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等级分类
药物对妊娠危险性的等级分类

药物对妊娠危险性的等级分类药物对妊娠危险性的等级分类本表是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而进行危害等级(即A B、C D X级)的分类。
这一分类便于用药者给孕妇用药时迅速查阅。
危害等级的标准是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颁布的。
大部分药物的危害性级别均由制药厂按上述标准拟定;有少数药物的危害性级别是由某些专家拟定的(在级别字母后附有“ m‘者)。
某些药物标有两个不同的危害性级别,是因为其危害性可因其用药持续时间不同所致。
标准如下:A级: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对胎儿的影响。
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
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它有对胎儿的不良反应(致畸或杀死胚胎),但未在对照组的妇女中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进行研究。
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D级:有对胎儿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例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因此需用它,如应用其他药物虽然安全但无效)。
X级:对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
或根据经验认为对人,或对人及动物,是有危害性的。
给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
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即将妊娠的患者。
一、抗感染药1、抗生素阿米卡星(cm庆大霉素(c)卡那霉素(D)新霉素(D)链霉素(D)妥布霉素(C)头抱霉素类(B)青霉素类(B)四环素(D)地美环素(D)美他环素(D)米诺环素(D)土霉素(D)金霉素(D)杆菌肽(C)氯霉素(C)克林霉素(B)红霉素(B)林可霉素(B)新生霉素(C)竹桃霉素(C)多黏菌素B(B)万古霉素(C)2、人工合成抗菌药磺胺类药物(B/D)甲氨苄啶(C)呋喃唑酮(C)呋喃妥因(B)孟德立酸(C)乌洛托品(B)萘啶酸(B)3、抗结核病药对氨水杨酸(C)乙胺丁醇(B)异烟肼(C)利福平(C)4、抗真菌药物两性霉素B(B)克霉唑(B)灰黄霉素(C)咪康唑(B)制真菌素(B)5、抗病毒药金刚烷胺(C)碘苷(C)阿糖腺苷(C)6、抗阿米巴病药卡巴胂(D)双碘喹啉(C)7、驱肠虫药龙胆紫(C)哌嗪(B)波维铵(C)8抗疟药氯喹(D)伯氨喹(C)乙胺嘧啶(C)奎宁(C)9、抗滴虫药甲硝唑(C)二、抗肿瘤药甲氨蝶吟(X)硫唑嘌吟(D)博来霉素(D)白消安(D)苯丁酸氮芥(D)顺铂(D)环磷酰胺(D)阿糖胞苷(D)放线菌素(D)柔红霉素(D)多柔比星(D)氟尿嘧啶(D)氮芥(D)美法仑(D)巯嘌吟(D)甲氨蝶呤(D)光神霉素(D)甲苄肼(D)塞替派(D)长春碱(D)长春新碱(D)三、抗组胺药布可利嗪(C)氯苯那敏(B)西咪替丁(B)赛庚啶(B)苯海拉明(B)茶苯海明(C)羟嗪(C)美可洛嗪(B)异丙嗪(C)美吡拉敏(C)四、自主神经系统药物1、拟胆碱药乙酰胆碱(C)新斯的明(C)吡斯的明(C)依酚氯铵(C)毛果芸香碱(C)毒扁豆碱(C)2、抗胆碱药阿托品(C)颠茄(C)笨阿托品(C)后马托品(C)山莨菪碱(C)东莨菪碱(C)丙胺太林(C)苯海索(C)3、拟肾上腺素药肾上腺素(C)去甲肾上腺素(C)异丙肾上腺素(C)麻黄碱(C)美芬丁胺(C)间羟胺(D)甲氧明(D)去甲肾上腺素(D)特布他林(B)多巴胺(C)多巴酚丁胺(C)4、抗肾上腺素药普萘洛尔(C)5、肌松药十烃溴铵(C)五、中枢神经系统药物1、中枢兴奋药咖啡因(B)右苯丙胺(D)哌甲酯(C)2、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B)阿司匹林(C/D)非那西丁(B)达尔丰(C/D)双水杨酸酯(C/D)水杨酸钠(C/D)3、非甾体类抗炎药非诺洛芬(B/D)布洛芬(B/D)吲哚美辛(B/D)甲氯芬那(B/D)萘普生(Bm/D 羟保泰松(D)保泰松(D)舒林酸(B/D)托美丁(B/D)佐美酸(B/D)4、镇痛药阿法罗定(B/D)可待因(B/D)吗啡(B/D)阿片(B/D)喷他佐辛(U/D)哌替啶(B/D)美沙酮(B/D)芬太尼(B/D)烯丙吗啡(D)纳洛酮(C)5、镇静、催眠药异戊巴比妥(C)戊巴比妥(C)苯巴比妥(B)司可巴比妥(C)水合氯醛(C)乙醇(D/X)地西泮(D)氯氮卓(D)甲丙氨酯(D)甲喹酮(D)奥沙西泮(C)硝西泮(C)6、安定药氯丙嗪类(C)氟哌利多(C)锂盐(D)噻吨类(C)7、抗抑郁药阿米替林(D)多塞平(C)丙米嗪(D)异卡波肼(C)去甲替林(D)苯乙肼(C)反苯环丙苄(C)六、心血管系统药物1、强心苷乙酰洋地黄毒苷(B)洋地黄(B)地高辛(B)洋地黄毒苷(B)去乙酰毛花苷(B)毛花苷丙(B)溴苄胺(C)丙吡胺(C)奎尼丁(C)维拉帕米(C)2、降压药卡托普利(C)可乐定(C)二氮嗪(D)六甲溴铵(C)肼曲嗪(B)甲基多巴(C)米诺地尔(C)硝普钠(D)帕吉林(C)哌唑嗪(C)利血平(D)樟磺咪芬(C)3、血管扩张药亚硝酸异戊酯(C)双嘧达奠(C)硝酸异山梨酯(C)戊四硝酯(C)硝酸甘油(C)妥拉唑啉(C)七、利尿药乙酰唑胺(C)阿米洛利(Bm 氯噻嗪类(D)依他尼酸(D)呋塞米(C)甘油(D)甘露醇(C)螺内酯(D)氨苯蝶啶(D)尿素(D)八、消化系统药物地芬诺酯(C)洛哌丁胺(C)复方樟脑酊(B/D)二甲硅油(C)九、激素类1、肾上腺皮质激素可的松(D)倍他米松(C)地塞米松(C)泼尼松(B)泼尼松龙(B)2、雌激素己烯雌酚(X)雌二醇(D)口服避孕药(D)3、孕激素孕激素类(D)4、降糖药胰岛素(B)氯磺丙脲(D)甲苯磺丁脲(D)5、甲状腺激素降钙素(B)。
微生物检验基础知识汇总!

你需要的微生物检验基础知识汇总!一、分类细菌属于原核细胞型微生物。
最精确的方法为遗传学分类方法。
最常用的是经典传统分类法:根据细菌的亲缘关系,界门纲目科属种型株分类。
科:由共同关系的属组成,如肠杆菌科;属:是种的高一级分类单位,通常包含有共同特征或关系亲密的种,用以描述微生物的主要特征,如埃希氏菌属;种:是分类等级的基本单位,同一种微生物形态、生理学特征和组成成分基本相同,用以描述微生物的次要特征,如大肠埃希氏菌;菌株或品系:同一种微生物中不同来源的纯培育物,如大肠埃希氏菌CGMCC 1.3373。
二、细菌形态学及形态学检查法细菌形态结构主要指细菌的大小、外形、排列及超微结构。
细菌结构与其生理功能、致病性、免疫性有关。
2.1形态结构2.1.1基本形态3类:球菌、杆菌、螺旋菌,杆菌是最常见的形态。
2.1.2大小测量细菌大小的单位为微米m。
球菌以直径表示大小,杆菌以长与宽表示大小,同一种细菌在不怜悯况下大小形态也有差别:涂片干燥、固定、染色时细菌收缩;快速生长的球菌往往呈短杆状。
菌龄与细菌大小的关系受很多因素影响,主要与代谢废物的积累及培育基中渗透压上升等因素有关。
2.1.3结构基本结构:细胞壁、细胞膜、细胞质、核质;特别结构:鞭毛、菌毛、荚膜、芽孢等。
菌毛是什么?菌毛(Pilus)很多革兰氏阴性菌菌体表面遍布的比鞭毛更为细、短、直、硬、多的丝状蛋白附属器,也叫做纤毛(Fimbriae)。
其化学组成是菌毛蛋白(Pilin),菌毛与运动无关。
菌毛可分为一般菌毛(Commonpilus)和性菌毛(Sexpilus)两种。
一般菌毛长0.3~1.0um,直径7nm。
具有粘着细胞(红细胞、上皮细胞)和定居各种细胞表面的力量,它与某些细菌的致病性有关。
无菌毛的细菌则易被粘膜细胞的纤毛运动、肠蠕动或尿液冲洗而被排解,失去菌毛,致病力亦随之丢失。
性菌毛有的细菌还有1~4根较长的性菌毛,比一般菌毛而粗,中空呈管状。
性菌毛由质粒携带的一种致育因子(Ferility factor)的基因编码,故性菌毛又称F菌毛。
美罗培南与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比较

临床经验示我院肺部感染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PBP2和PBP3 与维持细菌形态有关,作用于PBP2的抗菌药物使细菌形成易破 与美罗培南临床有效率没有明显差异, ICU重 裂的原生质球,释放的内毒素较少;而作用于 PBP3的抗菌药物则使细菌变成 症感染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临床效果优于美罗培 丝状,释放更多的内毒素
亚胺培南及美罗培南能广谱覆盖以下常见G-菌、G+菌及厌氧菌
G-菌
• 大肠杆菌 • 克雷白氏杆菌属 • 肠杆菌属 • 不动杆菌属 • 铜绿假单胞菌 • 流感嗜血杆菌 • 阴沟肠杆菌 • 柠檬酸细菌属 • 产气杆菌 • 蜂房哈夫尼菌 • 奇异变形杆菌 • 沙雷氏菌属 ----------
G+菌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表皮葡萄球菌 • 肺炎链球菌 • 肠球菌 • 芽胞杆菌属 • 甲型溶血性链球菌 • 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德菌 • 链球菌G族 ---------
学
员:高 鑫
带教老师:张 莉
参 考 文 献
• 1、刘茂昌,葛苗苗,陈渝军等.美罗培南与亚胺培南/西司他汀治疗重症感染疗效与安全 性的Meta分析[J].中国抗生素杂志,2014,39(10):785-790. • 2、胡付品,朱德妹,汪复,等.2013年CHINET中国细菌耐药性监测[J].中国感染与化疗杂 志,2014,14(5):365-374. • 3、胡付品,朱德妹,汪复,等.2014年CHINET中国细菌耐药性监测[J].中国感染与化疗杂 志,2015,15(5):401-410. • 4、Mohammed I.El-Gamal et al. Current status of carbapenem antibiotics[J].Current Topics in Medicinal Chemistry, 2010,10:1882-1897 • 5、Kiratisin P et al. Synergistic activities between carbapenems and other antimicrobial agents against Acinetobacter baumannii including multidrug-resistant and extensively drug-resistant isolate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ntimicrobial Agents,2010,36:243–246. • 6、肖红丽,曹邦伟,荷欢等.美罗培南与亚胺培南治疗中、重度肺部感染疗效与安全性的荟 萃分析[]J.中国感染与化疗杂志,2010,10(4):264-269. • 7、肖扬,蒋祖军,肖浩文等.亚胺培南与美罗培南治疗血液肿瘤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对照 研究[J].中国实用内科杂志,2008,28(6):468- 470. • 8、 姬克萍,李珺,韩玉华等.亚胺培南与美罗培南治疗肝硬化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临床对照 研究[J].中国实用内科杂志,2008,28(10):876- 878.
特殊物品abcd四级分类标准

特殊物品abcd四级分类标准一、引言特殊物品在现代社会中日益增多,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管特殊物品的流通和使用,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分类标准。
在我国,特殊物品的分类标准主要采用了abcd四级分类标准,这一分类标准旨在根据特殊物品的性质和用途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进行更加精细化的管理。
二、a级特殊物品1. 定义a级特殊物品是指具有较高危险性和敏感性的特殊物品,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物品。
这些物品通常需要特殊的许可和监管,并且只能由具有特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
2. 具体范围a级特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放射性物质:包括核材料、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质,通常用于医疗、科研和工业领域。
- 毒品和精神药品:包括各类毒品和精神药品,如海洛因、可卡因、安非他明等。
- 生物制品:包括各类病原体、毒素和疫苗等,通常用于医药领域。
3. 管理要求a级特殊物品的管理要求非常严格,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些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相关的许可和资质,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和合法性。
三、b级特殊物品1. 定义b级特殊物品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和敏感性的特殊物品,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社会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物品。
这些物品需要一定的许可和监管,但相对于a级特殊物品来说,管理要求较为灵活。
2. 具体范围b级特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爆炸物品:包括各类火药、炸药和烟花爆竹等。
- 危险化学品:包括各类易燃、易爆、腐蚀、毒害化学品等。
3. 管理要求b级特殊物品的管理要求相对宽松一些,但依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特殊物品的安全和合法性。
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和登记,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些物品。
四、c级特殊物品1. 定义c级特殊物品是指具有一定特殊性质和用途的物品,需要特殊许可和监管的物品。
这些物品通常对人体健康和社会安全造成较小威胁,但仍然需要谨慎管理。
2. 具体范围c级特殊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各类农药和兽药:包括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以及抗生素、疫苗等兽药。
(整理)微生物学 名词解释

1、芽孢:是指某些细菌在生长发育后期于细胞内部形成的一个圆形、椭圆形或圆柱形的抗逆性休眠体。
2、糖被:包被于某些细菌细胞壁外的一层厚度不定的透明胶状物质, 成分是多糖或多肽。
3、菌落:单个(或聚集在的一团)微生物在适宜的固体培养基表面或内部生长、繁殖到一定程度可以形成肉眼可见的、有一定形态结构的子细胞生长群体。
4、基内菌丝:当孢子落在固体基质表面并发芽后,就不断伸长、分枝并以放射状向基质表面和内层扩展,形成大量色浅、较细的具有吸收营养和排泄代谢废物功能的基内菌丝。
5、孢囊:指固氮菌尤其是棕色固氮菌等少数细菌在缺乏营养的条件下,由营养细胞的外壁加厚、细胞失水而形成的一种抗干旱但不抗热的圆形休眠体,一个营养细胞仅形成一个孢囊。
6、质粒:指细菌细胞质内存在于染色体外或附加于染色体上的遗传物质,绝大多数由共价闭合环状双螺旋DNA分子构成。
7、微生物:是指肉眼看不见或看不清楚的微小生物的总称。
包括细菌、放线菌、霉菌、酵母菌和病毒等大类群。
8、鞭毛:某些细菌长在体表的长丝状、波曲状的附属物,称为鞭毛,其数目一至十根,具运动功能。
9、放线菌:是具有菌丝、以孢子进行繁殖、革兰氏染色阳性的一类原核微生物,属于真细菌范畴。
10、荚膜:有些细菌在生命过程中在其表面分泌一层松散透明的粘液物质,这些粘液物质具有一定外形,相对稳定地附于细胞壁外面,称为荚膜。
11.假根:是根霉属等低等真菌匍匐菌丝与固体基质接触处分化出来的根状结构,具有固着和吸取养料等功能。
12.假菌丝:当酵母菌进行一连串的芽殖后,如果长大的子细胞与母细胞不立即分离,其间仅以狭小的面积相连,则这种藕节状的细胞串就称为假菌丝。
13.气生菌丝:伸展到空间的菌丝体,颜色较深、直径较粗的分枝菌丝,其成熟后分化成孢子丝。
14.子囊果:能产生有性孢子的、结构复杂的子实体称为子囊果。
15.生活史:又称生命周期,指上一代生物经一系列生长、发育阶段而产生下一代个体的全部过程为生活史。
药品等级分类

药品等级分类药品是治疗疾病和保护健康的常用工具。
为了方便医生和患者使用,药品通常会按照其安全性、效果和使用需要进行分类。
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药品等级分类主要有三个,分别是非处方药、处方药和特殊控制药。
一、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又称成人药,是指可以在药房、超市等地方自由购买的药品。
非处方药一般用于治疗一些轻度的症状,如头痛、感冒、发烧等。
这类药物不需要医生的处方,也无需特殊的医疗技术和配对的治疗方法,患者们可以按照药品说明书的指示自行使用。
由于该等级药品较为容易获得,所以对于限制其购买范围和数量的政策较多。
另外,非处方药的剂量通常比较小,且副作用相对较小,但容易引起买方滥用。
二、处方药处方药由医生开具,可以在药房购买。
因为治疗效果的确切性更高,处方药在分级中被认为比非处方药更加“有权威性”,并需在经过有效的医疗诊断之后才可以被医生使用和确诊,故使用处方药须携带医生开处方的证明。
具体来说,处方药有以下特点:第一,在购买处方药之前,必须先接受医生的诊断和咨询,以确保既定药品能够按预期治疗病情;第二,处方药的剂量相对较大,需要在医生的监护和严格的指导下进行用药;第三,处方药会有更多的副作用,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更高。
三、特殊控制药特殊控制药是指一些非常强效的药品,通常包含毒品,如安眠药,以及强烈的抗生素或存在严重共同反应的药品。
这类药品的销售和分发需要特殊的资质和许可证,因为它们的滥用可能会造成极大的身体伤害或可能致命的风险。
此外,特殊控制药通常只能在医院中使用,用药效果和使用数量均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
总体来说,药品等级分类的一个主要目的是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防治疾病所必需的药品,并实现药物的规范利用。
药品的分类有助于控制和平衡药品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同时避免出现患者自行购买和使用药品,给身体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药品等级分类还有助于监管部门从业者,以规避不合规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院抗生素等级授权委托书
医院抗生素等级授权委托书尊敬的医院领导:鉴于我国抗生素使用现状和细菌耐药性问题,为了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医院对抗生素使用实行分级管理。
在此背景下,本人特此向医院领导申请,就抗生素使用等级授权委托事宜,恳请领导批准。
一、授权背景1. 抗生素耐药性问题:近年来,我国细菌耐药性问题日益严重,多项研究表明,细菌耐药性已成为我国医疗机构面临的一大挑战。
为了降低细菌耐药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必要对抗生素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2. 抗生素使用规范: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实行抗生素分级使用,确保抗生素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二、授权目的1. 提高抗生素使用规范性:通过授权委托,明确各级医师在使用抗生素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抗生素使用符合国家法规和医院规定。
2. 降低细菌耐药性:实施抗生素分级管理,有助于合理控制抗生素使用,减少不必要的抗生素暴露,降低细菌耐药性发生的风险。
3. 保障患者安全:确保抗生素在使用过程中,遵循临床指南和用药规范,提高用药安全性,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
三、授权范围1. 抗生素等级:根据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方案,将抗生素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抗生素、二级抗生素和三级抗生素。
2. 医师权限:各级医师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临床需求,申请相应等级的抗生素使用权限。
一级抗生素由初级医师申请,二级抗生素由中级医师申请,三级抗生素由高级医师申请。
3. 授权期限:抗生素等级授权期限为一年,期间如需调整,医师可重新申请。
四、授权程序1. 医师申请:医师根据临床需求,向医院药剂科提交抗生素使用等级申请,并提供相关病例资料。
2. 药剂科审核:药剂科对医师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医师专业能力和抗生素使用规范,确定抗生素使用等级。
3. 领导批准:医院领导根据药剂科的审核意见,对抗生素使用等级进行批准。
五、授权责任1. 医师责任:医师在获得抗生素使用权限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和医院规定,合理、安全、有效使用抗生素。
甲乙丙类的分类标准
甲乙丙类的分类标准甲乙丙类是常见的产品分类,根据其特性和用途的不同,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本文将介绍甲乙丙类的分类标准。
一、甲类产品甲类产品一般指具有高度安全性和稳定性的产品,常见于医疗器械、食品添加剂等领域。
其分类标准如下:1. 按照用途分类甲类产品可以根据其具体应用领域进行分类,包括医疗用品、农药、食品添加剂等。
2. 按照成分分类甲类产品还可以根据其主要成分进行分类,如抗生素类、防腐剂类等。
3. 按照安全性分类甲类产品可以根据其安全性级别进行分类,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等级。
二、乙类产品乙类产品一般指具有一定风险性但仍然可以安全使用的产品,常见于化妆品、日用品等领域。
其分类标准如下:1. 按照材质分类乙类产品可以根据其主要材质进行分类,如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等。
2. 按照功能分类乙类产品可以根据其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如美容护肤类、清洁用品类等。
3. 按照适用人群分类乙类产品还可以根据其适用人群进行分类,如儿童用品、成人用品等。
三、丙类产品丙类产品一般指具有一定风险性且使用需谨慎的产品,常见于建筑材料、化学品等领域。
其分类标准如下:1. 按照毒性分类丙类产品可以根据其毒性程度进行分类,如高毒性、中毒性和低毒性等。
2. 按照危险性分类丙类产品可以根据其危险性程度进行分类,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
3. 按照安全操作要求分类丙类产品还可以根据其使用时的安全操作要求进行分类,如需佩戴防护装备、必须在通风条件下使用等。
以上是关于甲乙丙类产品的分类标准,通过对产品用途、成分、安全性、材质、功能、适用人群、毒性、危险性以及安全操作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可以准确地对甲乙丙类产品进行分类。
分类标准的制定旨在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产品特性,从而选择合适的产品并正确使用,保障个人和公共安全。
对妊娠期孕妇用药的药品安全性分类有好几种办法
对妊娠期孕妇用药的药品安全性分类有好几种办法,其中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F D A ) 制订的标准,涵义明确、科学客观,所以广为各国医生所接受。F D A 将药品的安全性分为A 、B 、C 、D 、X 五类,有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度等级,一个是常用剂量的等级,另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现将F D A 5 个等级分类标准叙述如下。 分类A :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 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 ,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 分类B: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 较不育为轻) ,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反应( 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 。 分类C: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 分类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 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 。 分类X: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其危险明显地大于任何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等级药物有哪些? 分类A等级: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如各种维生素B、C等,但是在正常范围剂量的维生素A是A类药物,而大剂量的维生素A,每日剂量2万IU,即可致畸,而成为X类药物。 分类B等级:分类B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 类药物,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cefatrizine,商品名为菌必治或称罗士芬)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ceftazidime,商品名为复达欣)等都是B 类药。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 类药。 在此,有必要对甲硝唑做一些介绍,众所周知甲硝唑是一种治疗滴虫病的药物,但它又是一种优良的治疗厌氧菌感染疾病的药物。虽然在动物实验中,它对啮齿类动物可以致畸,不过对于人类,长时间积累的大量临床资料中证实在早期妊娠时应用并未增加胎儿的致畸率。所以在FDA妊娠期药物分类中甲硝唑置于B 类中。 在抗结核药物中,乙胺丁醇是B 类药。在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吲哚美辛( 消炎痛) 、双氯芬酸( 扶他林) 、布洛芬( 芬必得) 均属B 类药。 但要注意的是,妊娠3 2 周后,服用吲哚美辛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以致胎儿死亡。32 周后不应再服吲哚美辛。在心血管系统药物中洋地黄、地高辛及毛花甙丙( 西地兰) 均属B 类药。对胎儿有损害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强地松也属B 类药。 分类C 等级:分类C 等级的药物是较多的。这一类药物或者问世时间不够长或者较少在孕妇中应用,主要在早期妊娠对胎儿是否会造成损害尚无报道,故难以有比较确切的结论。以抗生素类的喹诺酮类药物为例,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发现氧氟沙星对软骨有损害,在人类中曾有报道6 0 0 余例早期妊娠服用该药者,分娩后儿童生长期中有6 例有腿部等疼痛,但不久后症状消失,无一留下后遗症,所以该资料的论点,本药仍然是安全的。但临床仍要等待有更多的报道以证实其无害。 对C类药物的使用要谨慎,如果有可以替代的药物则选用替代的药,否则在权衡利弊后,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说明选用该药的理由。 以结核病为例:由于常用抗结核药物中仅乙胺丁醇一种B类药,而抗结核治疗往往数药联合治疗,故需考虑应用属于对氨基水杨酸钠(sodium para-aminosalicylate)、异烟肼(isoniazid)等C类药,若患者处于早期妊娠又合并肺结核,就应该向患者说明情况。 抗病毒药,大多属于C类,如阿昔洛韦,即无环鸟苷(acyclovir)及治疗AIDS病的齐多夫定(zidovudine)。部分抗癫痫药和镇静剂如乙琥胺(ethosuximide) 、非氨脂(felbamate)、巴比妥、戊巴比妥等。 在自主神经系统药物中,拟胆碱药、抗胆碱药均属C 类;至于拟肾上腺素药中部分属C类,如肾上腺素、麻黄素、多巴胺等。 降压药中甲基多巴、哌唑嗪及所有常用的血管扩张药,如酚安拉明、安拉唑林、戊四硝脂均属C类药,利尿剂中呋噻米(速尿)、甘露醇均为C类药。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倍他米松及地塞米松均属C类药。 分类D等级:由于已有实验和临床上的证据,对分类属于D的药物在妊娠期特别是在早期妊娠阶段尽可能不用。在抗生素中四环素族是个典型,妊娠期中用了四环素或土霉素,破坏了胎儿齿釉质,至成人时牙齿发黄,这是用了四环素族药物的后果。氨基糖甙类药物在妊娠期尽可能不用,例如链霉素等,它们可能损伤第八对颅神经而发生听力丧失。 至于抗肿瘤药几乎都是D类药,以甲氨蝶呤(methotrexate,MTX)为例,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人们就认识到在白血病合并妊娠应用MTX可以发生绒毛坏死而导致流产,所以在50年代初Hertz等萌发了用MTX治疗绒毛膜癌的想法而获得成功,时至今日MTX 已广泛用于治疗与滋养细胞有关的疾病,如异位妊娠、胎盘植入等;其他抗肿瘤药物如顺铂、5氟脲嘧啶等亦纷纷加入这个行列。所以抗肿瘤药在妊娠期禁用。 在中枢神经系统药物中的镇痛药,小剂量使用为B类药,大剂量使用则为D类药,特别是长期应用对胎儿有害,主要表现是胎儿生长发育不良以及分娩后对药物的成瘾性,烦躁不安、啼哭等。 抗癫痫药中不少是D类药,例如扑痫酮(primidone)、三甲双酮(trimethadione)等都有致畸作用,要注意的是癫痫病患者妊娠后本身的胎儿的畸形率就比一般人群为高,用抗癫痫药可以增加畸变率,特别是当几种抗癫痫药物同时应用于难已控制的癫痫发作则更增加胎儿的畸变率,这是诊治癫痫合并妊娠时,必需向患者和家属交代清楚的。 在镇静和催眠药中地西泮(diazepam,安定) 、氯氮卓(chlordiazepoxide,利眠宁)、甲丙氨酯(meprobamate,眠而通)及去甲羟基安定(oxazepam)都是D类药,如孕妇在早期妊娠时有早期妊娠反应以及失眠等症状,不能给予该类药物。 在利尿剂中氢氯噻嗪(双氢克尿塞)、依他尼酸(ethacrynicacid,利尿酸)、苄塞嗪(benzthiazide)均属D 类药,不宜在妊娠期使用。 至于解热镇痛药中阿司匹林(aspirin)、双水杨酸、水杨酸钠(sodium salicylate)在小剂量使用时为C类药,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时,有时甚至成瘾,则对胎儿不利而成为D 类药。 实际上,目前可供人们应用的药物已成千上万种,在各种药物中均有B、C、D类药,所以人们尽可选择B类药或C类药而不用D 类药。 分类X等级:在常用药物中此类药物并不多,但因致畸率高,或对胎儿危害很大,孕前期及孕期禁用。 此中最为出名的是酞胺哌啶酮(thalidomide,反应停),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在欧洲盟军驻地附近的妇女在孕早期服用此药以减轻妊娠反应,以后发现不少胎儿出生时有上肢短小,下肢合并而呈海豹状故称之为海豹样畸形(sirenomelus),这是人们在较早时期所认识的X 类药物。 过去人们常用的性激素已烯雌酚(stilbestrol),上个世纪的50年代初曾被用以治疗先兆流产,结果发现子代的女性在6~26岁间可以发生阴道腺病或阴道透明细胞癌,其后果是严重的,故属X类药。这是药物致畸中两个著名的案例。 维生素A大剂量口服也可致畸,也是X类药物,维生素A的衍化物维甲酸是一种治疗皮肤疾病的药物,也是X类药物。 但常为人们忽视的是大量饮酒,如在早期妊娠时大量饮酒,摄入大量乙醇,日150 ml或以上可以使胎儿发育不良或发育畸形。因此,乙醇在FDA分类中饮酒量少属D 类,量多即归入X 类。 此外,镇静药中氟西泮( f l u r a z e p a m ,氟安定) 、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氟硝基安定)均属X类药物,抗肿瘤药氨基蝶呤也属X 类药物。 在此,对妊娠期用药提出以下注意点: ( 1 )妊娠期用药,避免多个药物处方,尽可能选择B 类药。 ( 2 ) 不要只考虑到用药,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疾病上,因为疾病可以给母亲和胎儿带来更多的危险。 ( 3 ) 不是仅仅药物可以致畸,还要注意到其他的各种致畸的可能性,在用药时应对患者作认真的解释。 ( 4 ) 要注意早期妊娠是胎儿身体各部分及器官的分化阶段,药物致畸容易发生在此阶段,中、晚期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增加,但某些药物,例如乙醇,对胎儿的危害特别是神经系统,是贯穿妊娠整个阶段的。 总之,请注意一个一般原则,最健康的母亲可以分娩出最健康的新生儿。 一些常见药物的等级分类 : A类: B1、B2、B6、叶酸、V-E; B类: 溴隐亭、胃复安、INS、二甲双胍、青霉素、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头孢拉丁、罗氏芬、先锋必、淋必治、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制霉素、呋喃坦啶、甲硝唑、纳洛酮; C类: 阿司匹林、扑尔敏、阿托品、654-2、HCT、西沙必利、番泻叶、强的松、地塞米松、HCG、庆大霉素、氟康唑、依曲康唑、SMZ、氟哌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利福平、无环鸟苷、疫苗、免疫球蛋白、B12、V-C、V-D、K1; D类: 阿普唑仑、螺内脂、黄体酮、四环霉、强力霉素; X类: 米索、药、米非司酮、克罗米芬、HMG、病毒唑; 慎用: 罗红霉素、吗丁啉。 一般给孕妈妈用药时都会尽量选用A级或B级的药物,慎重选用C级的药物。 咨询医生·慎用药物 药物的种类很多,不但能作用于孕妈妈自身,还会通过胎盘直接进入胎儿体内,也可以通过母体代谢间接地影响胎儿。药物的影响程度,取决于药物的性质、剂量和服用时间长短、药物毒性强弱、胎盘的通透性以及胎儿自身对药物的敏感性等因素。有些药品虽然对母体的危害性不大,但对胎儿却有损害作用,陈芳怡医生提醒,孕妈妈在服用任何药物前,应先咨询专业的医生,慎用药物,才能确保孕妈妈自身安全及健康,并避免胎儿受影响。 谨慎用药≠不能用药 很多孕妈妈都会有错误的观念,认为孕期用药一定会影响到胎儿,因而对于用药感到恐惧。专家强调,孕期应该“谨慎用药,但并非完全不能用药!”只要咨询医生、慎用药物,孕期用药不一定会影响到胎儿,也不是所有药物都会有危害胎儿的可能。有的孕妈妈因为担心用药会影响胎儿,因而不管生什么病都不敢吃药,结果延误病情,对自己和胎儿的发育都不利。例如孕期合并尿路感染,需使用抗生素治疗,若不遵从医嘱,拒绝抗生素使用,则有可能会发展成肾盂肾炎或败血症,危险性很大。所以孕妈妈既不能一有病就忙于用药,也不能把药物拒之千里,最重要的是“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 孕期用药原则 专家表示,多数孕妈妈在孕期用药时,往往不是过于恐惧,就是过于大意。其实,只要清楚地了解用药的原则,药物对孕妈妈自身及胎儿来说,也可以是安全、有保障的。 原则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切勿自行购买服用。 原则2:若有服药,应养成记录用药(药名)的习惯,以便需要时能明确地提供所服的药物名称,以评估药物对胎儿是否造成影响及影响程度。 原则3:若因患甲状腺、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特殊疾病而需要长期服药者,应先告知医生,并向医生咨询,切勿因为计划怀孕或已怀孕而自行停药,以免影响原有的疾病致病情恶化。 原则4:定期做产前检查,以了解胎儿的状况。 原则5:服用药物时,应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等字样。 原则6:切忌听信偏方、秘方而滥用药物。 原则7: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则不要用。 原则8: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原则9: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原则10: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原则11: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原则12:怀孕前或孕期,若遇任何用药的问题,都应向专业的医生或药师做咨询。
药品种类分类
药品种类分类药品是指以预防、治疗及诊断疾病的物质。
药品法关于药品的定义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但药品可影响机体生物功能,但不能改变自然生物过程或产生新的功能,例如抗癫痫药可以通过脑组织发布指令,减少某种化学物质的生成,从而减少癫痫的发作,但是药品不能修复已经超出需求范围的损伤。
遗传可影响药品的代谢过程,由于遗传存在差异,可能会有部分人代谢药品的速度缓慢,药品易蓄积并引发中毒,而有些人代谢药品缩的比较快,药品在体内不易达到有效浓度,也会影响药效的发挥。
药品分类可以按照药品的产生历史背景、性质、功能以及使用部位来进行分类。
1.按照产生的历史背景分类:药品可以分为传统药物与现代药物。
传统药物一般指历史上传承下来的民族用药,比如我国的中药;现代药物泛指各国广泛使用的非传统药物。
2.按照药品的性质不同分类:可以分为新药、特药、普药。
新药是指从未生产过或已经生产的药品,但增加了适应症;特药是指药品本身副作用较大而由国家实施特殊管理的药品,如精神药品、麻醉药和放射性药品等;普药即指普通药品,除新药、特药之外的一般性临床用药。
3.按药品功能分类:分为预防性药品、治疗性药品和诊断性药品。
预防性药品是指明和于预防某些疾病发生所使用的药品,如各种疫苗等;治疗性药品是指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所使用的药品,治疗性药品在现阶段是药品的主导部分。
诊断性药品是指适合于诊断各种疾病而使用的药品,如化验用试剂等。
4.按药品的使用部位分类:可分为外用、内服和注射药。
外用药指皮肤表面用药;内服药指各种口服药;注射用药指各种直接输(注)入人体血液的药品。
处方药是指需要通过医师处方才能获得的药物,种类较多包括各种降压药、降糖药、抗生素、精神类药物等,需要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根据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药物可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是指只能根据医生开出的处方来购买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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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一级抗菌药物二级抗菌药物三级抗菌药物青霉素类美罗培南
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替
安、头孢羟氨苄、头
孢西丁、头孢唑啉、
头孢拉定、头孢克
洛、头孢呋辛、头孢
匹胺、头孢硫脒
头孢丙烯、头孢曲
松、头孢克肟、头孢
米诺、头孢他啶、头
孢地尼、头孢拉氧、
头孢替唑、头孢美
唑、头孢噻肟、头孢
哌酮、头孢孟多
头孢匹罗、头孢吡
肟、头孢唑南
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钾、阿莫西林舒巴坦
头孢哌酮舒巴坦、派
拉西林舒巴坦、头孢
哌酮他唑巴坦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氨基糖苷类丁胺卡那、庆大霉
素、阿米卡星、链霉
素
奈替米星、妥布霉
素、依替米星、大观
霉素、异帕米星
酰胺类氯霉素
糖肽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罗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四环素四环素、多西环素、
土霉素
米诺环素
磺胺类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
喹诺酮类环丙沙星、氧氟沙
星、诺氟沙星、左氧
氟沙星
氟罗沙星、依诺沙
星、洛美沙星、加替
沙星、司帕沙星、莫
西沙星
帕珠沙星
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
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唑、
联苯苄唑、特比奈
酚、酮康唑、氟胞嘧
氟康唑、咪康唑
伊曲康唑、两性霉素
B
啶
硝咪唑类甲硝唑、苯酰甲硝
唑、替硝唑
奥硝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