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袭警与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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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中警察权益的保障

行政执法中警察权益的保障

的后 期培 训 。而 实 际上 , 出现 了两种 情况 : 第一 是没有 培 训 。产 公安 部于 2 0 0 3 年1 月2 2日发 布“ 五条禁 令” 。 同时 , 各个 公安机 生的原 因主 要是教 育培 训经 费不足 , 许 多基层 派 出所 办公 经 费都 关也 开通 了投 诉热 线 , 并把 有无投 诉作为 警察 曰常工作 考核 的~ 十 分紧 张 , 更 不要提 培 训经 费 了。第 二就是 有培 训 , 但 是培 训偏 项硬性 指 标 。 这 原本是严 格 执法 , J J u 强社 会监 督 的有 效方 法 。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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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法 论 坛
行政执 法 中警察权 益 的保 障
张 玉 涵
摘 要 近 年来 , 行政执 法 中警 察执 法权 益屡遭 侵 害的现 象越 来越 突 出, 每 年 因暴力 袭警 而导致警 察 受伤甚 至死 亡的数值 逐年 增 高 。如 何 解决这 一 问题 , 已经是 国家的 重要任 务 。而本 文通过 对产 生这 一现 象的原 因进 行剖 析后 , 提 出了相 关的 解
码 的配 合 , 反 而侮 辱 、 甚至 打 骂警 察。这 很大 程度 上也 和我 们 国
公安机 关执行职 务行 为的处 罚规定 , 而 是将其 简单 的归于阻碍 国 家机关 依法 执行 公务 国家 机关 有很 多种 , 比如海 关 、 工 商局 、 税 务局都 是 国家机关 , 可 是公 安机关 和这 些 国家机关 有很大 不 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保 护人 民群众 的 , 警 民关 系应该 非常 融洽 , 但 是现 实 为什 么会恰

浅析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执法权益保障

浅析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执法权益保障

浅析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执法权益保障作者:王韦航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9期摘要随着反腐败进程的推进,检察机关办案压力的日益增大,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扰乱检察秩序、损害检察人员安全事件呈上升趋势。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作为保障检察机关办案安全、维护检察秩序的第一道防线,其因公受损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司法警察依法履职权益的保护迫在眉睫。

本文从主、客观两方面对其受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危机意识、扩大立法保护等方面予以探究。

关键词执法权益保障暴力抗法法律保护作者简介:王韦航,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0-110-02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人民警察警钟之一,是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开展各项检察活动的法定成员,担负着保障检察机关办案安全、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检察干警人身安全、监督内部规范执法等重要职责,在检察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职现状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检察机关的办案压力日益增大,上访、闹访、暴力威胁检察人员安全等扰乱检察机关办案、办公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对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在保护办案人员安全、维护检察秩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保护检察办案安全、防范危险的最前沿,其规范执法的权益却无法得到保障,导致暴力、威胁等手段扰乱正常检察秩序的行为发生时司法警察在场却不会管、不能管、不敢管,往往形成需要公安机关出警处置的尴尬局面。

二、司法警察履职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一)主观原因1.对法警工作重视不足,法警队伍综合素质不高。

检察院检察业务性强,在日常工作中检察官处于主导业务工作的地位,司法警察处于辅助性工作的地位,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履行职责。

长期以来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一直处于被忽视的状态,长期对法警工作不重视,甚至认为法警的作用就是看看门、打打杂。

一方面导致对司法警察队伍入职把关不严,平时疏于管理,法警队伍老龄化明显。

浅议警察执法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浅议警察执法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浅议警察执法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摘要:侵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行为,不仅使法律权威受到极大藐视和亵渎,并且严重助长了暴力抗法、暴力袭警等恶劣风气。

此外,由于基本的健康权、生命权受到直接侵害,极大地挫伤了民警执法的积极性,影响到公安队伍的稳定和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此,加强人民警察执法权益法律保护,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关键词:警察;执法权益;法律对策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7-0127-02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有3 382人,其中因公牺牲170人,因公负伤3 212人。

其中,因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而牺牲的有23名民警,负伤的有1 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

各种扰警、袭警和故意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侵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行为频频发生,使警察所代表的法律权威受到极大藐视和亵渎,使得暴力抗法、暴力袭警等恶劣风气日益嚣张。

并由于基本的健康权、生命权受到直接侵害,极大地挫伤了民警执法的积极性,严重影响到公安队伍稳定和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此,加强人民警察执法权益法律保护,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警察执法权益保护现状目前,公安部和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针对这一现实,已经采取了各种有效保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措施。

如:四川、上海等公安机关为民警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既实现了保险资金资源配置收益的最大化,也为公安民警创造了更多的保险途径和人身伤害风险补偿渠道;加强警务装备建设,为每一位警员特别是刑警、治安、巡特警等警种发放警务装备包;开展“大走访”、“三评三访”等警民互动活动,强化执法文明、规范意识和教育培训,通过提高民警自身业务、法律素质,促进警民和谐,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并在2002年,公安部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设立“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维权委”)[1]。

2005年,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警务督察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由各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

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

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

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利益、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影响,社会公众和媒体特别关注罪犯、劳教人员等被监管者的权利,对监狱民警的权益关注却明显不够。

一、什么是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监狱及其警察的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应当在监管改造中得到充分行使。

监狱民警执法权益就是指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正当权利,包括执行公务时民警的人格不容侮辱和侵犯,人身不容伤害、名誉不容损害、执法活动不容阻挠,事后不容诬告、陷害、侵扰、报复等各种权利和利益。

具体来说,监狱民警执法权益包括依法享有刑罚执行权、依法管理监狱权、教育改造权、正当防卫权、特别保障权、接受教育培训权、装备保障权、本人及家属不受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权、伤亡抚恤权、获得工资报酬权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等。

二、治安警察的压力是一阵子过后再接一阵子,有一个空隙缓冲区,而监狱警察却是长期面对服刑人员,没有缓冲区和调整空隙,保障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就变得尤为有意义。

1.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国家是警察执法的第一“受益人”,警察在执法中受到不法侵害,不仅使警察本人权益受损,同时也令国家利益受损,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公权被“蔑视”,国家“公序”尤其使政治公序受到挑战。

尤其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连监狱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都遭受侵犯,这将直接导致非常恶劣的后果,那就是人民对国家法律信任的危机,法律威严将不复存在。

2.打击罪犯狱内违规违纪的嚣张气焰,确保国家刑罚顺利执行近年来,监狱押犯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极大,暴力犯、“三涉”(涉黑、涉毒、涉枪)犯、“三假”犯、累犯、团伙犯、重大刑事犯罪等罪犯增多,他们往往具有极深的反改造心理和仇社会心理,敢于藐视甚至公然挑衅监规纪律,不服从民警的管教。

罪犯违规违纪手段主要有暴力袭警、行为对抗、辱骂诽谤、寻衅滋事、威胁恐吓、不实投诉、拉拢腐蚀等。

罪犯的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大大增加了民警的执法风险,只有保证民警的执法权不受侵犯,对胆敢挑衅民警执法权的罪犯处于严厉惩治,才能彻底打击和遏制狱内罪犯违规违纪的嚣张气焰,确保国家刑罚的顺利执行。

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策略探微

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策略探微

警察执法权益遭 受侵害的主要情形
屡见不鲜。 警察执法权 益被 损害, 直接影 响着 国家法律的权威 出现 于 报 端 。 要表 现 为 以下几 方 面 : 是 暴 力 袭 警 事 件 不 断 主 一 性, 进而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局面。 由此看来 , 解决警察执法 发 生 , 广大 民警 的生命 安 全 带 来了严重 威 胁 。 公安 部 统 计, 给 据
的 内涵 。 于 警察 执 法 权 益 的 内涵 , 关 学术 界 当前 并没 有 明确 的界 等 行为 也 逐 渐 增多 , 些 行为 通常是 当事人 出于 报 复或 为 了洗 清 这 定 , 同的 学 者对 此 有 不 同的观 点 , 于对 这 些 成 果 的 归纳 , 不 基 笔 自身嫌 疑 而 对 警 察 的执 法 方 式 或 执 法 程 序 予 以不 实 投 诉 , 使 致 四是 威 胁 恐 吓 与警 察 密 切 相 者认为 警察执法权 益主要是指 警察在执法过程 中应 当享有 的 民警 的 工作 积 极 性 受 到 严重 挫 伤 。
期 能为相关行 业界保 护警察执法权益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
【 关键词 】 警察执法权益 侵害 原因 保障
警 察承 担 着 维 护 国家安 全、 会 稳定 的重 要 职 责, 我 国刑 社 是 事 和行 政 执 法 的主 力军 , 是人 民的守 护神 , 应 受到 人 民 的敬仰 理 和 爱 戴 。 而 近 年 来 , 察 在 执 法 过 程 中遭 遇 权 益侵 害 的现 象 然 警 近 年来 , 察 执 法 权 益 遭 受侵 害 的 事件 目益 增 多 , 屡 次 警 并
与职责、 职权有关的权利和利 益。由于警察 自身的特殊性 , 其权 关 的 家庭 、 属等人 的事 件 时 有 发生 。 多不法 分子 为 了阻止 民 亲 许

论警察执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论警察执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论警察执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作者:孙静晶来源:《时代报告》2012年第12期摘要:警察执法权益如不能有效保障,会严重影响警察执法的有效性,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针对当前警察执法权益频频受到侵害的状况,应该认真分析当前警察执法权益法律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大警察执法权益法律保障力度。

关键词: 警察;执法权益;法律保障中图分类号:D92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6-0147-01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改革开放进程进入攻坚阶段,人民警察的执法环境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地不断发生的阻挠警察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甚至袭警事件,严重影响了警察的正常执法,甚至造成了警察的大量伤亡。

切实保障警察的执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保障警察执法权益的现实意义警察作为国家执法人员,具有自然人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双重性,对警察执法权益的保护,不仅是对警察的保护,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维护,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警察执法权益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警察在执法活动中被打击、伤害,与一般社会人员被打击、伤害相比具有更恶劣的潜在社会负效应。

不仅会严重阻碍警察履行职责,削弱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整个社会将陷入混乱无序的无政府状态,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将无从谈起。

(二)维护警察执法权益是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需要。

法治社会要求社会成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包括警察个体在内的正当权益都应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它要求惩治一切违法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对于侵犯警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三)维护警察执法权益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

警察是社会的守护神,但近年,警察在执法活动中遭受不法侵害的现象日趋突出。

这不仅极大地削弱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而且严重损害了警察队伍的士气,成为制约和羁绊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一大隐患,影响了整个警察队伍的稳定[1]。

论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保护

论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保护沈惠章(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12)摘要:近年来,公安民警遭受暴力袭击、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不法侵害案件不断发生,反映了当前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正受到严重侵害。

公安执法受到挑战这种情况,削弱了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也与当前执法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虽然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采取成立人民警察正当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措施以保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只有通过法律确认权利,并建立相应的保护机制,才能保证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

关键词: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护中图分类号:D63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6405(2009)01-0048-05作者简介:沈惠章(1956-),男,江苏警官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兼职教师。

收稿日期:2009-02-04【公安管理研究】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是指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权利,这些权利应包括执行公务时民警的人格不容侮辱和侵害,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和执法后不容受到诬告陷害,民警的家庭和亲属不容受到侵扰或打击报复,民警执法时人身不容受到伤害、非法阻挠和围攻,民警的其他权益不受到非法侵害等等。

我国对民警执法权益的保护起步晚,法律滞后。

直到2000年,警察权益保护问题才被我国各级公安机关提上了日程。

上海市公安局于2000年2月28日率先在全国公安机关中成立了“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同时在全市各公安分局中成立“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办公室”,专门负责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

警察执法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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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1 o6 1月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 u n lo b iUn v ri fP l e o r a fHu e 'i e s y o o 6 S r No 9 . e. . 3
在推进依法治 国、 建设 社会主 义法治 国家 的进程 中 , 越来越多的群体和公 民学会用法 律的手段 维护 自身合法
某种角 度看 , 民警 察的执 法环境 、 人 工作 现状 非常艰难 , 令 人担忧。袭警案件特别 足暴 力 、 聚众袭警案 件 , 主要是 派 出所 民警 、 治安 民警 、 交通民警 、 巡逻 民警 、 刑事 民警在 执行 勤务 、 辑 、 查 处理 治安案件 、 置群体性 事件 和抓捕 处 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逍受暴 力阻碍 引起的。主要呈 现 出四 个特点 :
施上 、 自身素质上完善人 民警 察执 法权益的保障机制 , 高人 民警察 的执法水平和 自我保 护能力, 提 才能有效维
护 民 警 的合 法 权 益 。
【 关键词 】 民警察 ; 法权益; 人 执 保障机制
【 中图分类号】6 1】 1 3. 3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63 29(06 0 — 01 o 17 — 3 120 )6 06 一 4
On t u r nt e s se o t o e to ft he g a a e y t m t he pr t c i n o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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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看法

浅谈如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看法人民警察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

公安民警在严格依法履职时,其行为就是代表国家在执行法律,展示的是法治形象,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

然而,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碍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12月27日,“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并于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袭警罪名。

依据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

对一切无视民警正当执法,辱警袭警的行为,警方将依法打击、严肃追究,为一线民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请各位亲们多一份理解,尊重每位警察蜀黍的执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袭警案例分析报告

袭警案例分析报告近年来,袭警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威胁着警察的人身安全,也对社会的法治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为了深入了解袭警行为的特点、原因以及应对措施,本文对一系列袭警案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一、典型案例列举案例一:在具体城市的一次交通执法中,警察警察姓名依法拦下一辆涉嫌超速行驶的车辆。

然而,驾驶员驾驶员姓名在酒精的作用下,情绪失控,对警察进行辱骂和推搡,并试图抢夺警察手中的执法记录仪。

在增援警力赶到之前,该警察始终保持克制,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案例二:在具体地点的一次治安巡逻中,警察警察姓名发现一伙正在实施盗窃的嫌疑人。

在实施抓捕过程中,一名嫌疑人嫌疑人姓名暴力反抗,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袭击警察,导致警察警察姓名受伤。

案例三:在处理一起家庭纠纷时,当事人当事人姓名对警察的调解不满,突然拿起身边的物品砸向警察警察姓名,造成警察头部受伤。

二、袭警行为的特点1、暴力手段多样化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袭警者使用的暴力手段包括辱骂、推搡、抢夺执法工具、使用凶器等,形式多样且具有较强的攻击性。

2、突发偶然性许多袭警事件往往在警察正常执法过程中突然发生,事先难以预测和防范。

3、情绪失控因素明显袭警者大多处于情绪激动、失控的状态,如饮酒、愤怒、恐惧等,导致其行为失去理智。

三、袭警的原因分析1、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不足,不了解袭警行为的严重后果,缺乏对警察执法权威的正确认识。

2、情绪管理能力差一些当事人在面对警察执法时,不能有效控制自己的情绪,容易冲动行事。

3、对执法结果不满当当事人认为执法结果不符合自己的预期时,可能会采取极端行为来对抗警察。

4、社会矛盾的激化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一些人将不满情绪发泄到执法警察身上。

四、袭警行为的危害1、对警察个人的伤害袭警行为直接威胁警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给他们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

2、损害执法权威削弱了警察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影响正常的执法活动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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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袭警与警察执法权益保障研究
一、暴力袭警的现状
暴力袭警案已经成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近年来,公安民警因遭
遇暴力袭击而受伤、牺牲的人数连年增加。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提到“不许动、
我是警察”这一标志性警示语言后,许多人不但不接受审查,还扬言“警察咋了?”
更有甚者竟叫嚣“警察?打的就是警察”。河北石家庄一名防暴警在遭到歹徒袭
击时,向围观者大呼求救报警,但没有一个人帮忙报警。事后民警说,身上的伤
不疼,心里的伤更疼。
袭警造成的社会危害正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介
绍,从基层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看,当前暴力袭警案件主要发生在公安派出所民
警、治安民警、交警、巡警、刑警等执行勤务、处置群体性事件、抓捕犯罪嫌疑
人过程中。违法犯罪分子暴力抗拒和袭警的主要表现为:围攻、殴打正在执行公
务的公安民警;使用枪支、刀具、棍棒,采用爆炸、投毒等手段伤害公安民警等。
从近年发生的情况看,暴力抗拒和袭警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个人突发
性抗法向有组织的集体性抗法发展;二是暴力程度不断增加,由口头谩骂、侮辱
发展为直接持凶器伤害执法人员;三是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暴力抗法行为不断增
多;四是诬告陷害、恶意伤害执法民警的投诉不断增多。
一、人民警察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分析
1、法律尚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法制日益健全,先后修订和颁布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一批法律,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针对保护警察执法权益的
法律法规仍不完善。如目前对于袭警行为,没有专门的刑罚规定,只有“妨
碍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量刑明显过轻;暴力
伤害、杀害警察的行为后果,只能以普通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论处。我国刑
法将人民警察作为一般的国家工作人员来看待,却忽视了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和危
险性。当警察受到伤害时,现有法律无力对加害警察的犯罪予以重处,无法对不
法势力和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这只会对人民警察造成更大伤害。
2、职能泛化
随着近年来社会生活中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类矛盾比较突出,不少地方政府
把公安机关看作是贯彻工作的有力保障,认为只要警察出马,一切问题就能解决。
因此,无论是清理“乱摆卖”还是“计划生育”工作,都要求警察出动。这样极
易造成警民关系对立,往往在这种场合,容易发生民警被辱骂、围攻和殴打的现
象。面对日益繁重的治安任务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如何合理使用警力资源,
如何提高警务效益,是政府和公安机关共同面对的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警察
职能泛化的主要表现及负面效应,也重要表现在政府过度用警。目前,警察常常
是唯一能在需要时做出反应的24小时服务机构,从110“四有四必”的承诺, “有
困难找警察”,到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防暴反恐、抢险救灾,公安机
关都始终战斗在第一线。由于社会联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责
以外的救援解困任务过重,有的地方还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而政府借助其它社
会组织平衡社会矛盾的载体没有建立起来或没有形成力量,遇事只能依靠警察。
3、经费缺乏保障
经费保障事关公安机关“战斗力”,是公安机关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存在
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职能的发挥。全国除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警
务保障尚可外,大多数都无正常的经费保障,尤其是大要恶性案件的办理是一笔
巨额开支,大多数地方政府财政根本没有此项拨款。警察只好一边自筹资金(抓
罚款),一边抓破案,以维持侦破工作的正常运转,双重的压力(经费和破案)
使他们苦不堪言。在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地区,警察办案条件十分艰苦,甚至有
警察拿工资补贴办案。有些案件虽然有线索可查,但由于经费的制约,不得不放
弃侦查,造成被动地“不作为”。一些基层领导囿于经费不足的窘迫和无奈,甚
至发出了“向经费要警力”的呼唤,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正执法,影
响了公民权益保障。
4、公安机关自身的原因
(1)公安队伍素质不高。民主法制日益健全、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培训机
制明显滞后的矛盾冲突,使得部分民警的业务素质愈来愈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
展,执法过程中时常出现纰漏。引起群众不满而引发矛盾。
(2)部分领导重视不够。少数领导在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将以人民满意的
标准定义为以人人满意为标准。只要群众一投诉,首先“有错推定”,用带色眼
光从当事民警方面找原因,生怕事情闹大影响警民关系,生怕当事人到上级部门
上访、“告状”。为求息事宁人,个别地方还特地设立“委屈奖”以赢得群众的满
意率。此外,个别领导为防止再次发生“民警持枪杀人”,而将一切枪支入库,
连不少犯罪分子都知道某某地方的警察没有枪了,而歹徒作案凶器越来越先进,
赤手空拳使得警察风险系数倍增。
三、完善人民警察执法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其他党委成员
参与,设立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局民警维权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从“事前、事中、
事后”三个环节对各个涉及的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分解、方便操作执行。同时,
制订《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实施办法》,明确维权的职能、范围、操作程序、
工作要求,以制度的形式保障民警执法环境、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得到充分维
护。督察部门在依法履行督察职能的同时,还肩负着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责任,
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可以通过向督察部门求助这条途径,来解决自身遇到的问题维
护正当执法权益。
(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
为了有效保障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除了完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确保人民
警察执法有力外,还要建立和完善警察权益保障机制。有必要制定一部《人民警
察权益保障法》,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增
加保障民警健康权、休息权、名誉权等方面的内容。建立一套针对人民警察福利
待遇、考核晋升、教育训练、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使人民警
察权益保障做到有法可依,切实可行,真正解除民警的后顾之忧,从而增强人民
警察的集体荣誉感,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有力的推进各项
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加大民警的教育培训力度,练好内功,坚决根除特权思想,切实做到执法为
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改善执法环境。同时,加强体能和业务培训,学习法律知
识,提高接处警能力和技巧、盘查和抓捕的方法和技能,学会做群众工作,做到
能正确评估现场事态的发展趋势,既严格执法,又灵活处置,切实提高自我保护
能力。同时,调整并完善公安接处警工作范围,避免民警因超越职权无法解决问
题而无辜受委屈。
(四)严厉处置恶意投诉人员
基层民警在执法执勤活动中被恶意投诉的案(事)件时有发生,已严重影响
了公安机关正常的执法办案工作。尽管监督、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恶意投诉者
会依法进行处置,为被投诉民警正名,但事实上恶意投诉事件本身对当事人民警
所造成的伤害和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加上一些投诉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无
法证明真伪。公安民警尤其是一线民警更应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来降低自己
被恶意投诉的风险。维权部门也要配备先进的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笔等装备,
提升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和查办案件的水平,同时,更要加大投入,从防护措
施上提高民警自我保护能力。
(五)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公安机关可以利用“警民开放日”等活动载体,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
和联系,开展法制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增强民
警公正执法的理念,在执法中尊重保护人权,时刻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义务,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警察成为人民群众的榜样,树立起警察在公众中的良
好形象,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一些暴力抗拒、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行为,
通过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以便震慑那些无视法律不惜以身试法的
人,同时理直气壮地为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撑腰壮胆。
(六)尽快建立人民警察公务经费保障机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公安经费保障的问题,需要有一个完善的机制。当前公安机
关经费缺口如此之大,除了各地财力有限的原因外,关键是政府没有科学论证,
因此首先要对项目支出进行论证,对公安部门的预算当务之急要解决支出科学化
的问题,要拟定课题和成本计划,到底需要多少经费,应进行立项论证,论证以
后才可以拨款;其次要解决分配资金规范化问题,年初预算一旦确定下来,非重
大事情不得追加预算;最后对项目支出要解决公正和透明问题,项目支出需报地
方人大监督。警察的服务是公共服务,警方的预算是政府使用纳税人钱的计划,
要讲求绩效预算,钱花在刀刃上,要有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方能取信于民。要
着眼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尽快建立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警务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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