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与纳税调整

合集下载

新准则下存货会计与新税法处理比较及纳税调整

新准则下存货会计与新税法处理比较及纳税调整
新 准则 下存 货会 计 与新税 法
所 得 额 I扣 除 。企 业 各项 存 货 的使 鹏 或 者 t 寸 销 售 ,其 实 际 成 本 的 计 算 方法 ,可 以在 先 进 先 出法 、加 权 平 均 法 、 个 别 计价 法 疗法 张 红娅 济 宁经纬会计 师事务所 有限公 司 2 2 0 0 7 2 中选 用 一种 。 计 价 方 法 一 经选 用 ,不得 随 买价款 、相 关税 费、运输费 、装卸费、保 意 改 变 。 【 文章 摘要 】 存货准则对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取消 险 费 以 及其 他 可 归 属 于 存 货 采 购成 本 的费 本 文对 存 货 会 计处 理 与纳 税 调整 处 后进先 出法 ,这 既与国际会计 准则趋 同 , 理 的差 别做 一 比 较 , 以期 对 初 学 《 业 用 。存 货 的 加 工 成 本 ,包 括直 接 人工 以 及 企 按 照 一 定 方 法 分 配 的 制 造 费 用 。 制 造 费 也 与 税 法 的原 理 趋 同 。 会 计 准则 第 1 号— — 存 贷》 的会 计人 员 用 ,是 指企 业 为 生产 产 品和 提 供 劳 务 而 发 有所帮助 。 生 的各 项 间接 费 用 。企 业 应 当根 据 制 造 费 二 、存 货 会 计处 理 与 新税 法 不 同处 用 的性 质 , 合 理 地 选 择 制 造 费 用 分 配 方 理 的纳 税调 整 【 关键 词】 一 法 。在 同一 生 产 过程 中 ,同时 生 产 两 种 或 ( )存 货盘 盈的会计处理 与纳税调整 存 货 ;计 税 基 础 ; 纳税 调 整 《 业会 计 准 则 第 1 企 号— — 存 货 》 定 规 两种以上 的产 品,并且每 种产 品的加工成 盘 盈 的 存 货 按 重 置 完 全 成 本 作 为 入 账 价 企 业 会计 准则 第 1 一 存 货 》对 于 本 不能 直 接 区分 的 ,其归 集 的制 造 费 用 等 号 一 存 货 的 确认 、计 量 和 相 关 信 息 的 披露 等进 加工 成 本应 当 按 照 合理 的 方法 在 各 种 产 品 值 ,会 计 处理 上 冲减 当期 管 理 费 用 ;而 新 行 了 规 范 。 而新 《 业 所 得 税 法 》 则 对存 之 间进 行 分 配 。存 货 的 其 他 成 本 ,是 指 除 企业所得税 法在税务处理上则要求作为其 企 货 的 计税 基 础 、扣 除 、纳税 调 整 和损 失 的 采购成 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 他 收 入 处 理 ,计 入 应 税 收 入 。 二 税 务 处理 进 行 了调 整 。总 起 来 看 , 企 业 会 目前场 所 和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投 资 ( )存货盘亏或 毁损的会计处理 与税 务 , 《 计 准 则 第 l 一 一 存 货 与 新 《 业 所得 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应 当按照投资合 同或 处 理 号 企 《 业 会计 准 则 第 l - _ 货 》 规 企 号 _ 存 _ 税 法 对 存 货 的 处 理 角 度 不 同 ,二 者 既有 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 定 ,企 业 发生 的 存 货 毁 损 ,应 当将 处 置 收 相 同之处 ,也有差别。本文拟对新准则下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的 存货 会计 处 理 与 新 税 法税 务 处 理 作一 比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施 入 扣 除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金 额 计 入 较 ,并 对 二 者 差 别之 处进 行 的纳 税 调 整 谈 条例》 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 存货按照 当 期损 益 。存 货 的账 面 价 值 是 指 存 货 成 本 “ 点 粗 浅之 见。 以下 方 法 确 定成 本:( ) 过 支付 现 金 方 扣 减累 计 跌 价准 备 后 的 金 额 。 存货 盘 亏 造 一 通 式 取 得 的 存 货 ,以购 买 价 款 和 支 付 的 相 关 成 的 净 损 失 ,应 当 列 作 当 期 损 益 ,计 入 营 存 货 会 计处 理 与 新 税 法税 务 处 税 费 为 成 本;( ) 过 支付 现 金 以外 的方 “ 业 外 支 出 ”账 户 。 二 通 在 税 务处理 上 , 业 存 货 发生 的 损 失 企 理 相 同之处 式 取 得 的 存 货 ,以该 存 货 的 公 允 价值 和 支 ( )存 货 的范 围 与确认 一 付 的相 关税 费为 成 本 ;( ) 三 生产 性 生 物 资 包括有关商品 、产成品、半成 品、在产品 如 前 所 述 ,存 货 是 指 企 业 在 日常 活动 产 收 获 的农 产 品 ,以 产 出 或 者采 收过 程 中 以及 各 类 材 料 、燃料 、包 装物 、低 值 易 耗 中持有以备出售 的产成品或商品 、处在生 发 生 的 材料 费 、人 工 费 和分 摊 的 问接 费用 品等发生的盘亏 、变质、淘汰 、毁损 、报 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 或提 供劳 等 必要 支 出为 成 本 ” 可 见 ,在 税 务 处 理 废 、被盗 等造成 的净损失 。各项存货发生 。 务过程 中耗 用 的材料 和物 料等 。 也就是 上 ,存货 按取得 时的实 际支 出作为计税基 的正常损耗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 当 说 , 业 的 存货 通常 包 括 原 材 料 、 产 品 、 础 。外购存货按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等作 期 申报 扣 除 。存 货 的盘 亏 、报 废 、毁 损 和 等 。 为计 税 基 础 。 资者 投 入 的 、 受 捐 赠 的 、 被盗损失 ,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 投 接 如果 将 一 项 资 源 确认 为 存货 ,只 有 该 资源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企 业所得税 时区别不同情 况进行处理 : 符合存货定义 ,同时满足 “ 与该存货有关 的 存 货 ,按 该 存 货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对盘亏 的存货 ,扣除责任人赔偿后 的 的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入 企 业 ;该 存 货 的成 相 关 税 费 作 为计 税 基 础 。 余额部分 ,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存 货 盘 点 表 ; 中介机 构 的 经 济 鉴 证 证 明 ;存 货 本 能 够 可 靠地 计量 ”等 两个 条 件 的 ,才 能 ( )存货 的后续 计量与扣除 三 予 以确 认 ,并 在 报 表 中反 映 。 在 会 计 处 理 上 ,企 业 应 当 采 用 先 进 先 保管人对于盘亏 的情况说 明;盘亏存货 的 包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企 业所 得税 法 实施 条 出法 、加 权 平 均法 或者 个 别计 价 法 确 定 发 价 值 确 定 依 据 ( 括 相 关 入 库 手 续 、相 同 ; 例 第七 十 二条 规 定 ,“ 业 所得 税 法 第十 出 存 货 的 实 际成 本 。对 于性 质 和 用途 相 似 相 近 存 货 采 购 发 票价 格 或其 他 确 定 依 据 ) 企 五条 所称 存 货 ,是 指 企 业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的存 货 ,应 当 采用 相 同 的成 本计 算 方 法 确 企业 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 产 品或 者商 品 、 在 生产 过 程 中的在 产 品 、 定 发 出存 货 的成 本 。对 于 不 能替 代使 用 的 和 内部 核批文件 。 处 对 报废 、毁 损 的 存 货 ,其 账 面 价 值 扣 在生 产 或 者 提 供 劳 务过 程 中耗 用 的材 料 和 存货 、为特定 项 目专门购人或制造 的存货 物料 等 ” 可 见 , 于存 货 的 范 围与 确 认 , 。 对 存 以及 提 供 劳 务 的 成 本 ,通 常 采 用 个 别 计 价 除残值 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 货 的会计处理 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 法 确 定 发 出 存 货 的成 本 。 对 于 已售 存 货 , 分 ,依 据 下列 证 据 认 定 损 失 :单 项 或 批 量 (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应当将其成本结转 为当期损 益 ,相应的存 金 额 较 小 的 存货 ,由企 业 内部 有 关 技 术部 在会计处理上 ,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货 跌 价 准备 也 应 当 予 以 结 转 。 门 出具 技 术 鉴 定 证 明 ;单 项 或 批 量 金 额 较 存货 》要 求 存 货 应 当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在 税 务处 理 上 , 业 所 得 税法 》 十 大 的存货 ,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 企 第 始 计 量 。存 货 成 本 包 括 采 购 成 本 、加 工 成 五条规定 ,企业领用或者销售存货 ,按照 有 技术 鉴 定 资格 的 中介 机 构 出 具 的 技 术鉴 本 和 其他 成 本 。存 货 的 采 购 成 本 ,包 括 购 规 定 计 算 的存 货成 本 ,可 以在 计 算 应 纳 税 》 转 2 8页 2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ACCOUNTING LEARNING137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王岱昶 成都远大蜀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摘要:当今的世界已步入全球化时代,会计准则也成为商业通用的语言,我国作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之一,也及时紧跟经济浪潮制定出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应对措施和方案。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加快了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进程,促进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和接轨,这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

新会计准则的变革和发展,也扩大了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差异,虽会计准则与税法同属规范经济行为的专业领域,但两者存在诸多的差异。

首先,各自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

准则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指导和约束各企业按规定的原则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如实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保证资产、负债及权益、收入成本及费用等各项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

而税法是国家强制性、无偿参与社会分配从而实现财政收入;其次,它们分别遵循着不同的规则、规范着不同的对象;最后,世界经济走向的需要,作为国际通用语言的会计准则是我国经济走向世界必不可少的保障。

我国税法的制定则是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以法的形式去明确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鼓励平等竞争,符合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增加纳税人遵从税法和会计核算的成本和难度,文章在会计准则框架和税收法规下进行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税会差异;基本原则;纳税调整;常见业务引言税会差异已成为当前会计核算工作和税收征管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它关系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健全和税制的完善。

同时也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防范各项风险、维护投资人利益、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要求。

日常经济业务的税会差异主要是针对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因此文章将从税会差异处理原则出发,结合典型案例和常见业务分析,在其具体的运用上希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一、税会差异处理的基本原则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当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出现不一致时,该如何进行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报税流程(3篇)

小企业会计准则报税流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应运而生。

这些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对于许多小企业来说,会计和税务问题一直是他们面临的一大难题。

为了帮助小企业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会计准则报税流程,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我国针对小企业制定的一套会计制度,旨在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2. 权责发生制原则;3. 历史成本原则;4. 重要性原则;5. 可靠性原则。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报税流程1. 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小企业首先需要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包括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凭证处理、会计账簿登记、财务报表编制等。

会计制度应严格按照准则要求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会计核算(1)日常核算:小企业应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

(2)成本核算:小企业应合理归集成本,按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成本计算。

(3)税金核算:小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计提和缴纳各种税费。

3. 财务报表编制小企业应按照准则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纳税申报(1)选择申报方式:小企业可以选择网上申报、邮寄申报或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2)准备申报资料:小企业需要准备以下申报资料:①税务登记证;②财务报表;③相关税种申报表;④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

(3)填写申报表:小企业应根据申报资料,填写相应的申报表。

(4)申报提交:小企业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机关。

5. 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收到小企业的申报资料后,将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申报资料是否齐全;(2)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准确;(3)申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固定资产减值及折旧纳税调整与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及折旧纳税调整与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及折旧纳税调整与会计处理一、固定资产减值当期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按税法规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在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期间与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资产损失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作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

[基准1]顺达公司2021年12月购得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价8000万元,预计采用10年,预计天量残值为零。

该企业按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

自2021年起至企业利润总额均为2000万元,2021年末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4760万元。

企业适用于所得税税率33%,不考量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固定资产已加固定资产=800×3=2400(万元)计税基础=8000-2400=5600(万元)固定资产资产减值=5600-4760=84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资产减值准备工作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400000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400000展开所得税财务会计处置时,顺达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资产减值准备工作无法在应纳税所得额中计入,应当将其做为灰鳍减至暂时性差异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减化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2840万元(2000+840),缴税所得税为937.2万元(2840x33%)。

2021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760万元,计税基础为5600万元(8000-2400),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以减免暂时性差异,证实税延所得税资产277.2万元(840×33%)。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

了与税法趋 同的思想 , 收入 、 在 利得 和资 法类似 , 以发 出货 物和收 取款项 作为标 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
同时就几种常见 的销售方式 明确规定 金额 , 确认本年度的提供劳务收入 ; 同时, 产等方 面与 《 企业会计 准则》 比充分体 准 , 相 销售商 品采用托收承 按 照估计 的提供 劳务成本 总额 乘 以完 工 现 了与税法的协调 , 大大消除 了会计与税 了收入确认的时点: 付方式 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 进 度 扣 除 以前 会 计 年 度 累 计 已 确 认 营 业 法 的暂 时 性 差 异 。
利得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收入确认是 以发 出货 物收取 款项且 风险 售商品采用支 付手 续费方 式委托代销 的, 益 的流入。
销售商 品以 的利得 ( 入资本 公积——其他 资本 公 计 转移为确 认标准 , 重于收入实质性 的实 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 收入; 侧 以及直接计入 当期利润 的利得 ( 入 计 现, 根据交易的实质确认是否作为销售收 旧换新的 ,销售 的商 品作为商 品销售 处 积)
( 长期待摊 费用 。企业会计准 则》 六) 《
《 小企 业会计准则》 将捐 赠收入 计入 资产 折旧方法 的规定 , 企业 可 以采用年 限 规定 , 长期待摊费用科 目核算企业 已经发 营业外收入 ,纳入当期应纳所 得税 额 , 与 平均法 、 数总和法 、 年 双倍 余额递减 法等 生但应有本 期扣除 以后各 期负担 的分摊
可变现净值、 现值或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 根据固定资产 的性质和使用情况 , 并考虑 税 务部门对企业的计征 成本 , 提高征管效 量 。税法贯彻确定性原则, 不承认市场行 税法的规定, 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 率,有利于促进小企业 实行 查账 征收 , 也 情对持有资产的影响, 不确认公允价值变 命和预计净残值 。 动产生的损益, 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 ( ) 四 无形 资产 的摊销处理 。《 企业会 利于 小企业更好地 自我发展 。

会计核算准则与税法的原则和差异

会计核算准则与税法的原则和差异

会计核算准则与税法的原则和差异在会计核算中,由于会计核算原则与税法核算原则的不同,会产生会计基础和计税基础的不同,从而产生递延所得税,本文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核算原则的差异进行探讨。

《四川会计》四川省级经济文章发表,创刊于1981年,是财会专业刊物。

探索和交流有关会计新旧制度转轨、会计改革、成本改革及财务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核算原则的差异1.权责发生制原则。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支出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但是,增值税会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如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子目,其中进项税金抵扣是采取购进扣除法,由此可以看出,此项会计处理是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核算的。

2.谨慎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新的《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减值准备。

但由于对这8项减值准备并没有规定其计提标准,容易造成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收入,调节利润,达到延期纳税甚至避税的目的。

因此,税务制度中仅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了规定,而没有对其他7项的减值准备作出相应的规定。

因此,企业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必须作纳税调整,增加了核算程序。

3.配比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配比原则,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关于所得税和纳税调整的会计分录

标题:深度剖析所得税和纳税调整的会计分录一、引言所得税和纳税调整是企业会计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收负担以及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度剖析所得税和纳税调整的会计分录,以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和掌握这一关键内容。

二、所得税和纳税调整的概念让我们来深入了解所得税和纳税调整的概念。

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照一定的税率和税基计算并缴纳的一种税收。

而纳税调整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根据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税前利润进行调整,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三、所得税和纳税调整的会计分录接下来,我们将重点讨论所得税和纳税调整的会计分录。

根据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需要对税前利润进行调整,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这一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会计分录,我们将逐一进行讨论。

1.利润调整的会计分录当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利润进行调整。

这涉及到利润的增加和减少的会计分录,例如税前利润的调整、非税收入和支出的调整等。

2.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税率计算所得税费用。

这涉及到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例如所得税费用的借方核算、所得税费用的贷方核算等。

3.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分录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企业需要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未确认税项进行调整。

这涉及到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分录,例如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所得税负债的确认等。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所得税和纳税调整的会计分录是企业会计中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环节。

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收负担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会计知识和对税法的深刻理解。

只有对所得税和纳税调整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企业才能更好地满足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财务管理和报告工作,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深度剖析,我们对所得税和纳税调整的会计分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纳税调整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纳税调整孙小婷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摘 要:会计与税法在计量属性、应计基础、扣费标准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因两者存在的差异影响了税务工作的有序实施,无形中增大了企业交税计算的难度,增加了盈余操纵的几率。

从而给会计信息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区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并进行协调具有很强的必要性。

本文就这些方面对两者出现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强调协调会计与税法差异时应重视的问题,并针对纳税调整提出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会计 税法 差异 纳税调整2006年2月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实施,该准则对生产经营时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规范,从而使企业明确账务处理的正确方式。

2008年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该法规对企业生产经营时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进行了规范与说明。

两个法规对于收益规定并不一致,会计上的收益表现为会计利润,税法上则体现为应纳税所得额。

针对协调两者间差异的问题,许多学者也做过相关研究。

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后,人们对于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性议论更加激烈,本文对会计与税收存在差异的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明确两者差异的基础上对两者差异的协调提出几点建议。

一、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的原因造成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因素,二是盈余操纵。

而盈余操纵多数是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因此不进行论述。

本文就制度因素展开分析,从有助于协调会计与税法差异的方面展开探究,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分为以下几类。

1.因计量属性不同导致的差异。

税法通常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方面的范围要小于会计准则的范围,所以在确定分期付款购买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金融资产入账价值方面会造成短暂性差异。

2.因应计基础不同导致的差异。

新企业会计准则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计量以及报告的基础,对于当期已完成的收入与应当负担的或者已发生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视为当期收入与费用进行处理,对工业企业而言,确认收入是实质重于形式的体现,企业已转移商品所有权的风险与报酬是确认收入的实质性前提。

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处理及披露

( ) 业会 计 准 则 与税 法 差异 处理 方 式 的 税 法制定的立场差异 《 企业会 计
准则》 是从保护投资者利 益出发 , 对报表编制主体即经 营者会计行
为的规范。 制定会计准则的 目的 , 是约束报表编制主体 为会计报表
格遵 循 法 定性 原 则 。
二、 企业 会 计 准则 与 企 业所 得 税 法 差 异处 理 方 式
这不仅有利于简化税款的计算 , 而且还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 比
性; 其次 , 步消 除会 计利 润与 应税 所得 之 间产生 复杂 差异 的条 件 。 逐
目前 , 国会计准则的制定采纳了“ 我 会计与税法适度分离 ” 这
家税源安全 、 完整和财政 收入的稳定增长 。 ( ) 二 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 法确认会计要素的原 则差异 《 企
两者的分离具有必然性 , 建议开设专 门的税务会计 , 即主张财务会 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 。 对此, 笔者认为 , 会计准则与税法适度分离 , 是
业会计准则 》 对收入 、 费用 的判 断标 准是 对等的 , : 即 收入确认 已 收 、 收, 应 费用确认 已付 、 应付 ; 规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 、
种模式下 ,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相互分离 。 会计方法的选择可以完 全不受税收法规的限制 ,税收上也不认可会计选用的具体处理方 法, 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 国和美国是这种模 英 式的典型代表。 以英 、 在 美为代表 的 自由市场经济 国家, 资本为投 资者所拥有 , 财务报表主要为投资者的决策服务 , 企业会计准则强
( ) 一 披露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信息的必要性 会计利润
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源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 不一致”而这 , 种“ 不一致” 实质上是 因为国家税收政策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 原因所造成的。 如果从经营管理角度对“ 差异 ” 进行分析 , 发现很 多

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 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1.计提坏账准备 【例 1】某企业 2008年共计提坏账准备 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
Hale Waihona Puke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5 万元不作纳税调整。 注意事项:在进行纳税调整时,不能仅以坏账准备的计提数与转回数
的差额作为纳税调整额,也不能仅以期末与期初的余额差额作为纳税调 整额,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有区别地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贷:坏账准备 100000 纳税调整:计提坏账准备 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 额。 2.转回坏账准备 【例 2】某企业 2008年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 50万元,当年共转回坏账 准备 30万元。其中,20万元在计提当年允许税前扣除,10万元不允许 税前扣除。 借:坏账准备 300000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