万元 D.55万元 9.某人身意外伤害保单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的某日下楼时不慎摔倒,致使右手上臂肌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汇总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汇总 1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 工资福利保险直接涉及公务员的经济利益,特别为公务员所关注。同时, 由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标准还是其行业从业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的参考标准,因此,也为社会各方面所关注。本法总结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实施的 经验,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作了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是将公务员 的基本工资制度作了改革,确立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工资增长水平,公务员的 福利待遇和公务员在生、老、病、死等情况下的物质保障等,并对严格执行 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措施作了规定。这些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福 利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为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提 供了法律依据。 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 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2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有规定 一、工资的功能和作用。工资是劳动者根据其劳动成果所获得的以货币 形式表现的收入。一般分为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两种。公务员的工资,是指 国家根据按劳动分配原则,分配给分务员个人消费品的货币表现。 建立合理、科学、公平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工资的保障、 激励、调节功能具有重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证公务员本人及赡养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使其安心工作,解除 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工资作为公务员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经济来源,必须要 能够解决公务员自己及全家必须的生活开支,以维持公务员健康的体质,使公 务员能精力充沛地从事所承担的工作,并对其家庭在生活上有一个比较妥当 的安排,使其不因家庭生计而分散精力。因此,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不但仅是 公务员个人及家庭生活消费问题,而且关系到党政机关各工作部门的工作效 能能否得到充分地发挥。 2.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有效地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富 有竞争作用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将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建立在对个人物质利益 的关心基础之上,给其合理的工资报酬,使公务员认识到,对于她们的工作和 劳动,国家给予了承认并给予足够的报偿。 3

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全

XXXX汽车租赁公司 行政管理制度汇编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 专业资料. XXXX汽车租赁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汽车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市大兴区工商局注册登记。 第二条:公司性质为: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以创造一流汽车服务宗旨,以创建新型汽车文化活动为目标。 第四条:公司以开拓、求实、科学的经营理念,建设成为一个以汽车文化为中心的多元服务的汽车企业。 第五条: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遵守国家的纪律、法规、条例及公司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 第二章经营范围方式、资金 第一条:经营范围 1.汽车租赁业务;

2.汽车配件销售业务。 第二条:经营方式:以服务的形式,开展与汽车及汽车文化相关的各项服务。 第三条:注册资料200万元,有XXXX汽车租赁公司全资投入。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章管理机构 专业资料 第一条:公司下设6个部门: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业务部、安全部、技术部。 第二条: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命。 第三条:各只能部门下属职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由总经理批准,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第四条:各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直接向公司负责。 第四章财务利润分配 第一条:财务会计工作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公司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分配利润。 第三条: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发放变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浮动制度。 第五章职工 第一条:公司施行全员劳动制,公司与每位受聘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自由性和创造性,要求具有积极进取和忘我的工作精神,同事间竭诚互助,谋求自身发展以尽劳动者的本份。

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更多资料请访问.(.....) 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综合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5) 一、单选题 1.根据经纪人是否与一定的交易所相联系分为()。

A一般经纪人和交易所经纪人B民事经纪人和商事经纪人 C直接经纪人和间接经纪人D直接经纪人和交易所经纪人 2.()是保险经纪人活动的主要领域。 A寿险B非寿险C财险D责任险 3.保险成立的法律特征是()。 A保险基金的建立B订立保险合同C合理厘定费率D可保风险 4.保险合同具有商业性和()性质。 A经济性B保障性C互助性D法律性 5.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情况,保险合同可分为个别保险合同和()。 A特定保险合同B总括保险合同C专一保险合同D集合保险合同 6.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为()。 A30天B60天C90天D180天 7.根据《保险法》规定,下列中的()投保人不得解除。 A家庭财产保险合同B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 C人寿保险合同D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8.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上承认的利益。 A经济B事实C法律D合同 9.损失补偿原则是补偿性保险合同(主要是财产保险合同)()的首要原则。 A承保B理赔C展业D防灾防损 10.财产保险是以各种()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A财产B利益C责任D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11.下列不属于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的有()。 A被保险人在船舶开航时,知道或应该知道船舶不适航B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 C船员的疏忽或过失行为D被保险人克尽职责应予以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或保养不周等

12.在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与实际价值差距过大时,为使被保险人在损失后获得充分保险保障,可采用()来确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A按账面原值B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重置价C按公估价D按市价 13.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是采取()赔偿方式。 A第一危险B比例分摊C保额多少赔多少D损失多少赔多少 14.()是车辆损失险的主要保险责任。 A自然灾害B盗窃C火灾D碰撞损失 15,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未查明下落,保险人给予赔偿。 A1个月内B2个月内C3个月内D6个月内 16.下列中的()是飞机保险的附加险。 A飞机旅客法定责任险B飞机第三者责任险 C飞机机身险D飞机承运货物责任险 17.财产保险的1年保险期限是指从()的当日零时起,到保险期满日的24时止。A约定起保B签发保险单C缴付保费D投保 18.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主要责任的免赔()。 A20%B15%C10%D5% 19.建筑工程保险项目中,需单独列出保额的有()。 A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或财产B业主提供的物料或项目 C清理费用D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20.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可以分解为纯费率和()俩部分。 A毛保险费率B附加费率C损失率D利率 21.按照投保方式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人身保险和()。 A团体人身保险B健康保险C意外伤害保险D集体人身保险

DTTX保险经纪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文件精神, 结合北京DTT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集团公司和资本控股工资分配指导思想,同工同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公司为员工设置了不同的岗位薪酬等级,并区分固定与浮动的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本控股全面管理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平性原则,以岗位和能力定薪的原则; (三)在薪酬区间内逐级、逐档调整的原则; (四)与绩效考核挂钩,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以下人员的薪酬管理。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五条薪酬构成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各类奖金、工龄工资、五险一金四大部分,分别承担薪酬的不同功能。

第六条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薪点工资及岗位工资组成。 (一)基础工资作为员工的保障性收入,其标准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薪点工资依据任职者的岗位、岗位等级及个体性特征等要素在《中国DT集团公司岗位薪点标准表》(详见附表一)上确定员工的薪点,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及公司分配结构,公司薪点点值暂确定为70元/点。 (三)岗位工资以岗位层级为基础,体现岗位基础价值和贡献。岗位工资为岗位工资基数与岗位工资系数的积,岗位工资系数通过岗位评价及对标确定(详见附表一),岗位工资基数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工资总额情况确定。 第七条各类奖金包括半年奖金、年终奖和总经理嘉奖。半年奖金、年终奖作为薪酬浮动部分,属于员工的激励性收入,根据公司业绩以及个人绩效确定。总经理嘉奖针对为公

司做出的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的不同形式的奖励。 第八条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确定,与员工的工作年限同向递增,对员工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积累给予承认和补偿的工资项目,其标准按集团公司规定统一执行。 第九条五险一金的支付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通过对接集团公司岗位等级和薪酬等级,并实现公司员工的工资统一管理,基本工资以《中国DT集团公司岗位薪点标准表》为基础(详见附表二)。集团公司系统岗位薪点工资的岗位序列划分为17个层级,由高至低分别为1-17级,公司最高岗位薪点工资标准参照管理容量为10万以上(含10万)-100万以下单位标准执行,岗位分为单位正职、单位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七个岗位等级。 第十一条公司各岗位薪级及薪点见《DT融资租赁岗位薪点标准表》(详见附表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或资本控股负责管理的干部,严格按集团公司或资本控股核定的岗位薪点执行,其他岗位由公司核定的薪点执行,各岗位薪级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员工薪酬的确定 第十二条新进员工基本工资以岗位分段、岗位层级和薪点为依据,结合新进员工背景,按标准计算岗位层级。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医院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汇编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一 一、工伤管理组织 公司成立工伤事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副总经理担任,企管处、安全处、环保处、保卫处、公司办公室及其它各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安全处与企管处具体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协调处理、费用报销、争议处理等事宜。 二、工伤处理程序 (一)工伤申报 1、员工在厂内发生工伤,经本单位安全员核实准确后,立即上报安全处和企管处,经安全处登记确认并送往县医院治疗。安全处负责向区工伤保险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单位安全员负责申报工伤的相关材料并报企管处备案。 2、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或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员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及时报告公司安全处和企管处,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报告,本单位负责出具当月考勤表,由所在单位安全员组织申报相关材料交安全处并报企管处备案。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认定工伤的,由安全处负责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组织申报工伤相关材料,报企管处。 4、由企管处负责组织好所有申报材料,报请丰南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 1、厂内工伤或因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需在7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工伤事故报告表,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工伤治疗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厂内工亡申请工亡认定,需在10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工亡事故报告表,工亡员工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医学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申请人与工亡员工的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 3、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需在15日内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事故报告表,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交-警现场调查证明,本人当月考勤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具责任认定书的,需交-警大队另出证明)。

保险经纪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安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本着防范业务风险,维护企业品牌、市场信誉和服务质量,确保业务操作合法合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业务管理制度。 二、公司按所持许可证批准的业务范围,对业务流程和操作方法加以规范化、标准化,从而不断提高服务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业务流程 一、客户基本情况调查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所属行业等。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包括:保险标的的基本情况、所属行业风险状况、投保期间、在保状况等。 2、根据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面临的风险进行初步分析,并对风险加以区分,确定保险需求,向客户提交保险建议书。 二、委托授权 1、接受客户正式委托前,向客户如实告知业务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流程、解释保险经纪工作的服务内容、自身资质、经纪费收取方式等事项。 2、取得客户的授权委托书、与客户签订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明确保险经纪服务的标的、服务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委托书或协议书中明确客户有义务根据保险经纪工作的需要全面、真实的提供相关资料。 三、拟定投保方案 1、详细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通过适当的问卷调查或实地勘查,分析客户面临的各种风险,帮助客户对风险进行识别,并对其项目风险做出评价,向客户提供专业意见。 2、根据保险项目的风险特征、客户需求,以项目获得最充分保障为目的,向客户提供相关的风险转移建议,量身拟定合适的投保方案。

四、询价及报价分析 1、将经客户认可的保险方案和相关的核保资料以询价书或招标文件等书面形式发至相关保险公司询价。 2、在得到保险公司报价后,立即对相关保险公司的报价条件(保险费、免赔额、主要条款等)、偿付能力、理赔权限、服务承诺、理赔人员的服务水平及赔付效率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向客户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推荐合适的承保公司。 3、如果保险公司的报价有附加条件(如限制条款、免赔额等),或报价的承保范围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应特别提醒客户。 五、办理投保手续 1、客户确定最终投保方案及保险公司后,本公司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并向选定的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的出单通知。客户的书面确认应特别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严格、全面履行了保险的告知义务。 2、督促承保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保险单或暂保确认,在取得承保公司的保险单文件后,需仔细核对保单内容,确保保单内容与客户的书面确认完全相符。 3、留存保险单复印件,将保险单正本文件及时送交客户,并做好签收手续。送交保单时应附上书面通知,提醒客户留意保单免责条款、被保险人义务及索赔程序。 4、根据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支付条件,及时向客户发出书面的保险费支付通知书,提醒客户履行缴费义务,以免影响保单效力。 5、客户缴纳保费后,应及时划拨,从保险公司取得保费发票交予客户,并复印留档。 六、保险期内日常服务 1、在保险单生效后三十天内,向客户提交客户服务手册。 2、定期回访客户,向客户了解保险标的最新状况,一旦发现与保险相关的变动时,应马上提醒客户,协商解决的办法。如确定有对保单做出修订的必要,应根据客户的书面通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保公司出具批单,对保单内容做出修正或增减。

医保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汇总

医保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汇总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永州市道县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证、卡、人。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如实在规定病历上,记录病史和治疗经过,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时,要提供医保卡,住院期间医保卡交给收费室保管。 三、严格执行《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控制抗菌药物和自费药使用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住院部实行每日清单制,每日清单应交给患者签名确认,要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医保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保险经纪人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保险经纪人制度 篇一: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 摘要 作为保险中介之一的保险经纪人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 成部分。而我国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起步时间不长,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如何完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对于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本论文将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力图结合英、美等保险经纪发达国家有关保险经纪人制度的法律和判例,借鉴其先进和成熟的经验,基于我国《保险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具体构想,以期对健全我国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有所帮助。 本论文分为四章。 第一章介绍了经纪人和保险经纪人的概念,以及保险经纪人的分类和作用,阐述了保险经纪人制度的起源及其在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现状,为后文具体论述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作了宏观上的介绍和铺垫。

第二章首先从保险经纪合同的角度讨论了保险经纪合 同的分类以及特点。然后分析了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在这部分分析比较了在英美法,大陆法中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的不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分析了我国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同时文章用了大篇幅来阐述保险经纪人的合同行为及其在保险经纪合同中的主要权利义务。保险经纪人权利义务是本章内容的重点,首先分别讨论保险经纪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其次在此基础上探讨当前在我国保险经纪实务中存在却还未归入我国保险经纪法律制 度的其他特殊权利和义务,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第三章论述了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法律制度。通过对英国、美国、日本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制度进行分析比较,总结其先进经验加以借鉴。随后对我国的保险经纪人监管法律制度作了概要介绍,对加强和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 第四章回顾了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发展历程,评述了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对具有自身特点的海上保险经纪人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对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 本文研究的意图在于通过对保险经纪人有关的法律问 题进行讨论,来构建系统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并对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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