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职业病诊断鉴定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 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 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 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 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 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 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 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 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 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 酚中毒;
申请人各诊断机构要严把资料审核和临 床检查关,甚至对照申请表上照片和当事 人身份证。
3.推定诊断的问题:
《职业病防治法》四十二条:没有证据否 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必然 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 诊断为职业病。 不是轻易就肯定诊断 , 要从正方反方 分别分析 , 做出的结论要经得起推敲 , 经 得起时间的检验。
其他职业病(5) 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 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2) 在诊断机构批准的诊断服务项目范 围内。 在资质认定过程中,按申请机构所 具备的条件给予相应的资质。
5.职业病诊断讨论: (1)3名以上取得诊断资格的医师集体诊断。 ( 2 )根据所提供的五方面材料,对照国家 职业病诊断标准综合分析,排除其他致病 因素。 ( 3 )疑难病例:可以医学检查、住院观察 后,再作诊断。 ( 4 )推定诊断:没有证据否定职业危害因 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联系,在排除其 他致病因素后可诊断为职业病。 ( 5 )诊断结论:按半数以上的意见形成诊 断结论。
职业病预防卫生培训

生产性噪声的危害与预防
改造声源、降低噪声
通过技术革新,把发声物体改造为不发声或发小声的 物体是根本措施。
对噪声传播途径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强度
具体又可分为:把高噪声机器与低噪声机器分开布置; 采用消声器或用消声、吸声、隔声材料阻隔声源。
湿,湿式作业。
风,利用通风达到除
尘的目的。
管,加强技术管理、
建立必要的防尘制度。
革,生产工艺技术革新,是消除
尘肺的根本措施。具体又包括改 干式作业为湿式作业,实现生产 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等。
密,把生产性粉尘的发生源
密闭起来。
护,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和增
强体质。
查,对接尘职工定期进行健康
检查,对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 定期进行测定以及督促检查。
物理因素
包括不良气象条件(如高低温、 高湿、高低气压等)、噪声、 振动、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 红外线、高频波、微波、激光 等)。
生物因素
主要是某些微生物或寄生虫, 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 等。
第二类: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01
劳动组织或制度不合理, 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休
息制度不健全等
03
长期处于某种不良体位, 或长时间单调、重复动作
• 在额部、颞部涂抹清凉油、风油精等,或服用人丹、十 滴水、藿香正气水等中药。
• 如果出现血压降低、虚脱时应立即平卧,及时上医院静 脉滴注盐水。
重症中暑者除了立即把中暑者从高温环境中转移至阴凉通风处外,还应该迅速将 其送至医院,同时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救治;
生产性噪声的危害与预防
生产性噪声达到一定强度时成为有害因素,对人体危害突出表现在对听觉器官和听力损伤上。 职业性听力损伤,亦称职业性耳聋或职业性难听,属法定职业病之一。
职业病性健康体检与职业病鉴定诊断有关法律法规

➢ 诊断证明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 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诊断证明 书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诊断机构存档一份。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 定。
诊断机构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内容包括:
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二、诊断过程记录,参加人员、时间、地点、讨论内容
及诊断结论;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所有资料; 四、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结果报告单; 五、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报告责任主体1、用人单位;2、接诊急性职业病的综合医疗卫生机构;3、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职业病报告管理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2、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为了保证职业病报告不重报、不漏报,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即不论隶属于____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____,一律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职业病报告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直接报告。
对于确诊职业病人,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法定报告人责任法定职业病报告责任人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职业病报告类别及时限职业病报告分为急性职业病报告、非急性职业病报告、疑似职业病报告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
①任何医疗卫生机构接诊的疑似急性职业病均应立即向当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电话报告;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以上职业性____,初诊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③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也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以上职业病报告在实施紧急报告后,应由确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在____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报告卡》。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死亡的职业病病人),应在____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报告。
3、疑似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或接诊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在____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报告;职业病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
4、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ppt课件

一、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续)
(二)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1、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 业病诊断资质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 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
2、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 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本法规定 及时转移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 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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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诊断原则(续)
1、综合分析
职业病的诊断,无论从诊断的性质、诊断结 论的效力和诊断技术方法学上都具有特殊性,与 一般疾病的诊断有很大的区别,是一项技术性、 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因此,职业病的诊断必须 通过综合分析,排除其他致病因素所致类似疾病 后而作出。综合分析必须依据劳动者(或患者) 或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接触职业危害的具体 情况、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现场检测资料等,必 要时进行现场调查,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和临床 表现全面分析判断作出诊断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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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诊断程序(续)
续
4、诊断 参加诊断的职业卫生医师应当根据临床检查结
果,对照受理和/或现场取证的所有资料,进行综 合分析,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提出诊断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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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证责任
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 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 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对申请诊断的劳动者承 担举证责任。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资料是作出诊 断的基本依据。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 果、劳动者健康监护资料等大多掌握在用人单位 手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申请诊断时,靠自己为 其主张举证,提供诊断所需资料,客观上存在很 大困难。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04【实施日期】2021.01.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21年1月4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捷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实现职业病诊断机构区域覆盖。
第四条各地要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相关的人员、设备和工作经费,以满足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要。
第五条各地要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系统,不断提高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相关义务:(一)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二)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资料;(三)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四)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五)《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职业病诊断与诊断鉴定培训课件

一、基本概念
我国目前规定了明确的职业病的范 围,即指政府所颁布的职业病目录。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 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执行的《职 业病目录》是由卫生部、劳动社会 保障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文 发布的,共十大类115种,不在此目 录之内的均不能诊断为职业病。
2、作用的强度。主要取决于接触量, 接触量又与作业环境中有在物质的 浓度(强度)和接触时间有关,浓 度(强度)越高(强),接触时间 又长,危害就大。
一、基本概念
3、人的因素。一个人群处于同一环境,从事同 一种生产劳动,但每个人受到职业性损 伤不同,主要决定于:(1)遗传因素, 如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过敏的人,容 易受有毒物质的作用;(2)年龄和性别, 青少年、老年和妇女对某些职业危害因 素较为敏感,其中尤其要重视妇女从事 生产劳动时对胎儿、哺乳儿的影响;(3) 营养缺乏;(4)其它疾病与精神因素的 影响;(5)文化水平和习惯因素,有一 定的文化和科学知识者,能自觉预防职 业性损伤;生活上某种嗜好如饮酒、吸 烟、药物可增加职业危害的作用。
患者选择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原则上应当选择本行政区域内的医 疗卫生机构,跨行政区域进行职业 病诊断,需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 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转诊手续。
二、职业病诊断程序
(七)职业病诊断程序 1、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患者,必须
提供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职业史证明
和委托诊断证明;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施行日期】2021.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21年1月4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捷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实现职业病诊断机构区域覆盖。
第四条各地要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相关的人员、设备和工作经费,以满足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要。
第五条各地要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系统,不断提高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相关义务:(一)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二)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资料;(三)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四)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五)《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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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环境中的因素所导致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
下面是职业病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1.诊断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通常需要结合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患者的工作历史、接触
到的危险物质或工作条件、相关症状和体征,以及其他辅助检查结果(如职业史调查、实验室检测等)。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情况综合判断是否为职业病。
2.制定适当的治疗方案:一旦确诊为职业病,医生会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这可能包括药
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或其他支持性治疗方法,具体根据病情和病人个体差异而定。
3.移除或减少职业暴露:针对职业病的根本原因,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患者在工作环境
中与有害物质的接触。
这可能包括改变工作岗位、调整工作方式、提供个人防护装备等。
4.康复和职业重返:对于患者的康复,可能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康复训练和治疗,以恢复身
体功能和适应工作环境。
医生和相关专业人员会根据个体情况制定康复计划,并在必要时提供职业重返指导。
5.管理和预防措施:除了针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对于职业病的管理也包括采取预防措施,
以减少其他人的职业病风险。
这可能包括监测工作环境和有害物质的浓度、加强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制定合理的工作规范和标准等。
需要指出的是,职业病的处理原则可能因不同的疾病类型和个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面对职业病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医生或相关职业健康机构,以获取准确的诊断和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