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
员工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在我国,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中常见的一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以下是对员工解除合同赔偿标准的详细说明:一、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1. 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特殊情况下的赔偿标准1.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服务期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竞业限制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3.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一百倍以下的赔偿金。
三、其他赔偿标准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支付相当于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一百倍以下的赔偿金。
四、特殊情况下的赔偿标准1. 劳动者因工伤、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劳动者因工伤、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2n赔偿是什么意思

2n赔偿是什么意思一、劳动法2n的赔偿标准法律常识:2n的赔偿标准:1、二倍经济补偿金。
当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的二倍,赔偿给相关员工;2、若公司不予以赔偿的,员工可以通过向工会、劳动局、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举报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n+1和2n的区别包括:1、离职性质不同。
2n意为着双倍补偿,原因在于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
n意味着双方有主观、客观原因导致的离职,属于正常经济补偿;2、计算方式不同。
2n就是按照2倍的月工资赔偿。
一般的劳动经济补偿是每工作一年就补偿1个月的工资,这就是n倍补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合法的范围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就需要赔偿n+1个月的工资。
但是有些情形是不允许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那么就要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n+1缴税规定包括: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2、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法2n赔偿金的条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劳动法2n赔偿金的条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合法解除或终止条件下:2n赔偿金仅适用于依法合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境。
然而,若劳动合同的解约或终止行为违反了相应的法规政策,那么用人单位将无需承受提供2n赔偿金之责任。
2.必要的事先通知义务:在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履行提前告知劳动者之义务,并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杭州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杭州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a.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b.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①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2。
② 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以月为单位计算。
③ 月工资的计算: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④ 若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内工资有变动,则以实际变动后的工资为准。
第二条经济补偿金的支付a. 甲方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b.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c. 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d. 乙方收到经济补偿金后,应在收到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收据。
第三条保密条款a.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b.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均属于保密范围。
c.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 本保密条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终止。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a.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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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三.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n+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n+1,可能是指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再加上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新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1.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4.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拒不改正的;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离职补偿金计算标准

离职补偿金计算标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由于员工离职的原因不同,所以离职补偿金计算标准是有差别的。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下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当员工自动提出离职并未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员工由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单位是不用支付离职补偿金的。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单位支付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不一样。
一、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形下应支付离职补偿金计算标准(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补偿金公式:离职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补偿金公式:离职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补偿金公式:离职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补偿金公式:离职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五)经济性裁员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2n赔偿金的法律规定

2n赔偿金的法律规定
2n——指2倍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单位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按n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2n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2N的情形:劳动者未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形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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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2008-11-25 19:09:54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第47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具体标准如下: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统一按一年的标准发给金,以六个月作为分界线做出不同的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新法下,此两种情形已经没有12个月的限制了.3、工资计算基数: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据该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简化了工资的计算标准,规定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所谓“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工资计算基数是不对的.操作指引工资是一个总额的概念,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计算金时,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4、针对高工资收入者的计算封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仅对高收入者作了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的限制,对普通劳动者是没有限制的,只要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12年”的计算封顶.5、能否分期支付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十二条规定,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应当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要求分期支付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但是劳动者同意的法律并不干涉.6、用人单位支付的时间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往往一走了之,不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这时候用人单位可暂不予支付.对的支付时间作出规定,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例也不少,劳动者不履行工作交接义务,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按照以往的司法实践,支付和履行工作交接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未履行工作交接而拒绝支付金,因此常常导致机构或法院判令用人单位支付了金,但劳动者最终也没有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操作指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注意这里的办理工作交接是按照双方约定办理,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时劳动者以双方未约定进行抗辩,不予办理工作交接,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离职后的工作交接事项作出约定,明确工作交接的时间、程序、要求等事项.7、补偿办法的额外金与劳动合同法的加付赔偿金的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的,除全额发给金外,还须按该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金.没有继续沿袭之前的规定,针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做了新的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在新的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者不能再主张金50%的额外金.操作指引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适应是有条件的,即必须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情形下才适应.如果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相比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实际上减轻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律师建议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不但要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还要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等举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8、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金和赔偿金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在支付后劳动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并可支付赔偿金: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根据上述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劳动者可同时向用人单位请求金与赔偿金,金与赔偿金可以并存.操作指引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可以并存适用.9、金是否需纳个人所得税实践中常有用人单位咨询其向劳动者支付的金能否扣除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如下:l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考虑到个人所得一次性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为:以个人所得的一次性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激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3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4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5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10、金与违约金的同时适用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用人单位对符合特定情况下的劳动者支付的类似于补偿性质的款项.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同时请求金和违约金如何处理的问题,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金和违约金的产生原因不同、支付依据不同、性质和功能不同、计算的标准也不同,金是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面临失业的经济补助,而违约金是违约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惩罚,是一种违约责任,所以在特定情形下劳动者同时请求金和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支持.但对于过高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