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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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医院是支撑医疗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健康,医用耗材被广泛使用。

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对医院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关系到医院资金的有效使用以及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为了规范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医院各临床科室提出医用耗材采购需求,并按照科室的采购计划进行统一确认。

采购需求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信息,并经过科室负责人审核。

2. 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各科室的采购需求,医院采购部门编制医用耗材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当综合考虑预算、库存、采购周期等因素,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和数量。

3. 供应商选择医院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和比较。

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产品质量和价格应当合理。

4. 编制采购合同在选择供应商后,医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当明确产品的具体要求、交付时间、价格、供货方式等内容,并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采购执行和验收医院采购部门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并在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

验收应当严格按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要求进行,不合格的产品应当及时退换。

6. 采购记录和报告医院采购部门应当及时记录采购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采购需求、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供应商评价等。

并按照规定定期提交采购报告,以供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采购管理要求1. 透明公开医院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供应商的选择公正公平。

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和采购结果等信息应当及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2. 质量优先医用耗材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因此采购时应当优先考虑产品的质量。

对于特殊要求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和验收。

3. 简化流程医用耗材采购流程应当简化,避免繁琐的手续和环节。

对于常用的、小额的采购,可以采取集中采购或者委托采购等方式,提高采购效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行为,合理降低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虚高价格,加强监管,促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材发〔2007〕20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和《2011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国纠办发〔201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精神,经征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意见及组织有关技术专家组论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政府主导,全区统一,阳光采购,全程监管。

(二)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行为规范。

降低采购成本,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基本原则(一)三统一原则。

实现全区统一平台、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的集中采购方式。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现代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购销平台和监督平台,实现交易全过程的透明、公开。

(三)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

通过竞价、议价的方式促进企业有序竞争,降低产品采购价格,让利于患者。

(四)规范采购行为,加强交易监管原则。

坚持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改进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采购行为,有效遏制交易中违规行为。

三、采购主体全区所有非营利性,包括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区采供血机构。

四、采购目录范围(一)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均纳入本次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目录范围。

包括所涉及的各种类型、规格、型号、材质的产品。

主要分三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类产品。

高值医用耗材包括:骨科(人工关节、骨科创伤及脊柱内固定)耗材、脑外科手术耗材、心胸外科手术耗材、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耗材、周围(外周、神经)血管介入类耗材(含外周介入类、神经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电生理类耗材、眼科耗材、透析耗材、腹腔内窥镜耗材、消化内窥镜耗材等。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08.02•【字号】鲁医保发〔2019〕66号•【施行日期】2019.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各市医疗保障局,省(部)属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和省政府医疗保障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做到采购环节的公开透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8号),现就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群众合理用药需求,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坚持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加强采购全过程监管;坚持集中采购改革方向,落实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构建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供应保障体系;坚持推动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积极探索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新机制。

二、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方式(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联动全国最低价挂网。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外,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全部纳入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挂网。

药品挂网价格联动本产品在国家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以来产生的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高值医用耗材挂网价格联动本产品全国现行省级挂网最低价,由生产企业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诺最低价申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进行挂网,公立医疗机构不得高于挂网价采购。

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挂网办法,按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批准上市等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20号)规定执行。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4.24•【字号】•【施行日期】2023.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现将《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4月24日2023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医药集中带量采购,通过优化制度,完善政策,创新方式,强化监管,进一步理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促进医药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临床优先。

尊重临床需求,聚焦矛盾问题,结合医保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聚焦重点品种开展带量采购,降低虚高价格。

二是坚持以量换价,招采合一。

明确采购量,畅通采购,优先使用,稳定行业预期。

三是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完善体制机制,规范采购程序,强化制度约束,促进公平竞争。

三、主要内容(一)落实国家带量采购政策。

有序推进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国家集采骨科脊柱类耗材、口腔种植体等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惠民。

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政策,采取监测通报、约谈督导、考核激励等手段,防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

医院医用耗材供应链项目投标方案(纯方案,55页)

医院医用耗材供应链项目投标方案(纯方案,55页)

1、供货安装(调试)方案1.1、项目整体供货安装调试说明1.1.1、项目目标基于医院的发展思路及战略目标,本着先进、实用的总体目标为原则,完成全院数据交流信息化、医院资源管理现代化、医疗流程运行智慧化,优化和整合设备科、临床科室、手术室等相关资源为医用精细化管理服务,提供先进的,便捷的,人性化的服务;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院的整体经营效益与社会效益,打造现代化的智慧医院。

本次项目以提高临床工作效率,减轻临床医护人员负担,提升管理精细化能力到目标,为医院管理提供智能化、精细化、信息化的服务,实现院内全闭环管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今后的项目和系统能够在这个框架下有序运行,具体目标如下:➢全闭环管理,做到有据可依;◆优化管理流程,自动生成操作记录;➢降低差错◆自动识别取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批号有效期管理,智能提醒近有效期的;➢与系统集成,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本系统秉承以下原则:➢以临床为中心,以患者为中心,减少护士工作量➢使用系统对取用过程进行管控,减少医护人员取用错误,提升医疗质量➢减少使用中间环节➢智能监控,自动盘点,基数管理➢建立从供应到使用的全闭环追溯管理1.1.2、供货调试产品耗材SPD管理系统软件V2.01.1.3、实施内容医用管理建设内容主要是为在全院范围内实现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方便病区/手术室护士随时进行取用,实现数据的共享,提高医疗工作效率;规范管理行为,减少医疗差错,提升精细化管理,为建设智慧医院打基础,实施内容包括如下:➢系统设备的组装;➢系统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科室试用;➢试用意见和试用问题采集、整理、修改;➢全院培训、依次上线使用;➢项目验收;1.2、项目供货实施保障组织机构项目供货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是影响项目好坏、项目成败的重要因素。

在项目目标和项目内容确定之后,项目如何组织、如何实施、如何管理,这都将对项目能否顺利进行,项目的质量能否达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院集中带量采购及耗材管理制度

医院集中带量采购及耗材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降低患者医疗负担,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管理及监督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进行评估。

3. 财务部门负责集中带量采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 采购部门负责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合同签订、配送等工作。

5. 医疗部门负责临床科室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及监督。

四、集中带量采购1. 我院将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按照采购目录和采购量进行采购。

2. 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目录和采购量,制定集中带量采购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3. 采购部门与中标企业签订集中带量采购合同,明确采购品种、数量、价格、配送、质量保证等内容。

4. 医疗部门应按照集中带量采购合同,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

五、耗材管理制度1. 医院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报废等工作。

2. 医用耗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集中带量采购制度。

3. 医用耗材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质量合格。

4. 医用耗材储存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防止变质、损坏。

5. 医用耗材使用应遵循临床诊疗规范,确保患者安全。

6. 医用耗材报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禁私自丢弃、出售。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集中带量采购和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对违反集中带量采购和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医院将集中带量采购和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耗材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耗材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用耗材在医院诊疗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医院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集中带量采购耗材管理制度及流程。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耗材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实施。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医院集中带量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耗材管理制度及流程,监督和指导采购工作的实施。

2. 设立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小组,由采购部门、医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采购工作,包括制定采购计划、组织招标、签订合同、验收、结算等。

三、管理制度1. 制定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耗材管理制度,明确采购原则、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监督等内容。

2. 制定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耗材目录,明确采购耗材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等基本信息。

目录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定期更新。

3. 制定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耗材招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评标标准、中标公示等内容。

4. 制定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耗材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终止等内容。

5. 制定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耗材验收管理制度,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记录等内容。

6. 制定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耗材结算管理制度,明确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结算流程等内容。

四、采购流程1. 采购计划医务部门根据临床科室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报采购部门汇总。

采购部门根据医院年度预算和资金状况,制定采购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2. 招标采购采购部门按照采购方案,组织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应充分考虑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确保采购公平、公正、透明。

3. 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质量要求、售后服务等内容。

医用耗材供应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

医用耗材供应项目实施方案和措施一、项目背景医用耗材是医疗机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资,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对医疗耗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建立一个稳定、高效的医用耗材供应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用耗材供应体系,以满足医疗机构对各类医用耗材的需求,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提高医疗质量。

三、实施方案1. 供应商选择: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可靠的医用耗材供应商网络,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营业资质和丰富的医疗耗材供应经验,对产品质量和供货周期有严格的把控。

2. 供货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周期、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确保供应商的持续合作。

3. 库存管理:建立医用耗材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库存水平,定期对库存进行清点和调整,避免库存积压或缺货情况的发生。

4. 采购管理:建立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流程,设立专人负责采购工作,统一采购渠道,进行统一谈判,确保采购成本的合理控制。

5. 合同管理: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规范合同履行过程,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6. 应急预案:建立医用耗材供应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预先规划和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医用耗材的供应仍能稳定进行。

四、实施措施1. 制定医用耗材供应管理制度:明确医用耗材供应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供应管理框架。

2. 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制定供应商评估指标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确保供应商的服务和产品质量符合医疗机构的需求。

3. 加强库存管理:建立库存管理制度,采取合理的库存控制措施,避免库存积压或短缺,降低库存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4. 采购管理优化:规范采购管理流程,推行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5. 合同管理规范: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备案和跟踪管理机制,确保合同履行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浙卫发[2008]23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08]23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

第三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主体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及县以上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生产或经营配送企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介代理服务机构及其他经办机构。

第五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纠风、价格、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

第七条成立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省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负责省协调小组日常事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工作小组。

第八条省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审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制度和规范;(二)审定和调整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三)协调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制度和规范草案;(二)拟定和提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草案;(三)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四)受理有关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检举、投诉和控告;(五)完成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医用耗材采购实施方案

医用耗材采购实施方案为规范我省医用耗材购销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公立医院改革安排的通知》(国办发〔〕10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8号)和《省医疗卫生机构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法(试行)》(青政办〔〕115号)、《省医疗卫生机构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青药采领〔〕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组织(一)实施范围:全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村级政府机构,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和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及行业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一般医用耗材开始集中采购工作。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一般医用集中采购活动。

(二)采购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签订协议或委托省药品采购中心,代表医疗卫生机构作为一般医用耗材的采购。

以县为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代表辖区内医疗机构与省卫生药品采购中心签订转交协议,其他双方同意医疗机构直接与省药品采购中心签订委托协议。

(三)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四)适用范围:参加省一般医用聚焦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药剂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采购机构等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五)组织实施:分销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省药品聚焦采购组织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省药品采购中心具体实施和拆装。

省药品开始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一般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二、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一般医用耗材集中基层工作招标采购工作,分前期准备、世界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投标、经济技术标评审、商务增长期标评审和签订采购合同五个发展阶段。

(一)采购目录制定1、在招标前,根据各医疗机构实际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需要,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由随机抽取深入研究的专家进行论证,根据一般医用耗材粉末冶金使用量大,使用范围广的一般特性,确定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一般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目录:①注射输液类②卫生涂料及敷料类③高分子物料及橡胶制品④消毒灭菌类⑤医用X胶片类⑥一次性使用包类2、具体的招标采购目录由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而言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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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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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
一、 总体目标
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降低采购价格,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杜绝采购中存在的不
规范行为,推进医改工作不断深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对公立医疗机构实施
以区为单位的统一、集中、定点采购管理模式。坚持质量优
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最
大限度降低医用耗材采购成本,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实施范围
(一)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
(二) 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
册证或“消”字号卫生许可批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
耗品、化验试剂、放射材料。
(三)采购模式
以医院为单位通过卫生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四)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
四、采购目录
医用气体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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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医院临床需求,通过公开遴选,确定目录,
目录详细列明名称、规格、层次、注册证号、生产企业、中
标价格等。
(二)耗材集中采购目录应当按照分期分批、逐步完善
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目录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
(三)纳入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医疗机构不得另行采
购。
(四)医疗机构因临床抢救病人,如需使用集中采购目
录类别中未纳入的医用耗材,可以按照先采后备案的程序,
限时限量采购。
六、监督管理
耗材采购管理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医用耗
材集中采购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及时查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建立对监督对象违规行为的
登记和通报等制度。对采购非中标品种或向非中标配送企业
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种、单位科室或个人收取各种“回
扣”、“提成”、“赞助费”、“提单费”等行为将严肃查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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