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新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版)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6)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15)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7)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3)第六章法律责任 (26)第七章附则 (37)第一百一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37)(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安全生产

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1、安全生产法全文三大目标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zd法》第一条就明确阐述了安全生产法全文三大目标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回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答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即将实行到底修改了哪些内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的10大重点内容: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
(第三条)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
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新𡿨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七项职责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抄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袭(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百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度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知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21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2023年度:2021新安全生产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经营者(以下称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预防事故、减少危害、保障安全的活动。
第四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各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推进生产安全管理体制改革。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与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国家实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手段,预防事故发生,同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抢救被困人员,减轻事故损失。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各种责任的落实。
第十条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应当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运行和拆除等阶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安全生产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政府、事业单位在领导下设立安全生产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各种责任的落实。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组织和协调。
最新安全生产法图文培训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 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 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 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 全的工艺、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 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 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 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议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 他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 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 出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利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 评、检举、报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 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 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 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 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法80条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80条1、《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哪四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为以下四项: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安全生产法80条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体现在,《安全生产法》第49条、50条、51条中的三项义务,另加第52条规定的从业人员权利而转化义务。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38种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
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38种违法行为: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 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 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2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 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 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 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2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 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 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2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 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 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3)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不 明确,“三违”现象严重 ; 4)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落 实
2、适用范围
“三方原则”,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从业人 员——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是《安全生 产法》的一个特点。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是由该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的,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 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 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 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 位负责人报告。
四种监督方式《安全生产法》以法定的方式,明确规 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多种监督方式,工会民主监督、 社会舆论监督 、公众举报监督 、社区报告监督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该法律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责任与义务、监管与管理、违法与处罚等内容,是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基础。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四个方面,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风险防范与控制、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和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
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和权限,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验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
实行风险防范与控制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
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事故应急管理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
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机构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事故监测和信息报告,做好应急响应,控制事故扩大和扩散,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是推动安全生产监管透明化和公开化的重要手段。
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向政府和社会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责任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司法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公民义务和律师职业责任等。
企业主体责任是指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过程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和监督,保障员工和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政府监管责任是指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制定和落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公民义务是指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尊重安全标准和规定。
律师职业责任是指律师在服务企业和公民时,要认真维护和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法律界保持安全生产意识,协助企业和公民维护合法权益。
三、监管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监管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监察、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等。
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是政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手段,可以采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投诉举报和信息化监管等方式,确保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是推动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可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和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
强化安全责任追究是对违法行为从严惩治的重要措施,可以采取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刑事执法等方式,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包括开展危化品企业备案管理、加强危化品信息公开和提高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等措施。
四、违法与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也进行了规定,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违反,安全设施的不完善等。
对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和民事赔偿等措施,依法惩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上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全文内容。
这一法律法规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全面规范,为推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支撑和导向,也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工业化快速发展,大众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让人民群众过上安全、健康、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