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定期检查记录

安全阀定期检查记录

催化车间安全阀检查记录表

安全阀定期检验规则

安全阀定期检验规则 安全阀是为了防止压力设备和容器或易引起压力升高或容器内部压力超过 限度而发生爆裂的安全装置。安全阀是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等压力系统 使用广泛的一种安全装置,保证压力系统安全运行。 当容器压力超过设计规定时,安全阀自动开启,排出气体降低器内的过高压,防止容器或管线破坏。而当容器内的压力降至正常操作压力时,即自动关 闭避免因容器超压排出全部气体,从而造成浪费和生产中断。 安全阀是一种安全保护性的阀门,主要用于管道和各种承压设备上,当介 质工作压力超过允许压力数值时,安全阀自动打开向外排放介质,随着介质压 力的降低,安全阀将重新关闭,从而防止管道和设备的超压危险。 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第126 条:“安 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和测量仪 表应按计量部门规定的期限校验”的规定,为了加强我厂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望认真执行。 一、凡工厂锅炉、空压机、氧压机等设备以及储气罐、热交换器、加热器 等受压容器上安装使用的各种安全阀统一由计量处负责送宝鸡市劳动部门授权 的单位进行检验并办理手续。 二、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火车罐车上使用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 安全附件随机车体,由液化站送省级劳动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负责 办理手续。 三、送检的安全阀,经检验合格铅封后,送检单位将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 报告,复印一份交安全监察处备查,原件由计量处、液化站送交技术档案处存档。 四、运行的锅炉、空压机、氧压机、储气罐、热交换器、加热器等受压设备、容器上的安全阀需要试验时,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操作,安全监察处、设备 能源处、计量处以及使用单位技术到场监督,并由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负责铅封。 五、各单位新购置的安全阀,在安装使用之前,必须将所有技术资料(出 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等)连同 实物一并送交计量处,由计量处委外检定合格后,方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在线校验

安全阀在线校验 安全阀在线校验装置已得到多个国家认可、认证,在全球得到广泛应用。公司用进行安全阀在线校验服务已多年,并可提供国家质检局认可的校验报告。 1.安全阀在线校验系统介绍 安全阀在线校验系统可在正常操作压力下试验安全阀和卸压阀,其原理是对阀轴施加压力以克服阀门的弹簧张力.试验时采用与电子力传感器相连的液压联动机构,并由与传感器连接的自动记录器记录下所施加的力。 利用记录下的数据和已知的阀座面积及阀门的管路压力便可以计算出调定压力和重新设定阀门起跳压力。 可在不中断生产的情况下测试阀门,因而显著地节约成本,有利于生产运作。此外在整个试验过程中,阀门能正常工作,特别适应那些不能通过提高系统压力而进行试验的在线安全阀,例如再热阀和核电站二次侧安全阀,不用担心调定压力在运输时受影响。 安全阀在线校验有二种调试方式:带压调试和不带压调试 带压调试 有管路压力的热态试验 安全阀在线校验系统是专为试验正常操作条件下的管路安全阀和卸压阀而设计的,这称为带压试验。维修经验显示,由熟练技术员操作时试验结果的误差约1%。 安全阀在线校验系统能存储带日期的调试记录,记录出受试阀门的升起压力和管道压力,还可记录阀门位移。 带压调试的记录数据 根据带压调试记录下的数据,可以确定: ?原阀门的起跳压力 ?重新设定阀门起跳压力 ?阀门的弹簧特性 ?阀门位移 还可以显示: ?喷嘴环的效应 ?导环的效应 ?其它响应特性

安全阀在线校验带压调试有下列许多优点: ?由于不需要提高系统压力,可显著地降低燃料成本 ?试验阀门时,生产不必中断 ?减少了停机后再开车所需时间 ?省下拆除处于正确工作条件的阀门的费用,因为需要大修的阀门才要从管路上拆下 ?焊接式安全阀可不必从管路上拆下而进行调节 此外: ?采用.,在短时间内可对阀门进行多次试验和调整 ?由于在正常操作温度下进行试验,不需要温度补偿调整压力 ?.能自动产生阀门性能的永久图形记录 ?显著地减少常规试验期间损坏的可能性。 ?.显著地降低噪声水平,从而改善环境条件 不带压调试 无管路压力的冷态试验 安全阀在线校验系统也可使用于不带压(即无管路压力)调试安全阀和卸压阀。进行这种调试之前,先根据已知的阀门结构、尺寸进行计算,以确保可安全地进行试验。根据不带压调试记录下的数据可以确定: ?原阀门的起跳压力 ?重新设定阀门起跳压力 ?阀门的弹簧特性 ?阀门位移

锅炉外部检验协议

编号:AQ-BH-00587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锅炉外部检验协议 Boiler external inspection protocol

锅炉外部检验协议 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 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和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授权,威海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以下称乙方)将对 -----------------------------------------------------(以下称甲方)的台(蒸汽、热水、有机热载体)T/H(MW)工业(电站)锅炉进行外部检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验时间:年月日 二、检验方式:逐台检验 三、检验依据: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3、《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5、《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验规程》 6、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7、本所检验方案 四、检验内容: 1、审查资料 2、部件外部宏观检验 3、相关人员持证情况和有关记录 4、炉墙保温检查 5、电器仪表、辅机检验 6、安全附件检验 7、其它必要的检验 五、双方职责: 甲方: 1、受检单位应备齐锅炉技术资料,主要有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质量证明书及图纸,锅炉上年度(或本年度)内部检验报告,对检验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记录、锅炉运行状态自检记录,锅炉修理改造记

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11-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4年6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9) 第四章耐压试验 (17) 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 第六章附则 (24) 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 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 (47) 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 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 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 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2—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Boiler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5年7月7日

前言 2010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立项计划。2010年3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主要问题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10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各起草小组组长会议,对汇总稿进行讨论。2011年6月,在广东召开全体起草人员参加的会议,形成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2011年9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1]79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2013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5年7月7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结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提出的要求补充、调整相关内容,对原《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进行改进,保留原来的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突出定期检验工作的可操作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原规则中以提示性附录规定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格式,仅给出锅炉内(外)部检验结论报告和水(耐)压试验报告; 2.修改检验结论,调整检验周期; 3.增加首次内部检验的规定; 4.增加不能按期停炉检验的处理规定; 5.明确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检验范围; 6.增加电站锅炉外部检验内容和要求; 7.针对大型电站锅炉的特点,补充相关检验内容; 8.增加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处理的原则规定。 参加本规则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钱公陈新中王兴胜 曹宏伟窦文宇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李军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建华

安全阀校验有关的规定

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 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 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以下简称设备)上主要的安全附件。安全阀的校难两种。目前在校验装置上进行安全阀校验存在不少问题。为了统一在校验装置上进行安全阀校验工作的要求,保证校验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应范围 适用于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二、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 1.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一般应是按劳动部分颁发的《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的要求,经过资格认可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其校验工作应由检验员负责进行。对具备条件的校验单位,可由从事设备定期检验的检验员委托,进行安全阀的校验工和。 2.校验单位应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的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3.校验人员应具有安全阀的基本知识,熟悉并能执行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标准、能熟练地使用常用的校验装置、仪器、工具,掌握安全阀的实际校验技能。 4.校验单位及校验人员应保证校验质量,校验时应有详细记录,校验合格后应进行铅封和出具校验报告书。 5.校验单位和校验人员的校验工作,应接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 1.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应根据相应规程、标准的要求,或由检验员根据设备的检验情况而定。 2.安全阀的校验项目,一般以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为主。 3.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根据设备定期检验报告书中所给定的最高工作压力,按规程、标准的要求而定。 4.安全阀的密封性能试验压力,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5.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压力,应考虑到背压的影响和校验时的介质,温度与设备运行状况的差异,给予必要的修正。 6.新安全阀和检修后的安全阀,应按其产品合格证明、铭牌、标准或使用条件,进行最大和最小开启压力的试验,整定压力应在其范围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密封性能; (2)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以下简称弹簧式安全阀),在整定压力时,弹簧的压缩量加上安全阀设计开启高度,应不大于弹簧并紧时变形量的80%。 四、校验装置、场地 1.校验装置由校验台、气源和管路等组成(见附录1),基本要求如下: (1)有足够的校验介质。安全阀的校验介质,一般使用空气或氮气,对于工作介质为液体的也可用水进行 供气装置可配备压缩机,也可采用若干气瓶并联或其它形式。贮气罐的容积应不小于0.5m3,如缺陷源压力高于贮气罐的量大工作压力,应有可靠的减压装置。水源一般可用压力泵,并配有一家容积的气体稳压罐。 (2)压力表应符合要求。校验台上,每个校验系统应装两块相同的压力表,其精确度等级不应低于1级,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安全阀校验压力的1.5~3倍,最好为2倍,压力表应按计量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并保持灵敏、可靠; (3)配有一定容积的缓冲罐; (4)为避免校验的杂质对安全阀的密封面造成损伤,应加装过滤装置; (5)校验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应与安全阀需校验的压力相适应,并以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5倍,定期作液压试验; (6)校验装置应保持密封,定期进行密封试验; (7)校验台上应加装校验用温度、压力、信移测量记录仪表及计时装置,以便对校验值等进行记载。 2.校验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压机、气瓶应有单独的存放间; (2)除放置校验台外,还应有进行安全空拆卸的工作台,以及存放安全阀的场地; (3)校验场地的各种装置及附属工具应有利于操作。其管道、电气线路应符合安全要求。

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要求

附件三 安全阀校验要求 一、总则 (一)本要求是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压力容器时,对其上安装的安全阀进行校验的附加要求。 (二)本要求适用于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二、校验机构和校验人员 (一)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校验机构应该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阀校验工作质量,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校验技术人员、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 (二)校验人员必须经相关知识和校验技能培训,掌握安全阀的基本知识,熟悉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校验人员能熟练地使用校验装置、仪器、工具,能独立完成安全阀的实际校验操作。 (四)校验时必须有详细记录,校验合格后,应该进行铅封并且出具校验报告。 (五)校验机构的安全阀校验工作,应该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校验设备 (一)安全阀校验装置由校验台、气源和管路等组成。可配备空气压缩机,也可用若干气瓶并联或其他形式提供气源。应该配有一定容积的储气罐,储气罐的容积应当与校验安全阀的用气量相适应,保证气源稳定。如果气源压力高于贮气罐的设计压力时,应该在气源与贮气罐之间装设可靠的减压装置。

(二)安全阀的校验一般以空气或氮气为校验介质,特殊情况下也可用水作为校验介质。 (三)校验系统中的压力表应当符合要求。每个校验台位应该装两块规格相同的压力表,其精确度等级不应当低于1.0级,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安全阀校验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6个月。 (四)校验供气系统中应该加装过滤装置。 (五)校验台应当配有足够容积的缓冲罐,如果需要,可装设温度、压力、位移和安全阀校验数据等自动记录装置。 四、校验周期和校验项目 (一)安全阀的校验周期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十七条执行。 (二)新出厂的安全阀,必要时在使用前进行性能校验。 (三)安全阀的校验项目一般为外观检查、解体检查和性能校验。 (四)安全阀的性能校验项目,一般应该进行压力整定和密封性能试验,有条件的单位也可增加其他性能试验。 (五)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压力,应该考虑到背压的影响和校验时的介质、温度与设备运行的差异,并且予以必要的修正。 (六)新安全阀和检修后的安全阀,应该按其产品合格证、铭牌、标准和使用条件,进行最大和最小开启压力的试验,整定压力应当在其范围内。 (七)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原则上应该在校验室进行,进行拆卸校验有困难时,可在每两个校验周期内进行一次校验室校验和一次在线校验。但安装在介质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不允许进行在线校验。在线校验必须在保证人员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规范

发放号: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规范 XTJ/Z2-G06-2016 (第二版) 编制:张希旺 审核:谈春华 批准:殷先华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发布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规范 1目的 1.1为保证对在用电站锅炉定检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范。 1.2本规范附录作为本规范的组成部分,与本规范具有同等效用。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发电或热、电联产为主要目的的锅炉(一般指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8MPa的锅炉)的定期检验。 本规范所指定期检验包括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 3检验工作主要依据 下列文件是本规范的编制依据,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3.3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 3.4TSG 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检规》) 3.5TSG G3001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 3.6TSG G7001-2015锅炉监督检验规则 3.7TSG G5001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3.8TSG G5002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3.9TSG G5003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3.10DL/T912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 3.11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汽水质量 3.12DL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以下简称《电检规》) 3.13DL647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3.14DL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安全阀校验要求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71542 安全阀校验要求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阀校验要求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总则 (一) 本要求是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压力容器时,对其上安装的安全阀进行校验的附加要求。 (二) 本要求适用于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二、校验机构和校验人员 (一)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校验机构应该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

证安全阀校验工作质量,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校验技术人员、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 (二) 校验人员必须经相关知识和校验技能培训,掌握安全阀的基本知识,熟悉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 校验人员能熟练地使用校验装置、仪器、工具,能独立完成安全阀的实际校验操作。 (四) 校验时必须有详细记录,校验合格后,应该进行铅封并且出具校验报告。 (五) 校验机构的安全阀校验工作,应该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校验设备 (一) 安全阀校验装置由校验台、气源和管路等组成。可配备空气压缩机,也可用若干气瓶并联或其他形式提供气源。应该配有一定容积的储气罐,储气

安全阀调试工作报告

安全阀整定及蒸汽严密性试验报告 1.概述 滕州市大宗热电厂4号锅炉为无锡华光锅炉厂生产的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该锅炉MCR工况主要设计参数为: 汽包压力 4.2 MPa 过热器出口压力 3.82 MPa 过热器出口温度 450 ℃ 蒸汽流量 130 t/h 锅炉设计安装3台弹簧式安全阀,一台为汽包安全阀,安装在汽包;另2台为过热器安全阀,安装在过热器出口联箱。 12月27日时分,进行4号锅炉蒸汽严密性试验,锅炉安全阀的机械调整试验;之后,安全阀投入运行。 2.安全阀调试 2.1 蒸汽严密性试验 安全阀调试以前,首先按升温速度≯5℃/min,升压速度≯0.3MPa/min,将锅炉过热器压力升到额定压力3.82Mpa,之后,稳定压力,对锅炉各部位进行蒸汽严密性试验检查。检查锅炉汽水系统承压部件的阀门、法兰、焊口,检查汽水取样管、热工仪表管以及压力、温度、流量变送器或现场的显示仪表,检查汽包、联箱、各受热面部件和锅炉范围内的汽水管道的膨胀情况,检查受热面及管道等支吊架、弹簧的受力、位移状况。 检查由建设、安装、调试、监理、生产及厂家等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发现,除了锅炉对空排汽阀不严,有泄露现象外,其余部位严密

无泄露;根据相关验收规范确认蒸汽严密性试验合格,试验结束。 2.2 安全阀调整试验 蒸汽严密性试验之后,进行安全阀调整试验。 2.2.1安全阀机械调整 按照压力由高到低的顺序,先调整汽包安全阀,后调整过热器安全阀。 缓慢升压至安全阀整定压力,并保持压力稳定;逆时针方向调整安全阀顶部压紧螺母,至安全阀起座。当安全阀起座时要迅速开启锅炉对空排汽阀泄压,记录安全阀的起座和回座压力。 安全门调整完后,升压对安全阀进行启跳试验,验证调整值准确。3.安全阀整定值 根据《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SD167-85)的规定,设定过热器安全阀为控制安全阀,汽包安全阀为工作安全阀。设计整定数值如下:汽包安全阀 4.2 ×1.06=4.452 MPa 过热器工作安全阀 3.82×1.06=4.0492 MPa 过热器控制安全阀 3.82×1.04=3.9728 MPa 实际动作值如表1所示。

压力容器篇-----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88-08-01 【正文】: 【题目】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88.08.01 【生效日期】1989.01.01 【失效日期】 【时效性】有效 通知 为了统一全国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的程序和内容,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保证锅炉结构上的可靠性,巩固锅炉定期检验制度,我们参照一些地方定期检验工作的做法,制订了《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于一九八九年开始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告诉我部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附: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保证锅炉结构上的可靠性,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有关规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下列在用的固定式工业锅炉和生活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 1.以水为介质的承压蒸汽锅炉; 2.以水为介质、额定供热量大于或等于0.06Mw(5×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发电锅炉、电加热蒸气发生器和核能蒸气发生器。 第三条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应由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考核批准的检验员担任。检验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地做好检验工作。 第二章检验前的准备 第四条在用锅炉定期检验有效期前2个月,检验单位应向锅炉使用单位发出《锅炉定期检验通知书》(附件一)。锅炉使用单位在锅炉定期检验有效期终止前40天内向检验单位提交《锅炉定期检验申请书》(附件二)。检验单位综合各使用单位希望的检验日期做出检验计划,并通 知受检单位。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准备好受检锅炉有关技术资料:锅炉登记表、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上年度检验报告。 检验前,检验员应认真查阅上述有关资料,以便了解锅炉使用情况和管理中的问题。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附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对2004年8月1日第1版及其第2号修改单的修改) 1. 目录修改内容 按照第2号修改单,在“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下一行加“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3. 附件修改内容 将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及其内容插入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之后,另起一页。附件四的内容如下: 附件四 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一、总则 (一)本专项要求是在本规则的框架下,对在用长管拖车定期检验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本专项要求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下(-40~60℃)使用、公称工作压力(标记工作压力)不大于30 MPa、公称水容积(单只气瓶)为500~3000L、用于运输表4-1中规定气体的在用长管拖车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 长管拖车包括气瓶、附件(包括端塞、阀门、管路、快装接头等)、安全附件、气瓶固定装置(框架或捆绑带)、车辆部分等部件。 本专项要求不适用于长管拖车车辆部分的检验。 (三)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1. 年度检查,每年至少1次,选择在适当时机进行; 2. 按照所充装介质不同,定期检验周期见表4-1; 3. 定期检验用声发射检测替代外测法水压试验时,充装A类介质的长管拖车定期检验周期为3年,充装B类介质的长管拖车定期检验周期为4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管拖车,应当提前进行定期检验: 1. 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者对其安全使用有怀疑的。 2. 充装介质中,腐蚀成份含量超过相关标准规定的。 3. 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造成对安全使用有影响的。 4. 停用时间超过1年,启用前。 5. 年度检查发现问题,而且影响安全使用的。

2021年锅炉安全定期检验制度

锅炉安全定期检验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锅炉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锅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锅炉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在锅炉定期检验(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锅炉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3锅炉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4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锅炉管理档案保存。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锅炉) 1. 准备有关锅炉技术资料:

1.1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 1.2锅炉使用登记证和锅炉登记卡; 1.3锅炉房记录(包括:①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②交接-班记录;③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④设备检修保养及改造记录;⑤自控及保护装置定期试验记录;⑥事故记录;⑦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等); 1.4历次的锅炉检验资料,尤其是本次内部检验或修理、改造后的检验记录和报告; 1.5最近一次安全阀、压力表的检定合格证书。 1.6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资格证。 2、锅炉内部检验时应做好以下准备: 2.1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孔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卧式燃油锅炉的烟室门和回燃室检查孔的砖块,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30)(1)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30)(1)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4年6月23日

目录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1-2004·· 0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 S G G7002—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Boiler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5年7月7日 前言 2010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立项计划。2010年3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主要问题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10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各起草小组组长会议,对汇总稿进行讨论。2011年6月,在广东召开全体起草人员参加的会议,形成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2011年9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1]79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2013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5年7月7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结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提出的要求补充、调整相关内容,对原《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进行改进,保留原来的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突出定期检验工作的可操作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原规则中以提示性附录规定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格式,仅给出锅炉内(外)部检验结论报告和水(耐)压试验报告; 2.修改检验结论,调整检验周期; 3.增加首次内部检验的规定; 4.增加不能按期停炉检验的处理规定; 5.明确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检验范围; 6.增加电站锅炉外部检验内容和要求; 7.针对大型电站锅炉的特点,补充相关检验内容; 8.增加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处理的原则规定。 参加本规则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钱公陈新中王兴胜

锅炉房现场检查标准

锅炉房现场检查标准(蒸汽锅炉) 序号项目名称基本要求依据备注 1 设备性能1、设备本体及辅机达到完好要求; 《锅炉房设备安全标准化评定细则》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TSG G7002-2011《锅炉定期检验规则》2、每天进行一次热效率测定,锅炉热效率应达到以下指标:1~2t/h, 达到65%以上;大于2~4t/h,达到70%以上,大于4t/h,达到75% 以上; 《安全质量标准化》 3、必须进行水质软化处理,软化水及炉内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76 -79)中的规定给水总硬度≤0.04毫克当量/L,炉水总碱度≤20毫克 当量/L,PH值(25℃)给水>7,PH值(25℃)炉水10~12; 《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4、锅炉体保温良好、无漏分、不漏烟,排烟温度不超过250℃,有消 烟除尘装置,排烟度达到体格曼图一级要求,含尘量小于300mg/m3, 热水炉出水温度不超规定; 《安全质量标准化》 5、有专门的水质化验设备; 《安全质量标准化》 TSG G7002-2011《锅炉定期检验规则》6、有技术铭牌(内容齐全,挂放位置醒目)、锅炉使用证,挂完好牌 和责任牌。 《安全质量标准化》 TSG G7002-2011《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2 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1、每台锅炉应装设两个安全阀,且安全阀整定合格,动作灵敏可靠并 每年校验一次,控制安全阀压力=工作压力+0.196×105Pa,工作安全 阀压力=锅炉压力+0.49×105Pa;省煤器上应安装安全阀。 《安全质量标准化》 TSG G7002-2011《锅炉定期检验规则》2、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表盘直径不小于10cm,压力表应每6个 月校验一次,加铅封,安装合理,并标有最高压力的明显标志,压力表 指示正确; 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每台蒸汽锅炉锅筒(壳)至少应当装设两个彼此独立的直读式水位表 或双色水位计; 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4、锅炉相应部位(见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应 当装设温度测点以测量温度; 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蒸汽锅炉锅筒(壳)、立式锅炉的下脚圈和水冷系统的最低处都应 当装设排污阀、每组水冷壁下集箱都应当能够独立排污;排污阀按规定 TSG G0001-2009《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3、锅炉定期检验规则-锅炉检验员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一、单选题 【本题型共19道题】 1.下列哪些锅炉不属于《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的适用范围?( ) A.原子能锅炉 B.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 C.固定式有机热载体锅炉 D.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 正确答案:[A] 2.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的规定,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和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发现( )时检验机构应当立即向登记机关报告。 A.严重事故隐患 B.严重缺陷 C.严重问题 D.事故隐患 正确答案:[A] 3.锅炉定期检验,是指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的规定对在用锅炉的安全与节能状况所进行的( )。 A.外部检验 B.内部检验 C.符合性验证活动

D.水(耐)压试验 正确答案:[C] 4.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的规定,除正常的定期检验以外,锅炉在移装后投运前,还应当进行( )。 A.外部检验 B.内部检验 C.全面检验 D.水(耐)压试验 正确答案:[B] 5.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 内部检验时发现缺陷处理的基本原则规定,对于重大缺陷的处理,( )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定或者专家论证,以确定缺陷的处理方式。 A.检验单位 B.使用单位 C.监察机构 D.修理单位 正确答案:[B] 6.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的规定,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时,检查锅炉房的零米层、运转层和控制室,各设有至少( )个出口,门向外开。 A.一

关于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

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 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统称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重要安全附件。对安全阀的校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有专门的规定,本文介绍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供参考。 一,安全阀校验的依据 早在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锅字[1992]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校验装置、场地;校验程序、方法和处理;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等。至今为止,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安全阀校验单位,仍按《意见》的规定进行安全阀的校验。 2004年3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压力容器安全阀“按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校。” 二,《意见》和《规则》的适用范围 《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两个规定中,适用安全阀种类是一致的;但《规则》的规定没有压力等级限制。 三,安全阀校验的资质 1.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校验资质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 2.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人员(统称安全阀维修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TSG Z6001—20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F002—2005《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安全阀 四,关于安全技术规范的选用 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执行的。所以,压力容器安全阀的校验工作应该按照《规则》附件三的规定执行。 锅炉上的安全阀校验,目前还未有安全技术规范作出规定,仍执行《意见》的规定。 压力管道上的安全阀校验,目前也还未有安全技术规范作出规定。从合理性来看,应该按照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要求进行。 附件: 附件1:关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义 附件2: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附件三 附件3:《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劳办锅字[1992]18号)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1-20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安装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保证锅炉的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指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安装《条例》规定范围内的锅炉,其安装过程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的安装监督检验,是指锅炉安装过程中,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对安装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的法定检验。 第四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的依据是《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锅炉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第五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第二章安装监督检验的程序、项目和要求 第六条安装单位在从事安装施工前,应当按照《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向锅炉使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后,向当地承担相应范围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并附以下资料(或者复印件)个一份: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二)施工合同; (三)施工计划。 第七条监检机构接到安装单位的申请后,应当根据设备的状况制定监督检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检验方案),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人员从事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并将承担监检工作的监督检验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监检方案(包括监检项目和要求)告知安装单位。 第八条安装单位应当在安装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和条件,并设专人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一)施工计划; (二)质量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三)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相关政见; (四)安装设备的出厂文件、施工工艺及相应的设计文件; (五)施工过程的各种检查、验收资料; (六)安装监督检验工作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七)根据监督检验的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准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第九条锅炉安装监检包括对安装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进行监检和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其监检项目和要求见《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大纲》(见附件1,以下简称《监检大纲》)和《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项目表》(见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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