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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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图集10131

标准图集10131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苏二建技字[09]第8号

关于认真做好现行标准图集、
江苏省建设工程地方标准核查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分公司、公司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官方网站提供的信息,对现行国标图集、省标图集和江苏省建设工程地方标准(截止至2009年5月31日)进行统一整理、汇总,汇总整理结果详见附录。

请各分公司、公司有关部门对照附录内容,根据实际需要做好相应的配备工作,对已有的标准图集、标准规程进行统一梳理,将标准图集纳入受控文件管理体系,做好有效性识别和相应的更新替换工作,并将其有效性管理纳入日常技术管理、检查工作中。

特此通知
附:现行常用标准图集、江苏省建设工程地方标准目录
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录:
现行常用标准图集、江苏省建设工程地方标准目录
(截止至2009年5月31日)
一、现行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规程
二、现行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
三、现行常用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
四、已废止的建筑、结构专业国标图集。

苏州办理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工作流程图

苏州办理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工作流程图

办理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工作流程图
办理燃气供应许可证工作流程图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手续工作流程图
办理建筑材料备案手续工作流程图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图
办理环境卫生服务资格证工作流程图
办理工程渣土处置许可证工作流程图
3




办理道路挖掘手续工作流程图
办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手续工作流程图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作流程图
(城区)
5 个 工 作 日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工作流程图
(村镇)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作流程图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流程图
(城区)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流程图
(村镇)
办理招标方式工作流程图。

环保法律法规其他要求和评定一览表

环保法律法规其他要求和评定一览表

20
国务院
2000.3.20施行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8.11.19/1998.11.1 9
22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
1999.8.6/1999.8.6
23
上海市人民政府
原劳动部
1996.6.1实施
45
国务院
国务院1998.11.30
46
国务院
2004.9.1
47
维也纳
1985.3.22
48
蒙特利尔
1987
49
纽约
1992.5.9
50
国家检疫检验总局
2001
51
国家检疫检验总局
2001
52
国家检疫检验总局
2001
53
国家检疫检验总局
2001
54
国家检疫检验总局
2001
37
国际标准化组织
1996.12.1/1996.12.1
38
国家环保总局
1988.4.5/1988.6.1
39
国家环保总局
2002.4.2/2002.6.1
40
国家环保总局
1996.1.18/1996.10.1
41
国家环保总局
1996.4.12/1997.1.1
42
国家环保总局
1996.1.4/1998.1.1
16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装修项目技术标范本

装修项目技术标范本

装修项目技术标范本附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编制综合说明及根据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技术标编制根据.......................................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工程概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质量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施工目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项目经理及要紧技术管理人员简介....................... 错误!未指定书签。

以上人员相应资质的复印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管理机构职责划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施工进度计划表及劳动力安排....................... 错误!未指定书签。

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 错误!未指定书签。

工期保障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装饰工程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装饰工程

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第九分册装饰工程主编单位:苏州市建设局批准部门:江苏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7年1月1日目录1、总则2、术语3、抹灰工程4、吊顶工程5、轻质隔墙工程6、饰面板(砖)工程7、涂饰工程8、裱糊与软包工程9、细部工程10、玻璃工程11、楼地面铺装工程12、配套工程1总则1.0。

1为贯彻(建筑工程质盈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t验收规范)(GB50210)等国家系列标准,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盈,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制定本规程。

1.0.2本分册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公共与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凡在江苏省范围内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的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及配件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对保温节能、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材料。

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水、防火、防爆、防辐射、成品保护等措施,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含量超标的装饰材料进人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装饰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合格后才能投人使用。

1.0.4装饰工程施工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应在主体结构、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各种设备管线安装试压合格并通过隐蔽验收和基层质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特殊、高级的装饰工程必要时实行样板制,在认可与成功后展开大面积施工。

一般施工工序应做到:1先做上层,后做下层。

2先做水电排管,后做补洞抹灰。

3先做吊顶,后做墙地面。

4先做湿作业,后做干作业。

5先做油漆、涂料、裱糊,后做灯具、洁具安装。

高层建筑、大面积工程施工时,可以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分层次、分标段实施装饰装修。

1.0.5装饰工程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凡低于下述规定温度,应采取冬季保温措施。

1、砌筑、抹灰、涂刷、饰面工程低于5℃。

2、玻璃工程及其他装饰干作业低于0℃。

1。

苏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苏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苏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苏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分为-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服务标准如下:1. 一级服务标准:(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3)物业管理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对住宅小区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必要的管理和服务。

(4)设置客户服务接待场所”。

在约定的时间或地点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报修、投诉等提供服务,对服务需求的响应时间为15分钟之内。

(5)聘请专人担任报刊、信件收发职责,对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建议进行答复和处理。

(6)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有车辆停放管理措施并设置规范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点。

(7)实行全日制服务,有固定数量的服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应佩戴标志,行为规范。

服务主动热情。

(8)每日巡查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服务。

(9)每日巡查二次小区共用部位的环境卫生和绿化草坪,随时保洁。

及时修整。

(10)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之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三日巡查-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11)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12)小区设置相适应的监控系统,有人值守;保安人员按照要求规范着装、站岗执勤;小区(楼院)出入口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监控系统在监控范围内有效运行;对小区(楼院) 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规范程序处理。

2.二级服务标准:(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详细登记。

监理实施细则(室内装饰部分)

监理实施细则(室内装饰部分) B13银行园区办公大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室内装饰部分)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建设厅监制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园区办公大楼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细则一、专业工程概况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园区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为约5万㎡,地上23层,地下四层。

除地下室、5-6层、13-19层、23层暂不进行内装修外,其余各层均进行室内精装饰。

2)本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设计单位:苏州市建筑设计院、上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一、监理依据2.1设想文件及设想施工图2.2相关规范和标准:《修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修建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2011)《修建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130-2011)2.3《修建法》、修建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它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

2.4项目的监理规划2.5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2.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三、监理目标3.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3.2进度控制目标:为自开工日期起算的总日历天数210天。

3.3造价控制目标:元(也是发包人希望控制的总价)四、监理工作流程参与设想交底组织图纸会审审批施工组织设想审核分包单位审核开工条件、下达开工令审核材料、设备报验审核各子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参加整个系统的试运行组织竣工前的预验收参加工程竣工的联合验收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检查与和谐现场管理五、质量控制要点与措施(一)施工前期的质量控制1.1设计施工图的审查和批准审查图纸是否有出图章,是否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监理及施工单位熟悉图纸,3参加由业主、设想单元、施工单元及监理单元组织的图纸会审,由设想单元作技术交底,施工单元及监理单元提出图纸上疑问,设想单元逐一进行回答。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二轮全市装饰工程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二轮全市装饰工程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9.29•【字号】苏住建建〔2022〕50号•【施行日期】2022.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二轮全市装饰工程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2〕50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6日至9月9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轮全市装饰工程综合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此次检查共抽选了73个项目。

其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的检查平均得分为87.3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企业的检查平均得分为83.08。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建设程序完善,项目部管理人员基本到岗履职,管理制度和标牌设置齐全;工程质量、现场安全文明等管理较为规范,大部分项目无明显缺陷,但少数项目在人员履职、实名制考勤、工资发放、见证取样等制度落实、“苏安码”及三级安全教育、临边防护设置、临时用电等方面有所欠缺。

本次检查共开具14份整改意见书,已督促相关装饰施工企业落实整改。

检查中发现疑似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2起,相关执法部门正在取证调查中。

二、主要问题(一)建设行为方面1.实名制考勤情况。

部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月考勤时间不足70%;少数项目不重视实名制管理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未录入实名制系统或人员录入不全;部分项目银行代发工资金额与工人实名制系统中的月考勤时间无法合理对应,关联性不足;个别项目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代发制度,未通过银行专户进行工资发放;部分项目在工人工资发放表中有代签字情况,个别项目存在代替项目经理签字或使用签名章的情况。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修正)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修正)【发文字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令〔2020〕153号【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1【实施日期】2020.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11月2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发布 2020年4月2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第一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建筑施工,以及对建筑施工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以及所需的设备、设施。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特大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和建筑施工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网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检测检验单位及其他与建筑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单位应当把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当在其相应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七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一、评价对象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对象为在苏州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且近三年内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中有施工许可数据或合同信息归集(原合同备案)的建筑业企业。

二、评价范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是对建筑业企业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评价(目前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装饰装修三个专业,其他专业的评价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开展)。

凡参加本市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每项资质对应一个信用综合评价分(简称“信用分”),即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拥有各项资质对应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

三、评分构成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由三个部分组成:企业基本信用分(满分60分)、企业检查得分(满分40分)、不良行为扣分。

具体构成如下:1.企业基本信用分(满分60分)。

企业基本信用分由以下四部分内容构成:证照得分、纳税得分、企业工程业绩得分、企业奖励得分。

证照得分、纳税得分由企业自行上传相关材料和信息计算得出;企业工程业绩得分根据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中施工许可数据或合同信息归集自动计算得出;企业奖励得分由企业自行上传相关材料和信息,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企业得分。

具体见《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分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附件1)。

2.企业检查得分(满分40分)。

企业检查得分由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检查得分和日常检查得分两部分构成,各20分。

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检查由苏州市住建局统一组织开展,具体见《建筑业企业综合检查得分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附件2)。

企业日常检查主要由属地住建部门按职责开展,检查内容原则上各地按照我局公布的企业综合检查考核内容执行。

各地自行制定日常检查标准的,须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后施行。

各地日常检查的结果最终按照满分20分折算计入企业信用分。

日常检查工作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力争做到辖区内建筑业企业日常检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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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标准
苏州市是中国东部地区的一个重要城市,享有“江南园林城市”的美誉。

作为国内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苏州市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标准备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在此,我们将简要介绍苏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标准及其相关要求。

一、苏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标准
苏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标准:室内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同时要考虑人性化、功能性和美观性等方面。

2、材料标准: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要求,同时要考虑环保、安全、易清洁等因素。

3、施工标准:室内装修施工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行,同时要考虑施工质量、施工速度等因素。

4、验收标准:室内装修施工结束后,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同时要考虑安全、环保、美观等因素。

二、苏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要求
在苏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还有以下一些相关要求:
1、环保要求:室内装修材料应尽量选用环保、无毒、无害的材料,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安全要求:室内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措施;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避免对人身和财产造成危害。

3、易清洁要求:室内装修材料应尽量选用易清洁的材料,以便日后的清洁和保养。

同时,施工过程中也应注意避免施工污染,影响清洁效果。

4、人性化要求:室内装修应从使用者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功能性和美观性的统一,以便为住户提供更加舒适和便利的居住环境。

总之,苏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标准和相关要求旨在提高室内装修的质量和标准,为住户提供更加安全、环保、人性化、易清洁、美观的居住环境。

我们相信,在苏州市政府和业内人士的共同努力下,苏州市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作将会越来越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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