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与保护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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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与保护现状

建国50年来,我国的矿业发展很快。截至1997年底,国有矿山已达10838个,乡镇集体矿山154643个,个体采矿点96376个,独立核算矿业产值为4691.31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86%,矿产开发总规模居世界第三位,已成为世界上的矿业大国之一。随着矿业的发展,已新建成300多座矿业城市。但是矿产资源的开发,特别是不合理地开发、利用,已对矿山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并诱发多种地质灾害,破坏了生态环境。越来越突出的环境问题不仅威胁到人民生命安全,而且严重地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占矿山总数59.06%的乡镇集体矿山,环保工作差距较大;更为严重的是占总数36.80%的个体采矿点的环保工作几乎是空白。

(一)矿山生态环境现状

我国的矿业活动主要指矿石采掘、选矿及冶炼三部分。矿业活动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破坏的种类很多(表1)。例如:开采活动对土地的直接破坏,如露天开采直接破坏地表土层和植被;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废弃物(如尾矿,矸石等)需要大面积的堆置场地,从而导致对土地的过量占用和对堆置场原有生态系统的破坏;矿石、废渣等固体废物中含酸性、碱性、毒性、放射性或重金属成分,通过地表水体径流、大气飘尘,污染周围的土地、水域和大气,其影响面将远远超过废弃物堆置场的地域和空间,污染影响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而且很难恢复到原有的水平。

表1 矿业活动与主要环境问题综合表

1、矿业废气

由于废气、粉尘及废渣的排放引起大气污染和酸雨,以硫化工和煤炭最严重。如煤炭采矿行业中工业废气排放量达3954.3亿立方米/年,其中有害物排放量为73.13万吨/年,多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矿山地区大气环境受到不同程度污染。通常炼1吨硫磺需排放1万立方米有害气体,其含二氧化硫、硫化氢折1.8吨,并产生大量废水及汞、砷、镉等有害物质。如鄂、云、贵、川等省的土硫生产就是一种毁灭生态环境的生产方式,已构成严重的社会公害。此外废渣、尾矿对大气的污染也相当严重。如河南一些有色金属矿山的生活福利区,空气中粉尘含量超标十倍至几十倍。

2、矿业废水

我国矿业活动产生的各种废水主要包括矿坑水,选矿、冶炼废水及尾矿池水等。其中煤矿、各种金属、非金属矿业的废水以酸性为主,并多含大量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元素(如铜、铅、锌、砷、镉、六价铬、汞、氰化物)以及COD、、悬浮物等;石油、石化业的废水中尚含挥发性酚、石油类、苯类、多环芳B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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烃等物质。众多废水未经达标处理就任意排放,甚至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使土壤或地表水体受到污染;此外,由于排出的废水入渗,也会使地下水受到污染。

(3)矿业废渣

矿山废渣包括煤矸石、废石、尾矿等。各矿业废渣累计堆存量及占地面积现状(1995~1997年)见表2。

表2 矿业及相关行业废渣堆存情况(1995~1997年)

1997年我国废渣的累计贮存量已达64.72亿吨,占地面积为50650万平方米,矿业及相关行业的废渣为58.51亿吨,占地面积29160万平方米,1997年与1995年相比,已有明显下降趋势,但所占比重有所增加,应引起重视。

4、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

矿业活动,特别是露天开采,大量破坏了植被和山坡土体,产生的废石、废渣等松散物质极易促使矿山地区水土流失。如位于鄂尔多斯高原的神府东胜矿区,由于气候及人为因素的影响,已使该区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土地沙化、荒漠化的面积已超过4.1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的86%以上,。据对全国1173家大中型矿山调查,产生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所破坏的面积1706.7公顷及743.5公顷,治理投资的费用已达2393.3万元。

5、岩溶塌陷及采空区塌陷

岩溶塌陷是岩溶充水矿床疏排地下水所引起的。塌陷不仅出现在煤炭矿山而且也出现在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及核工业矿山。从地理分布看,几乎遍布南方各省,尤以湘、粤、鄂、桂、赣诸省居多。

采空区塌陷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在采矿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由地下开采造成的。而我国的矿山开采中,以地下开采为主,据1173家国有大中型矿山调查,地下开采占68.89%,塌陷区占地面积为84201.4公顷,占矿山开发破坏土地面积的39.57%。另外,采用水溶法开采岩盐所形成的地下溶腔,可导致地面沉陷。在一些盐矿已有发生,如湖南湘澧盐矿、云南洱源县乔石盐矿和湖北应城盐矿水采基地。

6、侵占土地

矿山开发占用并破坏了大量土地,其中占用土地指生产、生活设施及开发破坏影响的土地;其中破坏的土地指露天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场、塌陷区及其它矿山地质灾害破坏的土地面积。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1957-1990年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弃地、浪费与因灾损失的耕地达42.73万公顷,矿山占地达49.1%。我国采矿业破坏的土地面积约有 1.4-2.0万平方公里,并以每年200 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到2000年将达到每年340 平方公里。造成矿山占地的原因住要是露天采场及各类矿渣、工业垃圾堆置所致。

据统计,一座大型矿山平均占地达18~20万平方米,小矿山也达几万平方米。到1995年,1173家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中,占用土地面积729971.6公顷,其中仅露天开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场和塌陷区占地面积为212817.4公顷,占矿山用地面积的29.15%,其他工业用地、行政生活用地等为5171.54公顷,占

70.85%。

据推算,到1994年全国矿山开发占用耕地面积为98.6万公顷;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04%,由此必然加剧了我国耕地紧张的局面。推算全国矿山开发占用林地约105.9万公顷,我国森林面积为1.34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仅为13.92%,为此,矿山开发占用林地情况不容忽视。据估算,全国矿山开发占用草地面积约26.3万公顷,而我国的草场已日益退化,退化率由70年代的16%上升到 37%,平均以67万公顷/年的速率递增,矿山开发引起的草场退化问题绝不能忽视。

表3 1994年各矿业开发占用及破坏土地情况

7、土壤污染

由于三废排放使矿区周围土壤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8、矿震

采矿所诱发的地震,出现在我国许多矿山,成为矿山主要环境问题之一。

9、尾矿库溃坝

据统计,全国有尾矿库约700座,江西、云南、安徽、湖北等省都发生过尾矿库溃坝事件。

10、破坏水均衡系统,并引起水体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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