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初探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初探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初探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初探

[摘要]教材建设是高等院校教学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来说同样如此。现行的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存在着编写时间短、编写人员杂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目标的实现。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对教材编写的依据、主体、模式、目标等方面进行分析和审视,采取切实措施,真正编写出适合于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教材。

[关键词]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编写

近几年,高等法律职业教育蓬勃发展,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量的合格人才。但是,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起步较晚,作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基本依据之一的教材,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本文针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现状,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希冀对提高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质量有所裨益。

一、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的编写现状

1.起步阶段。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2]2号)中指出,(高职高专)教材建设工作将分两步实施:先用2~3年时间,在继承原有教材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充分汲取高职高专教育近几年在教材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解决好新形势下高职高专教材的有无问题。为此,教育部于2000年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该套教材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人大版”),至今共出版了包括主要实体法和主要程序法在内的13种教材。2002年,该套教材被纳入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并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同时,作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行业主管部门,司法部也于2000年前后组织相关人员编写了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该套教材于2001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陆续出版(以下简称“法大版”),到目前为止,共包括34种法律教材和非法律教材。上述两套教材作为比较权威的教材,在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具备了基本的教学依据。

2.完善阶段。在高等教育中,各高等院校都有自主使用教材的权力,他们既可以使用统编教材,也可以使用自主编写的教材。在使用人大版或者法大版教材后,鉴于其自身存在的问题,一些出版社或者高职院校各自编写出了更适用于高职法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存在的几个问题和成因分析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存在的几个问题和成因分析 [摘要]当前,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出现了大专层次的定位与法律职业的要求不相适应、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与学生的期望不相适应、高中后教育的定位和法律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办学过程和职业教育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等问题。其原因在于教育主管部门缺乏有效指导和有力调控、政府和行业支持力度有限、社会与学校之间缺少良性互动、院校开展法律职业教育的准备还不够充分。 [关键词]法律职业教育问题成因分析 我国自2000年发展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以来,不论是开设法律类专业的学校数量、学生规模,还是在专业开发与建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办学定位和办学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大专层次的定位和法律职业的要求不相适应 法律职业习惯上被人们称为“精英职业”。它不仅表明其社会地位的显赫,也代表收入的丰厚,当然,对从事法律职业的从业者也有较高的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因此,很多学生对接受法律教育非常感兴趣。在考分不够、不能接受本科法学教育的情况下,学生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接受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但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在我国并不是和普通教育并行的类型概念,而是普通高等教育下的大专层次的普通教育。自《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把学历要求提高为本科后,大部分接受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不能直接参加司法考试,也就不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各高职院校只好一厢情愿地把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法律人才和辅助型法律人才。例如,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书记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人员。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很多单位都明确要求学生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有些甚至要求

高等教育法律法规

《高等教育法规实用教程》教学大纲 一、教学目的 《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教程》是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课程之一。通过本课程的培训,使新教师比较系统地全面掌握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熟悉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文内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涉及高等教育法律法规问题的能力;帮助新教师树立依法治教的意识,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并学会运用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 第一讲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法律干预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近现代西方国家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干预的主要领域,了解我国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干预的立法发展概况。(一句话有两个的) 讲授内容 一、高等教育的起源 二、特许状制度与大学自治传统 三、近现代西方国家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干预 四、我国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干预 讲授重点 1、近现代西方国家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干预的三个领域 2、我国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干预的概况 第二讲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及法律责任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法律关系的概念和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了解高等教育活动中的行政法律关系及法律责任,了解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民事法律责任。 讲授内容 一、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

(二)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二、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责任 (一)高等教育领域的两种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责任形式 (二)高等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三)高等学校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 三、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民事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形式及其归责原则 (二)高等学校领域的特殊民事责任 讲授重点: 1、高等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 2、高等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3、高等学校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 4、高等学校活动的特殊民事责任 第三讲我国高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高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基本模型的基本要素,包括确立高校法人的公共利益目标、法人内部治理结构的权利机制、法人外部治理结构的权利机制、高校法人内部权利主体的权利制衡等。 讲授内容 一、处于转型期的我国高等学校 二、急需法人治理的高等学校 三、高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质 四、我国高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型 学习重点 我国高等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型 第四讲学业证书制度与学位制度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学业证书的意义、种类及其法律效力;了解学位制度的意义、学位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作为高等教育工作者其中一员的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的定位也有了一定认识。以下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各章重点,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以及结合本人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 一、《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各章重点内容总结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共七章内容,其中第一、二、三章分别阐述了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教师、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制度;第四章论述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第五章阐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六章讲的是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第七章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总结。 第一章——高等学校法律制度,共五节内容;分别从高等学校的类型、设立变更与终止、权利与义务、章程、以及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对其内容进行了阐述。高等学校的类型:按举办主体划分,分为公立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按办学形式划分,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按办学层次划分,分为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院校;高等学校的设立:原则、基本条件、程序;高等学校的变更具体内容有基本形式、变更的审批、变更的核准;高等学校终止包含了学校终止的情形、审批;高等学校的权利: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其他权;义务: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高等学校章程包含了地位、内容、制定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校长负责制。 第二章——高等学校教师法律制度,共五节内容;论述了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高等教师资格制度、职称制度、聘任制度,以及高等教师常见的法律纠纷和权利救济等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高等学校教师的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高等学校教师的义务: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

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

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 1、国家的教育方针是什么?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什么是高等职业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和层次,是和高等本科教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和本科教育强调学科性不同,它是按照职业分类,根据一定职业岗位(群)实际业务活动范围的要求,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与社会服务第一线实用型(技术应用性或职业性)人才。这种教育更强调对职业的针对性和职业技能能力培训,是以社会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就业教育。 3、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思路是什么?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 4、高等职业教育的特征是什么? (1)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2)以社会需求为目标、岗位技术要求为主线设计教学体系的培养方案。 (3)以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为核心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基础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加强针对性、实用性,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例。 (4)以“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为关键。培养学生获得“多证书”。 (5)产学研结合,院企结合是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必由之路。 (6)以就业为导向是高职的办学方向。 5、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方向是什么? 要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确定办学目标,找准学院在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中的位置,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6、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内涵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办学指导思想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 (2)专业设置要以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不是针对学科而是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基于职业分析,根据职业的变化,以及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需要灵活设置专业,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和培养方案。 (3)课程体系要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为主线,更加讲求实效,减少相关课程内容重叠,注重改造重组,侧重实用,适当减少理论教学。 (4)素质教育要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的始终,并要以专业职业素质教育为核心,以计算机应用、英语和人文等综合素质教育为支柱。 (5)围绕培养目标的实现,建设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双师素质、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立满足实践能力、专业职业技能培养要求的院内外实训基地和实践训练体系。 (6)建立以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为目标的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 (7)建立以就业率、就业质量、社会诚信度为主要杠杆的产学合作,多元投入、优胜劣汰的机制。 7、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运用 ——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中国高等教育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候,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也在不断崛起。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办学规模已占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我是从高等院校的学生走进高等职业院校的老师,对高等教育有一定的了解,在看《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之后,有着自己的对教育法、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高校学生权利与地位、高等职业教育等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认识,自己的感想!特别是我所从事的高等职业教育有新的体会和收获。 一、高等教育法与高等职业教育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回答的是高等教育在国家的教育体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学校作为一个法律参与的主体在社会法律生活中的地位,两者不属于一个层面。两者的联系是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决定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教育法律地位的体现。 职业教育一般是指为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从事工作的人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进行培养和培训的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就是指在高等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特点就是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生产岗位或者岗位群的需求,注重实践训练,做到在校期间基本完成上岗的准备,学生毕业就基本上能够直接上岗工作。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应用技术型专门人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具有的主要特点: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社会、市场需求为目标,以培养专业技能为主线,来设计教学体系和培养方案,实训、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例;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结合 二、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的权利:对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有双重身份,一是教师作为普通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作为教师所特有的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获得报酬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等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任梓铭 20130060 一、各章重点 第一章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第三节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一、高等学校的权利 (一)自主管理权 (二)教育教学权 (三)招生权 (四)学籍管理权 (五)颁发证书权 (六)聘任权 (七)管理财产权 (八)拒绝干涉权 (九)其他权 二、高等学校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义务 (二)贯彻方针义务 (三)维护权益义务 (四)提供情况义务 (五)合理收费义务 (六)接受监督义务

第二章高等学校教师法律制度 第一节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一、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二)我国高等学校教师的现实法律地位 1.关于教师身份的法律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 2.关于教师法律关系特征。 (1)教师与政府的关系 (2)教师与高校的关系 (3)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4)教师与社会的关系 二、高等学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二)我国高等学校教师的权利 1.教育教学权 2.学术研究权 3.学生管理权 4.报酬待遇权 5.参与管理权 5.进修培训权 (三)我国高等学校教师的义务 1.遵纪守法义务 2.教育教学义务

3.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 4.尊重学生人格义务 5.保护学生权益义务 6.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 第三章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 一、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 (一)学生的法律内涵 已满18周岁的高等学校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仅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而且应当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高等学校学生的基本权利 (二)高等学校学生的基本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2.获得学金权; 3.获得公正评权; 4.申诉诉讼权; 5.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 6.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权;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高等学校学生的义务 (二)大学生的基本义务 1.遵纪守法的义务 2.养成良好品德的义务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现状及前景浅析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法规现状及前景浅析 [摘要]我国现有规范高等职业教育的法规建设相对滞后,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回顾,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现状,近年来高职政策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四个方面浅析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法规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高等教育法规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新类型,这在教育界已经形成共识。近几年我国高职教育快速发展,使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迈向大众教育行列。同时我国的高等教育立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并逐步形成了一些基础的立法体系。本文通过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简单回顾,分析当前其发展现状,并就如何遵循高职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完善高校法律制度建设,提出一些建议。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现状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以上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我国的教育法规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并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从目前看,我国已经颁布了7部主要教育法律,10多项教育行政法规,200多项教育行政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国的教育改革中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依法治教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基本有如下的内容: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1994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三改一补”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7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1998年8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2月,教育部提出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9年1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初探

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初探 [摘要]教材建设是高等院校教学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来说同样如此。现行的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存在着编写时间短、编写人员杂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目标的实现。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对教材编写的依据、主体、模式、目标等方面进行分析和审视,采取切实措施,真正编写出适合于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教材。 [关键词]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编写 近几年,高等法律职业教育蓬勃发展,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量的合格人才。但是,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起步较晚,作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基本依据之一的教材,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本文针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现状,对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希冀对提高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质量有所裨益。 一、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材的编写现状 1.起步阶段。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2]2号)中指出,(高职高专)教材建设工作将分两步实施:先用2~3年时间,在继承原有教材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充分汲取高职高专教育近几年在教材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解决好新形势下高职高专教材的有无问题。为此,教育部于2000年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该套教材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人大版”),至今共出版了包括主要实体法和主要程序法在内的13种教材。2002年,该套教材被纳入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并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同时,作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行业主管部门,司法部也于2000年前后组织相关人员编写了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该套教材于2001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陆续出版(以下简称“法大版”),到目前为止,共包括34种法律教材和非法律教材。上述两套教材作为比较权威的教材,在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具备了基本的教学依据。 2.完善阶段。在高等教育中,各高等院校都有自主使用教材的权力,他们既可以使用统编教材,也可以使用自主编写的教材。在使用人大版或者法大版教材后,鉴于其自身存在的问题,一些出版社或者高职院校各自编写出了更适用于高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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