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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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研究》范文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研究》范文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此制度主要涉及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因某些原因未能到庭或不能亲自出席审判的情形下,如何通过正当、公平的审理方式对案件进行判决的法律规定。

在许多司法实践中,因多种因素影响,如被告逃逸、无法出庭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与庭审等,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理论基础、实践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理论基础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程序公正性的保障;二是确保案件的及时、高效审理。

一方面,程序公正性要求所有案件必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方式决定。

另一方面,案件的及时、高效审理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兼顾效率,这需要相应的缺席审判制度作为保障。

此外,刑法的人权保障理念也是支撑这一制度的重要基础。

三、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实践应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非常广泛。

当被告因各种原因无法出庭时,如因病无法出庭、逃逸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与庭审等,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审判。

此外,对于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案件,即使被告人在庭外也需进行必要的审判,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四、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挑战尽管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对缺席审判的程序公正性可能产生质疑。

如果缺乏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确实无法出庭或无法参与庭审,可能会引发公众对程序公正性的质疑。

其次,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如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的案件,缺席审判可能会引发更大的争议和质疑。

此外,对于如何确保被告的合法权益在缺席审判中得到充分保障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完善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及挑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以完善刑事缺席审判制度:1. 建立健全证据规则:完善对缺席被告人的证据审查和确认规则,确保审理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当前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谭霖审判管理伴随着审判工作的始终。

加强审判管理,更重要的是改进审判管理,是要让审判管理促进审判工作,而不是让审判管理制约审判工作。

本人结合本院实际谈一点看法。

一、两个问题:(一)乱管。

近年来,全省法院推行了审判信息化管理,本院也强力推进了审判管理软件的运用。

审判管理软件最大、最好的特点就是节点管理。

但现在的问题是,审判管理人员对节点把握不准,全部以结果论。

例如原告起诉时送达回证在立案庭未填写,或立案庭长没签字,这个事情发生在立案环节,就应该由立案庭负责。

但实际操作中,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了省事,居然在结案把关时将这个立案环节负责的事归结于审判人员。

那么审判人员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辛苦自己亲自到立案庭请求立案庭补正,一是干脆作假了事。

(二)滥管。

今年最高院关于民诉法的司法解释,史无前例地将简易程序卷宗内应当具备的材料加以确定。

司法解释为何这般规定?就是因为审判管理管滥了,导致简易程序不简易了。

从这里也可看出上级法院始终在案多人少的现实下为法官减负。

但现实中呢,审判管理人员要求传票时间与开庭时间一致、要有开庭公告,提出传票未入卷等一大堆问题,那么简易程序的简易性就不复存在了。

更有甚者,在随案向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时已由送达回证证明了,但居然又要求在卷宗里要装一份空白的廉政监督卡,至今一线的审判人员不知道代表什么、有什么作用。

二、两点建议:(一)审管办要负起责任,抓住节点,按节点管理。

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权责乱管理。

该哪个节点出错,就应由哪个节点负责。

不能把什么责任都往审判阶段推。

这样长期下去,必然加重审判阶段责任,难免产生怨气。

(二)审判管理要真正实现“三化”首先是科学化。

审判管理伴随着各种考核、考评,必须要明确是考核考评为审判管理服务,还是审判管理为考核考评服务。

因此要确定哪个是本,哪个是末,不能本末倒置。

更不能把审判管理等同于考核考评。

其次是信息化。

审判管理软件本身就是一个最好的载体,但实际工作中有些人始终把他当作一个道具。

案件审理_人员_管理制度(2篇)

案件审理_人员_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案件审理人员,包括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等。

第三条案件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司法,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案件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公开透明原则;(三)民主集中原则;(四)奖惩分明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案件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案件审理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案件审理人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和晋升工作;(二)负责案件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三)负责案件审理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违纪查处;(四)负责案件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五)负责案件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

第三章选任与培训第七条案件审理人员的选任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案件审理人员的选任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四)具有相应的法律专业学历或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九条案件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一)发布选任公告;(二)报名参加选任;(三)资格审查;(四)考试考核;(五)公示和录用。

第十条案件审理人员的培训应当定期进行,包括法律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一条案件审理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二条平时考核主要考察案件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主要考察案件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

第十四条案件审理人员的晋升应当根据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结合个人意愿和工作表现进行。

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分析在司法领域,审判工作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不可忽视审判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以下将从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以期能够找到改进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1. 审判程序繁琐冗长由于我国目前采用的是“诉讼主义”体制,在审判过程中注重程序正义,各种流程繁琐冗长,导致司法案件耗时较长、效率不高。

这对当事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特别在一些涉及生命安全等紧急情况下更为明显。

2. 制度执行不到位尽管我国已建立了相应的司法制度和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着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例如,在办理案件时未严格按照相应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者对于违法行为没有依法惩处等。

这给当事人带来了难以接受和理解的结果。

3. 司法腐败现象司法腐败是指审判员、法官等司法工作者违反职业道德,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利益的行为。

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

当前,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司法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但仍有少数司法工作者涉嫌腐败。

二、问题原因分析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以下是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1. 缺乏有效的案件管理机制目前,在一些地方性审判部门中仍然存在案件管理不规范、没有明确责任流程以及各部门间协同配合不够紧密等问题。

这导致在具体办理案件时缺乏高效统一的管理模式。

2. 司法资源分配不均我国各类审判机关数量众多,并且在资源配置上存在一定不均衡。

一些地区基础设施匮乏、人员素质低下,导致该地区审判工作难以高效完成。

3. 缺乏监督和问责机制监督和问责机制是治理司法领域问题的重要手段。

目前,尽管有相关的监督机构存在,但监督力度不够,问责制度不完善,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很难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对策建议为了改进和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下提出一些建议:1. 简化审判程序应该适当简化繁琐的审判程序,加快案件办理速度。

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时间:2011-07-21 09:19:17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建立和完善更科学、更完备、更有效的审判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和审判质效,推动全市法院“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深入开展,参照省高院冀高法发[201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审判管理机构是人民法院专门负责审判管理的综合审判业务部门。

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是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1、加强审判管理机构建设。

全市两级法院均应设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机构名称统一为xxx审判管理办公室。

已经正式成立审判管理机构并批编的市法院及迁安市、滦县、遵化市、迁西县、玉田县、开平区、路北区七个基层法院在年内应完成更名工作;已单独成立审判管理机构但尚未批编的滦南法院,其审判管理机构对外应称为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挂靠在审监庭等部门的审判管理机构的路南区、丰南区、古冶区、丰润区、乐亭县、唐海县法院,对外统称审判管理办公室,被挂靠称谓不变。

采用其他名称亦要统一更名。

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管理机构于2011年5月1日以后对内、对外统称为审判管理办公室。

2、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应注重将既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又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精干人才充实到审判管理部门,着力打造一支既能高效开展审判管理各项事务,又能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审判管理专业队伍。

审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管理部门的人员在审判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给予其与审判业务部门同等待遇。

3、加强审判管理部门制度建设。

全市各审判管理部门应加强审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审判管理职责的履行,充分调动各层次审判管理主体的积极性。

市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检查督导和考核通报,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大的法院责令限期整改。

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审判委员会制度一直是审判工作的基本架构。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裁决的机构,负责进行审判,确保审判公正。

它的持续发展和运作由法律、法规以及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等规范,对于当前社会的发展和司法制度的健全至关重要。

本文就当前现行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分析,以期为审判工作的健全发展提供参考。

一、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法,中国古代受道家学说、儒家学说影响,均有审判制度,而审判委员会制度则是古法的发展和改进结晶。

清朝实现的判决制度,是古代司法制度的总结和提炼,也为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安置奠定了基础。

按照清朝时期的法律,审判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可以由审判长领衔一方,或者一方由法官一方由当事人任命代表一方,由两方当事人联合任命组成。

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讨论制定审判委员会制度到1960年制定司法法,审判委员会制度得到了全面实施,并在司法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存在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制度的规范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司法工作的健全发展,但在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角色制约。

审判委员会制度实施以来,审判委员会成员的角色非常关键,既需要具备专业性,又需要具备公正性,但由于当前制度限制,审判委员会成员的挑选和任免受个别实力和权威的制约,使得审判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往往有限,导致审判委员会的权威性下降。

(2)组织重叠。

当前,有些法院的审判委员会缺乏权威性和专业性,往往是重复组织,同一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成员内部重叠度较高,审判委员会成员之间意见不统一,可能影响判决的准确性。

(3)职能受限。

采用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法院需要注意,审判委员会职能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若要实现审判全面、科学、公正的司法,应当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提高审判能力和服务水平。

《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作者:钟宣胡继先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目次一、《意见》的制定背景和过程二、审判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会议形式三、审判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四、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程序六、前置过滤及有效衔接机制七、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八、审判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九、审判委员会的公开机制十、履职保障及责任承担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法发〔2019〕20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19年8月2日起实施。

《意见》明确了审判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和职能定位,详细规定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程序、案件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规则等运行机制及委员履职保障、责任承担等。

为便于实践中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现将《意见》的制定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意见》的制定背景和过程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轮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五五改革纲要”对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具体方向、目标任务等均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

审判管理工作总结(精选4篇)

审判管理工作总结(精选4篇)审判管理篇1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根据工作安排,现在由我代表澄迈法院向调研组汇报我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情况的情况。

一、审判流程管理部门及管理队伍建设情况(一)审判流程管理机构的名称、人员配置及工作职责我院负责审判流程管理的部门是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审管办),办公室现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和内勤一人,共三个人。

审管办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协助院领导对审判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和协调本院审判工作。

负责审判委员会会议准备记录和决定事项的督办。

2、评查监督案件是否超审限。

审查监督法律文书的质量。

3、管理、监督、推进网上办案系统。

4、负责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组织协调工作。

5、组织协调“法律六进”法官进乡村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关于建设合格的审判流程管理人员的建议我院目前从事审判管理的人员基本上是法官和书记员,他们在知识结构、专业背景方面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并没有什么区别。

审判管理是一项不同于审判工作的专门工作,它需要法律知识之外的专门化知识涵养,如数学、统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等。

审判管理人员不仅要懂法律,而且要懂其他方面知识。

1、要具备超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综合能力,具备良好的全局意识和协调能力能在全局的角度协调、处理好审判流程管理的各方面关系;2、要经过法律专业相1 关知识的学习,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审判经验,熟悉各庭室的审判流程,还要有一定的统计知识基础。

(三)关于加强审判流程管理队伍建设的建议1、强化各审判业务庭的内勤的审判流程管理职能,负责各庭的案件登记、结案、上诉案件移送等工作,夯实流程管理的基础。

2、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集中学习流程管理有关方面的知识。

各级法院针对审判流程管理先后制定了不少文件,但仍有一些审判流程管理人员对相关内容了解不够。

客观上,他们中的有些人至今还不能熟练地使用电脑,不知道各个程序中应当输入什么信息;主观上,他们缺少学习和了解相关规定的动力,对新的管理政策不作认真的研究,对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法院依法审判规章制度

法院依法审判规章制度
1. 法院审判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法院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2. 法院依法审判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审判组织规定:规定了法院审判组织的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审判工作的有序进行。

- 审判程序规定:规定了法院审判的一般程序,包括起诉、举证、辩论、裁决等环节,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 审判庭规定:规定了法院审判庭的组成和工作方式,确保审判庭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 证据规定:规定了法院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方式,保证裁判的事实基础准确可靠。

- 量刑规定:规定了法院对犯罪行为的刑罚量化标准和适用原则,确保刑罚的适当性和公正性。

- 法院工作纪律规定:规定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保证法官和书记员等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和专业性。

3. 法院依法审判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保障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法定权益的实现。

4. 法院依法审判规章制度在具体应用中需要灵活操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要求进行合理解释和应用。

5. 法院依法审判规章制度将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社会法治的进步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

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在司法体系中对审判程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重要制度之一。

本文将从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职责、成员构成、程序要求、优缺点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基本原则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依据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也要遵守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审判委员会会议中,要保证被告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尊重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程序上和实质上使当事人得到公正的待遇。

此外,审判委员会还应当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保证权力的独立、公正、中立。

二、主要职责审判委员会是由法律机关或司法机关根据法定程序组织起来的,是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的审判机构。

它是对案件的集体审判机构,可以审理公诉案件和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是维护社会公正、公平、和谐的重要力量。

审判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理案件,裁定案件,执行判决、裁定,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等。

此外,审判委员会在执行职务时还应当维护法律的权威,促进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公正性,严格保守审判机密,以保证相应的审判质量。

三、成员构成审判委员会的成员主要由由审判员、法官助理、检察官、人民陪审员等人员组成。

视情况而定,还有可能包括调解员等人员。

首席审判员是审判委员会的主持人,其他成员则是以平等的态度参与会议。

在审判过程中,各参与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独立、公正,坚持公正裁决,确保公正判决得以落实。

四、程序要求审判委员会的审判程序需要遵守特定的程序要求。

首先,应当确定案件属于何种类型的案件,明确案件事实和证据。

其次,在开庭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听取相关当事人、证人的意见和陈述。

第三,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各审判成员要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客观公正地证明当事人的指控和辩护。

最后,在讨论案件问题的过程中,各成员需要全面地审理并及时给出自己的意见,确保集体裁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优缺点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的优点在于:一方面,集体化审判能够避免单一法官的失误和歧视,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公正、公平、和谐;另一方面,各成员之间自由讨论,集思广益,促进司法实践的更新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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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社会 效果 以及 政治 效果 的统一 。在 初 民社会 , 生产 力发展 处 职 业形成之 前 , 内部就 开 始酝酿 着一 种 “ 其 身份 荣誉 意识 ” 其 从 , 于 低级 阶段 , 口比较少 , 纷 的类 型单 一 , 人 纠 因而 公正 是当时 司法 集 团 内部维 系着这 个共 同体 的成 员 并保 证共 同体 的社 会地 位 和 所 追求 的主 要 目的或 者说 是唯 一 目的 。 随着生 产力 的发 展 , 济 声誉 的 信使 ” 法 官产 生 的认 识论 基础 是 人类 认知 的至上 性与 经 0 关 系 日益 复杂 化 , 口增 多, 人 诉讼类 型 多样化 , 司法效率 的 问题 便 非至 上性 的辩证 统 一 。地 位 、 业知 识 、 专 任职 条件 构 成 了法 官 荣 凸显在 法律人 的视野 中 。 于是 , 产生 了“ 来 的正义 是不 正义” 迟 的 誉感 的主要 三个 来源 。 官作 为一 个职 业 , 该有 着 自己的共 同 法 应 观 念 。在我 国 , 随着 市 场经 济建 设 的深 入 , 民 的权 利 意识和 法 体 。 们有着 共 同的职 业技 能 、 业伦 理 以及 职业 制度等 建 设 人 他 职 律 意识 曰渐 增强 , 诉讼 爆炸 的 时代到 来 。 案件数 量 的激增不 仅 影 法 官职业共 同体 是增 强法 官荣 誉感 的一 个重 要条件 。 为此 , 应该
在 纵 向上 , 力有 着力 量 、 权 信仰 、 资源 、 识等 含义 ; 知 在横 向 或三 名法 官 。 2 指两 名助 理法 官 。 1 指一 个书 记 员( “” “” 速录 员 ) 。 上 , 力有着 从“ 权 一权 ” 多权 ” 到“ 变化 的历 史 。 审判权 就 是伴随 着 在职 责分配 上 : 审法 官 负责阅 卷 、 主 财产 的保 全等 所有 与 案件 的 权 力 的发展 而演 绎 出来 的一种 特 殊权 种 。其在 本质 上是 人类 利 判 断有直 接关 系 的事务 。其 他两 名法 官或 一 名法 官指 导助 理法 用 科学 的思 维做 出正 确判 断的过 程 , 对罪 与非 罪 、 罪与彼 罪 官工 作 ; 是 此 一个 助理 法官 负责 庭审前 的准 备 工作 , 指 导当 事人进 并 以及责 任有 无和 责任 大小 的判 断 。 断属 于 思维领 域 , 的思 维 行诉 讼 。具体而 言 , 判 人 根据 合 议庭成 员 的工 作量 分配案 件 , 选案 筛 只 受 习惯 、 统 、 传 舆论 以及 知识 背景 的左 右 。也 就 是说智识 是 思 件 , 繁简分 流 。 另一个 助 理法 官负责 案件 文书 的制 作 以及 监督判 维 领域 的唯 一 “ 治者” 统 。但是 判 断的 结果 即“ 识” 认 却对 当事 人 决 的执行 。 这样 建立 一个 以固定合 议庭 为纽 带 , 案庭 、 立 审判 庭 、
响 了 审判效 率 , 成案 件积压 和 部分 案件久 拖不 决 , 造 而且 也影 响 实行 严格 的法 官选 拔制度 , 规范 法官 的司 法行 为 , 重法 官对案 尊 了审判质 量 。这 样我 们就 陷入 了一个 悖论 之 中: 率 高, 效 但不 能 件 的判断 , 给予 法官较 高 的福利 待遇 。 保 证 公正 : 审判 公正 , 但没 有效 率 。 因而 , 如何 利用 有限 的司法 资 ( ) 二 完善 审判 流程管 理机 制 , 高审判 的效 率和质 量 提 源 产 出最大 的 司法效 益成 为我们 面对 的一 个 时代课题 。 合议庭 才 是整 个审 判流程 的核心 。合 议庭 的人 员 构成 应该 ( ) 二 审判权 的性质 —— 判 断权 实行 “+ + ” 3 2 1的固定 合议 庭模 式 。“” 3 指两 名法 官和 一名 陪审 员
基础 ; 然后 , 回顾 了审判 管理机 制发 展 的历 史, 并在 理论 上指 出 了3前 审判管理 体制 的缺 陷; - " 最后 , 理论 的指导 下和 实践 在 经验 的 基础 上 , 述 了现 代审判 管理机 制 的构建 。 论 关键词 机 制 审判 管理机 制 民主 集 中制 审判 管理 中图分 类号 : 96 D 2. 2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0 909 (09l-6—1 10 -5 220 )1220
审判管理 机制 是指一 套 以公正和效 率为 目的 , 以审判流程 管 审判 质量 监督 不到 位 、 诉讼 环节 衔接 不 流畅 。 理 为核心 , 以动 力机 制 、 激励 机制 以及监 督机制 为辅助 的程序 、 规 三、 建设科 学 的审判 管理机 制 则 和制 度 的总称 。 ( ) 法官 的荣誉 感 , 一 提升 建立长 效 的动 力机制 审 判管理 机 制的理 论 基础 法 官产 生历 史过程 来看 , 官扮演 着“ 法 第三者 ” 的角色 , 生 是“ ( ) 一 效率与公 正 理念 活共 同体与 当事 人之 间 的信使 ” 0 官不 仅仅 是一 个 用来 养 家 。法 公正指 公平和 正义 , 在司法 领域指 审判过程 和结 果的法律 效 户 口的职 业 , 更是一 种社 会地位 的象 征 。 在法律 活 动促 成法律 早
L g l y t m n o it e a s e A dS cey S
2 11审判 管理机制研 究
白雷 强
摘 要 本文首先明确 了审判管理机制的概念; 其次, 从司法的理念 、 审判权的性质 两个方面论述了审判管理机制的理论
以及社 会产 生深 刻 的影 响 。这 种 影响 反过 来又 能左 右判 断 。否 执行 庭三者 分工 合作 的科 学审 判管 理流 程机制 。 则 就会造 成现 实 中的法律— —判 决与“ 导性 的文化道 德观不 一 主 ( ) 三 审判质量 、 效率 与职称 、 利挂钩 , 立 高效的激励 机制 福 建 致 ” , 而招来 “ 从 紧张 和抱 怨 , 时还 会威 胁到法律 规范 的有效 功 同 法院在 管理 中应该 为法官提供 基本 的物质 保障 , 然后 通过其 能 运作 ” 因而 , 断权是 一种 双 向的权 力 。 。 判 工作 业绩 提 高其职 称和 福利 。满 足法 官 的基 本生 活需 求 。让法 二、 审判 管理 机制 模式 的历 史演 变及 当前存 在 的问题 官参 与法 院的管 理 , 高法 院管理 的人 文水 平 , 以满 足法 官 的 提 可 法 院管 理 的初 期 , 实行 了一种 叫做 “ 大审判 ” 的模式 。这种 归属 感 。组织培 训和 学 习, 0 让法 官在工 作 中能够 完善 自己 、 高 提 模 式具有 以下 几个 特 点: . 1审判 管理机 制 的运行 完全行 政化 。 . 自己, 挥 出 自己的潜 能 , 2 发 满足 其 自我实 现 的需要 。在 任职 期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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