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特性管理办法(含表格)

特殊特性管理办法(含表格)
特殊特性管理办法(含表格)

特殊特性管理办法

(IATF16949:2016)

1、目的

识别、明确产品的特殊性和顾客的特殊要求,确保产品的特殊性及顾客的特殊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实施,满足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为主机公司提供的产品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销售)负责就产品特殊性及顾客特殊要求与顾客联络、勾通、协调。

3.2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成立项目职能小组,由项目小组负责特殊特性的识别确定。

3.3生产科负责对涉及特殊特性的过程进行监控。

4、工作程序

4.1特殊特性的识别

4.1.1综合管理部(销售)依据顾客的要求,将信息传至工程技术部,由项目小组针对顾客的要求,识别顾客所指定的特殊特性。

4.1.2当顾客未确定特殊特性时,由项目小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产品的特殊特性,识别时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a)顾客对产品的需要和期望;

b)可靠性目标/要求的需要;

c)法律、法规

d)重要外观特性及装配尺寸

e)产品的安全性等

4.1.3项目小组最终确定产品和过程的特殊特性,并编制《特殊特性清单》。

4.2特殊特性的标识

4.2.1顾客指定的特殊特性,按顾客指定的特殊特性符号标识。

4.2.2本公司识别特殊特性,按附件一“特殊特性符号标识”执行。

4.2.3特殊特性必须在FMEA、控制计划、过程卡、检验规程等技术文件上予以标识。

4.3本公司应根据确定的特殊特性,在生产过程中进行重点控制,如控制达不到要求应采取纠正措施。

5、相关/引出程序、文件和记录

5.1相关/引出程序

5.2质量记录

特殊特性清单

特殊特性清单.xls

法务对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如有另行规定则按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对方资信调查、合同的起草、审核(含招标文件审查)、修改、谈判、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归档保管、定期清理、履约监督、考核奖惩等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五)对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合同,将结合各部门职责及公司相关要求,对各部门所负责的合同进行划分。(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六条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内控部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分,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执行; (四)审查以国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配合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特殊特性符号管理规定

特殊特性符号管理规定 编制部门技术开发部审核:王明贵批准:刘运海生效日期:2007/02/12 版本号修订日期修订内容 B/0 2007/02/12 创建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产品质量特性分级的定义、原则、内容及其在产品设计文件中的标注方法。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汽车产品的总成、零部件质量特性分级和标注。 3 定义和术语 3.1产品质量特性:是指由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固有技术特性的总和。它包括产品的几何尺寸、公差与配合、材料、工艺和装配调整技术要求等内容。 3.2产品质量特性分级:根据总成、零部件质量特性不满足设计规范对整车安全性(危及人身安全、火灾)或法规(强制性标准)符合性与主要功能的影响程度,将质量特性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在产品开发、制造、装配、使用、维护过程中对关键、重要的质量特性进行重点的管理和控制。 3.3关键特性:如果不满足设计规范将危及人身、车辆安全或造成火灾,影响法规(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的产品特性。 3.4重要特性:如果不满足设计规范将导致整车丧失行驶功能并造成主要总成损坏,或严重影响车身及内饰外观质量,以及应特殊顾客要求需要特别控制的产品特性。 3.5一般特性:关键特性、重要特性以外的产品特性。 3.6关键件:含有关键特性的单个零部件。 3.7重要件:含有重要特性但不含关键特性的单个零部件。 3.8一般件:不含关键特性、重要特性的单个零部件。

3.9关键项:关键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关键特性。 3.10重要项:关键件和重要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重要特性。 3.11一般项:一般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一般特性。 4 产品质量特性的分级原则 4.1本标准将产品的质量特性划分为关键特性、重要特性和一般特性三个等 级,将产品划分为关键件、重要件和一般件三种类别,并引入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的术语。 4.2产品质量特性分级的原则是从满足顾客和社会需要出发,确定顾客和社会 最关注的产品质量特性,即将产品特性偏离设计规范所产生的后果作为产品质量 特性的依据。 4.3产品质量特性分级的方法是依据零部件失效对整车安全性、法规符合性以 及行驶功能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判定其是否属于关键件或重要件,然后确定关键件或重要件中的关键特性(关键项)或重要特性(重要项)。 4.4产品质量特性分级应考虑以下信息: a、国家、地方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b、产品潜在的设计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 c、项目小组中的设计、试制、试验、制造工艺、装配调整、售后服务人员以 及有关专家的经验。 d、特殊顾客的特别要求等。 4.5关键件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指定关键项,需要时可以指定重要项。 4.6重要件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指定重要项,但不能指定关键项。 4.7一般件不能在设计文件中指定关键顶和重要项。 5 关键项与重要项内容 关键项与重要项主要包括产品制造、装配、使用、维修过程中的下述技术特性: a、与顾客、法规、强制性标准有关的特性; coefficient not greater than 1.3;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农业大学文件 川农大校人发〔2012〕25号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快推进以合同官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进步兀善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关于进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以及《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等相关法规和政策, 根据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 第一条合同制聘用岗位分为教学助理、实验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

理、政工助理、技术助理和工勤人员等七个类别。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严格核定各单位各类别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数。 第二条教学助理仅在事业编制教师明显不足的本科必修课程设置,每个岗位每学年授课不少于160 学时。 第三条实验助理按实验室或试验基地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以及教学实验或试验任务的实际需要,在教学科研单位编制控制数内设置。 第四条科研助理原则上按科研项目主持人所承担的各类项目经费核定,不占用教学科研单位编制,学校实行总额控制。各类项目经费在30-49 万元可设1 个岗位;50-99 万元可设2 个岗位;100 万元以上可设3 个岗位。特殊情况学校可特批增设岗位。科研项目聘用科研助理,学校从其项目经费中按每人每年收取2 万元基本劳务费。 第五条管理助理和政工助理原则上按各单位管理人员编 制控制数的20 —30% 核定。特殊情况学校可特批增设岗位。 第六条技术助理仅在后勤与服务部门的技术岗位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岗位设置。 第七条工勤人员按工种类别设置岗位。各单位事业编制工勤人员退休 后,如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补充聘用工勤岗位。科研项目主持人可在核定的科研助理岗位数内设置聘用工勤人员。科研项目聘用工勤人员,学校从其项目经费中按每人每年收取1 万元基本劳务费。 、岗位条件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档案特点 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领导、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

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3、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些就是设立专人专管的重要性。 二、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和存放: 1、公司行政工作部门对所有合同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

质量特殊特性分级管理办法

质量特殊特性管理办法 HM-JS-002-2011 1、目的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产品质量特殊特性识别(以下简称重要度分级)的原则、内容、要求、职责及表示方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开发时对产品特殊特性和过程特殊特性的识别。 3、职责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特殊特性的识别以及制定《关键工序-特殊特性值清单》。 4、术语 4.1产品质量特殊特性:是顾客对产品的要求、用途、规格、性能和结构的决定,并影响产品的实用性,是产品设计和开发传递给过程设计和开发、加工制造、工艺参数、功能、寿命、互换性、环境污染、人身安全及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要求。 5、管理内容 5.1按《产品先期质量策划控制程序》,技术部门应对产品质量特殊特性进行识别,并制定《关键工序-特殊特性值清单》,通过新产品试制,进行设计改进时进一步修整和完善。 5.2特殊特性识别,可按规定的符号标注在《工艺过程流程图》、《P-FMEA》、《控制计划》、《检验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 5.3 特殊特性识别原则 5.3.1特殊特性的识别以对产品实用性要求的影响及经济损失程度为依据。 5.3.2特殊特性识别分为安全特性、关键特性。 5.3.3顾客对特殊特性有明确要求时,则应履行顾客要求。 5.3.4 安全特性 a)即存档责任特性。其过大的变差会显著影响产品安全或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必然会引起顾客申诉的特性。 b)安全特性按顾客指定的特殊符号进行标识,如“D”或“TLD”。 5.3.5关键特性

a)是指其过大的变差会显著影响顾客满意,可体现在性能、尺寸和外观特性上。 顾客可能提出申诉的特性。 例如:可能影响法规的符合性、配合、尺寸、性能或产品后续生产过程的产品特性或制造过程参数。 设计计算基准、定位基准、装夹基准、测量基准、装配尺寸、安装尺寸。 b)关键特性标识用“*”标识。 5.4 特殊特性内容 一般包括: a.法律、法规要求 b.性能、结构的使用要求 c.可靠性、使用寿命及互换性要求 d.材料性能及处理规定 e.尺寸、配合、形状和位置公差及表面粗糙度等要求 f.外形、外观要求(外观件) g.重要制造过程参数

合同管理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管理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章总则 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 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二章合同的签订 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

特殊特性管理规定

特殊特性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0目的 准确、全面识别产品特殊特性,并对其管控的过程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品开发时产品特殊特性和过程特殊特性的识别和管控,特殊特性主要包括法规特性、关键特性、重要特性,还包括高影响度特性(HIC)和传递特性(PTC)。 3.0定义 特殊特性:由顾客指定的产品和过程特性,包含顾客要求、政府法律法规和安全特性,以及由供方通过产品和过程或以往类似产品的了解选出的产品特性和过程特性。 传递特性:指由外部供应商或公司内部因制程没有控制所产生,直接传递到顾客工厂的产品特性。不良的传递特性可能会影响到顾客装配工厂或购买的最终消费者。 公司生产产品不涉及关键特性,本管理办法重点针对重要特性。 4.0职责 工程部负责特殊特性(包括顾客指定和/或要求的特性以及在过程开发中公司自己识别的特性)的识别确定和将特殊特性导入过程流程图、PFMEA、CP等资料,包括传递到分供方。 品质部负责组织对特殊特性的跟踪、检查和验证,包括公司内和分供方。 5.0识别和管理 识别条件 新产品设计开发时。 顾客有新产品委托设计开发时。 顾客有新产品委托生产时。 识别方法 来自顾客的指定。 来自法规的要求。 来自新品开发的项目开发小组共同讨论后所决定的重要特性。 来自于分供方开发过程。 特殊特性决定后应填写特殊特性清单,以保证后续的各项相关工作能有效落实推行;必要时,特殊特性清单必须提交顾客批准。 特殊特性符号标识 标示重要特性: 重要特性:指这种产品特性:在可预料的合理范围内变动会显着影响产品的安全特性或政府法规的符合性(如:易燃性、车内人员保护、转向控制、制动等),排放、噪声、无线电子干扰等。 标识表示关键特性: 关键特性:在可预料的合理范围内变动可能显着影响顾客对产品的满意程度(非安全或法规方面),例如配合、功能、安装或外观,或者制造或加工此产品的能力。 标识表示过程特性: 过程特性:设备的重要参数会影响最终的产品特性。 在其所涉及的产品资料中,应将特性符号进行一致性标识。 以上为公司特性通用表示符号,如有顾客指定的符号例外,必须使用顾客指定的符号进行标识。并建立顾客符合与公司等同符合的对照表。 在特殊特性符号标注完成后填写《特殊特性检查表》,并由多方论证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顾客图纸特殊特性符号 .4识别流程与办法

特殊特性分类管理办法

特殊特性的识别与标识管理办法 1 目的 识别产品和过程安全问题,确定产品和过程的特殊特性,并加以控制避免产品责任风险。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的特殊特性识别、确定、标识和控制的实施。 3 术语 3.1产品责任:由产品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材料损失,该产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负责赔偿的责任。 3.2特殊特性:分为产品特殊特性和过程特殊特性。我公司的产品特殊特性指由顾客确定的,涉及到产品安全或国家法规的产品特性,以及虽然不涉及到产品安全或国家法规,但对产品的配合/功能有重大影响的产品特性。过程特殊特性指对产品特殊特性有重要影响的过程特性,如工艺参数等。 4职责 4.1多方论证小组负责识别和确定产品的特殊特性与过程特殊特性。 4.2生产部负责对产品特殊特性和过程特殊特性实施监控。 4.3生产部负责本过程产生记录的归档和保管。 5工作流程 5.1特殊特性的识别 5.1.1技术质量部在接收顾客的产品图纸和标准等相关产品技术文件后,必须根据顾客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文件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组织多方论证小组对产品图纸、标准等进行评审,识别和确定产品和过程的特殊特性。 5.1.2通过试验和风险分析,如果某一特性未被顾客列为与安全有关的特性,但通过过程策划阶段的风险分析发现该特性与安全有关,则该特性也应列入产品特殊特性。 5.1.3对于影响产品装配或功能的特性也应识别。 5.1.4多方论证小组负责对识别和确定后的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列入〈特殊特性清单〉。 5.2特殊特性的标识和体现 5.2.1根据产品特殊特性清单,必须对涉及特殊特性的文件和记录进行标识。 5.2.2根据不同的顾客要求,应针对产品按顾客要求对特殊特性进行标识。如顾客无特殊要求,则根据本公司规定对产品和过程的特殊特性进行标识:过程特殊特性用“☆”

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部门和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除外),应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部门和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行政部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六)会同合同承办、履行部门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等处理。 (七)对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八)其他应当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的职责。 第九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法律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分公司应指定专人协助专职法律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专职法律人员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及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分公司指定的协助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法律业务素质。 第十条财务部及各业务部门是合同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参与合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制度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考核制度。聘用人员的工作指导、培训、考核由院政工科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由聘用人员所在部门协助政工科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其岗位实行分类管理。 聘用人员岗位类别按照所聘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社会服务岗位和后勤保障服务岗位。 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对聘用人员因公负伤、死亡及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院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聘用人员的考勤和请销假按本院《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事假3天以内(含3天)的,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和当月绩效工资的30%;事假3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的,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和年绩效工资的50%;事假在10天以上的,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全年不享受绩效工资。 三、聘用人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满时进行,对新招聘人员的试用期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考察鉴定。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平时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人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情况,主要由被考核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主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四、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主要考核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水平、工作作风和表现、工作业绩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五、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美轮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7年制订)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把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开发建设和商业、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 第四条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各专业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公司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 合同主办部门、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集团办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IATF16949特殊特性管理程序 (2)

1?目的? 规定了公司汽车产品和过程的特殊特性识别的原则、内容、要求、职责及表示方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汽车产品的产品特殊特性和过程特殊特性的管理。 3?术语? 3.1 特殊特性: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或法规符合性、可装配性、功能、性能、要求或产品的后续处理的产品特性或制造过程参数。 3.2产品特性:在图纸或其他的工程技术资料中所描述的零部件或总成的特点与性能,如尺寸、材质、外观、性能、强度、寿命等特性。 3.3过程特性:被识别与产品特性具有因果关系的过程变量,也称为过程(工艺)参数。过程特性仅能在它发生时才能测量出,对于每一个产品特性,可能有一个或者多个过程特性。在某些过程中,一个过程特性可能影响到多个产品特性。常见的过程的特殊特性如:温度、压力、时间、电流、电压、速率等。 4 职责 4.1 技术部是特殊特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产品特殊特性的识别和确定,并负责对产品特殊特性在各类文件中的标识(产品图纸、控制计划、FMEA、过程流程图、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等)。 4.2 APQP小组负责在工艺过程设计、控制计划中对产品及过程的特殊特性通过技术文件加以明确,并在过程FMEA中对特殊特性进行重点分析。 4.3 各有关部门负责对产品特殊特性直接相关的特殊工序、特殊特性参数进行控制。 4.4 质量部负责对产品在开发、试生产及生产全过程的特殊特性的检测、监控。 5 工作程序? 5.1 初始特殊特性的识别? 在APQP第一阶段,技术部根据顾客提供的图纸或其他工程技术资料确定顾客对产品特殊特性的要求(如适用,可以使用质量功能展开QFD和特性矩阵图),或根据公司以往类似产品的经验识别产品和过程的初始特殊特性,建立初始《特殊特性清单》。? 5.1.1?若该质量特性的数值发生变化后将会显着影响产品的安全特性或政府法规的符合性,则确定该质量特性为安全特性或者法规特性。? 5.1.2?若该质量特性的数值发生变化后将会显着影响顾客对产品的满意程度(非安全或法规方面),例如配合、功能、安装或外观,则确定该质量特性为重要特性。 5.1.3 特殊特性包括顾客指定的特殊特性和公司内部识别的特殊特性。一般包括: a)法律、法规要求 b)性能、结构的使用要求 c)可靠性、使用寿命及互换性要求 d)材料性能及处理规定 e)尺寸、配合、形状和位置公差及表面粗糙度等要求 f) 外形、外观要求(外观件)

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淮信院〔2014〕1号 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修订)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调动合同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制人员主要指从社会上招聘的,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在我校从事日常教学管理、实践教学与管理或其他相关工勤岗位工作的,直接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或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社会人员。 二、合同制岗位由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确定。合同制人员的招录与聘用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量才适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合同制人员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身心健康,并具有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资格和能力:

1.从事实验、实习(训)指导工作的实践教学与管理人员,应具有国家颁发的实验/工程技术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与受聘岗位相一致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从事教学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档案(图书)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和实验设备管理人员等,应具有国家颁发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图书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能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 3.在党政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与协调能力,并能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工勤人员,应具有与受聘工种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能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 四、合同制人员的聘用 1.需要聘用合同制人员的单位或部门,先将需要设臵的合同制岗位职数、上岗条件、岗位职责、聘用形式(直接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或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等事项向分管校领导汇报,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将用工申请与规范的岗位说明书报人事处。 2.人事处及时汇总各单位、各部门的用工信息,统一报院长办公会研究。 3.人事处按院长办公会决定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并会同用人单位或部门组成考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查,根据考查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4.拟聘用人选经学校批准后,由人事处或委托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管理方法

销售合同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销售业务管理,规范销售行为,降低销售风险。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起草、签订、评审等。 三、责任 1.销售部负责销售合同评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销售部业务员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协调,识别和记录客户要求,负责销售合同的拟定工作。 3.销售部部长负责销售合同的综合管理审核工作。 四、合同拟订程序 1.销售部业务员负责在与客户达成共识之后,根据协商结果签订订货单。 2.及时将销售订货单上报销售部部长,销售部部长对订货单的内容及条款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五、合同评审要求与标准 通过合同评审工作,应确保合同草案达到如下四点要求。 1.条款完备可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 2.内容合法有效,用语规范严谨。 3.确保客户的合理需求得到完整体现。 4.我公司具备满足客户要求的能力。 六、合同评审的内容规范 在销售合同评审的过程中,评审人员应着重评审如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客户的各项要求是否合理、明确。 2.该合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我公司现有的生产和技术能力、供应产品及服务能力能否满足合同、标书的技术及质量特性的要求。 4.产品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是否明确。 5.我公司是否具有履行合同中产品要求的能力,包括供货周期、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 七、合同评审时机 合同评审应在合同正式签订及修改之前进行。 八、合同评审权限 1.销售业务员应将订货单、资信调查资料上报部门销售部部长,销售部部长组织法律、财务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同进行评审。 2.如果客户要求提供量产产品,由销售部门进行内部评审并请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销售部部长签字确认。 3.如客户提出个性化要求,由销售部门组织技术部、质检部、财务部、采购部及生产部分别对设计、设备、材料、利润、质量和生产能力等方面进行相关评审,完成评审后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销售部部长、总经理签字确认。 4.如客户要求提供新产品,由销售部门组织技术部、质检部、研发部、财务部、采购部及生产部分别从技术、设计、研发、质量、利润、材料及生产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完成评审后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经销售部部长、总经理签字确认。 九、合同审批程序 1.合同审批人根据经营目标,参考合同评审记录、法律意见书、合同草稿等,做出审批。2.如果合同审批不通过,则该项目终止;如果合同审批通过,则可与客户签订合同书。其他审批意见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合同审批注意事项 3.我公司现有的生产和技术能力、供应产品及服务能力能否满足合同、标书的技术及质量特性的要求。 4.产品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是否明确。 5.我公司是否具有履行合同中产品要求的能力,包括供货周期、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十六、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证我公司合法权益不受

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 院 淮信院〔2014〕1号 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修订)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调 动合同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制人员主要指从社会上招聘的,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在我校从事日常教学管理、实践教学与管理或其他相关工勤岗位工作的,直接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或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社会人员。 二、合同制岗位由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确定。合同制人员的招录与聘用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量才适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合同制人员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身心健康,并具有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资格和能力:

1.从事实验、实习(训)指导工作的实践教学与管理人员,应具有国家颁发的实验/工程技术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与受聘岗位相一致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从事教学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档案(图书)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和实验设备管理人员等,应具有国家颁发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图书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能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 3.在党政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应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与协调能力,并能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工勤人员,应具有与受聘工种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能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 四、合同制人员的聘用 1.需要聘用合同制人员的单位或部门,先将需要设置的合同制岗位职数、上岗条件、岗位职责、聘用形式(直接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或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等事项向分管校领导汇报,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将用工申请与规范的岗位说明书报人事处。 2.人事处及时汇总各单位、各部门的用工信息,统一报院长办公会研究。 3.人事处按院长办公会决定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并会同用人单位或部门组成考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查,根据考查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 (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八)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本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办理本公司《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 (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对需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特殊特性管理规定

1.0目的 准确、全面识别产品特殊特性,并对其管控的过程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品开发时产品特殊特性和过程特殊特性的识别和管控,特殊特性主要包括法规特性、关键特性、重要特性,还包括高影响度特性(HIC)和传递特性(PTC)。 3.0定义 3.1特殊特性:由顾客指定的产品和过程特性,包含顾客要求、政府法律法规和安全特性,以及由供方通过产品和过程或以往类似产品的了解选出的产品特性和过程特性。 3.2传递特性:指由外部供应商或公司内部因制程没有控制所产生,直接传递到顾客工厂的产品特性。不良的传递特性可能会影响到顾客装配工厂或购买的最终消费者。 3.3公司生产产品不涉及关键特性,本管理办法重点针对重要特性。 4.0职责 4.1工程部负责特殊特性(包括顾客指定和/或要求的特性以及在过程开发中公司自己识别的特性)的识别确定和将特殊特性导入过程流程图、PFMEA、CP等资料,包括传递到分供方。

4.2品质部负责组织对特殊特性的跟踪、检查和验证,包括公司内和分供方。 5.0识别和管理 5.1识别条件 5.1.1新产品设计开发时。 5.1.2 顾客有新产品委托设计开发时。 5.1.3 顾客有新产品委托生产时。 5.2识别方法 5.2.1来自顾客的指定。 5.2.2 来自法规的要求。 5.2.3 来自新品开发的项目开发小组共同讨论后所决定的重要特性。 5.2.4来自于分供方开发过程。 5.2.5特殊特性决定后应填写特殊特性清单,以保证后续的各项相关工作能有效落实推行;必要时,特殊特性清单必须提交顾客批准。 5.3特殊特性符号标识 5.3.1“A”标示重要特性: 重要特性:指这种产品特性:在可预料的合理范围内变动会显著影响产品的安全特性或政府法规的符合性(如:易燃性、车内人员保护、转向控制、制动等),排放、噪声、无线电子干扰等。 5.3.2“B”标识表示关键特性: 关键特性:在可预料的合理范围内变动可能显著影响顾客对产品的满意程度(非安全或法规方面),例如配合、功能、安装或外观,或者制造或加工此产品的能力。 5.3.3“C”标识表示过程特性: 过程特性:设备的重要参数会影响最终的产品特性。 5.3.4在其所涉及的产品资料中,应将特性符号进行一致性标识。 5.3.5以上为公司特性通用表示符号,如有顾客指定的符号例外,必须使用顾客指定的符号进行标识。并建立顾客符合与公司等同符合的对照表。 5.4.1在特殊特性符号标注完成后填写《特殊特性检查表》,并由多方论证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5.5 顾客图纸特殊特性符号

业务类合同管理办法

业务类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业务类合同管理是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大框架下,针对业务类合同的具体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业务类合同(或协议)类别 公司的业务类合同(或协议)根据其不同的服务类型和客户性质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宽带网络类合同(如住宅小区宽带网络接入合同、集团用户专线接入合同、线路租用合同等) (2)IDC类合同(如主机托管合同、虚拟主机合同、空间租用合同等)(3)网站类合同(如主页制作合同等) (4)代理合同 第三章标准合同 标准合同是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拟订的,符合《合同法》、《电信管理条例》及有关行业法规的并经过公司律师审阅的业务类合同文本。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时,应根据业务类别选择相应的标准合同作为蓝本。 各类别的标准合同文本保存在本部门的商务秘书处。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别及具体内容,业务类合同的审批权限如下:

第五章业务合同(或协议)签订流程 业务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 1、项目进入实质签约阶段后,业务员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选择标准合同 文本提交给客户; 2、根据客户的要求及实际情况,业务员对标准合同的有关条款加以适当的 修改或补充;对于合同条款修改较多,内容改动较大的合同,需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审阅;

3、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合同审批权限,由相应的人员对合同进行审阅 并填写《项目管理表》中相关的合同审批栏。 4、部门商务秘书对最终合同和《项目管理表》进行复审,确认是否按照权 限签署,最后交总经理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六章业务类合同档案管理 第一节合同存档 正式签署后的业务类合同文本,公司应保留原件两份(总经理办公室及财务部门各一份),本部门保留复印件一份。 第二节合同调阅 业务类合同由部门商务秘书保管,若需调阅须由部门经理授权。 调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漏合同条款或私自复印合同文本,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商务秘书需对合同调阅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IATF16949:2016特殊特性管理规范

文件编号版本号修改号 特殊特性管理规范 QD8.3.5-2016A0 1.范围 本标准适用公司的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IATF16949:2016 3.术语和定义 ISO 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与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件及相关维修零件组织应用ISO9001:2015的特别要求》。 3.1特殊特性 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或法规的符合性、配合、功能、性能或其后续过程的产品特性或制造过程参数。 4.特殊特性的符号标识 公司特殊特性的符号标识 特殊特性分级特性标志分级定义 关键(安全)SC ,D 超差后直接影响产品,致使产品(或零部件)整体功能丧失 产品设计特定的安全性和安全项 重要F超差后将造成产品(或零部件)部分功能丧失,引起顾客重大抱怨一般特性超差后将不会出现产品(或零部件)配合/功能丧失 适用范围适用于塑料手柄本体、手球本体 适用的客户:盖尔瑞孚(一汽大众、一汽轿车) 标识范围1当顾客在产品图样上对特殊特性有特别标识时,技术质量部门应在图纸、工艺卡片、检验卡片(检验记录)、控制计划、DFMEA、PFMEA、过程流程图等所有出现特殊特性的地方进行相应标识。 2公司自行确定的特殊特性在图纸、工艺卡片、检验卡片(检验记录)、控制计划、DFMEA、PFMEA、过程流程图等所有出现特殊特性的地方对特殊特性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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