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以来国家对保险业的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保险中介代理行业发展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保险中介代理行业发展第一篇: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保险中介代理行业发展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保险中介代理行业发展• 自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保险行业和保险中介的相关方针政策,为保险行业和专业保险中介迎来大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
• 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十条”)指出:“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健全保险市场体系”,第一次从保险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肯定了保险中介的价值;• 2007年11月,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保险专业中介市场,积极发展保险营销,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专业化、集团化发展,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有影响力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 在2007年保险中介座谈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保险业越发达,保险中介越重要。
保险中介要通过资本并购及重组形成规模,甚至组建中介集团,与保险行业发展规模相匹配,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在保险产业链中的作用。
• 2009年9月25日,保监会出台了与新保险法相配套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该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充分发挥其在专业素质、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资本实力等方面的优势,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 2010年保监会84文件改革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意见,首次将保险中介代理公司置于保险公司同等重要位置,要求保险公司与中介代理公司一道积极投身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
• 保监会鼓励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上市2011年03月04日10:43 证券时报网(深圳)保监会发布了《2010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
保监会在《报告》中明确,今年要继续鼓励创新,引导培育市场。
鼓励自身发展条件成熟的专业中介机构,在市场环境允许的前提下上市,突破资本“瓶颈”,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 2012年1月6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今年的“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 2012年1月17日,中国保监会专项治理中介市场,推动代理机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 保险市场繁荣离不开中介行业的发展 [ 2012年3月20日09:37 ] 来源:[ 中国保险报 ] 王稳《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推进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加快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国养老服务产业政策的演进历程

•宏观经济•我国养老服务产业政策的演进历程宋群杨坤陈啸摘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不仅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关乎广大参保人老年生活的保障和幸福。
为完善我国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和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本文着重从建国以来国家发布的有关养老产业的政策文件入手,系统地梳理分析了我国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历程,并针对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今后养老产业政策应关注的重点。
关键词:养老服务产业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养老事业作者简介:宋群,国家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原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杨坤,创新养老产业促进平台负责人;陈啸,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
1978年,我国开始了伟大的改革开放历程,社 会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对国家的发展产生了无比深远的历史影响。
2000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基本达到了联合国关于老龄化社会标准的认定*因此,依据经济体制状况和社会老龄化程度,本文将我国养老服务产业的政策演进分为三个大的阶段:一是1951—1977年的计划经济时期;二是1978—1999年的前老龄化时期;*本文获创新养老产业促进平台支持'・063・全珠T匕2020年第5期三是2000年至今的老龄化时期。
在不同的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产业的政策制定具有不同的时代与体制特征。
梳理我国养老政策的演进有助于了解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历程及其特点*一、计划经济时期(1951—1977年):国家统包、城乡分割的养老体系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主要实行计划经济体制。
由于老年人口比例小,养老服务产业处于孕育期。
这一时期,国家依据当时我国生产力水平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尚未建立、工业不发达等现实情况,重点解决的是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对老年人的照护实行的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国家、集体扶持的养老策略。
新国十条解析

㈡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 社会保障体系
• 健康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 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 保险。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 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支 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 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 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强化再保险对我国海外企业的支持保障功能,提升我 国在全球再保险市场的定价权、话语权
㈦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 业发展水平
• 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市场作用。
不断提升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发挥中 介、理赔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保 险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
㈡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 社会保障体系
• 养老保险: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 老保障。
• 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 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 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 合责任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 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 展。 • 。
㈠总体要求
发展目标: 一是质量目标: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 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 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 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二是数量目标: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 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 人。
㈥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 增效升级
• 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 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 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 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 和国家重大工程。 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 计划等多种形式,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科技型企 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
保险业新国十条全文

保险业新国十条全文
摘要:
1.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背景和意义
2.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具体内容
3.保险业新国十条的目标和期望
4.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实施和影响
正文:
保险业新国十条全文是指国务院在2014 年8 月13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这一政策文件对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保险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国十条明确了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 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保险深度由3% 提升到5%,保险密度由2100/人达到3500/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其次,新国十条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对保险业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中国保险业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重要举措。
具体来说,新国十条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鼓励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强保险市场监管,推进保险业对外开放,深化保险业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险业的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等。
保险业新国十条的目标和期望是通过改革创新,完善监管,提升服务能
力,增强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保险业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自新国十条实施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
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保险市场秩序和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逐步提升。
保险业新国十条全文

保险业新国十条全文【实用版】目录1.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背景和意义2.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具体内容3.保险业新国十条的目标和期望4.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实施和影响正文保险业新国十条全文一、保险业新国十条的背景和意义保险业新国十条,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发布。
这是继 2006 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国十条"之后,我国政府对保险业发展的又一重要政策文件。
新国十条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全面深化保险业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具体内容新国十条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对保险业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中国保险业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重要举措。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业的总体要求:到 2020 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2.保险业的发展目标:保险深度由 3% 提升到 5%,保险密度由 2100/人达到 3500/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保险业的重点任务:包括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创新保险营销和服务模式,提升保险行业的整体竞争力等。
4.保险业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保险法规体系,优化监管制度,支持创新型保险产品研发,加强保险人才队伍建设等。
三、保险业新国十条的目标和期望新国十条的目标是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期望通过改革创新,使我国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活、促进金融市场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实施和影响新国十条的发布,对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它将从政策制度层面推动保险业的改革创新,提升保险业的整体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新国十条解读

新“国十条”现代保险服务业转型新蓝图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国务院提出相关意见,要求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三农”保险,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
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对比2006年版有“国十条”之称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意见》被业内称为新版“国十条”。
这是时隔8年,国务院以‘顶层设计’的形式,明确保险行业在经济社会中地位,将极大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项俊波主席解读新“国十条”保险新“国十条”出台给予保险业前所未有的支持,但未来的路得靠保险公司自己走。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新“国十条”培训大会上指出,现在外部政策的舞台已经搭好,关键是保险公司能不能把这台戏唱好!新“国十条”提升了保险业的行业地位,首次提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并将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从行业意愿上升为国家战略,还明确了保险业的战略目标等。
“支持力度前所未有,系统完整性强,内容含金量高,落实要求力度大。
”在谈到新“国十条”出台过程时,项俊波认为这实属不易,因为新政出台经过了多部委、保险机构、专家等各方面多达十几次的反复讨论和修订。
新“国十条”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力度空前。
一是提升了保险业的行业定位。
推动保险业加快发展,已经从行业意愿上升到国家意志,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重要一环。
商业健康保险 国家政策
商业健康保险国家政策商业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以人的身体为风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赔偿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的一种保险。
以下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国家政策。
一、政策背景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我国开始探索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
为了规范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二、政策目标商业健康保险国家政策的目标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需求,同时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市场操纵和滥用行为。
三、政策内容1. 定义和分类商业健康保险是指以人的身体为风险标的,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提供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补偿的一种保险。
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
2. 市场准入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和经营进行严格监管,设立了相应的市场准入机制。
申请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本、人员、技术等条件,并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
3. 经营规范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保险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赔偿能力。
同时,保险公司需要与医疗机构合作,确保被保险人获得及时、合理的医疗服务。
4. 监管和执法政府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进行监管。
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市场行为、理赔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政策实施效果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逐渐成熟。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品种丰富,覆盖面广,满足了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障需求。
同时,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监管也得到了加强,市场秩序逐渐规范。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保险公司理赔不及时、服务质量不高,消费者对商业健康保险的信任度有待提高等。
五、未来政策展望未来,政府将继续加强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监管,推动市场规范化发展。
我国保险业税收政策改革探析
我国保险业税收政策改革探析税收政策是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任务。
选择确立的税收分配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它是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税收政策作为保险业政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政府可以利用对税收的调节来实现其保险产业的发展目标,保护本国的保险业。
适当的保险税收政策可以刺激保险需求,促进保险产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反之则会阻碍这一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保险业进入了~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保险全球化深入发展、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政府为我口徐爱荣陈玲国转型时期尚属幼稚的保险业发展提供科学、适当的政策支持,尤其是保险税收政策支持非常必要。
一、税收政策对保险业影响的一般性分析保险与税收的关系是相互的。
一方面,保险作为社会稳定器,担负着经济补偿职能,即其可以弥补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帮助受损企业及日寸恢复生产。
从而为税收保证了课税来源。
当然,保险业本身即为税源之一,其中保险人的保费收入、经营所得以及某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所得都是税法中规定的课税对象。
此外,保险人的保费收入作为当今社会资本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若直接或间接地投资于其他行业,就会促进其他行业的发展甚至是新兴行业的产生,这也间接地扩大了税收来源。
这对于现阶段的我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一国针对保险行业的税收政策对于该国保险业的影响既广泛又深远。
首先,税率的高低不同会产生不同的作用。
一般来说,一国若对保险公司实行较高的营业税率或所得税率,那么必将减外部效应内部化。
(三)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群体)的责任。
构建清洁生产运行的长效机制清洁生产是人类生产发展模式的根本变革。
也是传统末端治污模式的根本否定,其原动力来自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互动,共建清洁生产运行的长效机制。
1.明确政府的责任是致力于提供现代高效的服务平台和完善的清洁生产政策法规。
党领导下的新中国保险业发展历程
2021年7月·上海保险保险是现代经济社会中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治理和国家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对保险工作的领导,一直牢牢把握保险事业发展和前进的方向,不断探索保险服务于现代化建设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在党的领导下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保险组织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基本建成,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体制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除旧布新(1949—1958年)1949年3月,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
会议指出,全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将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作为中心任务,号召全党同志全力学习生产的技术和管理生产的方法,学习同生产有密切联系的商业工作、银行工作和其他工作。
在经济方面,七届二中全会分析了革命胜利后我国的社会经济成分,认为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将是构成新中国经济的几种主要形式。
对于这几种经济成分,党的政策应确定为:第一,必须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共和国所有,使这部分经济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
第二,对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必须采取既利用又限制的政策。
利用它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但必须限制它的消极方面,将其纳入国家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的轨道。
第三,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向着集体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5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JUL 2021这次会议确定了新中国的大政方针,为推动和发展各项建设事业,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理论上作了充分准备,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
中国社会保险政策发展
中国社会保险政策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险政策在中国的发展逐渐受到重视。
从最初的养老保险开始,到如今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覆盖人群,中国社会保险政策在保障民众基本生活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的社会保险政策可以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开始推行军人和公务员养老保险。
这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开端,但覆盖范围较窄,未能真正普及到全体人民。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社会保险政策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府采取了“保险为主、募捐为辅”的原则,推行养老、疾病和伤残保险。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这些保险政策的发展并不顺利,覆盖范围较窄,效果也不明显。
1978年,中国决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这也对中国社会保险政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政府开始关注社会保障问题,并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和改革。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出现在1990年代初。
1992年分别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为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后,中国政府陆续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保险条例》等重要政策,形成了综合性的社会保险制度。
近年来,中国社会保险政策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面逐渐扩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
例如,2014年中国全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人数达到4.8亿,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5亿。
同时,社会保障标准也在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除了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中国社会保险政策的发展还体现在政策内容的完善上。
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规范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管理。
例如,201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逐步延迟退休年龄、逐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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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以来国家对保险业的支持政策 2
1980年以来国家对保险业的一系列鼓励支持政策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布部门 核心具体内容 1979年4月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
国务院 作出“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决策。
1981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国务院 对财险合同做原则性规定,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
义务,作为订立相关法律的依据。
1983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 国务院 设立专门财产保险合同法规,介绍具体财产保险合同法规。
1984年1月1日 国务院将中国人保自中国人民银行分 3
立出来 1985年3月
《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 对保险企业的设立、偿付能
力、保险准备金以及再保险等作了详细规定。
1992年9月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 4 5
1995年6月30日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年11月18日 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
2003年3月24日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 保监会
2006年3月21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国务院 要求参加三者险的机动车的范围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的范围是一致的,包括汽车、摩托车和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为保证三者险制度 6
的落实、施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配合,各负其责。三者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保监会审批。三者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在交通事故中伤亡人员的丧葬费用、抢救费用。
2006年6月
国家对保险业做出“高水平、宽领域、分阶段开放” 7
的承诺 2006年6月15日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20087月10日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保监会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偿 8
付能力管理制度,强化资本约束,保证公司偿付能力充足;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和监督检查,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2010年2月1日 颁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 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细化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确立保险资金运用托管制度,规范运用风险管理工具,严格限制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强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控。 9
2010年10月28日 通过《社会保险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012年4月30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 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 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 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2012年12月21日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保监会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执业前取得所在保险公司、保险代
理机构发放的执业证书;从事保险销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2013年6月8日
将每年的7月8日确定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 保监会 主题是“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展示保险行业履行 11
社会责任、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2013年6月8日 关于《保险法》的二一条司法解释正式 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对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保险公司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做了明确,旨在解决销售误导、理赔难的问题,为保险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2011年8月3日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保监会 提出要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保障计划,提高员工保
障水平,探索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拓宽商业养老保险服务领域。 12
2014年8月13日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确立了保险行业的新定位和新目标,强调了要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加强能力建设,更好地履行保险社会职能。
2014年8月31日 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保险法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 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新《保险法》颁布后将为保险业的发展扫清法律障碍。
2015年7月3日 《关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 国务院 同意《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主要投向“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科 13
技等战略性新型产业。
2015年7月25日 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保监会 主要对行业发展中出现的不合规行为进行明确和规范;凸显牌照重要性,跨区域经营缩减互联网保险成本,限制第三方网络平台的资金往来。
2015年8月2日 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国务院 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有效防 14
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从国家层面对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作出制度安排,积极探索委托商业保险经办大病保险,加强大病保险和基本保险的经办管理,使商保经办机办更能够发挥它在专业管理上的作用。
2015年8月2日 批准《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服务军队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保险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军地商业保险工作机制,与参保军队单位建立对接机制,开展军队单位和军队人员及其家庭 15
成员的保险业务,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征免税收,妥善化解保险纠纷。
2015年9月11日
发布《关于建立保险私募基金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会
通知明确,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投资方向应当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企业或产业;养老服务、健康医疗服务、保安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等符合保险产业链延伸方向的产业或业态。 16
1980年以来国家对农业保险的一系列鼓励支持政策 时间 政策名称 颁发部门 核心具体内容
1982年 《关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情况和今后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 提出逐步试办农业保险。
1985年 《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 指出应积极兴办农村保险事业。
1986年 《关于一中共中央、再次指出应 17
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 国务院 积极发展农村各种保险事业。
1989年 《关于加强保险事业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 强调农业保险的重要性
1993年7月2日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对农业的保险事业的发展。
200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
将农业保险第一次界定为“政策性保险”,国家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2003年 《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的初步方案》 保监会 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符合我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