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品备件考核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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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备件管理及考核办法暂行规定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科学合理分配公司流动资金,备品备件管理必须做到合理性、计划性、规范性。为规范备品备件申报、采购、到货、使用等各流程,确保备件管理尽快步入正轨,在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思想前提下,特制定本备品备件考核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系统与备品备件管理相关各部门(物供部、设备部、大修厂、电气自动化部、涂镀厂、酸轧厂、磨辊厂、动能厂、包装厂、天车维护)。

三、职责

1、设备部职责

1.1设备部为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公司所有设备备品备件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

1.2对各厂(部)所报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并定期对公司备件库存进行盘查。

1.3 调剂备件库存。当有部门急需某种备件时,设备部可协助其跨部门调剂现有库存备件,并督促其备件计划到货后返还相应部门。

1.4负责对各厂部的备品备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物供部职责

2.1对经设备部所提报的备件计划进行及时采购,并确认备件供

货商资质,把好备件质量第一关。

2.2在接到设备部所提报的备件计划后,物供部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一般在三日内回复备件采购信息反馈,让维修部门能合理组织检修计划。物供部应保证采购反馈信息的准确性。

2.3 单价高于2000元的备件或机加工件备件到货后,物供库房应及时通知设备部及报件人,三方共同对备件实施到货验收工作,把好备件质量第二关。且物供库房应定期将备件到货情况共享至设备部备件科,便于备件科的信息反馈及实现各部门的备件资源共享。

2.4 做好对备件库存的保管工作,根据各种备件特性库房管理员要做出合格的防锈、防腐等存放基本维护工作,保证备件的质量。

2.5 对备品备件的出库,应按入库的先后顺序,先入先出。

2.6 对报废的备品备件,通过各生产、检修部门回收集中后,由物供部统一进行处理。并定期(最好一月一次)进行清理。

3、各生产厂、维修单位职责

3.1正常月计划按《关于设备备品备件申报采购等一系列流程说明》中所述流程执行,但原则上月计划要求到货时间不得早于次月15号。对于采购周期较长的备件,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1~3个月提出申报。

3.2属突发事故或技术改造需要,要求到货时间小于7天的备件可报加急计划,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设备部,设备部核查后最迟次日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计划交付物供部。原则上各部门一个月内加急计划不得超过4次。

3.3备件到货后,备件申报人应积极配合设备部完成对备件的入/出库验收,把好备件质量的第二道关并在验收单上共同签字。

3.4各维修单位应对更换安装的备件做好更换记录,一般非易损备件的质保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的非人为因素损坏可找厂家进行赔付,此项工作由设备部落实联系,物供二部实施。

3.5各生产厂、维修单位应合理申报备件计划,杜绝虚报、多报,防止备件积压,占用公司流动资金。对非合理库存的保底库存,新申报的备品备件原则上不准积压超过两个月,加急计划不得超过7天。

3.6 各生产、维修单位应严格执行备品备件以旧换新的规定,做到备件消耗的有迹可循。并且各单位也应加强备件的维修技能和内修能力,降低外修次数,降低成本,特别对可修复、可利用的零部件各生产单位无权擅自报废。

3.7对于备件计划已报,但逾期未到的情况,又设备部负责与物供结合,不得重复申报。

四、考核

(一).考核项目

1)设备部

1.当月初设备部应接到各生产、维修单位月计划采购计划后尽快对计划内容进行查对、审核,审核无问题后交与设备部领导签字和主管副总批示,并于当月30日前(下午下班之前,此后关于时间的最后节点均为下午下班前)将计划交与物供部,物供进行采购。对于延期未交的,予以50元/天的罚款。因生产及检修部门延误上报的,责

任归计划提报部门,每一次50元/天的罚款。

2.设备部在接到早上加急计划后应尽快审核,尽量与当日或次日交与物供部,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占用时间。对于延期的,予以50元/天的罚款。因生产及检修部门延误的,责任归计划提报部门。

2)物供部

1.物供部应及时的将备件采购反馈信息反馈给设备部,加急计划应在收到计划后二天内给予反馈,月计划一周内给予反馈,以便于生产及检修单位的计划安排。对于逾期不能给予回复的,给予50元/天的罚款。

2.关于备件质量,物供应从源头上把好第一道关,并经常与生产及检修部门联系,获取备件质量信息反馈,对于生产及检修部门提出有质量疑义的确属存在质量问题的备件,物供部应积极配合设备部联系备件厂家对备件予以更换或者要求供应商进一步责任索赔,并与下批次备件采购时注意同类问题。对于物供不能提供积极配合的,给予50元/次的罚款。对于同样问题下批次仍出现的,给予每种备件50元/批次的罚款。

3.关于备件的库存。

3.1对于备品备件在库房办了入库手续的备件,库房应做好备件的存放工作,根据各种备件的特性选择合理的存放方式和地点。设备部不定期对辅料库的存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合理的存放向库房提出改善意见,库房应在要求时间内做出调整,对于逾期不改的,给予每种备件50元/次的处罚。

3.2备品备件的出库应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防止备件因长期积压导致过期影响使用效果或者报废。对于因长期积压导致出库时备件过期报废的(期间有同类产品出入库),1000元以下的给予库房每种备件50元/次的罚款。对非合理库存保底库存备件的,对报件人按每种备件50元进行处罚。对于损失备件总值超过10000元的,进行事故分析,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指示。

3.3库房应每周周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内到货及出入库情况共享给设备部备件科,以便设备部及时了解备件的到货情况,并给予生产及检修部门信息反馈。对于次日仍未共享信息的,给予10元/次的罚款。

3)生产及检修部门

1. 各部门的备件计划应在合理的基础上体现计划性。

1.1各部门次月月计划应由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于当月20日前交与设备部,逾期未交的给予50元/天的罚款。

1.2为逐步改善备件管理现状,体现备件的计划性,原则上我们应杜绝报加急计划,但应对突发情况及技术改造时需要报加急计划的应控制加急计划的数量,原则上每个部门一个月加急计划次数不得超过四次,对于超出的计划给予50元/次处罚。

1.3各部门计划负责人应合理申报备件计划特别是加急计划,杜绝报了不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对于月计划到件后超过2月未用,加急计划超过半月未使用的,由报件人写出书面说明并由本部门领导签字后送至设备部,设备部视情况给予处理,对无法给出合理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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