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危险物品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

(四)库房与外部巷道之间,必须用3条相 互垂直的连通巷道相连。连通巷道的相交处 必须延长2m,断面积不得小于4m2,在连通 巷道尽头还必须设置缓冲砂箱隔墙,不得将 连通巷道的延长段兼作辅助硐室使用。库房 两端的通道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设置齿形阻波品及行人,出口的一 端必须装有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另 一出口布置在爆炸物品库回风侧,可以铺设 轨道运送爆炸物品,该出口与库房连接处必 须装有1道常闭的抗冲击波密闭门。 (六)库房地面必须高于外部巷道的地面, 库房和通道应当设置水沟。 (七)贮存爆炸物品的各硐室、壁槽的间距 应当大于殉爆安全距离。
第三百二十六条 爆炸物品的贮存,永久性地面爆炸物品 库 建筑结构(包括永久性埋入式库房)及各 种防护措施,总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等,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井上、下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 棉布或者抗静电衣服。
第三百二十七条 建有爆炸物品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 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该厂1个月 生产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3个月生产量。 没有爆炸物品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 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 矿井2个月的计划需要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 超过6个月的计划需要量。单个库房的最大容 量:炸药不得超过200t,雷管不得超过500万 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在开凿或者延深立井井筒时,必须在地 面 或者在生产水平巷道内进行起爆。 在爆破母线与电力起爆接线盒引线接通 之前,井筒内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断电。 只有在爆破工完成装药和连线工作,将 所有井盖门打开,井筒、井口房内的人员全 部撤出,设备、工具提升到安全高度以后, 方可起爆。
爆破通风后,必须仔细检查井筒,清除 崩落在井圈上、吊盘上或者其他设备上的矸 石。 爆破后乘吊桶检查井底工作面时,吊桶 不得蹾撞工作面。
瓦斯抽放泵安装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抽放泵安装运输安全技术措施1. 引言瓦斯抽放泵是地下煤矿安全生产中常用的设备,其主要功能是将矿井中的有害瓦斯抽放到安全地区,以防止瓦斯积聚引发爆炸事故。
在瓦斯抽放泵的安装和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 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在安装瓦斯抽放泵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 - 瓦斯抽放泵的选择:根据矿井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合的瓦斯抽放泵型号和规格。
- 设备检查:检查瓦斯抽放泵的各个部件是否完好,并确保没有损坏或松动的零部件。
- 基础施工:为瓦斯抽放泵的安装准备好坚固的基础,并确保基础平整、牢固。
- 环境清理:清理安装现场的杂物和障碍物,确保安全施工。
3. 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安装瓦斯抽放泵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措施: - 安全防护:工作人员必须戴上符合安全规范的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 电气安全:安装过程中,必须确保电气线路与瓦斯抽放泵的工作区域隔离,并采取必要的防水防潮措施。
- 设备固定:安装瓦斯抽放泵时,必须确保设备固定可靠,防止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移动或倾倒。
- 引导标识:在瓦斯抽放泵周围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以指示安装区域,防止他人误入施工区域。
4. 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瓦斯抽放泵的运输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安全措施: - 选用合适运输工具: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其负荷能力和稳定性,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 固定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将瓦斯抽放泵进行固定,防止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滚动和碰撞。
- 安全露台:在运输车辆上设置安全露台,方便工作人员观察瓦斯抽放泵的运输状况,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 警示标志:在运输车辆上和瓦斯抽放泵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反光标志,以增强可见性,避免事故发生。
5. 应急处理措施在瓦斯抽放泵的安装和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需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 紧急停机:在发现设备故障、移动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六条不得托运、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七条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
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第八条国家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第二章危险货物托运第九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
托运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应当委托具有第一类爆炸品或者第一类爆炸品中相应项别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井下爆炸材料库安全要求

井下爆破材料库注意事项第二百九十五条爆炸材料的贮存,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建筑结构(包括永久性埋入式库房)及各种防护措施,总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第二百九十六条建有爆炸材料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该厂1个月生产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3个月生产量。
没有爆炸材料制造厂的矿区总库,所有库房贮存各种炸药的总容量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2个月的计划需要量,雷管的总容量不得超过6个月的计划需要量。
单个库房的最大容量:炸药不得超过200t,雷管不得超过500万发。
地面分库所有库房贮存爆炸材料的总容量:炸药不得超过75t,雷管不得超过25万发。
单个库房的炸药最大容量不得超过25t。
地面分库贮存各种爆炸材料的数量,还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3个月的计划需要量。
第二百九十七条开凿平硐或利用旧平硐作为爆炸材料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硐口必须装有向外开的2道门,由外往里第一道门为包铁皮的木板门,第二道门为栅栏门。
(二)硐口到最近贮存硐室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必须有2个入口。
(三)硐口前必须设置横堤,横堤必须高出硐口1.5m,横堤的顶部长度不得小于硐口宽度的3倍,顶部厚度不得小于1m。
横堤的底部长度和厚度,应根据所用建筑材料的静止角确定。
(四)库房底板必须高于通向爆炸材料库的巷道的底板,硐口到库房的巷道坡度为5‰,并应有带盖的排水沟,巷道内可铺设轨道,但硐室内不得铺设轨道。
(五)除有运输爆炸材料用的巷道外,还必须有通风巷道(钻眼、探井或平硐),其入口和通风设备必须设置在围墙以内。
(六)库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采用固定式照明时,开关必须设在地面。
(七)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10m时,必须装设防雷电设备。
(八)检查电雷管的工作,必须在爆炸材料贮存硐室外设有安全设施的专用房间或硐室内进行。
第二百九十八条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
煤矿平巷和倾斜巷安全运输技术规范

煤矿平巷和倾斜巷安全运输技术规范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低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二)在高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2.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3.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4.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三)掘进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四)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五)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第三百四十八条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三百四十九条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三百五十条采用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二)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
(三)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
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
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的用油量。
(四)燃油的闪点应高于70℃。
(五)必须配置适宜的灭火器。
第三百五十一条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煤矿井下爆炸物品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煤矿井下爆炸物品专项整治方案范文某某煤矿井下爆炸物品专项整治及检查方案为了扎实推进井下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煤矿井下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井下爆炸物品事故的发生,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汲取山东笏山金矿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底线,筑牢安全红线,通过开展井下爆炸物品专项整治活动,从责任体系、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预控体系等方面,重点对井下爆炸物品开展专项整治及检查,进一步提升井下爆炸物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企业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一)成立专项整治及检查领导组领导组组长:企业主管领导领导组副组长:企业分管领导领导组成员:涉及爆炸物品使用的各基层单位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企业安全监察部,由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1、领导组负责统一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及检查期间遇到的各类问题。
2、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检查情况,通报专项整治及检查开展情况。
3、领导组负责监导各基层单位专项整治及检查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检查取得实效。
4、各成员单位应按照专业分工,对所属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动态督导。
5、各基层单位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本单位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及检查方案,并上报专项整治及检查动态情况。
三、检查依据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对照规定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和检查。
四、专项整治及检查重点内容(一)井下爆炸物品储存库房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检查各基层单位对上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井下爆炸物品库房取消工作方案及井下剩余爆炸物品的处置办法;检查各煤矿基层单位井下取消爆炸物品库房的落实执行情况、库房内剩余爆炸物品处置落实情况,确保井下正常安全生产。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高温和低温保护措施
预热系统的种类: 分为电预热和燃 油预热两种,根 据不同需求选择 合适的预热方式。
预 机油或冷却液来 提高发动机温度。
预热系统的使用 注意事项:使用 前应确保车辆处 于静止状态,避 免在发动机过热 时使用,定期检 查系统是否正常 工作。
保温材料
车辆维护
定期检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冷却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定期检查车辆的散热器,确保其清洁,以提高散热效率。 定期检查车辆的润滑系统,确保润滑油充足且质量良好。 定期检查车辆的轮胎,确保其气压正常,防止爆胎。
预热系统
预热系统的功能: 在低温环境下为 危险物品运输车 辆提供预热,确 保发动机正常运 转。
车辆应配备有效的冷却系统,确保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温度范围内运行。 定期检查并更换冷却液,确保冷却效果良好。 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运输,尽量选择早晚温度较低的时间段进行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速稳定,避免急加速和急刹车,以免造成车辆过热。
低温天气运输
车辆应配备防冻液和低温润滑油,以防止发动机和传动系统冻结。 车辆应安装保温层,以保持车厢内温度稳定,防止货物损坏。 驾驶员应具备在低温天气下驾驶的经验和技能,确保安全运输。 运输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选用导热系数小、保温性能好的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玻璃纤维等。 在车辆外部加装保温层,如橡塑保温材料,以减少热量流失。 使用隔热性能良好的隔热材料,如石棉、玻璃纤维等,对车辆进行隔热处理。 定期检查保温材料的完好性,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发动机预热
预热系统的作 用是提高发动 机的机油温度 和冷却液温度, 以减少发动机 的磨损和燃油
消耗。
预热系统通常 由预热塞和预 热控制器组成, 预热塞安装在 发动机缸体上, 用于加热机油
钻井作业危险与控制措施
钻井作业危险与控制措施随着新石油勘探技术和新钻井设备的引进,钻井深度和难度不断提高,但是钻井作业安全却需要十分重视。
在钻井作业中存在着多种危险因素,如井口、井下、井壁、齿轮、传动装置等机械装置不振、操作不当导致的侧喷、失控、勾搭工具、井喷等意外事故,因此,必须针对这些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来确保作业安全,本文将重点介绍钻井作业中的危险因素与控制措施。
一、钻井井口的危险与控制措施钻井井口是钻井与一次油气、水的互通之口,是钻井作业的重要部位,同时也是危险的重要场所。
主要有以下几种危险:1. 高空坠落危险在井口作业时,人员必然需要在井口上下工作,翻折登井台、钢缆架等位置较高的场所,如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轻则摔伤,重则致残甚至死亡。
控制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制定明确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测试,保证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技能。
•设计或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登井、跃桥等高空作业器具。
•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护头盔、安全带和瞳孔防护镜等。
2. 跌落和坍塌危险钻井井口周围的地形或者基岩沉降变形可能造成井口的坍塌,当井口下方有人员或作业设备时,会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
另外,井口、井下的工具、设备数量较大,如果不加以整理维护,很容易掉落而引起事故。
控制措施:•在井口周围进行地质环境调查,确保坚实地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建立保持井口稳定和免陷的控制程序。
•建立并执行安全的物料存储和运输规定,避免工具和设备掉落。
•定期检查和维护井口附近的设备和结构,防止因老化、损坏等原因造成坍塌。
二、钻井井下的危险与控制措施另一个重要的钻井作业场所是井下,它也存在多种危险因素。
1. 井下污染危害井下作业往往伴随有石油、天然气等液态或气态有害物,如果不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甚至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
控制措施:•针对钻头进入不同地层的情况,制定相应的井下污染控制方法,包括使用可降解钻井液、井下吸附剂等。
火工品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火工品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引言火工品是指爆炸物和烟火礼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安全牵涉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保障火工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必须深入探究火工品运输技术措施,并根据运输特点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
火工品运输安全性分析火工品的危险等级较高,昼夜时间和路线选择很关键。
火工品的安全运输需要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本文分析了火工品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对策。
火工品运输安全风险(1)爆炸声、毒气和有毒物质可能对周围环境和民众造成危害。
(2)火药、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有自燃自爆的危险。
(3)火工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盗抢、破坏、恐怖袭击等问题。
(4)火工品运输车辆急刹车、翻车等事故可能导致火工品泄露、散播。
火工品运输安全措施(1)路线规划应在许多因素考虑之后评估,如距离、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
(2)火工品运输车辆必须具有适当的装备和技术设备,以保证运输安全。
(3)为确保火工品在运输期间保持干燥,车辆必须闭合并提供适当的通风设备。
(4)在车辆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定期检查并清理,如发现车辆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5)为了确保危险火工品在车辆上安全运输,必须做好防火和抗震措施。
(6)应在旅途中安排维修员和紧急情况救援车辆。
(7)为了防止火工品被盗或破坏,应为每个火工品运输车辆配置安保警卫人员。
火工品运输管理程序为确保车辆和火工品的安全,必须建立和强化质量管理系统,并加强对火工品运输过程的监控和控制。
火工品运输管理系统1.运输前的准备:确保货物质量、包装、车辆和运输计划的安全和有效性。
2.运输过程中的管理:保证车辆和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定,确保火工品质量、包装和配送的安全。
3.运输后的处理:如何存储和处理过时火工品和废弃包装。
火工品运输监管控制1.国家对火工品运输的监督和管理。
2.对火工品运输车辆进行监控和管控。
3.设置火工品运输风险识别和评估系统,及时了解火工品运输安全状况。
火工品运输事故应对措施建立应对预案根据火工品运输事故的不同类型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六条不得托运、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七条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
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第八条国家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第二章危险货物托运第九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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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危险物品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在矿井开采过程中,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必须采用井
下危险物品来增强开采设备的效率和生产质量。
然而,危险物品也带
来了潜在的安全风险,譬如:发生泄漏、爆炸、起火等。
所以,井下
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就井下危险物品运输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介绍。
安全保障设施
1.安装防爆器材:对于高压电气、煤气、油田等危险物品所
必需的电器设备,必须要采用防爆器材。
这些设备要通过质检认证,
才能够投入使用;如果涉及爆炸危险程度较高,还需要取得防爆证书。
2.加强防火措施:由于危险物品很容易引发火灾,所以涉及
到这些物品的地方必须进行防火处理。
例如,在矿井内运输化学品、
酸液,就必须配置高压自吸小型消防器。
3.安装安全胶带:危险物品在井下运输需要打包包装,对于
易燃品以及刺激性物质尤其重视。
在包裹危险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
必须要粘贴安全胶带,尤其是防爆胶带来保证包装的完整性,不至于
出现泄漏和爆炸而导致事故。
4.安装压力表和温度计:在运输危险品的过程中, 由于内部
温度过高和压力过大,运输管道很可能发生泄漏和燃烧。
如此,需要
安装压力表和温度计等设备,及时监测管道内部的压力和温度,一旦
发现异样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5.安装安全阀门:在危险物品管道的末端配备安全阀门。
当
发生密闭状态泄漏或压力过高的情况时,立即启动安全阀门自动打开,使管道内的气体得以释放,从而降低危险水平,以达到安全运输的目的。
人员管理及操作把关
1.工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运输井下危险物品的工人,
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
在培训中,重点向工人介绍安全生产的相关
知识,提高他们认识到安全运输的重要性。
2.设立安全管理制度:矿井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
理制度,严格监管危险物品的运输和操作工作。
必须明确各种危险物
品的运输规定、安全作业程序和预防措施。
3.拟定运输方案:在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必须拟定详细的
运输方案。
地下运输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测量、评估,制定详细的运
输方案,制定静电安全操作规程和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4.加强计划管理:矿井管理单位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跟
踪运输危险物品设定常规检查系统,设立责任制和约束机制,严格监
测运输安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行业人员进行加强安全生产常识
培训,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井下危险物品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的介绍。
由于危险物品的运输工作比较危险,所以必须加强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修。
只有在强化人员管理、完善安全设施、规范运输制度等多个方面同步作业,才能保证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减少井下事故的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