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立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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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最严格生态环保法律制度

建立健全最严格生态环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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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 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 修法工作,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全国 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说。

严密法治注重制度创新谈及近年来生态环保立法工作方面的制度创新,许安标认为,一个方面 就是在制定修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律过程中,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

这其中,有三件具有代表性的立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原则,建立防治基本制度;强化源头预防,加强对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的保护;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提供法治保障。

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明确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大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的治理力度,完善保障措施,从严设定法律责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公众健康提供法治保障。

制定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通过规定更高的保护标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改善和恢复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积极作用申论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积极作用申论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对于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和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是一些申论观点可以参考:1. 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可以促使中央与地方建立更加紧密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引导和支持地方加强法律法规制定的能力。

通过与中央法律部门的交流和指导,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央立法精神和相关政策,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果。

2. 弱化行政干预: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可以减少行政部门对地方立法进程的干预,使立法工作更加独立、专业。

通过充分发挥联系点的咨询和指导作用,可以减少不合理的政治因素和行政干预,维护地方立法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3. 推动地方普法教育: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有助于推动地方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

联系点可以与地方各级政府、学校、社区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的法治建设。

4. 促进立法规范化和专业化: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可以促进地方立法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联系点可以通过提供法律文书、立法咨询、法律培训等方式,帮助地方政府提高立法的规范性和专业性,确保地方法规与中央法律法规的一致性,解决地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 加强风险评估和法律效果评估: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可以加强对地方立法法律效果的评估和监督。

联系点可以提供风险评估、法律效果评估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帮助地方政府评估立法的合理性和效果,及时发现和修正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综上所述,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对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与中央立法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可以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地方法规与中央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推动地方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确保地方立法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为地方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我国的立法体制

我国的立法体制

我国的立法体制1982年通过的现行宪法确立了我国的立法体制。

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外,还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分别报有关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规章。

除宪法的上述规定外,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国家立法权以及行政法规制定权、地方性法规制定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权、规章制定权构成的。

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统一的,又是分层次的。

这是由我国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不是联邦制国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地域广大,各地情况很不相同,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不平衡。

我国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健全完善制度举措方案模板

健全完善制度举措方案模板

健全完善制度举措方案模板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领域对制度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

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对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效能,本文提出一套健全完善的制度举措方案模板,以供参考。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构建一套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制度体系,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制度建设方向正确。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

(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强化法治保障。

(4)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制度与时俱进。

(5)坚持系统治理,强化制度协同。

三、主要内容1. 完善制度体系框架:构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党内法规体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 加强制度创新:针对新时代新任务,制定一批新的制度、政策,推动制度与时俱进。

3. 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4. 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制度意识和遵守意识。

5. 优化制度实施:强化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指导、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

四、具体举措1. 加强党对制度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制度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 完善立法机制:健全立法机关立法、政府立法、授权立法、委托立法等多种形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3. 推动制度创新:针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推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4. 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5. 提高制度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制度意识和遵守意识。

6. 建立健全制度实施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7. 完善制度评估机制:定期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制度不断完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2019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2019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2019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12.19•【字号】•【施行日期】2019.12.1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2003年1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9年12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三章立法权限第四章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五章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六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解释第七章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程序第八章其他规定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解释、废止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编制立法规划、拟定年度立法计划,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地方立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立法法确立的基本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如何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

如何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
党建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问答
以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方作为立法联 系点,将其作为问法于民的基地。要 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
表 意 见 制 度 ,健 全 人 大 代 表 议 案 、建 议 和 立 法 规 划 、立 法 计 划 的 衔 接 机 制,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提出的立
XIN CHANGZHENG
制,使立法机关了解公众的关注点和 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 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还
诉求,对于保证法律符合人民群众的 社会共识。近些年来,全国人大及其 要让社会各方面知晓法律是如何吸取
意愿和需求非常重要。立法协商是了 常委会以及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了他们的意见,回应了他们的诉求,以
法建议,拓宽代表参与立法的途径和 渠道,使人大代表更多参加立法调研 和审议等立法活动。
2014 年 第 12 期
与,广纳民意,博采民智,取得了很好
19 如何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 制?
的社会效果。但是对公众意见采纳反 馈机制尚未形成,一部法律草案,核心 是什么,分歧在哪里,不同社会群体的
关键词:立法机关 社会公众 沟通机制
单独表决,即对草案表决稿中的
键制度产生。要探索建立国家机关、 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全国人大常 重要条款先行表决,再就整个草案进
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 委会审议的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常委 行表决。单独表决在先,整体表决在

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通过 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关于法 后。一部法律草案,少则几十条,多则
这样的机制,立法机关可以准确把握 律的通过方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几百条,一般由总则、各章和法律责任
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 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交付表决的 等部分组成。现行实践是,法律草案

立法机关的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

立法机关的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立法机关是国家最高行使立法权力的机构,其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是保证立法工作高效进行的关键。

本文将从会议形式、议事程序和决策机制三个方面来探讨立法机关的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

一、会议形式立法机关的会议形式通常采用全体会议或委员会会议两种形式。

全体会议是立法机关最重要的决策性会议形式,全体会议决定了重要立法事项的通过与否,并进行相关讨论和辩论。

在全体会议中,代表齐聚一堂,以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决策。

会议的主持人通常是立法机关的主席或相关委员会的主席。

委员会会议是立法机关内部的小型会议形式,用于审议起草法案的具体内容,并进行细致的讨论和修改。

委员会会议通常由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组织,由该委员会的负责人主持。

委员会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将影响到全体会议的决策。

二、议事程序立法机关的议事程序通常包括法案提交、审查、讨论、表决等环节。

1. 法案提交:立法机关成员或政府机构可以向立法机关提交法案提案,提案应附有详细的说明和理由。

提案经过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阶段。

2. 审查:立法机关将组成相应的委员会对法案进行审查,委员会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等进行听证会和研讨会,以收集不同意见和建议,并作为决策的参考。

3. 讨论:法案经过审核和审查后,将在全体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辩论。

代表可以就法案内容提出修改和建议,并进行充分的讨论。

在讨论过程中,代表们可以就法案的各个方面发表个人观点和意见,并进行互动交流。

4. 表决:在讨论和辩论结束后,立法机关将对法案进行表决。

表决可以采用投票的方式,根据多数原则进行决策。

通过的法案将成为正式的法律文件。

三、决策机制立法机关的决策机制通常分为多数决策和超级多数决策两种形式。

多数决策是指在立法机关的表决环节中,根据多数原则决定法案的通过与否。

即,如果法案获得超过一半以上的支持票数,即可通过。

这种决策机制适用于大部分法案的决策过程,可以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快速进行。

超级多数决策是指在某些重要立法事项上,要求法案获得相对较高的支持票数方能通过。

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2015修正)

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2015修正)【法规类别】人大立法【发文字号】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5.11.26【实施日期】2015.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2001年2月21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山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立法权限第三章立法准备第四章省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五章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六章设区的市的法规批准程序第七章法规解释第八章适用与备案第九章其他规定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地方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立法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地方性法规,以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和审查地方政府规章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地方性法规,以及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修改、废止规章,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法规),是指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以及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经过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条例、规定、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本条例所称地方政府规章(以下简称规章),是指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由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制定的实施细则、规定、规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立法体制机制

立法体制机制立法体制机制是指国家用于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条款的一套体系和机制。

它是国家法制建设的核心,是国家治理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本文将从立法程序、立法机构、立法原则、法律效力以及立法监督等方面,探讨我国的立法体制机制。

一、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指国家对于立法活动的整个流程,从立法的发起、编制、审议、批准、颁布到修订、废止或者撤销都需要依据程序进行,以确保立法的正当性和规范性。

我国的立法程序按照宪法规定,可以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宪法修正案以及特别授权法律,和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和宪法修正案的程序是:立法建议、立法征求意见、立法草案、一次审议、二次审议、表决、公告、 promulgate,颁布和生效。

二、立法机构立法机构是立法机关的统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员会、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政府等组成。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最高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以及审核和批准其他立法机构和地方立法机构所制定的法规。

地方立法机构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方各级人代会常委会,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的专门委员会、部门和委员会等。

地方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

三、立法原则我国的立法原则是一个重要的立法标准,用于指导立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我国的立法原则分为宪法原则和基本原则两类。

宪法原则是指从宪法中得出的一系列立法性原则,其内容包括:民主集中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保护家庭、个人和国家的利益、法律尊重和保护社会习惯和风俗等。

基本原则是指一般性的公正、公平、公开、明确、稳定等原则。

它们共同构成了立法活动的规范体系,指导着立法机构和立法者的行为,也显示了我国尊重法制和规范立法的态度。

四、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法律具有规范性和支配性,是法律制度实现目的的方式之一。

健全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报告(3篇)

第1篇一、前言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我单位积极开展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二、制度建设总体情况1. 制度建设原则(1)合法性原则:制度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科学性原则:制度建设要符合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3)系统性原则:制度建设要全面、系统,覆盖单位各项管理工作。

(4)创新性原则: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2. 制度建设内容(1)行政管理类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2)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等。

(3)财务管理类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4)业务管理类制度:包括业务流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保密制度等。

(5)其他管理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1. 制度制定(1)成立制度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制度制定、修订、审核、发布等工作。

(2)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岗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符合实际需求。

(3)邀请专家对制度进行评审,确保制度科学、合理、可行。

2. 制度宣传(1)通过单位内部网站、公告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制度内容。

(2)组织员工参加制度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3)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员工熟悉和遵守制度。

3. 制度执行(1)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四、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1. 提高了单位管理水平。

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使单位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执行力。

2. 优化了工作流程。

制度规范了各项工作流程,减少了不必要的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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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立法制度
近年来,立法制度建设成为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国立法制度建设面临着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快健全立法制度。

一方面,健全立法制度可以促进法治化进程。

法律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工具,只有建立健全的立法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另一方面,健全立法制度还能提升治理能力。

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完善的立法程序,才能更好地引导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治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在健全立法制度方面,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立法机构建设。

着重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等立法机构的建设,提高立法水平和质量。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社会意见的收集和反映。

二是完善立法程序和规范。

要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立法程序和规范,确保立法程序的公开透明、民主协商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强化立法的实施和监督。

要加强立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知晓度和执行力度。

同时,还要强化司法和行政监督机制,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和有效实施。

总之,健全立法制度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只有加强立法制度建设,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
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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