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后期满离站科研工作评审表 - Tsi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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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例文(二篇)

2024年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例文(二篇)

2024年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例文考核结果将纳入博士后人员档案,并与奖金发放相挂钩。

当博士后进站满一年后,由流动站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及内容请参考《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第十条,一旦科研项目启动运营,博士后研究人员或项目组成员原则上禁止无故中途退出。

若因客观原因确需退出,必须经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项目可研条件及费用管理第十一条,本站致力于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科研项目研发经费。

经费由财务部单独列支,博士后研究人员负责费用规划与支付,而预算、开支及报销审批则由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负责。

第十二条,本站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项目研发过程中享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及实验条件。

涉及使用流动站仪器设备的费用、专家指导费用及流动站管理费用等,将依据本站与合作流动站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三条,国家各级行政部门提供的各类资助经费,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本站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并全力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进度汇报、工作总结及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五章项目评估及验收第十四条,博士后科研项目依据《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分为阶段性验收与总体验收。

阶段性验收旨在评估项目是否达成各阶段目标;总体验收则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工作总结及经费使用决算表等资料,由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第十五条,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评估与验收结果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岗位绩效考核紧密相连,奖励与惩罚措施依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人员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第六章项目研究成果管理第十六条,本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成果归属,将遵循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在进站前由各方签订协议明确。

具体原则包括:1.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站完成的研发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本站所有。

2. 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共同出资或流动站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的科研成果,其归属与分享办法由双方事先协议确定。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考核办法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考核办法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考核办法1 总则根据国家博士后管委会为规范公司博士后管理工作,吸引、培养和使用好博士后人才,有关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的开题审查、中期考核、出站考核等内容。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

3 管理机构3.1 公司设置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是工作站的咨询和学术评议机构,成员由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聘任。

3.2 考核小组职责:a) 参与博士后进站人选审核;b) 参与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审核;c) 指导博士后课题研究;d) 指导工作站开展学术活动。

4 博士后在站管理4.1 博士后在站期间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科研道德规范,杜绝科研不端行为。

按照规定的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定期报告博士后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工作站的管理。

4.2 工作站对博士后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工作检查,包括:a) 博士后进站后3 个月内,应与导师共同协商,制定可行的研究计划,并做开题报告。

如无特殊情况超过3 个月不能开题的,由导师提出申请,批准后可作退站处理;b) 进站满一年时,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见附录A)。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c) 进站满两年的前一个月,博士后应提交研究工作书面报告。

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登记表》(见附录B),公司博士后工作考核小组对博士后出站报告进行评审,并检查验收其成果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同时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敬业精神、科研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等情况作全面评定。

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者,按退站处理,不发博士后证书。

4.3 考核等级4.3.1 优秀:综合素质高,工作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意识强,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且全职在站工作,同时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 篇或主持部省级科研项目1 项。

博士后培养工作流程

博士后培养工作流程

博士后培养工作流程1、博士后工作流程总图2、博士后管理工作表格填写流程3、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进站流程4、博士后进站报到流程5、博士后在站期间出国流程6、博士后中途退站、离站流程7、博士后提前出站流程8、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流程9、博士后推迟出站流程10、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流程1、博士后工作流程总图2、博士后管理工作表格填写流程3、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进站流程1.申请对象:凡是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博士毕业生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做博士后。

留学回国人员、企业博士后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但本校的博士毕业生不能进入本校同学科即一级学科的流动站,进入本校不同学科流动站的,也应从严掌握。

2.申请程序:4、博士后进站报到流程被上海外国语大学录用的博士后,经上海市博管办审批同意后,就可以正式入站。

其办理手续过程如下:5、博士后在站期间出国流程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经我校博管委批准,可以到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因科研工作需要,博士后在站期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

6、博士后中途退站、离站流程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站:1. 考核不合格者:(1)开题评审不合格者在一个月内重新开题仍不合格者;(2)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留站查看两个月仍不合格者;(3)出站考核不合格者;2. 推迟出站期满后仍不能完成预定科研任务者;3. 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者;4. 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者;5. 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者;6. 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7. 无故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者;8. 在站期间在企业或事业单位等地方从事兼职工作者;9. 工作期满无故逾期滞留者;10. 其他情况应予退站者。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离站:1. 博士后在站期间,必须进行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如果不宜继续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流动站上报校博管委审批后报上海市博管办审批备案,作离站处理;2. 博士后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以上者,应终止博士后工作,并办理离站手续;3. 博士后延期出站达到两次(包括两次)以上者;4. 其他情况应予离站者。

博士后出站程序及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程序及材料清单
8.《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1份)
9.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在站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申请到课题批文的复印件(1份)
11.博士后工作期间工作相片及出站答辩照片(各1张)
12.《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科研成果统计表》(1份)
13.若为现役军人博士后专业到地方工作,需出具军人转业(复原)证明;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到军队系统工作,应出具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的接收函
4.对考核结果为同意出站的博士后,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博管办上报重庆市博管办,市博管办审批同意出站并颁发《博士后证书》,博士后办理离校手续。
出站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3份,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导出带校验码)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3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3份)
博士后出站程序及材料清单
出站条件
1.符合《重庆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重医大文〔2016〕196号第二十三条出站考核条件者方可申请出站申请;
2.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审批通过的延期除外),提前出站的在站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提前3个月由本人提出出站申请。
出站程序
1.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后所确定的研究工作,在期满结束前两个月准备出站有关材料,并按照全国博管办规定的格式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以上4和6、12(纸质版+电子版)、11(只需电子版)发到学校博管办邮箱:hrd@
注意: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后,将需要的提交的出站材料一并由所在流动站/工作站审核,材料均需审核人签字盖章(涉及有原件的需签“与原件一致”、涉及SCI论文的需查验最新IF予以备注)。
2.合作导师应在博士后出站前一个半月将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提交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小组审阅,应在博士后出站前一个月组织博士后工作出站报告会;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又称“深港产学研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经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批准,按国家规定设立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组织。

2、基地实验室及企业分站根据自身经费等情况,结合各单位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研究确定,每年度博士后名额直接下拨到各所在单位。

3、博士后名额优先向基础研究领域、急需扶持发展的学科倾斜,并重点支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且科研经费充足的课题组。

凡不具备科研条件或无科研经费的单位均不得招收博士后。

第二条博士后研究人员1、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获得博士学位,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

2、博士后系国家正式职工,为基地不入编的定期聘任的正式人员,享受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其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均按规定接受基地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博士后申请资格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2、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四条博士后的选拔1、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选拔原则。

2、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者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确定本年度拟招收的博士后候选人。

3、每一专业至少保证有三位博士后候选人。

第五条博士后进站审批程序1、基地博士后进站时间为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月初共计4次,各单位确定博士后人选及其进站时间后,应在12月、3月、6月、9月各月15日前上报进站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进站材料为一式三份(含原件),包括:①《博士后申请表》及两封推荐信(含本人博士导师一份);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博士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③体检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提供);④思想鉴定(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并盖章);⑤博士阶段身份证明(指博士生类别,包括国家统招统分、定向、在职、委托代培、现役军人等。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

博⼠后⼯作站管理办法博⼠后科研⼯作站管理规定2011年⽉⽇制定⽂件编号:1.⽬的根据全国博⼠后管委会的⽂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层次科技⼈才,提⾼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并推动新能源⾏业的发展,建⽴公司博⼠后⼯作站(以下简称“⼯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2. 适⽤范围适⽤于公司博⼠后科研⼯作站的管理3. 具体内容3.1⼯作站接受全国博⼠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作指导。3.2 成⽴公司博⼠后⼯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作站站长的领导:3.2.1负责⼯作站的⼈才招聘(与⼈⼒资源部的协调⼯作)、⼈才培养管理和⾏政协调⼯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博⼠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

博⼠后进、出站⼿续,以及其他⽇常管理⼯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后的管理⼯作。3.2.2负责与博⼠后科研⼯作有关的科研管理⼯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后⼯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后科研项⽬的落实、项⽬的过程管理;项⽬经费预算的落实和

管理、项⽬的内外协调;项⽬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作,并在技术、⼈⼒、物⼒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持,负责博⼠后⽇常⽣活的安排管理⼯作。

3.3 ⼯作站的有关重⼤问题通过召开⼯作管委会会议决定。3.4 招收对象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作单位或未到⼯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设站单位申请进⼯作站做博⼠后科研⼈员(以下简称“博⼠后”)。

3.5 所需材料3.5.1 国内博⼠⽣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a) 《博⼠后研究⼈员登记表》;b) 博⼠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3.5.2 国外博⼠申请进⼯作站做博⼠后研究⼈员,需送下列材料:a) 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回国做博⼠后登记表》⼀份;b) 博⼠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c) 博⼠⽣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两⼈(⾄少⼀⼈是国外的)的推荐信。3.6 招收专业及⼈数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后的专业初步定为:能源⼯程、能源科学、化学、机械设计及⾃动化、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专业和⼈数。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节选)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节选)2 适用范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可申请进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3 定义3.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指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国家人事部、全国博管会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3.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指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一级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4 职责4.1人力资源部:4.1.1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工作;4.1.2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入站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4.1.3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入站、出站手续的办理;4.1.4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福利、户口迁移、住宿及其配偶的随迁工作。

4.2研究所:4.2.1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入站前的研发方向、科研项目的确定工作;4.2.2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入站后日常管理、科研经费的申请、工作考核评估等工作;4.2.3协助博士后流动站的教师对在站工作的博士后进行指导和管理。

4.3财务部: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入站人员的各种待遇、科研经费的核发工作。

4.4企划部: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审批工作。

4.5各生产单位:配合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开展相关科研工作。

6 控制要求6.1机构的设置:6.1.1工作站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陕西省博士后管委会以及公司的管理下开展工作。

6.1.2工作站下设管理办公室,其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主任:研发副总经理副主任:人力资源副总经理、制造副总经理成员:研究所、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划部6.2计划的确定与人员进站6.2.1由研究所提出博士后科研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按照《招聘录用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6.2.2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确定招聘渠道和方法,收集简历和应聘资料,安排面试;6.2.3工作站管理办公室对入站候选人有面试、甄选职责,确定进站人员后,报全国博管会和省博管办核批后实施。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确保博士后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主要由博士后导师、科研助理、行政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团队。

2. 博士后导师是博士后工作站的核心,负责博士后的日常培养指导和科研工作。

3. 科研助理是博士后工作站的重要成员,负责协助博士后导师开展科研项目,提供科研支持。

4. 行政负责人是博士后工作站的责任人,负责站内管理和与上级机构的协调工作。

5. 相关人员包括博士后工作站的其他工作人员和参与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合作单位人员。

三、入站与离站1. 入站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潜力。

2. 入站程序:(1)向博士后工作站提出申请,提交个人简历、博士学位证书、推荐信等材料;(2)经过工作站评审,确定是否入站;(3)入站人员签署博士后合同,并组织入站仪式。

3. 离站条件:(1)博士后合同到期,或者完成博士后期限;(2)科研成果达到预期目标,获得博士后站和指导教师的认可;(3)个人申请离站,离站申请需提前三个月向博士后工作站提交。

4. 离站程序:(1)博士后提出离站申请;(2)博士后工作站组织科研成果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同意离站;(3)博士后签署离站协议,完成离站手续。

四、工作要求1. 博士后导师要:(1)制定博士后培养计划,明确科研目标和任务;(2)定期指导博士后进行科研工作,提供学术支持和指导意见;(3)组织学术交流和讨论,加强博士后与导师之间的沟通;(4)对博士后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并提供相应支持。

2. 科研助理要:(1)配合博士后导师开展科研项目,提供科研支持;(2)协助博士后进行实验、文献研究和数据分析等工作;(3)参与学术交流和讨论,提供学术建议和意见。

3. 博士后要:(1)按照导师的指导,认真开展科研工作,完成规定目标;(2)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讨论,提高自身学术水平;(3)遵守守密规定,保护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4)按要求报告科研进展和成果,定期总结和评估自己的工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与退站工作细则

附件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与退站工作细则第一条博士后自在人事处报到之月起满24个月即为出站时间,博士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出站手续。

第二条博士后完成出站报告后,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下述材料,并上传提交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流动站招收博士后需填写并下载以下表格:(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流动站招收、项目博士后招收)1份;(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1份;(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1份;(4)接收函(需加盖接收单位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公章、接收单位为部队需加盖师以上政治部公章)1份。

2、企业联合招收博士后需填写并下载以下表格:(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工作站联合招收)1份;(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1份;(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1份;(4)接收函(需加盖接收单位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公章、接收单位为部队需加盖师以上政治部公章)1份。

第三条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网站()填写并下载以下表格: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鉴定意见表1份;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由所在院(系)组织评审,评委5人,签字)1份;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放《博士后证书》登记表1份;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个人总结表1份;第四条在职博士后入站时,如由人事关系隶属单位签署不同意出站后自主择业的意见,出站后应回原单位报到。

如出站前由人事关系隶属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则可由新单位开具接收函。

第五条办理出站手续:1、办理出站时需先至物业办理退房手续;2、持出站所需纸质材料到人事处审核;3、《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5份,2份交人事处,3份交流动站所在学院。

4、交验本人及配偶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子女户口要和配偶户口同在一个户口本上);5、持人事处审核材料到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理出站手续;6、出站后留校的,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返回学校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7、出站后去外单位工作的,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理出站手续后,返回学校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8、出站后留校的,持人事处出具的介绍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户籍处办理落户手续。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流程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流程第一步:招聘选人博士后工作站首先需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需求,发布博士后招聘信息,吸引优秀的博士毕业生申请。

招聘工作通常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包括网上招聘平台、学校、科研院所、高校博导推荐等。

在申请截止后,工作站将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评估,最终确定录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二步:签订博士后合同录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要与工作站签订博士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包括科研任务、培养计划、工作条件、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第三步:博士后培训第四步:制定研究计划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工作站的研究方向和要求,制定个人的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应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进度以及预期成果等内容。

研究计划需经过工作站相关负责人或导师的审核和批准。

第五步:独立研究和课题攻关根据研究计划,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独立研究和课题攻关。

这一阶段需要学者充分发挥科研能力,运用各种实验、数据分析和模型建立方法,探索和解决科学问题。

工作站通常也会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和仪器设备支持。

第六步:学术交流和出版论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独立研究的同时,需要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学术报告等。

此外,博士后还需撰写并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以展示其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

第七步:定期评估工作站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定期评估,以评价其工作表现和研究进展。

评估内容包括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表、学术交流、科研经费使用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博士后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步:结题和离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研究任务后,需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和总结。

工作站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进行评审。

通过评审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正式结题并离站。

离站后,工作站提供必要的离站证明和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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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
(第一部分)
博士后姓名 进站日期 合作导师姓名

流动站名称 所在院系(所)

一、博士后期间主持或参与的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名称
下达部门 项目性质 批准时间
项目进展 项目经费 承担责任

二、博士后期间申获基金资助情况
申获基金名称
申请时间 申请编号 批准时间
基金名称 基金级别

三、博士后期间申请专利情况
专利名称
受理(授权)时间 受理编号 授权编号
专利类型 排名 专利批准国
专利简介(不超过150个汉字)

四、博士后研究报告摘要
(不超过200个汉字)
五、博士后期间发表论文和论著
论文题目
论文发表的学术刊物或会议名称
期刊类型 期刊号 发表时间 排名
会议类型 收录情况 检索号

论著名称 是否已出版
出版社 出版日期
独著或合著 合著作者排名

六、博士后期间科研成果获科技奖励情况
项目名称
奖励名称
获奖时间 获奖类型
等级 排名

七、博士后期间承担教学工作情况
担任课程
课程名称 总学时数

指导学生
博士生人数 硕士生人数 本科生人数
八、博士后期间科研情况小结
在站期间完成科研课题 项,申请或获准专利(排名前4名) 项。发表学术论
文(博士后应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清华大学为博士后第一作者单位):国内期刊 篇,国际
刊物 篇,国际学术交流论文 篇,国内学术交流论文 篇。以上论文收入SCI
篇、EI 篇,SSCI 篇,CSSCI 篇,ISTP 篇,CSCD 篇,A&HCI 篇;出版
论著 本。

以上由博士后本人填写,请附证明材料并由评审小组审核。合作导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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