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福建省火电规划建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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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福建省火电规

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发改能源[2015]452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7.09

【实施日期】2015.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福建省火电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能源〔2015〕452号)

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市发改委,省能源集团,大唐(福建)分公司、华能福建分公司、华电福建分公司、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神华(福建)能源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福建代表处: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福建省2015年度火电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电力﹝2015﹞206号),下达2015年我省火电建设规模410万千瓦。根据国能电力﹝2015﹞206号文要求,我委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有关专家对2015年度我省火电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优选论证,研究形成《2015年度福建省火电规划建设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2015年火电规划建设意见下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前

期工作,条件具备后报我委核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9日

2015年度福建省火电规划建设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福建省2015年度火电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电力﹝2015﹞20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2015~2018年电力电量平衡情况和本省火电项目发展特点,现就2015年度我省火电规划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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