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案例
劳动法实用案例:因为休年假导致无全勤奖纠纷案

【案例分析】陈先生于2020年6月加入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2021年4月,陈先生向公司请假一周,原因是其母亲突然生病需要照顾。
公司批准了陈先生的请假申请,但当他假期结束后回到公司时,却收到了扣发全勤奖的通知。
公司称,由于陈先生请假导致其当月无法完成全部工作,因此无法获得全勤奖。
陈先生认为公司的做法有失公正,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案例结果】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公司提交的考勤记录和请假申请表,确认了陈先生请假的事实。
但同时指出,公司对员工全勤奖的考核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定,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陈先生当月全勤奖,并承担案件处理费用。
【律师点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规,劳动者享有依法休假的权利。
在本案中,陈先生因家庭原因请假,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请假规定的情形。
然而,公司在陈先生请假期间扣发全勤奖的做法不当,违反了公平原则和法律规定。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根据该法条,公司应当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和奖金。
在本案中,陈先生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公司应当全额支付其全勤奖。
其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在本案中,陈先生请假是出于照顾生病的母亲,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情形。
公司不应以此为由扣发员工的全勤奖。
综上所述,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正确的。
本案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避免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悖的规定。
同时,员工也应提高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引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从拼多多事件谈我国电商企业诚信营销的实施

从拼多多事件谈我国电商企业诚信营销的实施1 引言1.1 研究背景及意义1.1.1研究背景当今社会,部分企业过度追求利润,将消费者与社会的权益置之不顾,通过违反诚信营销的手段,造成了整个社会诚信水平的下降,给消费者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如今,各行各业都充斥着违反诚信营销的现象,其中电商行业的情况尤其令人担心。
在网络购物十分普及的今天,移动端网购成为了新的阵地,而拼多多已建立起了自己的王国。
在2017年12月,根据猎豹电商发布的数据显示,拼多多超越天猫、苏宁易购、唯品会、京东老四家,成为了仅次于手机淘宝的电商APP[1]。
2018年7月26日,拼多多在美国上市。
但拼多多上市后不久,网络上开始出现标题为“拼多多的上市让历史倒退了二十年”的文章,转载量巨大的同时也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拼多多股价随即破发。
根据媒体反映,在拼多多上市之后,国家市监总局开始调查拼多多各类问题,多地相关市监部门也被要求一起对拼多多展开调查。
自8月2日至8月9日期间,拼多多强制关店1128家,近430万件商品被下架,拦截可疑链接超过45万条。
在进行整改之后,其股价有所回升。
但拼多多的情况并不是个别现象。
在电商行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采用不正当的价格手段进行竞争、使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等现象层出不穷[2]。
因此,电商企业如何处理违反诚信营销带来的后果以及如何坚定不移地实施道诚信营成为人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1.1.2研究意义本文将以拼多多事件对我国电商企业进行诚信营销的研究,希望能丰富自身的理论知识,同时拓展和深化诚信营销的研究内容和深度,使理论更具系统性与实践性,为电商企业的实施诚信营销提供借鉴。
拼多多的成功源于用户将商品价格因素作为最重要标准,但对商品的品质只要求能用就行,这同时也是拼多多违反诚信营销的现象屡见不鲜的原因之一。
违反诚信营销的现象越来越少的时候,消费者对企业的信赖程度自然就提升了,企业供应的商品质量提高了而且价格依旧亲民也能吸引更多客户且忠诚客户也会增多,人们的购买力增加,就会促进企业的发展,从而带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拼多多案例分析

拼多多案例分析
2018年,电商界的“⿊马”当属拼多多⽆疑,仅⽤了三年的时间,拼多多就成功敲响了纳斯达克的钟声,在美国正式上市。
我第⼀次下载拼多多app的时候还以为拼多多是⼀个骗⼦app。
⾥⾯的东西都不是很贵,还有很多免费包邮的,那么这样下来,他们是如何运营赚钱的呢?其实拼多多是运营了微商的分销模式和结合团购模式在运⾏。
以此同时,围绕拼多多“病毒式营销”引发的讨论也层出不穷。
今天我们就以拼多多为案例,分析解剖“病毒营销”策略是如何运⽤移动社交进⾏传播的。
所谓病毒营销,指的是利⽤公众的积极性和⼈际⽹络,让营销信息像病毒⼀样传播和扩散,营销信息被快速复制传向数以万计、数以百万计的观众,它能够像病毒⼀样深⼊⼈脑,快速复制,迅速传播,将信息短时间内传向更多的受众。
提起拼多多,你肯定收到过不少亲朋好友发过来的产品链接,这其实就是拼多多拼团砍价、低价战略的营销模式。
这种成本低、传播快、效率⾼的营销⽅式让拼多多短期内就能快速积累了⼤量的⽤户,知名度和影响⼒实现爆发式增长。
病毒营销的根本⽬标是切⼊⼈⼼,律动情感和建⽴链接;本质是寄⽣在移动社交⽹络上的⼝碑传播的放⼤和再现;表现形式就是企业产品和品牌信息,在移动社交媒体上⼝⽿相传,突破时空限制获得疯狂传播的营销技术;⼯具是移动社交媒体+策略创意。
在运⽤病毒营销的策略上,拼多多充分利⽤了社交⽹络的⼒量。
在腾讯QQ和微信庞⼤的流量推动下,拼多多通过⼴泛利⽤朋友、亲属互相分享的⼒量为其进⾏传播;⽽另⼀⽅⾯,⽤户在拼团过程中,⼤量建⽴拼团砍价的社群,不断进⾏重复购买,形成了强⼤的循环⽣态。
正式这样,拼多多短期内实现了疯狂式的传播。
案例--拼多多ppt课件

用户画像
• 第一个用户模型特征是:青年、女性、未婚、收入中等、 生活品质较高;
• 第二个用户模型特征是:中年、女性、已婚、收入中等 偏下、空闲时间较多、爱网购;
• 第三个用户模型特征是:学生、女性、无收入、消费能 力不高、爱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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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分人认为“从社交到电商是水到渠成,从电 商到社交是缘木求鱼”。一般交易过程比较谨慎, 因而电商到社交的可行性不高。拼多多的横空出世, 说明了电商到社交的想法是可行的。如果说微信电 商是社交+电商的代表,那么拼多多将是电商+社交 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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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产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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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拼多多的购物逻辑主要围绕拼团模式设计,用户可以选 择一件开团也可以单独购买,单独购买优惠力度肯定没 有拼团大,价格上的对比鼓励用户选择拼团模式。
站在被分享者的角度,如果这件商品拼团后确实非常优 惠,可以和朋友一起买,还顺便帮朋友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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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拼多多用户
女性购物相比男性更细致,更有耐心,所以在选择商品 的时候更愿意在购物平台上精挑细选,希望能淘到更多低 价好货,
愿意和自己的闺蜜、好友分享,而在拼多多上既可以淘 到好货又可以“晒”出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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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上,25-30岁用户占比最多,达到30.08%,其次是 31-35岁用户,占比达到27.65%。
• 下单成功以后可以将拼团信息发布到你的朋友圈、微博 等社交圈子,也可以由app内有同样购买需求的陌生用户 组团。一旦达到拼团人数的条件,就被认定为拼团成功, 各个买家将获得优惠的拼团价格,且商品将分别发货。 若无法满足拼团要求,则拼团失败,付款金额将返回给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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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色功能
• 拼团
站在开团者的角度,在购物过程中有交流、互动的需求, 分享给朋友、熟人,一方面可以对该商品进行筛选和甄别, 另一方面双方都可以获得优惠的产品价格。
拼多多案例分析

拼多多案例分析拼多多是中国一家电商平台,以团购模式为主要特点,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低价商品。
成立于2015年的拼多多,短短几年时间内就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交电商平台之一。
1. 公司介绍拼多多由黄峥于2015年创立,总部位于上海。
起初,拼多多是一个社交电商购物软件,通过用户分享、邀请好友参与拼团购买来获取更优惠的商品价格。
随着用户数量的增长,拼多多逐渐发展成了一个庞大的在线购物平台。
2. 商业模式拼多多的商业模式主要基于社交团购。
用户在拼多多上可以发起或参与拼团活动,通过邀请好友一起购买同一商品来达到更低的价格。
这种模式不仅有效降低了商品的成本,也提供了更具吸引力的优惠给用户。
此外,拼多多还通过直播、砍价等形式增加用户的参与度。
3. 用户群体拼多多的用户主要以二三线城市的年轻人为主。
通过价格优势和社交分享的方式,拼多多吸引了大量没有淘宝或京东账号的用户。
这些用户普遍对价格敏感,希望能以最低成本购买到所需商品。
4. 创新点拼多多在电商领域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交团购:拼多多通过社交团购的方式,将传统的电商购物模式进行改良,让用户以更低的价格购得所需商品。
这种社交分享的方式与年轻用户的消费习惯相符,获得了迅速增长的用户群体。
- 精简供应链:为了保持低价优势,拼多多采用了直接与厂商合作、去除中间环节的方式。
这种精简供应链的方法不仅降低了成本,也缩短了发货时间,提高了用户的购物体验。
- 农产品直供:拼多多与农民合作,实现了从农田到用户餐桌的直供链。
这样既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与新鲜度,也让农民获得了更多的收益。
5. 成功因素拼多多之所以能够成功,有以下几点关键因素:- 以低价为核心竞争力:拼多多通过社交团购的方式,让用户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商品。
这种优势吸引了大量价格敏感的用户,形成了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
- 迅速积累用户量:拼多多通过通过裂变式的用户增长,通过邀请好友购买商品来获取更低价,吸引了许多用户参与,快速推动了平台用户量的增长。
逄琳、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逄琳、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5【案件字号】(2020)鲁02民终583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晓静林伟光刘昭阳【审理法官】陈晓静林伟光刘昭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逄琳;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当事人】逄琳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逄琳【当事人-公司】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逄琳【被告】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毕勤电子公司应否支付逄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权责关键词】无效合同过错第三人证据不足自认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毕勤电子公司应否支付逄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本案中,毕勤电子公司提交《员工手册》以及上诉人签收《员工手册》确认函,上诉人在仲裁及一审诉讼中对于《员工手册》及确认函的真实性均予以认可,本院对该事实予以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被上诉人毕勤电子公司提交监控记录、考勤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会函》能够证明逄琳存在违反《员工手册》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拼多多成功的案例

拼多多成功的案例【引言】近年来,拼多多作为中国电商行业的新贵,迅速崛起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其独特的创新模式和战略策略在电商领域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深思。
本文将深入探讨拼多多成功的案例,剖析其成功的原因,并进一步思考这个独特而富有发展潜力的电商平台在未来的发展前景。
【拼多多的新型模式】拼多多作为一个集团购模式和社交电商为一体的平台,与传统的电商平台有明显区别。
在拼多多上,买家通过分享商品链接给亲友或社区成员,集结人数和需求量,以便以更低廉的价格获得批发价。
这种新型模式通过社交网络的力量,将用户通过分享和集结,形成一个庞大的购买群体,从而实现了商品的低价购买。
这种模式不仅满足了人们对低价商品的需求,也加强了用户之间的互动和社群感。
【创新的用户体验】拼多多通过创新的用户体验吸引了大量用户的关注和使用。
首先,拼多多提供了个性化的商品推荐和优惠券等精准化的购物激励工具,满足了用户多样化的购物需求。
其次,拼多多引入了社交互动元素,使得购物成为一种社群活动,通过分享和评论商品的方式增加了用户的参与感和乐趣。
最后,拼多多还通过优质的客户服务和售后保障体系,增强了用户对平台的信任感,提高了用户的忠诚度。
【低价策略的成功实施】拼多多的成功离不开其独特的低价策略。
拼多多通过与供应商和品牌商的合作,直接采购大量商品,从而降低了产品的采购成本,进而将这些优惠直接传递给用户。
另外,拼多多还鼓励用户通过邀请好友和参与拼团等方式获得额外的优惠,进一步降低了商品的价格。
这种低价策略既能满足用户对实惠商品的需求,也能通过大规模采购和社交互动增加销量,实现了良性循环。
【社会效益与商业价值的并存】拼多多的成功不仅带来了商业价值,更为重要的是为社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
首先,拼多多通过优质低价的商品,满足了人们生活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的需求,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其次,拼多多通过助农和消费扶贫等方式,促进了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和就业增长,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韩杰、戴博水泵(青岛)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韩杰、戴博水泵(青岛)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9【案件字号】(2020)鲁02民终83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晓静林伟光刘昭阳【审理法官】陈晓静林伟光刘昭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韩杰;戴博水泵(青岛)有限公司【当事人】韩杰戴博水泵(青岛)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韩杰【当事人-公司】戴博水泵(青岛)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志刚山东若真律师事务所;虞海升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志刚山东若真律师事务所虞海升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志刚虞海升【代理律所】山东若真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韩杰【被告】戴博水泵(青岛)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戴博水泵应否支付韩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权责关键词】合同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戴博水泵应否支付韩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本案中,被上诉人制定的《员工手册》在厂区公告栏中张贴,被上诉人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包括上诉人在内的全体员工予以签字确认,故被上诉人有权依据《员工手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本案中,被上诉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上诉人以被上诉人未通知工会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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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案例
以拼多多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案例为题,就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案例简介
据媒体报道,拼多多公司在2019年曾经一次性辞退了200多名员工,但是没有给这些员工任何补偿。
这一行为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很多人认为这是违法的。
拼多多公司则表示,这些员工是因为业绩不符合要求而被辞退,公司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二、公司是否违法
针对拼多多公司的这一做法,法律专家表示,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拼多多公司的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三、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性
虽然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公司也有辞退员工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因为员工的业绩不符合要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原因来辞退员工。
但是,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必须要遵守相关的程序,如提前通知员工、与员工协商解决等。
如果公司在辞退员工时没有遵守相关的程序,那么就属
于违法行为。
四、如何维护员工的权益
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对自己的辞退行为违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与公司协商解决: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等。
2.通过劳动仲裁: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要求仲裁处理此事。
3.通过法律途径: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法院起诉公司等。
五、结论
拼多多公司在辞退员工时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性也需要得到认可。
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劳动仲裁、法律途径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