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管理办法
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保障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电力法》和《电力市场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确保用电企业的正常用电需求。
第五条用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使用电力资源,遵守供电企业的供电管理规定。
第六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应当对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保密,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七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前,应当进行详细的商务谈判,就供电服务内容、用电需求、电价等相关事项达成协议。
第八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经双方签署、盖章确认。
第九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应当合理确定供用电合同的有效期限,明确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供用电合同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垄断、排除和限制竞争。
第十一条供用电合同中的电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确定,不得擅自调整。
第三章合同的执行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用电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
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电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用电企业的投诉和故障报修。
第十四条用电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电费,并按照规定使用电力设备和器材。
第十五条用电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电力资源,提高用电效益,降低用电成本,保证用电安全并节能减排。
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应当共同维护供用电设备的安全和良好运行,不得私自改变电路和连接方式。
第四章合同的管理第十七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益和义务。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应当对供用电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纠正违约行为。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制度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制度一、背景1.1 现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不断增加。
电力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用电安全事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
然而,在用电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电气安全隐患,如设施老化、用电设备无人监管等。
这些安全隐患存在风险,需要及时排查和管理。
1.2 目的为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善用电安全管理体系,制订并贯彻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制度,成为了当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制度的制订依据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制度的制订,基于以下法律、法规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电气设备安全检验规程》3.《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单位评审标准》4.《企业用电安全规定》三、用电管理检查制度的适用范围本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商业办公楼、工业园区等各类用电单位。
四、用电管理检查的内容用电管理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4.1 电气设备安全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排查设备老化、绝缘破损、电线电缆是否老化、接头是否松散等问题,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2 用电场所安全针对用电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所有安全要素是否到位,布局是否合理,防火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等,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3 用电管理制度检查用电单位的用电管理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加强用电管理和培训,从源头上控制电气安全风险。
五、用电管理检查的频次用电管理检查的频次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用电场所和用电设备的特点和特殊性逐步确定,一般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六、用电管理检查的责任用电检查管理责任主要由以下人员承担:1.企业负责人2.用电管理人员3.用电检查组成员其中,企业负责人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用电管理制度;用电管理人员应当负责落实用电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用电检查组成员应当按照用电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标准,开展用电管理检查和评估工作。
七、用电管理检查的考核和评估为了进一步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建议每年进行一次用电安全管理考核和评估工作,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用电管理检查制度和实施方案。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电就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个神奇小精灵,它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特别方便和有趣。
有了电,我们晚上可以在明亮的灯光下写作业、看故事书;夏天可以吹着凉爽的空调,吃着甜甜的冰淇淋;电视里还能播放各种各样好玩的动画片。
可是,电小精灵也会有点小脾气,如果我们不节约用电,它可能就会“生气”,然后我们就会面临一些小麻烦。
所以,我们要学会节约用电,和电小精灵做好朋友。
下面就给大家讲讲一些节约用电的小妙招和管理办法。
一、家里的灯光节约法。
在家里,我们要注意合理使用灯光。
比如说,白天的时候,如果阳光很充足,我们就不需要开灯,让阳光这个大自然的灯光来照亮我们的房间。
就像在一个大晴天,你坐在窗边写作业,阳光洒在桌子上,亮堂堂的,这时候再开灯就有点浪费。
还有,晚上的时候,我们只需要开必要的灯就可以了。
比如你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看书,那就只开房间的灯,不需要把客厅、厨房的灯都打开。
离开房间的时候,一定要记得随手关灯,可别让灯一直亮着,不然电小精灵会很累的。
二、电器使用小窍门。
我们家里有很多电器,像电视机、电脑、冰箱这些,它们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需要消耗很多电。
所以,我们要学会正确使用它们。
比如说看电视的时候,看完了要及时关掉电视,不能让它一直开着。
有的小朋友可能会说,我只是暂时离开一会儿。
那这时候,你可以把电视调成待机状态,这样就能节省一些电。
还有冰箱,我们不能把热的东西直接放进冰箱里,因为这样冰箱就需要更努力地工作来降温,会消耗很多电。
就像你跑了很久很累的时候,再让你去搬很重的东西,是不是会更累?冰箱也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要等热的东西凉了之后再放进冰箱,这样冰箱就不会那么“辛苦”。
三、制定家庭节约用电规则。
我们还可以和爸爸妈妈一起制定一些家庭节约用电的规则。
比如说,规定每天晚上几点之后,除了必要的灯,其他的灯都要关掉;每个月用电量如果超过了一定的度数,全家人就要一起想想办法,看看是哪里用电太多了,然后一起努力节约。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一、概述为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供电利益,国家对电力的供用实行管理。
为此,制定了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是指国家对电力供应、输配电网络的监督、管理和控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该管理办法主要涉及电力企业的发电、输配电、售电等环节以及电力使用者的用电安全、能效监测、用电计量等方面。
二、电力供应和输配电管理电力企业应当依据国家电力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合理规划电网,统筹规划电力生产、输配电和用电等环节,制定并落实电力调度和运行计划,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电力企业还应协调相关部门组织配套设备的调试和检测,保障输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另外,电力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电力市场监管机制,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三、用电安全监督管理用户在使用电力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同时,电力用户还应依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规划用电,进行合理配置和设施更新,保障用电安全。
电力企业应当严格审核和落实用电合同,向用户提供具体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服务体系。
同时,电力企业还应建立健全巡检、维修、保养等电力设施和线路的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四、能效监测和用电计量管理为促进用能结构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电力用户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建立用电计量、计费、检验等装置,并依法审核和落实计量合同及计量服务。
同时,电力用户还应定期进行能源使用数据的分析和评估,推进能源管理工作。
电力企业应当建立计量管理服务体系,开展计量技术服务,制定和执行计量技术规范。
同时,电力企业还应强化用电计量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管理法规和纪律要求为保障供用电监管的顺利实施,电力企业和电力使用者应当依法加强管理,落实电力管理规定。
其中电力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保障供电安全。
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国网(营销/3)281-2014国家电网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序用电管理办法》、《有序用电工作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序用电~是指在可预知电力供需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依法控制部分用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所属各级单位。
第四条有序用电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开展有序用电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并履行有序用电管理重要实施主体职责~指导电力用户实施有序用电措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网营销部是公司有序用电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履1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工作规范,,二,负责归口统计分析公司系统有序用电执行情况,,三,负责对各省公司有序用电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价与考核,,四,国网营销部协调国网发展部、外联部、国调中心、电力交易中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省公司是有序用电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履行以下职责:,一,成立由省公司领导、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各级政府有序用电管理政策和规定~落实公司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及时向省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汇报电力供需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对本单位的有序用电各项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协调.,二,省营销部是有序用电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序用电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配合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制定、分解有序用电指标,组织指导编制、调整有序用电方案,组织开展全省有序用电演练、宣传与培训,配合省级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实施全省有序用电方案,指导、检查、评价各地市供电企业有序用电工作,归口统计公司系统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2,三,省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实时监控全省电力供需平衡情况,监督地市供电企业执行电力电量指标情况,负责提供全省日前电力电量供需平衡,缺口,数据。
供用电管理办法

供用电管理办法供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用电行为,保障用电安全,推动能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产、供、用电单位、个人。
第三条:管理原则1. 以科学合理使用电能,为促进节能减排,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条件。
2. 以保障供电安全为中心,确保电力设施运行可靠和用电安全。
第四条: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是本管理办法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用电计量第五条:用电计量的目的和要求1. 为了公正计费和优化节能管理,用电计量设备应当达到高精度和长周期的要求。
2. 用电计量设备的选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用电计量设备的监督管理1. 用电计量设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检定、校验和维护。
2. 用电计量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第三章用电安全第七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含用电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
2.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经过实践不断完善。
第八条:用电设备的安全1. 用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2. 用电设备运行时应当按照其技术特点和使用条件加以管理。
第九条:用电事故的处理1. 用电事故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
2. 用电事故的处理应当及时、透明、公正和有效。
第四章用电服务第十条:用电服务应当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和可信赖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用电服务应当及时、周到、真诚、高效。
用电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用户服务中心,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五章监管和惩罚第十二条:监管机构应当做好对用电单位、个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对于违反用电法律、法规,影响用电安全和资产安全的单位、个人,监管机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六章附件1、用电计量设备安装和维护规范。
2、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3、用电服务机构用户服务标准。
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电力法》:电力领域的基本法律。
2、《用电管理条例》:用电行为的法律规定。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1. 前言为了提高用电安全性、经济性和适用性,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并保障人身安全,制定了本《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2. 用电检查的类型2.1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对用电设施、电气设备在一定时间内按规定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隐患或缺陷。
2.2 随机检查随机检查是指不定期地对用电设施、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隐患或缺陷。
2.3 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指对用电设施、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以确保设备运行时不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危害。
3. 检查内容3.1 设施检查设施检查是指对用电设施的各项设备及附件进行检查,主要包括:•电源和电容器的参数是否正常;•动力载荷是否超过额定容量;•线路是否过载;•电力损耗是否符合要求;•线路和设备是否有磨损或腐蚀;•设备的接地是否合理有效。
3.2 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指对用电设施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主要包括:•电路是否正确接地;•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杆塔和电缆的外观、露出部分和绝缘是否受损;•开关、插头、插座连接是否牢固;•用电设备是否带有过载、短路保护等安全保护装置;•环境是否存在危险情况,如电器距离易燃物体的距离是否符合标准。
4. 检查标准4.1 设施检查标准设施检查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以及企业本身的标准进行,针对不同的用电设施进行不同的检查,主要包括:•高压电力设备:GB 11022-2011《高压交流输电装置和电力变电装置的电气特性》;•低压电力设备:GB/T 725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控制设备》;•接地装置:GB 14048.6-201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一般要求》。
4.2 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检查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以及企业本身的标准进行,针对不同的用电设备进行不同的检查,主要包括:•电气安全:GB 50257-2010《电气装置安全》;•设备端子及接线安全:GB/T 5169.5-2013《电力装置的便携式探棒的安全要求》;•环境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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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规范自备发电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百色电网实际情况,特制定《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具体如下:一、凡用电客户要求装设自备发电机组时,均需先向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由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统一设计、安装、验收。
二、客户申报自备发电机的程序1、到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客户名称、住址、身份证号、安装理由、安装地址、联系方式、客户方有关电工人员名单、发电机的容量、型号等图纸资料等;2、由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设计部门到现场核实定位、报出设计方案、画出一次接线图并做出工程预算;3、由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施工单位按图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电力管理部门频发的《承装电力工程许可证》。
三、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验收合格后,客户需与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部门签订《关于用电客户自备发电与主电网之间的安全协议》,取得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核发的《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用电客户自备电源管理办法1、并网运行的自备电源管理(1)不同系统、不同回路的电源未经电力公司同意严禁与市电并网运行;(2)并网运行的自备电源必须在《供用电合同》中订立有关条款,认真遵守电力行业管理标准、调度等有关规定;(3)建立运行管理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
2、非并网自备发电机的安全管理(1)客户的《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必须定期到电力公司接受年检,年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延长使用有效期手续;(2)非并网自备发电机的客户必须制定出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的现场倒闸操作步骤,挂在现场显要位置并严格执行;(3)未经用电检查部门同意,客户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客户供电;(4)客户不得擅自移动自备发电机组,连接电缆及电控箱的位置,不得将发电机转借、出租给未持有《自备发电机使用许可证》的他人使用;(5)客户如需更换,增加发电机台数,必须到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备案;(6)为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客户自备发电机组向电网反送电,所有设备发电机组均要求在电网与发电机接口处安装可靠的闭锁装置;(7)客户不得将发电机电源插头随意插到线路的任何插座上;(8)客户必须定期对其自备发电机组进行维护和检修,特别是对发电机闭锁装置进行检查,提高安全运行水平;(9)操作及维护自备发电机的客户电工必须取得有效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10)自备发电机组中性点(TT、TN系统)要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禁止利用供电部门线路上的接地装置接地;(11)自备发电机组的线路严禁借用供电部门的线路杆塔不准与供电部门和电杆同杆架设;不准与供电部门线路交叉跨越;不准与公用电网合用接地装置和中性线;(12)发电机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标准》,机房放置不能影响配电室内电气设备的运行安全和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计量装置,不能设在低洼积水,有易燃易爆和腐蚀的地方,机房应保持干净,通风良好,符合环保要求,机房原则上不能设在配电室的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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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管理办法(试行)
为明确职责、理顺流程,实现运行成本精细化管理和精确化控制,
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降本增效,优化财务控制指标,根据市公司有
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用电管理
第一条 公司综合部是电能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用电的管
理;财务部负责实施监督。
第二条 公司对用电实行属地化管理,并按照四级控制模式实
施,即:
一级部门:各电话局及各用电单位;
二级部门:设备维护中心、网络优化中心;
三级部门:综合部、建设维护部;
四级部门:财务部。
第三条 公司用电包括生产用电和管理用电,生产用电包括机
房及设备的用电;管理用电包括办公及生活用电等。生产用电的管理
部门为建设维护部,管理用电的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第四条 公司用电实行标杆控制,控制原则是根据机房设备类
型、设备用电负载、气候等因素对每处机房的设备设立月度用电标杆
值,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用电管理纳入公司绩效考核。
第二章 运转流程
第六条 各电话局及其他用电单位在完成当月交费的抄表工作
后,将抄表本月指针数据、用电数量、金额录入用电管理系统或电子
表格,系统与当月设备用电标杆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结果相符的提交
到二级管理部门,并继续流转。若比对结果偏差在5%至10%的,由
二级管理部门协同一级部门查找原因;若比对结果偏差在10%至
20%的,由三级部门协同二级、一级部门查原因并写出详细报告;若
比对结果偏差在20%以上的,则由一级部门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
第七条 设备维护中心、网络优化中心属二级管理部门,根据各
营销部提交的电费数据,对与标杆值相差较大的单位组织查找原因,
如确认正常,则提交至三级管理部门。
第八条 综合部、建设维护部属三级管理部门,根据二级部门提
交的数据,查看电表指针数是否衔接,是否在正常用电范围之内,如
确认正常,则提交至四级管理部门。
第九条 财务部属四级管理部门,对三级部门提交的用电数据进
行核实,审核无误后予以提交,形成闭环管理。
第三章 部门职责
第十条 各电话局及各用电单位的职责:
(一)各电话局与当地供电部门加强配合,每月进行抄表,严格
把关抄表数据与当月电表数字相符。
(二)严格控制机房设备用电情况,用电线路严禁乱扯乱拉。
第十一条 设备维护中心、网络优化中心职责:
(一)制定出每处机房、基站设备用电的月度标杆值,并分别报
送综合部、建设维护部和财务部。
(二)定期抽查机房设备的用电情况,如发现问题,责令责任单
位限期整改,并组织落实。
(三)对所有机房的设备用电情况进行把关。
第十二条 综合部、建设维护部职责:
(一)确定基站等用电设施是否存在。
(二)核对电费发票是否正规。
(三)核对电费发票指针数是否衔接。
(四)核查是否在正常用电范围内报帐。
(五)将各类数据录入用电管理系统后,将审查合格的发票送交
财务部,并建档立案。
第十三条 财务部职责:
对最终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责成三级和二级部门
进一步落实,并组织实施财务报销工作。
第四章 新增用电设施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需新增用电设施,必须按用电属性分别向综合
部和建设维护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使
用。
第十五条 对于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增设用电设施的,其所产生
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各单位的管理用电设施出现故障,需更换零部件的,
需向综合部提出书面申请。对于简易更换的,各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前
提下,自行组织更换;对于更换较为复杂的,则由公司统一安排人员
进行更换。
第十七条 各电话局如需更换零星用电设施,其所用材料向综合
部支取,并自行更换。其它零星维修费在50元以内的,报综合部审
核后,由综合部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销;维修费在50元以上的,要提
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维修、更换。
第五章 用电巡查管理
第十八条 综合部及建设维护部对各单位的用电情况要进行定
期巡查,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相关的巡查记录,以作为安全检查评
比的一项内容。
第六章 节电要求
第十九条 各单位工作人员如长时间离开办公场所及当日工作
完毕后,要及时关闭微机、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等用电设施。
第二十条 夏季,各单位办公场所的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
摄氏度,并要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同时,提倡
利用自然风降温的方法进行调节。
第二十一条 各用电单位要尽量减少机房空调的开启时间,同时
每两周清洗一次空调过滤网。在保证通信设备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严
格按照要求设置空调温度参数,及时发现空调老化、温度设置过低等
造成用电浪费的问题,以达到降低电费支出的目的。夏季,空调的温
度设置应尽量接近机房环境要求的上限,模块机房空调制冷环境温度
宜控制在不低于26oC;春秋两季,模块及接入网机房的空调(换气
扇)在满足机房环境要求的情况下,原则上停止使用。冬季,机房空
调原则上不得进行制热。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的办公场所及楼道要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
光线充足时,一律不准开启照明灯和走廊灯。进出机房应随手开、关
灯,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并尽量使用照明节能型灯
具。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公司中央空调,工作人员要根据气候变化情况
控制开启时间,非特殊情况,中央空调的使用时间必须控制在每天7
小时以内。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的空调(机房空调除外)运转时间要控制在
5小时/天。
第二十五条 开关电源设备在保证负载需要、满足蓄电池正常充
电和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应关闭多余的电源模块,电源模块宜工作在
50%-55%额定容量之间。
第二十六条 对于停用或报废的设备应立即断电,对未承载业务
的空闲机板要断电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