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福建省火电规划建设方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福建省火电规
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发改能源[2015]452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7.09
【实施日期】2015.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福建省火电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能源〔2015〕452号)
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市发改委,省能源集团,大唐(福建)分公司、华能福建分公司、华电福建分公司、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神华(福建)能源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福建代表处: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福建省2015年度火电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电力﹝2015﹞206号),下达2015年我省火电建设规模410万千瓦。根据国能电力﹝2015﹞206号文要求,我委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有关专家对2015年度我省火电规划建设项目进行优选论证,研究形成《2015年度福建省火电规划建设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2015年火电规划建设意见下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前
期工作,条件具备后报我委核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9日
2015年度福建省火电规划建设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福建省2015年度火电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电力﹝2015﹞20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2015~2018年电力电量平衡情况和本省火电项目发展特点,现就2015年度我省火电规划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