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通用7篇)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1500字《罗尔斯正义论》是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出版的一部重要哲学著作,其核心观点是通过构建一个公正的社会政治制度来解决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问题。
这本书对于理解和思考现代社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我读后的一些感想。
首先,罗尔斯对正义的定义给予了我很大的启发。
他认为正义是社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通过公平的制度来保障每个人获得最大福利。
这个定义很有启发性,因为它把正义置于一个广泛的视角下,不仅关注于个人之间的公平,还关注于整个社会的公平。
这使得我对于构建一个公正社会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其次,罗尔斯提出了“差别原则”和“最大自由原则”这两个重要的概念。
他认为,在追求社会正义的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那些处于劣势地位的人群,通过相应的政策或制度来弥补他们的不平等。
同时,他也强调了个人的自由和自主权利的重要性,不应该为了追求平等而牺牲个人的自由。
这种平衡的观点给予了我对于如何平衡社会公正与个人自由的思考。
此外,罗尔斯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原初情境”。
他通过设想一个理想的社会情境来思考,如果我们处于一个没有任何先天优势的情境下,我们将会如何设计一个公平的社会制度。
这个概念在探讨正义问题时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思考社会制度的正义性。
尽管《罗尔斯正义论》思想深邃而全面,但是读起来并不容易。
这主要是因为书中的论证过程较为复杂,并且使用了大量的哲学术语和符号。
对于非哲学专业的读者来说,理解和吸收其中的观点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
因此,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建议读者先对哲学思想和基本概念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书中的观点。
总的来说,读完《罗尔斯正义论》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和启发。
它为我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来理解社会正义问题,并引发了我的兴趣去进一步探索和思考这个问题。
虽然书中的论证过程复杂且需要较高的哲学素养,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从中获得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和思路。
正义论约翰罗尔斯读后感

正义论约翰罗尔斯读后感罗尔斯提出的“无知之幕”这个概念特别有趣。
就好像是玩一场超级特别的游戏,大家在进入游戏之前,都被一块神奇的幕布遮住了眼睛,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将会处于什么地位,是大富翁呢,还是穷光蛋,是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还是默默无闻的小老百姓。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来制定社会规则,那肯定是要尽可能公平的啦。
因为谁也不想自己在幕布揭开之后,发现自己被坑得很惨。
这就好比是大家一起做一个蛋糕,如果不知道自己能分到多大一块,那肯定是希望把蛋糕分得尽量均匀。
这种想法真的很新颖,就像给那些老掉牙的社会公平讨论注入了一股超级新鲜的血液。
从这本书里,我还感觉到罗尔斯是一个超级理想主义者。
他描绘的那种正义社会,就像是一个美好的童话世界。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到处都是利益的纠葛和权力的争斗,要达到他说的那种公平的正义,简直比登天还难。
但是呢,这也正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就好像是在黑暗的现实中点亮了一盏明灯,虽然我们可能一时半会儿到不了那个光明的地方,但至少让我们知道了努力的方向。
而且啊,他关于社会基本结构和分配正义的论述,让我重新审视了我们周围的世界。
以前我看社会上的贫富差距、资源分配不均这些现象,只是觉得不太舒服,但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就像是戴上了一副新的眼镜,突然能更清楚地看到这些现象背后的不公平。
比如说教育资源的分配,有些地方的孩子可以享受超级豪华的教育设施和优秀的教师资源,而有些地方的孩子却只能在破旧的教室里听着老师干巴巴地讲课。
这按照罗尔斯的理论来说,就是一种不正义的表现,因为在“无知之幕”后面,谁也不想自己是那些得不到好教育资源的孩子。
不过呢,这本书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有时候罗尔斯的论述就像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那些复杂的逻辑推导和专业术语,真的会让人看得脑袋发晕。
感觉就像是在爬山,本来是想看看山顶的美景,结果路上的荆棘太多,爬得特别费劲。
但好在坚持下来之后,还是能看到一些壮丽的风景。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篇一:正义论读后感】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
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
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
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
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
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
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
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
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
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
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
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1500字《罗尔斯正义论》是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出版的重要著作。
这本书是罗尔斯对于公平正义的深入思考和思辨的结果,对于人们思考社会正义、个人自由和社会契约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触动,下面是我的读后感。
首先,在《罗尔斯正义论》中,罗尔斯引入了两个基本概念,即“原始条件”和“原初地位”。
原始条件指的是在人们考虑社会正义时,他们处于一种没有任何信息、利益和偏见的状态,相当于一个公正的观察者。
原初地位则指的是每个人进入社会时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和机会。
通过将社会各方放在原始条件中,罗尔斯试图摆脱社会现实中的个人利益和偏见,来思考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
这种思考方式让我深受启迪,我意识到在讨论社会正义时,我们需要超越个人的利益和偏见,从一个全局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其次,《罗尔斯正义论》对于社会契约的思考也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罗尔斯认为社会正义应该基于人们自愿达成的社会契约。
而在这个契约中,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基本权利保护,并且社会资源应该以一种公平的方式分配。
通过这种契约,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这让我深刻地理解了社会契约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契约,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另外,在《罗尔斯正义论》中,罗尔斯还提出了一个关键概念,即“差别主义”。
他认为,社会正义应该关注那些处境最坏的人,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基本生活权益,并且要关注社会不平等对弱势群体造成的影响。
这种差别主义的理念深深打动了我。
在当今社会,贫富差距日益加剧,很多人的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罗尔斯的差别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思路,那就是要优先关注处于劣势的人群,为他们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以实现社会公正。
最后,《罗尔斯正义论》还对于个人自由的思考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罗尔斯认为,个人自由是公平正义的基石,每个人都应该享有一定的自由空间,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
在实现社会正义的过程中,不能过于强调平等而忽视了人们的自由。
正义论读后感6篇

正义论读后感6篇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
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
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正义论》读后感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
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构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开始的标志。
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本溯源,能够在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找到它的滥觞。
但它有别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
同样是讲正义,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社会秩序,认为正义体现为国家和谐的秩序。
而罗尔斯强调的是人的自由平等,认为人的自由是正义的核心。
柏拉图从他的理念论出发,认为一个理想的国家就应是不同潜力的人得到最恰当的安排,使所有的需要都得到满足,从而使社会成为协调一致的那种国家。
社会上不同潜力的人各司其职,不相僭越,国家就到达了正义。
罗尔斯的正义思想与其说是古代正义思想在长期社会发展中的演变,勿宁说是近代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更为恰当。
尔斯的正义论,继承了启蒙时期自由主义这一传统。
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修正和发展了启蒙主思想家的正义思想。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篇一:正义论读后感】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得感受。
拜读罗尔斯得《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就是了解了许多新得概念,虽然有得就是过去知道得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得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得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得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
初次接触这本书得第一章得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得瞧不太懂,但就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得过程中获取丰富得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得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得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就是真理,一就是正义,并且二者就是不可调与、决不妥协得。
其中,社会基本结构就是正义得主题,人们在达成其她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得原则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就是一种实际得历史行为,而就是在假定得原初状态中得选择得结果,它就是互相冷淡得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得选择。
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得原始状态与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得正义并不就是一种完整得契约论。
因为契约论得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得伦理体系,就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得原则包括进去得体系、也就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得有普遍代表性得那类观点所涉及得范围就是有限得。
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得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与新颖。
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得道德常识,尤其就是具有理性上得说服力,却就是异常艰难得。
因此,我们只就是在意罗尔斯得结论就是远远不够得,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就是如何证明得,即这些结论就是怎样得出得。
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得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得论证体系就是非常严密得,逻辑性非常强、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得刻画。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在书中,罗尔斯跟我们描述的却是如何建立一种公平的社会制度。
书中说,“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
”看到这里才发现自己对正义的理解真的过于幼稚和天真阿。
罗尔斯还说“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疑问,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
” 论述完罗尔斯心中的正义论之后,他开始介绍如何构建这样一个他心中的公平社会制度。
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要如何建立一种公平的制度呢。
我自己也有想过这个问题。
但发觉,自己的想法肯定时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上想的。
要是资本家,或许他就会想如何尽力剥削工人们剩余劳动力。
而如果让工人选择自己心中的社会公平制度,或许又是另外一种境况了吧。
因此,我觉得如何建立构造这样一个社会制度,真的让人伤透了脑筋。
然而,罗尔斯提出了“无知之幕”这样一个概念。
开始我是不大理解这个概念的。
后来上课听老师提到过,就有点了解了。
罗尔斯认为,我们都应该处于无知之幕之后来构造我们的制度。
原因是功利的原则与平等的社会合作观念冲突了。
人们应该在原始的状态中选择。
对于原始状态,译者前言中介绍到的要点有:选择对象(包括两个正义原则、古典目的论观点、直觉主义观念、利己主义观念、混合观念)、正意的客观环境、各方的主观动机和理性、知识的限制、对原则的形式限制、选择两个正义原则的论证、其他选择对象的被排除。
其中我对知识的限制这一要点很感兴趣。
罗尔斯假设各方处在一种无知之幕之后进行选择,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地位、阶级出身、天赋和气质,以及他们善的观念的具体内容,也不知道他们所处的世代和所处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和文明水平;他们只知道他们所处的社会是处在正义的环境之中,只知道有关人类社会的一般事实、政治和经济理论原社会组织基础和人们的心理学法则。
换言之,一切会引起人们陷入争纷不已的特殊信息都被排除,无知之幕的假设就是为了达到一种全体一致的契约。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读完《正义论》让我对正义这个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尝试建立一个统一的正义理论,罗尔斯探讨了社会中正义的内涵和实现方式。
他强调了公平和平等的重要性,提出了“原初地位”概念,即在不清楚具体身份和兴趣情况下做出正义选择。
这个概念让我意识到,正义不应该取决于个体的特殊情境,而应该基于公平和平等的原则。
在书中,罗尔斯还描绘了一个“最大化最低端地位”原则,即优先考虑社会中最弱势群体的利益。
这让我思考到在追求正义时,我们应该始终关注社会中最不幸的人们,并尽力提高他们的福祉。
总的来说,读完《正义论》让我对正义的本质和价值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激励我要更加关注社会中不平等和不公正的问题,为建立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而努力。
正义论读书心得体会
正义论读书心得体会正义论读书心得体会范文5篇正义论读书心得体会1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
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
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
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务必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
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
职责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
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
没有必须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
那么他只有透过二条途径来反击。
就是透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好处。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资料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好处的!正义论读书心得体会2在书中,罗尔斯跟我们描述的却是如何建立一种公平的社会制度。
书中说,“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
”看到这里才发现自己对正义的理解真的过于幼稚和天真阿。
罗尔斯还说“一个社会体系的正义,本质上依赖于如何分配基本的权利疑问,依赖于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中存在着的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罗尔斯正义论》是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具有深刻思想和广泛影响的哲学著作。
它对正义的概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一种新的正义理论,即“差别原则”和“公平程序原则”,对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进行了批判和反思。
在阅读完《罗尔斯正义论》后,我深受启发,对正义的理解有了新的认识,也对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首先,罗尔斯对正义的理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认为,正义是指在社会中分配资源和权利时所应遵循的原则,是一种对待人的公正和公平的态度。
在他看来,正义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准则,更是一种社会制度和组织结构的设计原则。
这种理解使我对正义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正义不仅仅是对待他人的态度,更是社会制度和组织结构的设计原则。
其次,罗尔斯提出的“差别原则”和“公平程序原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认为,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应该遵循“差别原则”,即只有当不平等对最不幸的人群有利时,才是正义的。
同时,他还提出了“公平程序原则”,即社会中的资源和权利的分配应该通过公平的程序来实现,而不是通过特权或偏见来分配。
这种理念使我对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意识到不平等问题的复杂性和深刻性。
最后,罗尔斯对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思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认为,社会应该通过制度和组织结构的改革来实现正义,而不是通过暴力或革命来实现。
他提出了一种理性的社会变革思路,即通过改革现有的社会制度和组织结构来实现正义。
这种思想使我对社会变革和发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意识到社会变革需要理性和稳定的思考和行动。
总之,阅读《罗尔斯正义论》让我对正义的理解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对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罗尔斯的理论不仅仅是一种哲学思想,更是一种对社会现实和未来的思考和建议。
希望我们能够通过深入研究和思考,实现社会的正义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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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通用7篇)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
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1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
它既是构建合法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
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
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年),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
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形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的开始的标志。
笔者认为罗尔斯的正义观,其视野虽然限于一种“国内社会”,但是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回顾和探讨他关于公平与正义、平等与效率等一系列观点,并对我国的社会先行制度作出合理的反思,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
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
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
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
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2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
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
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
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
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
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
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
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
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
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3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
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
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
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
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
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
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
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
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4《正义论》这本书,越往后看,越晦涩难懂。
但也因此,让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
我在不断地学习过程中,不仅收获了书中的知识,也开始反思:哲学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可以说,王阳明的“心即理”或者说尼采的“权力意志”,磨练了我的毅力。
而罗尔斯的正义思想,则逐渐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
总之,到目前为止,哲学改变了我的内在。
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哲学会给我带来更多。
但实际上,“毅力”和“思考能力”,在我的人生道路上就已经很受用了。
我也渐渐总结出了一些学习方法。
知识就像水,探索知识的过程就像挖井。
不一定要挖的很宽,但却一定要挖的足够深。
罗尔斯的“公平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受了社会契约论很大启发。
社会契约论具体是什么,它具体包含了哪些内容,在此不做深究。
虽然“公平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一脉相传,但我认为我们更应该看到“公平的正义”与“社会契约论”二者之间的差别。
简单来说,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在历史某一时期存在过的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的理论。
而“公平的正义”,则以假设为前提。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理想的正义观念一样,“公平的正义”这一正义观念,即是理想的。
我个人这样理解“公平的正义”:这种正义观念,毋庸置疑是理想的。
但它却不像社会契约论那样,目标明确的要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
而毋宁说,“公平的正义”恰恰是要为那些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提供一种指导。
《正义论》当中的两段话,大概可以支撑我的观点。
第一段话是,为一个暂时被理解为同其他社会隔绝的封闭社会的基本结构,概括出一种合理的正义观来。
这一特殊情形的意义是明显的,无需解释。
我们可以很自然地推测:我们一旦有了一种对于这种情形的正确理论,借助于它,其它有关的正义问题就能比较容易地处理了。
只需做出适当的修改,这样一种理论便可以为别的正义问题提供钥匙。
第二段话是,我相信,我们从理想的理论(idealtheory)开始的理由是,这种理论能为系统地把握那些较紧迫的问题提供唯一的基础。
我们也许还可以做一个不太恰当但在我看来却很形象的比喻。
人是由干细胞分化而来的。
由于干细胞的存在,我们才有了皮肤、骨骼、血液、五官、内脏等人体结构。
似乎可以说,干细胞蕴含了一种可以变成人体各种成分的能量。
于是,我似乎就可以说:“公平的正义”就好比干细胞,它蕴含了一种可以变成各种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理论的能量。
在此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如果一种理论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那么恐怕无论这种理论的目的是多么的好,其本身仍然存在缺陷。
正如一种现实的正义观念,无论它多么的想解决与之对应的现实社会的不平等,其本身仍然无法彻底消除这一现实社会的不平等。
因此,在罗尔斯看来,一种现实的正义观念,如果能最大限度上解决某一现实社会的不平等,这种正义观念就是有存在的价值的。
那么在这层含义上看,“公平的正义”,作为这种现实的正义观念及类似于这种现实的正义观念的其他正义观念的抽象,在罗尔斯看来,就必须是绝对的平等的。
为了更好的说明这种绝对的平等,罗尔斯假设了一种原初状态作为辅助。
这种原初状态如同社会契约论里所讲的自然状态,但二者仍然存在差别。
正如《正义论》中所提到的那样,这种原初状态当然不可以看作是一种实际的历史状态,更非文明之初的那种真实的原始状况,它应被理解为一种用来达到某种确定的正义观的纯粹假设状态。
这一处境(situation)的基本特征是:没有一个人知)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
我甚至假定各方并不知道他们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的特殊心理倾向。
正义的原则是在一种无知之幕(veilofignorance)后被选择的。
这可以保证任何人在原则的选择中都不会因自然的机遇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因素得益或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