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a)§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2.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设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方面。
2、施工许可证申领条件:(1、已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已取得规划许可证(3、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确定建筑施工单位(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施工许可证有效期:3个月,可延期两次以内,每次不超过3个月4、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时发证机关要核验施工许可证5、从业资格分单位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6、发包方式:招标发包、直接发包7、联合承包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范围承包工程8、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9、设计、采购和施工综合承包又称EPC承包。
10、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活动。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1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3、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a。
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b。
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c。
工程保修书;d。
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合同所列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合同订立方式:要约、承诺。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总结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一)建筑许可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1.施工许可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可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
从业资格(1)单位资质。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1.建筑工程发包(1)发包方式。
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2)禁止行为。
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2.建筑工程承包(1)承包资质.(2)联合承包。
共同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
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4)禁止行为。
禁止将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禁止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建筑工程造价.(三)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监理,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拒绝建设单位的此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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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一章建筑丁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建筑法》实施的时间23川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造价在2许可证4、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向发证机关屮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5、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屮止施T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屮止施丁之口起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丁・作6、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7、建设丁■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合同价的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合同价的8可以由两个以9、建筑工程承包中的工程分包。
101112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穆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暈要求的,要求设计单位改正;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实际要求、施T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1有权要求建设施工企业(施工单位)改正1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14、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T企业负责。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15、《建筑工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共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1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屮规定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1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屮规定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18、在正常使用下建设T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9、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比例关系,是税法结构中的核心部分。
我国现行的税率有三种,即20、稈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即:甲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 7;元;乙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 )]元21 2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玄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10、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设计阶段
总结词
控制工程质量和优化设计方案
详细描述
设计阶段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阶段, 主要任务是控制工程质量和优化设计方案。 这一阶段需要开展设计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相应的 概预算文件,为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提供依 据。
施工阶段
总结词
实施工程管理和监督工程质量
详细描述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目录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 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 •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 • 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过程 • 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策略 • 建设工程造价的信息化管理
0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与特点
• 建设工程造价定义:指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等。
详细描述
预算法的关键是准确计算工程量,并获取市场上的价格信息 。预算法通常用于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招标阶段,可以为施工 合同的签订提供依据。
清单计价法
总结词
清单计价法是一种基于工程量清单的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方法,根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 则和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对工程量进行计算,并结合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确定工程
造价。
详细描述
清单计价法的特点是采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方便不同企业之间的比较和竞争。企业可 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企业定额,自主报价。清单计价法适用于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
是当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
04 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过程
Hale Waihona Puke 决策阶段总结词确定投资规模和制定投资计划
VS
详细描述
决策阶段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起始阶段 ,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制定 投资计划。这一阶段需要开展市场调研、 技术经济分析和风险评估,为后续阶段的 造价管理提供依据。
2021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试卷和答案(4)

2021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试卷和答案(4)一、单选题(共60题)1.下列情形中,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因自然灾害,当事人无法执行签订合同的计划,造成对方的损失B:当事人双方串通牟利签订合同,造成第三方损失C:当事人因合同谈判破裂,泄露对方商业机密,造成对方损失D: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拒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使合同无法履行,造成对方损失【答案】:C【解析】: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
其构成条件:一是当事人有过错。
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
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2.根据《合同法》,下列各类合同中,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的是()。
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D: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答案】:C【解析】:3.(2015年)工程计量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划分和工程量的计算,下列关于工程计量工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项目划分须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定额子项进行B:通过项目划分确定单位工程基本构造单位C:工程量的计算须按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的规则进行计算D:工程量的计算应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计价基本原理。
选项A错误,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主要是按工程定额进行项目的划分;选项C错误,目前,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两大类:各类工程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附录中规定的计算规则;选项D错误,工程量的计算就是按照工程项目的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对分项工程实物量进行计算。
4.关于联合试运转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包括对整个生产线或装置运行无负荷和有负荷试运转所发生的费用B:包括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的工资及专家指导费C:包括试运转中暴露的应设备缺陷发生的处理费用D:包括对单台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工作的调试费【答案】:B【解析】:联合试运转费是试运转支出的大于收入的差额部分费用,其中试运转支出包括试运转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工具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保险金、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工资以及专家指导费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课件

总结词
价值工程分析
03
总结词
风险评估与管理
05
04
详细描述
项目运用价值工程分析方法,对设计 方案进行优化,提高了项目的性价比 ,降低了工程造价。
06
详细描述
项目在实施前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制定 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有效规避了潜在的造价风 险。
THANKS
感谢观看
特点
系统性、动态性、专业性、复杂性。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01
02
03
控制投资风险
通过科学的造价管理,可 以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 避免资金浪费和损失。
提高投资效益
合理的造价管理可以优化 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 ,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的最大化。
保障工程质量
有效的造价管理可以保证 工程资金的合理使用,从 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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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词:施工阶段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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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词:材料与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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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在施工阶段,项目采取了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 ,如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减少浪费等,有效降 低了工程成本。
案例三:某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分析
总结词
多方案比选
01
02
详细描述
在高速公路项目的方案比选阶段,对多个方 案进行经济分析,选出最优方案,有效控制 了工程造价。
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计
在竣工阶段,需要根据竣工结算的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对竣工决算进行 审计,以确保竣工决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05
CATALOGUE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技术
价值工程
价值工程:是一种通过研究产品或系 统的功能与成本之间的关系,以最低 的成本来实现产品或系统必要功能的 方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知识点

第四章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含义与特点一.工程造价的含义1.第一种含义:从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从项目建设角度提出,广义概念1)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2)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总造价是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的总和。
2.第二种含义:狭义概念指为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
二.工程造价的特点1.大额性2.单个性。
3.动态性。
任何一项建设工程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期。
在这一期间,如工程变更、材料价格、费率、税率、利率、汇率等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必然会影响工程造价的变动,直至竣工决算后才能最终确定工程造价。
4.层次性。
建设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和单位工程造价。
5.阶段性(多次性)。
§建设工程造价的内容与构成***一.➢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流动资金➢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贷款利息+ 融资费用.1.1)直接工程费:①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②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的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时间及其他特殊要求的试验费)。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2)措施费:①环境保护费: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②文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③安全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环境保护费/文明/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④临时设施费:包括:A.周转使用临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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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复习要点一 § 增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 建筑许可 ①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②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a)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e)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f)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 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学易网整理。 2. 建筑工程承发包 ① 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② 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③ 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④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 建筑工程监理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4.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一. 增合同法 1. 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 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 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 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 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①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② 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③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④ 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⑤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 干预措施: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2.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①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③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1) 建设用地 ①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②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 ③ 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④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c)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d)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e) 公路、铁路、机场、扩厂等经核准报废的。 3. 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4)财产保险合同 ①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财产保险; 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③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④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5)人身保险合同 ①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② 投保人如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③ 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④ 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学易网整理。 ⑤ 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应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费。 ⑥ 无论哪方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⑦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是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4. 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5)按税收征收对象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种。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一. 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1.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①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②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③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④ 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d)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e) 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学易网整理; f) 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i)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j)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⑤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⑥ 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2.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① 无工作业绩; ② 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③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⑤ 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⑥ 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⑦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
二. 增合同法 1. 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 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
一. 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乙级资质标准 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