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商誉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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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的经济含义是企业收益水平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差额的资本化价格。它是由顾客形成的良好声誉、企业管理卓著、经营效率较好、生产技术的垄断以及地理位置的天然优势所产生的。

商誉能为企业创造间接的经济效益。它之所以作为一项资产具有价值,正是因为它的这种效益性特征。它是企业收益水平与按社会平均收益率计算的差额的资本化价格。人们通常是采用资本化率把企业超额收益还原求得商誉价格的,而资本化率实际上又是投资(投入资本)报酬率,企业超额收益经过还原所得的就是创造这种超额收益的资本额。所以,应把商誉的价格看作为资本化价格。商誉的值有正值,但当企业亏损时,或企业收益水平低于本行业平均获利水平时,商誉也可有负值。

商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它不能独立存在,它具有附着性特征,与企业的有形资产和企业的环境紧密相联。它既不能单独转让、出售,也不能以独立的一项资产作为投资,不存在单独的转让价值。它只能依附于企业整体,商誉的价值是通过企业整体收益水平来体现的。

按未入帐资产理论,商誉是计量了未入帐资产的结果。商誉属于自创的无形资产,其开发成本很难从帐薄中完整地反映出来。而且它的功用与其开发成本之间的关系也很不确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影响企业商誉形成的因素很复杂,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此,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由于企业具有良好的声誉,获得客户信赖;或由于严密的组织,生产效率显著。

依据商誉的取得方式,商誉可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是指由于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而形成的商誉;其他商誉即是自创商誉

或称之为非外购商誉。

对商誉问题的理论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考察企业自身在市场竞争中能否长期稳定地获取收益以至于获得超额收益,实际上就是自创商誉的本质问题;

考察企业并购过程中进行并购的交易价格大于或小于该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上就是研究外购商誉的本质问题。尽管理论界对商誉争论不休,但实务界对商誉的处理还是比较一致的,即自创商誉一律不予确认;外

购商誉被界定为被购企业的价格与其可辨认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并

且账务处理原则也在走向一致,只是外购商誉的摊销年限各国有所不同(国

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取消摊销处理,改为减值

测试)。

商誉的评估是资产评估的一种。

商誉的评估方法取决于对商誉含义的理解,商誉价值量的大小是通过企业的收益水平来体现的,而它又属于集合性、附着性强的一种无形资产,只能采取整体的方法进行计算,而不能像其他可确指的无形资产那样单项进行计算。

商誉的整体评估可采用超额收益资本化法和割差法

对商誉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各国会计界有不同的看法,一般有如下三种处理方法:

将商誉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其预计的有效年限内以摊销列作费用。此种观点认为实施合并的企业为了取得以后若干年度的超额利润,发生了超额耗费,这一超额的代价表明被并企业有商誉存在。商誉同样符合资产的定义,它和其他资产一样,在合并主体产生未来收入的过程中发挥着效应,其本身也会损耗,就象开办费等递延资产一样,应定期予以摊销,与所获取的超额收益相配比,这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符合稳健性原则,否则就会在未来虚增利润。

把商誉看成一项权益抵销项目,在合并时立即注销(writtenoff),直接冲减合并企业的当期收益或留存收益。此观点认为,商誉的价值很不确定,不能单独存在和变现,而且形成商誉的因素难以为企业所控制,在合并之后,商誉不一定能继续存在。如原来优越的地理位置,由于城市的发展和开发,现在或将来不一定仍然还处于优势的位置;由于主要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现在或未来的经营水平不一定还有原来那么高,等等。若将其列作商誉不摊销或分期摊销,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因此,合并商誉应在其会计处理上直接同合并企业的股东权益,即留存收益进行冲销,或直接冲销合并企业的当期收益(把合并企业多付的一部分款项看成是与合并业务相关的费用)。

将商誉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不予摊销。此观点认为,外购商誉是企业并购交易时获得的能为购买企业带来超过正常盈利水平以上的超额利

润,因而是一项资产。作为资产,商誉应予以资本化。成功的企业拥有的商誉将得到永久保持,价值不会下降。此外,在被并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已形成了未入帐的自创商誉。这些费用以前均已计入费用,抵减了过去的收益,现在通过并购后由并购企业将确认的商誉进行摊销,造成重复计算商誉费用。

指的是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价值。

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商誉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按企业合并准则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外购商誉的价值。

一、商誉概述(一)商誉的概念及分类

商誉一词最早出现于16世纪中后期,英国会计学家Leake在“Commercial Goodwill”一文中对商誉的最早记录。初期商誉指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一切有利条件。在1901年英国的税收专员案中,法院将商誉定义为“形成习惯的吸引入的力量”、“企业的良好名声、声誉和往来关系带来的优势。”19世纪末,英国一学者将商誉定义为“一个企业由于其顾客所持的好感并可能继续光顾和支持而得到的利益和好处”,这个概念在当时很具代表性,即认为商誉是指业主与顾客之间的友好关系。在20世纪,商誉进一步演变为导致超额利润的一切因素。可见,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对商誉的认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现在对商誉的一般定义为:商誉通常是指一个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是企业能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的潜在经济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水平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商誉按其形成来源不同,分为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自创商誉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己创立和逐渐积累起来的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经济资源。合并商誉也称外购商誉,是企业合并过程中形成的并购企业支付的价款与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如果合并商誉确认时的差额为正即形成正商誉;如果合并商誉确认时的差额为负即形成负商誉。

(二)商誉性质的流行观

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会计学家Hendriksen(亨德里克森)在其所著的《会计理论》一书中,从会计的角度阐述了商誉的本质,提出了三个论点,被称为商誉的“三元理

论”。即“好感价值论”、“超额收益论”和“总计价账户论”。随着人们对商誉的深入了解,会计界形成了有代表性的商誉观点:

一是超额盈利观。这种观点认为商誉是超额盈利的那部分价值。“超额盈利观”源于人们对资产特性的认识。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拥有资产是获取利润的前提条件。而商誉是企业的一项资产,同样能使企业具有未来的服务潜力或使企业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商誉的价值通过所创造的超额利润表现出来,即形成了超额盈利观。但商誉具有不可辨认和不可确定性,与作为整体的企业密切相关,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可辨认的各项资产分割开来,更无法确指它是某项资产所产生的附加价值。

二是剩余价值观,又称总计价账户论。这种观点认为商誉是企业总体价值与单项可辨认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未来现金净流量贴现值的差额。在实际工作中计量商誉的超额利润比较困难,这样商誉就很难直接确定,于是间接利用企业整体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扣除企业单项有形资产和单项可辨认无形资产价值的差额来确认商誉,这就形成了剩余价值观。

三是无形资源观。这种观点认为既然商誉是由诸如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企业声誉、广泛的社会关系、卓越的管理队伍和优秀的员工等构成,而这些都是抽象的,且又无法入账记录其金额的,故商誉实际上是指企业上述各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

这三种观点从不同侧面说明了商誉的本质特征,即商誉是企业拥有和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无法具体辨认的资源。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取得盈利。资产对于企业之所以有价值,就是因为他们具有未来的服务潜力或盈利能力。商誉的价值通过企业整体所创造的超额盈利集中表现出来,可以把企业一个盈利总额中超过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所能带来的正常盈利水平的那部分,即超额盈利确定为是由商誉因素创造的。在现代企业环境中将商誉联系于甚至等同于超额盈利,已为越来越多的会计学者所接受。商誉的这种超额盈利观提供了从整体上理解商誉、计量商誉的直接方法。因此,超额盈利观是现阶段所普遍接受的观点。

二、商誉会计理论

(一)商誉的确认

在商誉会计理论问题中,讨论最为激烈持续时间最为长久的是商誉确认的问题。由于确认是计量、记录、报告的前提与基础,有关商誉会计处理的很多问题是由确认问题引起的。因此,商誉的确认是极其重要的。

首先是自创商誉的确认。在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上,目前会计实务界还没有应用,就是理论界也很少有支持者。虽然大多数人承认自创商誉的存在,但各国会计准则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发布的IAS22和我国的《具体会计准则》,均明确规定只有出现合并商誉时才作为一项资产入账,这就限定了商誉确认的时间只能是在一个企业购买或合并另一企业时。英国的标准会计惯例公告《商誉会计》指出:合并商誉与自创商誉的特性没有差别,然而由于特定时间上发生的市场交易这个事实,尽管对企业的计价是主观的,合并商誉的价值可以被确定,而自创商誉是不可能的。这不仅反映了英国会计界

对商誉的看法,而且也反映了会计界对商誉会计处理的一般态度:对合并商誉进行确认和计量;而自创商誉由于各种原因,不进行确认和计量。

其次是合并商誉的确认。合并商誉产生于企业合并,国外一些成功的企业合并表明,合并商誉占收购价格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应正确地确认合并商誉,否则将有悖于被并购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合并商誉的确认,依据不同的合并方式将产生不同的确认问题。一方面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商誉的确认问题。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在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情况下,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股权或净资产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并且不是暂时性的。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价款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可见在这种合并方式下是不确认合并商誉的。另一方面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商誉的确认问题。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不存在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情况卞,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或多个企业入股权或净资产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不属于同一方或多方最终控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采用的是购买法,即实施合并的企业以现金或其它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支付代价,购买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而实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购买法下,实施合并的企业在合并日,将购买的被合并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记入实施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合并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合并商誉。

(二)商誉的计量

目前对于自创商誉的确认还没有明确规定,其计量问题也无从规定。这里所以商誉的计量其实就是合并商誉的计量问题。我国新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企业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原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因而不形成商誉,合并作价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权益项目。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购买法,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小于确认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净额的差额,为负商誉,在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后,计人当期损益。这时商誉的计量公式可采用:商誉价值=合并成本-(被并购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总额-被并购方可辨认负债公允价值总额)=合并成本-被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三)商誉的后续处理

商誉在账面上确认后,就要考虑后续处理问题了,这又是目前会计理论界争执不下的问题。学术界对商誉的后续处理方法存在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直接冲销法。指企业合并商誉取得并确认入账后,立即冲销其全部价值,同时减少所有者权益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该法承认商誉是企业收购与兼并中客观存在的,但不

赞同在合并报表中单独反映商誉,而将商誉与收买企业或合并报表中的资本公积在并购日直接冲销。理由是合并商誉是企业一项特定资本交易发生的价值差额。其实质是收购价格高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净额,是企业购并中发生的一项特殊费用。就正商誉而言,资本交易所形成的差额实质上代表收购企业的资本损失,这种资本损失是由于收购企业付出的价格高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造成的,因此,应该在企业购并完成后,在资产入账时即刻冲销。

二是分期摊销法。指将合并商誉单独作为一项资产入账,并在预计收益期内分期摊销,与未来获得的超额经济利益相配比。该法认为:合并商誉所代表的是收购企业为获得被收购企业未来超额的盈利能力而在收购时发生的支出,该资产与其他资产一样也具有时效性,其价值会随市场竞争条件或消费者偏好的改变而不断减少。但其在年限确定上具有一定的非客观性,同时也难以体现合并商誉的价值增加的可能。

三是永久保留法。指将合并商誉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而沉淀于企业,并以该商誉的历史成本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其资产价值在企业的存续期内不作增减。理由是合并商誉是被并购企业创造的,企业间兼并重组后它更能为企业获得超额经济利益,它不会随时间推迟而消耗掉。四是减值测试法。根据我国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这种做法可以较真实的反映企业合并商誉的期末价,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也符合我国会计改革的实际情况。

(四)商誉的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合并商誉,财务报表应披露:采用的摊销期限;如果商誉在超过20年的期限内摊销,商誉的有用年限从初始确认起不超过20年的假定被推翻的理由。在列举这些理由时,企业应说明在确定商誉的有用年限时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如果商誉不采用直线法摊销,说明所采用的其他方法,以及采用该种方法比直线法更恰当的理由;在收益表中包含商誉摊销金额的项目名称;商誉的账面金额在期初和期末之间的调整,应反映期初总额和累计摊销额(加计了累计减值损失)、当期增加确认的商誉、商誉的形成来源及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等。

三、商誉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自创商誉的问题

关于自创商誉的问题,尽管在会计实务中还没有明确规定如何确认,也没有与之相关的计量方法,但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而且在长期的争论中,支持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的观点已经渐趋主流。在知识经济时代,不确认自创商誉的负面作用是很明显的,其负面作用有:

一是违反客观性原则,造成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在现代的高科技企业中。自创商誉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自创商誉作为反映企业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资源,若不及时向使用者提供,就不能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进行决策的要求,而且会使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因此,不确认自创商誉会违背客观性和重要性原则。

二是不确认自创商誉,而确认合并商誉,不符合一致性原则。合并商誉实质上也是自创商誉,是被并购企业的自创商誉,只是被并购之前未被确认,而是等到被收购、合并等时才得以确认。当商誉为并购企业所有时,本来为被并购企业所拥有的但未被确认的自创商誉即成为新集团企业的自创商誉。如果新集团企业只确认这一部分,而不确认原并购企业的自创商誉,这不符合一致性原则,所提供的整个新集团企业的商誉是不全面、不完整的。

三是当自创商誉在企业总资产中占较大比重时,不加以确认和披露,违背了实质重于形式和信息充分披露等原则。商誉代表了一个企业具有超过同行业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这是一种资产的价值体现。这种能力的大小对企业的投资者来讲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尤其是投资者在对同行业各个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和选择时,有良好商誉的企业无疑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此外,自创商誉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凭借多方面的因素自己创立和积累起来的无形资源。由于自创商誉的存在,可以使企业较其他同类企业获取更高的收益。由于自创商誉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价值构成复杂,形成成本具有不可验证性的特点,因而被排除在传统的会计确认计量体系之外。从会计目标看,会计信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满足可靠性和相关性的要求。自创商誉代表一种获得更高盈利的可能性,其可靠性略低,但考虑到信息的相关性,为了使有用的信息得到充分的披露,有关可能实现的未来经济利益的信息都应该传递给信息使用者。因此,自创商誉的揭示是很有必要的,否则会计信息就无法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不确认企业的自创商誉,会使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受到冲击,影响会计目标的实现。

(二)商誉的后续处理问题

商誉的后续处理问题也是会计界争论最为激烈的焦点问题之一,争论的根源仍然在于商誉对企业未来收益影响的不确定性。对商誉的后续处理方法大概分为两种观点,即商誉是在收益期间进行摊销还是在其后续处理中进行减值测试。

笔者认为,直接冲销法是一种将合并商誉初始确认后又立即注销的处理方法,其处理方法有所欠妥。这种做法其实是认为合并商誉不是企业的资产,而事实上合并商誉是企业很有价值的资产,好的商誉能给企业带来巨额的超额利润;这种处理方式所产生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对决策有用,使用者会持怀疑的态度。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第10号《财务报告准则》中已取消了立即注销商誉的处理方法。所以,直接冲销法是行不通的。

对于分期摊销法,包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在内的大多数西方国家都采用了这种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做出了这种方法的规定。美国在2002年以前也是采取此种方法对商誉进行会计处理。尽管这种对商誉的处理方法得到多数国家的支持,但其在实际执行中确实存在一定问题。首先,对商誉进行持续摊销不符合商誉的特性。商誉具有可持续加工性,其价值会发生不确定方向的改变。但这种处理方法却入为规定了商誉价值的变动方向,即逐渐减少的趋势,显然是不符合真实性原则的。其次,对商誉进行持续摊

销有可能虚增资产和利润,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在持续摊销的处理方法下,商誉的减少是每年固定的数额。如果一些重大事件导致商誉大幅度减值,而会计报表却没有表现出来,使得企业的资产和利润虚增,进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最后,商誉的逐期摊销会让信息使用者认为企业的商誉是逐年下降的,其经营能力逐年下滑,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可见,采用分期摊销法摊销商誉不符合真实性原则和商誉的特性。永久保留法是将商誉作为永久性资产,但该法可能虚增或虚减企业的资产,尤其是当商誉大幅度减值时,会造成会计信息不实,这种方法不具备实际操作性。减值测试法体现了商誉的特点,即商誉是非递耗性资产,使得会计信息更具相关性,也有助于会计报表披露真实性较高的会计信息。2001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颁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1号和第142号中,明确规定将外购商誉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而不在有限年限内摊销,但要每年对外购商誉进行减损测试来保证计量的可靠性。减值测试法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法,但由于存在人为因素,在公允价值的计量方面可能存在不精确性,且每年进行减值测试,会增加成本耗费。

(三)自创商誉应予以披露企业文化、管理模式、客户关系、销售渠道、品牌等商誉的构成要素在企业的资本增值、资本营运中效力日显,相应地股东、债权人亦急需了解这一未入账的资产信息。虽然目前会计准则还不允许确认这种自创商誉,然而以适当的方式反映并披露商誉信息能更完整、公允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内部经营管理者可利用此信息进行投资、筹资决策。只有清楚了解企业自创商誉价值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资本化运作,实现规模扩张。并且企业也可藉此商誉吸引投资,扩大其筹资渠道;在吸引外资的过程中,可避免因为忽视了未入账的资产价值,造成企业价值严重低估,国有资产遭受损失;投资者、债权人需要依赖关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信息进行决策,宏观上有利于资源在全社会的优化配置。

四、自创商誉会计创新研究

(一)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

自创商誉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能给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的一项无形资源,应当加以确认。

首先,自创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我国新会计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商誉属于不可辨认的资产,而自创商誉是商誉的一种来源形式,依此推理,自创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

其次,自创商誉具有可计量性。自创商誉不同于一般资产,其投入价值无法按照传统的历史成本来计量,但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产出价值是可以计量的,对超额收益的确认就是对商誉的计量。随着预测科学的发展,只要选择较合理的贴现率等因素,自创商誉的价值就不难计量。而所确定的各因素中,行业平均报酬率、企业预计的超额盈利和贴现率,都是可以依据同行业的有关数据、企业历史数据、市场通行利率等,结合环境因素的变化和企业可能经营举措,综合加以确定的。

再次,自创商誉满足相关性。相关性指自创商誉是否对用户的决策有用。新经济时代,自创商誉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直接影响到有关利益当事人的经济决策,利益各方都时时关注自创商誉的存在及其变化情况,可见自创商誉满足相关性的确认标准。

最后,自创商誉满足可靠性。自创商誉作为企业内部形成的无形资源,使企业未来能够获得超额盈利,而企业未来的超额盈利能力是能可靠估计的。将这一资产入账,才能全面、真实、可靠的反映企业的会计信息,这就是可靠性的体现。按上述标准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是符合确认标准的。为了避免企业虚增商誉资产,确认自创商誉的合理时间为:企业连续几个会计期间获得较同行业平均水平要高的超额收益,如果证实这些超额收益是自创商誉的存在所导致的,这时就应该确认自创商誉了。企业可以请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的整体价值和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后,证实它们之间确实存在正差额,则表明企业有自创商誉,由该评估机构出具正式的评估意见书,作为企业当期确认自创商誉的证据。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对不存在正差额或者正差额很少的企业,不确认自创商誉。

(二)自创商誉的计量问题

自创商誉是以获取超额收益能力的大小作为其计量标准的,由于人们对商誉性质的认识不同就会选择不同的商誉计量方法,目前理论上探讨比较多的主要是以下两种方法:一是直接计量法。即超额收益折现法,是通过估测由于存在商誉而给企业带来的预期超额收益,并按一定方法推算出自创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如果预计企业的超额收益只能维持有限的若干年,且不稳定时,也可采用此种方法。用公式表示为:

预期超额收益=预期收益-正常收益=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预期投资报酬率-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x同行业平均投资报酬率

商誉价值=∑各年预期超额收益×各年的折现系数

在各年预期超额收益相等的情况下,上式可简化为:商誉价值=年预期超额收益×年金现值系数。二是间接计量法。即残值法,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计算整体资本价值与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来计算自创商誉的价值。用公式表示为:商誉价值=企业整体价值-可辨认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的整体价值可由某一时点上企业整体可转让价值来确定,而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可按其现行市价或重置成本来确定。由于购买行为并未实际发生,因而企业整体价值的确定存在不确定性。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证券市场比较完善的情况下,也可用股票的市价作为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用公式表示为:整体资产价值=企业市场价值=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数×每股市价

对于上述两种计量方法,只要企业证明其具有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即具有自创商誉,就可以运用超额收益折现法计量自创商誉的大小。该方法所采用的行业投资报酬率较为客观,在某种程度上能得到社会广泛认同,但这种方法在操作上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超额收益及持续时间的测定较为困难。因此,考虑到商誉的性质和会计所面临的新经济环境,以及两种方法本身的适用范围,对自创商誉的计量应以直接计量法为主,间接计量法为辅。

(三)自创商誉的账务处理

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解决以后,关键问题就是自创商誉的记录。企业从创立、筹建、生产运行,到开拓市场、构造企业的管理的体系等,都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企业的商誉,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富,可见自创商誉是企业未来超额收益的潜在源泉。商誉属于企业的不可辨认资产,在记录资产增加的同时,必须确认另一方增加的是负债还是所有者权益。从自创商誉的形成看,不可能是负债增加导致的,只能是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在所有者权益的所有会计科目中,比较适合记录自创商誉的科目只有“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定义是: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自创商誉比较符合定义的后一部分。从以上看来,在自创商誉记录时,另一方适合记入“资本公积”科目。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自创商誉的初始确认。自创商誉确认时,借记“商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商誉”科目。二是自创商誉的价值重估。如果重新评估价值不变,则无须调整商誉账面价值。否则,当商誉重估增值时,按增值额借记“商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商誉”科目;重估减值时,则按减值额作相反的分录。

商誉会计是会计的新兴内容,其在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上都还很不成熟。商誉作为不可辨认的特殊的资产,对其进行适当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许多方面还存在着困难。本项创新研究在商誉价值科学的确认、计量及商誉合理的后续处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大欠缺,如自创商誉的计量方法,虽然理论上可行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可行以及自创商誉的账务处理问题等,需要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最新资料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是对经济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对 财务会计的影响。从美国企业并购历程可以看出, 企业并购与现代财务会计形成是相伴而生的。而当我国企业并购面临发展的新阶段时,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新制定38项会计准则,使我国企 业的财务处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接轨, 新准则的实施也必然会对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价、财务报告数据、资产处置、税务筹划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也进而影响到我国企业的并购动机、风险、方法方式的选择、事后资产处置和财务处理。本文专门针对在企业并购中对产生商誉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 、商誉描述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2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 “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方在交易日对所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的部分, 应作为商誉并确认为一项资产。购买产生 的商誉代表了购买方预期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 未来 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 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 并不符合在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 但购买方在购买时却准备为之发生支出。” 美国《企业合并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 “收购成本大于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减去负债的余额的总和的差额应确认为一项资

产。这项资产通常称为商誉。” 商誉是企业在并购时,支出成本超过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 值的差额,是企业拥有的在未来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能力的一 种无形的特殊经济资源。其产生是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信誉好而获得客户的信任,或由于企业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率 高, 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值预计能为企业带来超过行业一般盈利水平的超 额利润。它的价值只有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时才体现, 按总额来核算,平时这种价值是不计入企业账务中, 只有企业发生并购时才计算确认这种价值。 二、商誉计量与减值确定 (一)确定商誉内含公允价值 尽管商誉不能独立于整体资产而存在, 但是有其内在价值, 需要确定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首先要确定商誉所属的资产组的 公允价值;其次要将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分摊于资产组内 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最后, 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与分摊于资产组内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差额,即为商誉内含公允价值。 Statements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142 (缩写《SFAS142)有明确的规定,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是指在熟 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的当前交易中,买入或卖出报告单元总体所使用的金额。通常情况下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是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据,如果可获得, 应作为计量公允价值的基础; 如果不能获

商誉会计的困惑、思考与展望共10页word资料

商誉会计的困惑、思考与展望——商誉会计专题学术研讨会 观点综述 发布时间:2011-01-10 浏览人数:1995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商誉的价值及其重要性日益凸现, 尤其是随 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 20世纪 90年代以来, 全球并购浪潮风起云涌, 商誉成为企业并购中不可回避的焦点问题。国内外学者曾从不同角度对商誉问题进行过大量研究, 但由于其特殊性与复杂性, 使得商誉至今仍是 困扰会计界的难题之一。 2010年 6月 26日, 由中国会计学会主办, 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 兼并重组研究中心承办的“商誉会计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交通大学国际 会议中心成功召开, 这是国内首次商誉会计专题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得到了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实务界及兄弟院校会计学知名专家的大力支持。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周守华教授、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冯卫东副主任、财政部会计司王鹏处长、以及来自会计学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证监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大学、暨南大学、湖南商学院、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及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的师生共 30多位代表出席会议。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张秋生 教授主持, 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周守华教授致开幕词。厦门大学会计系杜兴强老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杨辉老师、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李玉菊老师、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尉然先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洪金明老师、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冯卫东副主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谢纪刚老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沈洪涛老师、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门瑢老师、湖南商学院朱开悉老师分别作了主题演讲。 本次研讨会采用主题演讲与圆桌讨论相结合的形式, 围绕商誉的本质、商誉确认、商誉计量及商誉相关信息披露等问题展开研讨。研讨会评选出优秀论文 5篇, 分别是杜兴强的《商誉的性质及对权益计价的影响——理论分析与基于企业会计准则 ( 2006) 的经验证据》, 谢纪刚、杨志海、张秋生的《我国上市公司合并商誉中合并成本的公允价值计 量》, 冯卫东的《知识经济下商誉·企业并购商誉会计问题研究——基 于企业资源观视角》、李玉菊的《有关商誉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探讨》、徐玉德、洪金明的《商誉减值计提动机及其外部审计监管——来自 A股市场的经验证据》。 一、商誉的本质与要素归属: 理论视角与经验证据 根据美国在线辞典 (M-Wonline Dictionary) 对商誉的定义, 商誉(goodwill)一词最早出现在12世纪。商誉是一个具有持续魅力的研究论题, 几个世纪以来, 曾经有不少学者和学术团体分别从法学、经济、会计学角度对商誉问题进行过大量研究。但目前对商誉的认识仍存在很大差异, 主要有“好感价值论”、“无形资源论” 、“超额收益论” 、“协同效应论” 、“总计价账户论”等。多年以来, 由于对商誉本质的争议, 直 接导致了确认和计量方面的困惑。商誉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是资产? 费用? 负债? 能力? 还是超额收益? 应当以何种会计要素加以确认? 对此参会 代表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与辩论。

商誉会计论文

关于商誉会计思考 摘要:商誉作为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 是财务会计具有高度特殊性和复杂性、同时也深受理论界重视的难题。但从笔者对股票投资人和企业管理层所做的一次小范围调查中, 反映出现实中商誉会计信息对决策所起作用非常微弱。针对这一调查结果, 本文通过对目前商誉会计中的几个代表性问题进行分析, 从对商誉基本概念、特点和性质的认识,商誉会计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商誉会计的规范方法。 关键词:商誉计量思考 前言 商誉不仅是一个会计概念、经济概念,也是会计实务与经济生活中经常会面对的一个问题。但学术界和实务界至今对于商誉本质内涵的认识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一些探析,以期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现行会计标准对于商誉的会计处理。 一、商誉的含义及特点 (一)、商誉的含义 商誉是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具体地说,商誉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却无法具体辨认的一种无形资源。商誉按其来源不同,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两种。自创商誉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积累形成的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而外购商誉则是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形成的购并企业支付的价款高于被购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二)、商誉的特点 1、复杂性指商誉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 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优势、资源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以及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商誉是多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知识产权。多种因素包括生产经营能力、

商品品质和商业道德等。在市场竞争中,这些因素都是企业决策者们智力劳动的创造性成果,其外在形式表现为社会的评价,其内在实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2、长期性指商誉是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的长期、连续性活动逐渐形成的 企业要取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形成商誉知识产权,就必须经过大量的市场营销、技术创新、广告宣传、公关活动和优质服务等一系列的长期智力投入方能形成。而一旦形成,它又具有惯性特征,即可以在较长时间里发生无形的作用。 3、依附性指商誉在无形资产中属于不可确定的指无形资产,它不能离开企业而单独存在,单独出售。它只有在企业整体出售成交,或整体合并成功后,价值才能真正体现 企业财务制度规定,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商誉是由企业享有的而且不可分离的权利。企业的商誉是社会或他人包括同业竞争者基于对其生产、经营、服务标准方面品质的总体评价,而这种评价是通过经营者日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与竞争活动逐渐形成的,是外界对企业的信用与名誉状况的客观认同。所以,商誉只能归属于某一特定的企业,离开了某一特定的企业,这种商誉就变得毫无价值。 4、经济性指商誉是与财产权相联系的权利 客观公正的评价与良好的声誉会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反之,任何对其商誉的诋毁、贬低行为,都可能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降,甚至可能导致该企业破产、倒闭的严重后果。因此,诋毁、贬低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商誉会计研究的现状 商誉会计主要研究和解决商誉的确认、计量、账务处理、披露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商誉本质问题。 商誉作为会计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源于企业合并业务。企业合并主要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形式。其中,吸收合并可以说最直接地提出了商誉会计问题。吸收合并时,兼并企业出示的购买价格(购买成本)有时高于被兼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把购买价格与被兼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来探讨,使商誉问题开始进入会计的视野。为了对企业兼并时表现出的商誉与企业生产经营中创造的商誉相区别,会计界对前者(即企业合并时表现出的商

新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影响

新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影响 商誉是一种不能被单独识别与确认的资产,数值上等于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全球企业并购案盛行的今天,商誉成为会计界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我国在2007年实施的新准则对有关商誉的事项作了一系列新规定,这次变化基本实现了国际趋同,而对其后续处理方法的变化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本文将从国外对商誉处理的经验出发,试析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将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一、我国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基本情况 继欧盟2005年实施国际会计准则后,我国在2007年也向国际趋同跨了很大的一步,其中对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上有了重大变化。有关商誉,新准则涉及主要三点会计政策的变更:CAS No.6——《无形资产》准则将商誉剔除在无形资产的范围之外;CAS No.20——《企业合并》准则明确了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的使用范围,并规定只有购买法合并才能够确认商誉;CAS No.8——《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对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由公允价值法代替直线摊销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

我国早期采用商誉十年直线摊销的方法等于承认了商誉是作为无形资产的一个种类,并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然而定义上不可辨认的商誉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毕竟有本质的区别,将其处理方法分开,不失为新准则的进步之处。但对商誉会计方法的变化将影响到每年转入损益的商誉摊销额,进而影响利润表的净利润金额,这对采用购买法进行企业合并且带来大量商誉的购买方有巨大影响。 二、国外会计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的演进 1、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基本方法 目前国际上合并商誉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四种:直接冲销法、系统摊销法、减值测试法、永久保留法。直接冲销法是将商誉在取得后立即冲销资本公积,该方法将购买商誉视为一项特定资本交易所产生的价值差额,其实质是代表收购价格高于目标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形成的资本损失。但该方法不将商誉视为资产,这同商誉可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特征相悖,目前只有少数国家采用该方法。系统摊销法则将商誉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摊销,该方法承认商誉是企业获取超额经济利益的能力,并且其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减值测试法是在年末利用公允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若其有减值则按减值额摊销。该方法最符合商誉作为资产的特征,

企业并购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兼并,一个企业兼并后只涉及一个会计主体,所以兼并企业在进行兼并会计处理时,一般将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按评估价并入兼并企业原有的账簿体系中,兼并价格与所获得的净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作商誉或负商誉。兼并结束后,被兼并企业就不存在,由兼并企业统一编制会计报表。 企业收购,由于参与收购企业双方在收购后仍维持原有的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并各自独立的从事经营活动,所以收购公司不能将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简单的加总到收购公司有关资产、负债帐户,只能将收购所付价款直接计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但为反映整个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通过支付现金收购一般用购买法编制合并报表,但在有些并购业务中并不是通过支付现金而是通过增发股票换取被并购企业原有的股权达到并购的目的,这种方式的并购就难以辨认谁是购买者谁是被购买者所以采用权益集合法较为合理。 一.兼并企业会计处理 1.采用有偿方式兼并,兼并企业以被兼并企业提供的评估后的科目余额表登记入帐,进行帐务处理时,按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负债的评估后的帐面价值,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被兼并的净资产+无形资产=专项应付款)或“长期投资”科目。 2.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合并中产生商誉和负商誉会计处理方法,在合并中产生商誉可将并购商誉确认为一项费用或者将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在预计的年限内进行摊销,或者冲销留存收益。负商誉可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并在确定期限内确认为收益或将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合并成本的差额作为购买方权益的增加。 4.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核算,兼并企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或长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购买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 从收购日起,购买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被收购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收购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并购商誉,并在以后期间进行摊销。在合并损益表中,由于购买引起原有股东的权益发生变化,所以合并利润仅包括被收购公司在被收购日后取得的经营成果。收购所支付的价款直接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三.权益集合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帐面价值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将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其帐面价值入帐,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但应按收购企业发行的股票价值入帐,收购时编制损益表,以反映截至收购日止已实现损益以及以前年度累计的留存收益。收购费用一般作为管理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四.企业兼并及收购的会计处理举例 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兼并议,在2006年6月1日由甲公司支付现金兼并乙公司。至兼并日止,由会计事务所对乙公司的账簿进行清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清理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评估结果如表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公司以1000000元,并承担乙公司原欠债务的办法兼并乙公司。兼并发生的直接费用10000元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表1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对商誉若干问题的会计摸索 三明电业局多种产业部陆立丰 [内容提要]商誉及商誉会计自19世纪末以来,一直是会计理论与实务中最具争议的论题之一。商誉问题通过长期的探讨,其定义及外购商誉应确认入账的做法早已为会计理论界所同意。但对外购商誉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自创商誉是否应确认入账、以及负商誉是否存在等问题,仍旧存在广泛争议。近年来,随着企业兼并浪潮的涌现,商誉的会计问题日益成为实务和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本文试图在对商誉性质、定义分析、明白得的基础上,从外购商誉、自创商誉、以及负商誉三个方面,对商誉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这些问题的个人看法和建议。仅供参考。关键词:商誉确认计量 正文 一、引言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知识经济的进展,新兴科学技术的不断涌现。各类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众多的事例证明,拥有和制造良好的商誉对企业的生存和进展是极具益处的。如美国的可口可乐公司,之因此在久经岁月之后仍能在同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在专门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其久负盛誉。可口可乐,在专门多人的心中,看起来已不仅仅是一种产品,而是代表着一种时尚、一种文化;中国的海尔,在几经风雨之后,终于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声名显要。海尔集团的飞速进展,不仅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了榜样,同时也为该集团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这种良好的商誉对企业的推动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我国现在正处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时期。随着企业改制、购并、资产重组和股份制合作等经济业务的不断进展,在资产评估中关于企业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已日益成为实务和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因此,对商誉会计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传统做法上应进行更深入的探讨。本文试图从对商誉定义的明白得动身,对外购商誉、自创商誉和负商誉三个方面对商誉进行会计摸索,并提出对商誉的理论认识和实

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11-01-15 15:00:32 商誉的界定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即商誉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并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即对于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原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不形成商誉。 合并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企业合并成本的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目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将与合并相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科目.与企业合并类型无关。如此处理会使企业合并成本降低.从而间接影响了合并商誉的大小。 商誉的列示 按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控股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在个别报表中不列示.而是将其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中.并只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吸收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在购买方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都应该列示。 案例 甲企业以公允价值7000 万元、账面价值5000 万元的无形资产为对价.对乙企业进行吸收合并,甲、乙公司无关联方关系.甲企业购买过程中支付审计费、评估费等直接相关费用100 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购买日乙企业持有的资产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40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3000 万元: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1500 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00 万元、公允价值为5500 万元。编制甲企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解析 1.甲企业合并成本=7000 万元 注:《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企业合并成本为7100 万元(7000+10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将直接相关费用100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再计入合并成本。 2.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500 万元 3.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000 —5500=1500(万元) 4.无形资产转让收益=7000 —5000=2000(万元) 甲企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4000(公允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3000(公允价值) 商誉1500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姓名:赵兴月 班级:会计三班 学号:10070341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摘要: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依据商誉的取得方式,商誉可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是指由于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而形成的商誉;其他商誉即是自创商誉或称之为非外购商誉。随着当今企业拓宽生产经营渠道、开拓新的市场,商誉作为企业实现迅速发展壮大途径之一的合并活动在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商誉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其会计处理一直是会计理论与实务中研究的热点。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不可辨认的资产——商誉的会计处理有了明确的规范和重大变化。以更好地反映企业购并资产潜在的经济价值,进而真实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研究商誉的确认与计量,系统揭示了确认计量相关问题,不仅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更有深远的实践意义。本文从商誉的概念及商誉的特征出发,明确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对商誉的会计处理以及新会计准则中商誉处理的变化等进行探讨。 关键词:商誉,自创商誉,外购商誉

Thinking of goodwill accounting Abstract: Goodwill is an important asset of modern enterpriseWay based on goodwill, goodwill can be divided into outsourcing business reputation and goodwill. Her own purchased goodwill is formed by merger of enterprises by the purchase method of accounting of goodwill; Goodwill is created goodwill or other non purchased goodwill. . With today's enterprises to broaden the channels of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to open up new markets, the rapid development and growth as a business one of the ways to achieve the merger activity in the economy played a pivotal role. As the goodwill of the special nature of its accounting treatment has been the accounting theory and practice of research. February 15, 2006 issued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the non-identifiable assets - goodwill accounting standards with a clear and significant change. To better reflect the potential economic value of assets acquired, and thus a true reflection of corporat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goodwill, the system reveals a recognition of measurement-related issues, not only has a certain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more far-reaching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n this paper, the concept of goodwill and the goodwill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tarting, clear measurement and recognition of goodwill,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of goodwill and new goodwill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changes in treatment are discussed. Keywords: goodwill,own goodwill, purchased goodwill

并购商誉的会计核算

并购商誉会计核算专题 一、并购商誉的概念 1.如何界定商誉 商誉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概念,对商誉的定义五花八门,目前对商誉的定义多为从实务操作角度对商誉的界定,而不是严格的定义。而且各国界定的商誉也有不同,其中对商誉是否属于无形资产就有非常不同的看法。 (1)国际会计准则对商誉的界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8年修订的第2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 22)《企业并购》将商誉定义为“交易发生时,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在交易日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的部分。”该项会计准则进一步指出,“购买企业时产生的商誉所代表的是购买企业指望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该项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并不符合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而购买企业却准备在购买企业时为之发生支出。” 第38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8)《无形资产》中明确指出:“无形资产的定义要求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以便与商誉能清楚地区分开来。”由此可以看出,IASC规定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 (2)美国对商誉的界定 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第141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141)《企业并购》中,商誉被定义为“购买企业支付的购买成本超过获得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的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的金额包括不符合SFAS141规定的应确认为其他资产的无形资产。”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颁布的第17号意见书(APB 17)的观点,是准则变迁中从未动摇过的基石。无形资产被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包括商誉、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机密等。可见美国的无形资产包括商誉。 (3)英国对商誉的界定 英国1997年12月发布的《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商誉和无形资产》(FRS10)认为,外购商誉是指:收购成本与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总和的差额。当收购成本大于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总和时出现“正商誉”,但当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总和大于收购成本则会出现“负商誉”。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因收购而产生的商誉,其本身既不是一项像其他资产的资产,也不是一项价值损失。商誉是联结收购方自身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资产列报的投资成本与合并财务报表上被并方资产和负债分摊价值的桥梁。虽然商誉本身不是一项资产,但是不作为股东权益的减少而仍然作为报告主体的资产列报。 英国的商誉界定中引入了“负商誉”,“并购商誉”具有连接投资成本和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公允价值的工具作用,是一项不是资产但作为资产列报的项目。 (4)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 2006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明确的商誉定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商誉属于不可辨认的资产。 2.商誉的实质 商誉通常被认为是某一主体具有“能获得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能力与信誉”。在会计学界,对商誉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观点有:

对赌协议的会计处理问题

对赌协议的会计处理问题 《天职会计准则数据库》发表于2天前0 案例背景: 对赌协议,翻译自英文术语“估值调整机制”(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一般是指交易双方基于未来不确定事项,对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的一类协议安排。对赌协议常见于企业并购、引入风险投资等交易,根据不同的交易主体及对赌安排,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及相关准则各有不同。 一、企业并购中的对赌协议 案例 2014年12月31日,A公司自非关联方B公司购入其持有子公司C公司60%股权,A公司获得C公司控制权。协议约定,A公司购买价款为1亿元。在约定购买价格之外,A公司将基于C公司以下未来盈利目标,向B公司支付或不支付额外购买价款: (1)未来两年内,如果C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未超过1000万元,则不再支付额外对价; (2)未来两年内,如果C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在1000万至2000万元之间,则A公司需向B公司额外支付现金为:2×C公司两年实际净利润;

(3)未来两年内,如果C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超过2000万元,则A公司需向B 公司额外支付现金为:3×C公司两年实际净利润。 根据盈利预测报告,C公司未来两年实现净利润总额及其可能性为:800万元—40%;1500万元—40%;2500万元—20%。 2015年度,C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750万元;2016年度,C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1050万元。 问题:A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及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如何对上述对价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 2014年12月31日,A公司自非关联方B公司购入其持有子公司C公司60%股权,A公司获得C公司控制权。协议约定,A公司购买价款为1亿元。B公司在协议中承诺,如果C公司未来三年净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目标,则B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C公司补偿差额部分。具体盈利目标及实际实现净利润如下: 问题:C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及A、C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如何对上述补偿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分析: 一、企业并购中的对赌协议

关于商誉会计的思考

关于商誉会计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8-06-06T11:44:02.177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4月下作者:韩雪莹[导读] 由于并购商誉在企业并购中的影响,近年来,人们对商誉随着市场上不断涌现的企业之间合并收购的经济交易增多而重视。本文对商誉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进行简要概括 (重庆工商大学,重庆 400067) 摘要:由于并购商誉在企业并购中的影响,近年来,人们对商誉随着市场上不断涌现的企业之间合并收购的经济交易增多而重视。本文对商誉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进行简要概括,将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作以比较,并总结新会计准则下我国商誉的特点,商誉会计在确认条件、计量方式以及报表列示方面的实务现状。希望本文探讨可以对商誉会计发展有所实际意义。 1.商誉会计的含义 一般来讲,当收购方所付出的对价大于被收购方的可辨认净资产时,多出的金额要记为商誉,其被认为是企业的一项资产。有很多因素,比如地理位置,社会口碑,客户资源,管理团队的能力等,都会对其形成有促进作用。商誉一开始被人所知晓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教授威廉·A·佩顿在《会计师手册》(Accountants’ Handbook)提出,如今已有近80年的改进和完善。 2.我国商誉会计的实务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大方向上开始呈现出与国际接轨的趋势,然而,对于我国来讲,市场状况的不成熟可能会导致一些规定在实际操作时会出现各种疏漏。本文分别从商誉的确认、后续计量和在报表上的列示,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影响。 2.1商誉的确认 目前来讲,商誉的确定以购买法为基础。在不同的合并理念下,有不同的计量结果。现行会计规范要求基本采用“实体理论”。然而,无论是全部商誉法还是部分商誉法都采取“倒轧”的方式进行商誉的确认。 2.2商誉的后续计量 2.2.1商誉的计量方式结语 在商誉的计量中,新准则中只明确了对于并购日所确认的商誉的后续计量,却没有考虑并购双方因合并原因共享资源、结构优化等因素使期末商誉的价值大于期初价格的情况,也就没有对这方面做出规定。这可能导致不同企业的处理方式各异,以及对后续的财务报表的理解有所偏差。 2.2.2商誉的减值准备 在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新准则在计量单位、计量方式和计量时点所做出的规定可能出现在实际操作中有所障碍,从而影响其应该达到的效果。以下具体对上述几点进行分析: (1)计量单位:准则中采用“资产组”作为商誉减值准备的最小单元,然而准则对未对“资产组”做出明确要求,使得企业对其可以自行确定。 (2)计量方式:准则在折现率,预计使用年限等一些指标的选择上也未做出明确要求,但是在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况下,因为每期间隔时间较短,如果企业每每根据市场条件对指标做出调整,会加重其负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3.对商誉会计的展望 3.1加强对合并商誉初始计量的把控 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下,若让其更具有实际参考价值,就要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另一方面,加强人才培训,提高相关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令评估机构的水平更有说服力更有可靠性。同时,商誉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时,要充分考虑当前最有力市场,参考可以获取的市场信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划分为不同层级,选择最公允的方式对商誉进行估值。 3.2完善减值测试的方法 减值测试的计量单位上:我国应该明确对于商誉最小资产组的定义,借鉴美国对此的规定,完善其确认条件和和最低可接受的限度。这样可以相对统一测试单元,对实际操作减少难度,也增大了相同行业的可比性,为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 3.3加强信息披露 关于自创商誉的信息披露,可以在遵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下,利用表外披露灵活的特点,对其进行表外披露。这样从企业协同效应角度考虑,报表使用者可以更加全面衡量其对主体的影响情况。并且,当前仅仅在报表的权益列中对并购带来的商誉进行单独列报,一定程度限制了报表使用者对商誉相关信息的掌握,因此,还应该增设商誉披露项目。 4.结语 本文结合现阶段的我国市场情况,发现商誉会计在初始确认方面因为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实际操作有困难,从而提出完善相关评价机构的技术水平,提高计量的可靠性。后续计量上准则对负商誉和自创商誉方面没有涉及,并且在减值准备的时点、测试单元、计量方式上存在企业自主空间较大,可能出现账面与实际有出入,建议完善减值测试的方法。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王志宏.杜丽丽.商誉之惑:商誉的公允价值计量[J].财会月刊.2016.(31):66-69 [3]黄晨慧.商誉会计的初始确认及后续处理的研究[J].案例研究.2016.(12):112-115 [4]王超.上市公司对商誉计量.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月刊.2015.(10):16-18 [5]蒋倩如.张鸣.我国商誉会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J].财会月刊.2015.(20):44-46 [6]吕鹏.师书丽.商誉计量以及减值测试的矛盾和影响研究[J].会计之友.2015.(10):60-63 [7]邵争艳.商誉会计变迁国际比较与启示[J].财会通讯.2015.(07):112-115

关于商誉若干问题的会计思考(doc 10页)

关于商誉若干问题的会计思考(doc 10页)

在正处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阶段。随着企业改制、购并、资产重组和股份制合作等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在资产评估中关于企业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已日益成为实务和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因此,对商誉会计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传统做法上应进行更深入的探讨。本文试图从对商誉定义的理解出发,对外购商誉、自创商誉和负商誉三个方面对商誉进行会计思考,并提出对商誉的理论认识和实务意见,仅供参考。 二、对商誉定义的思考 ⒈有关商誉性质的微探 关于商誉的性质,学术界有许多论述,比较权威的观点当属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学家亨德里克森(Hendriksen)的看法。他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介绍了三个论点: (1).商誉是对企业好感的无形价值。(2).商誉是企业超额盈利的现值。(3).商誉是一个企业的总计价账户。 我们认为,上述3种观点从商誉特征或性质的不同方面研究了商誉,强调了商誉的某些特征、本质和计价方法。但三种观点之间并不矛盾,而是相互联系的,“对企业好感的价值”说明了商誉产生的原因,“未来超额收益的现值”说明了商誉的实质,而“总计价账户”则说明了外购商誉的计价方法。 2、对商誉定义的理解。 目前,会计界将商誉普遍定义为: 商誉是企业特殊的无形资产。商誉通常是指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综合商誉的性质,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商誉本质上是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的无形资源。一般来说,商誉可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是指企业购并时购并方所支付的价款与被购并方净资产公允市价的差额。当这一差额为正时,称为正商誉。相反,当这一差额为负时,称为负商誉。一般情况下,我们所指的外购商誉是正商誉。外购商誉在实施合并以后,实质上就转化为外购企业的自创商誉。 三、对外购商誉确认与计量的会计思考。

商誉会计理论浅谈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商誉的性质、构成因素和特性 1 (一)商誉的性质 1 (二)商誉的构成因素 2 (三)商誉的特性 2 二、商誉的会计处理 3 (一)自创商誉的会计处理 3 (二)购买商誉的会计处理 4 1.购买商誉的确认 4 2.购买商誉的计量 5 3.购买商誉的摊销6二、负商誉7 (一)对负商誉的存在问题的思考7 (二)对负商誉性质的思考9 (三)对负商誉会计处理问题的思考10 参考资料11

商誉会计理论浅谈 内容摘要:目前,随着企业改制、购并、资产重组和股份制合作等经济业务的发展,在资产评估中关于企业商誉的性质、确认和计量以及负商誉等问题,已成为实务和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因此,对于商誉会计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应该有更深入的探讨,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并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作出贡献。 关键词:商誉、负商誉 一、商誉的性质、构成因素和特性 (一)商誉的性质 关于商誉的性质,主要有两种观点: 1、超额收益能力观点 该观点认为,商誉是指企业获取正常盈利水平以上收益的一种能力。在企业联合中,购受企业支付的买价高于所取得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因为预计所取得的净资产能获取超过正常盈利水平的利润,即有商誉存在。美国学者指出:“如果一家企业有优越的盈利能力,即从企业购受者的观点计算,在现有有形资源的基础上有能力获取正常的或代表性报酬率以上的盈利,而且,这种优越的营利能力不是由诸如专利或专营权等专有的权利所确立,可以认为该企业拥有商誉或一般无形价值。 2、总计价帐户观点 中南财经大学的阎德玉教授认为:“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会生息资产,而只是特殊的计价帐户,它表明该实体各项资产合计的价值(整体价值),超过了各项资产个别价值的总和即‘整体大于组成部分的总和’。”究其产生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原来企业拥有许多未入帐的资产,如优秀的管理人才,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制度,忠实的客户和有利的地点等等。而商誉就代表了企业上述各种未入帐的无形资源。 实际上,上述两种观点并无冲突,超额收益能力观点说明了商誉的基本性质,总计价帐户观点则是对超额收益能力观点的补充和充实。商誉是企业的一种超额收益能力,但它不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求其原因,是因为企业有一些未入帐的无形资源。从另一方面说,如果商誉作为总计价

商誉和负商誉的会计处理

商誉和负商誉的会计处理 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由于它的不可辨认性,新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并进行合理的计量,在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项目下以净额列示,笔者就新准则中商誉的具体处理作一分析,以更好地反映企业购并资产潜在的经济价值,进而真实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 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随着当今企业拓宽生产经营渠道、开拓新的市场,作为企业实现迅速发展壮大途径之一的合并活动在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合并商誉是一种越来越重大的经济资源,在企业全部资产中所占比重不断加大,发挥的作用也在不断加强,越来越为企业内外部关系人所瞩目。但由于商誉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其会计处理一直是会计理论与实务中研究的热点。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不可辨认的资产——商誉的会计处理有了明确的规范和重大变化。 一、商誉的确认。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据此,商誉由于它的不可辨认性,新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 从理论上讲,只要企业有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即可确认商誉的存在,并且可将其创立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支出作为成本入账。然而这种确定商誉存在的方法及对它作出的会计计量实施起来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商誉是由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没有任何一笔支出能够确认是专为创造商誉而支出的。因此,也难决定该笔支出创造了多少商誉,这些支出的受益期是多少,因而在会计实务中,一般只对企业外购商誉即合并商誉加以确认入账,自行创造的商誉不予入账。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采用权益集合法,相关资产和负债按照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并不确认商誉。在新准则体系下,只有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才涉及商誉的会计处理,确认商誉,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时确认商誉又稍有不同。控股合并中产生 的商誉体现在购买日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吸收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则作为购买方账簿和个别报表中的资产列示。 二、商誉的初始计量和账务处理 (一)商誉的初始计量根据第20号准则,合并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若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的份额则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而若前者小于后者,则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并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毕业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 点" 会计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

目录 目录 (1) 摘要与关键字 (2) 一、商誉的含义及其特征 (3) (一)商誉的产生及含义 (3) (二)商誉的特征 (4) 二、商誉的确认 (4) 三、商誉的计量 (5) (一)商誉的价值计量 (6) (二)商誉的摊销 (6) 四、我国商誉问题的研究 (7) (一)我国目前商商誉会计处理的现状 (7) (二)完善商誉会计准则的建议 (7) 五、结论 (8) 参考文献 (9)

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商誉的会计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界的难题之一,但是他在社会中的地位却是越来越重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商誉的产生、含义以及特点,从此方面对商誉进行分析。其次,分析了商誉的确认与计量的问题,因为在这个问题上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法,所以在此从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两个方面进行说明。接下来对国内外在商誉的摊销问题上不同的认识进行对比,然后根据目前国内的形式对这个问题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最后,负商誉的问题也是这些年商誉会计中存在的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是否对其进行确认的问题上,仍然存在着一些分歧,但是我们仍然要有一些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对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商誉自创商誉外购商誉商誉摊销

自从十九世纪末商誉在会计账簿上出现以来,商誉问题一直以其独有的魅力吸引了无数学者的关注,无论是名家巨擎还是学林新锐,都试图在这一问题上一展才智,论述之丰,观点之多,分歧之大,是其他会计问题所无法比拟的.人类进入新世纪以来,知识经济的显著作用使得企业中的知识和智慧所形成的无形资产与日俱增,并且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比例越来越大,这其中相当大的比例就是不可确定的无形资产——商誉,特别是在高科技企业中,商誉已逐步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 本文对商誉的会计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细致的比较,相应提出了笔者的一些观点,并对我国的商誉研究及其规范上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完善商誉会计的理论研究起到一些指导作用。 一、商誉的含义及其特征 (一)商誉的产生及其含义 追本溯源,“商誉”一词最早出现于16世纪中后期,英国会计学家Leake在“Goodwill:It’s Nature and How to Value It”一文中,引用了1571年出现在英格兰的那句话:“我把我采石场的全部利益和商誉……都给了约翰·斯蒂文。”普遍认为,这是商业上关于商誉的最早记录。1859年,英国法官卡多佐(Cardozo)将商誉定义为: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一切有利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商号等有关的一切,以及与企业有联系,并由它们能使企业受益的一切有利条件. 19世纪末,商誉问题引起学术界,尤其是会计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讨论。此时,商誉普遍被理解为能使企业获得更多收益的业主与顾客之间的友好关系。例如,1888年,英国一篇会计学术论文将商誉定义为:“……一个企业由于其顾客所持的好感并可能继续光顾和支持而得到的利益和好处。”这个概念在当时很有代表性。 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E.S.Hendriksen)在其所著的《会计理论》一书中,从会计的角度对商誉的性质作了以下三种解释,称作商誉的“三元理论”:(1)对企业好感的价值;(2)超额收益价值;(3)总计价帐户论。 各国对商誉的定义各不相同。英国第22号标准会计惯例公告(SSAP22)《商誉会计》将商誉定义为:“商誉是企业的总体价值与企业可分离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之差”,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7号意见书(APB Opinion No.17)将商誉定义为“被收买公司的成本超过其可辨认净资产价值的差额”,这两种观点都是从超额盈利观和剩余价值观的角度对商誉进行定义的。而澳大利亚第18号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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