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会计核算

证券承销业务的核算

全额包销
1.证券公司全额认购代发行证券,按买入成本入帐。其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证券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发行证券,按发行价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证券发行---收入
3、结转已售证券成本。
借:证券发行---成本
贷:代发行证券
4.发行期结束,将未售出的部分证券结转为公司的自营证券或作长期投资,按承购价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长期投资)
贷:代发行证券
于是,“代发行证券”余额为零。

余额包销
1.收到委托单位代发行的证券,按约定发行价格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证券(资产增)
贷:代发行证券款(负债增)
2.代理销售证券,按发行价格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发行证券
3.发行期结束,未售出的证券由本公司认购,按发行价格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或长期投资)
贷:代发行证券
于是,“代发行证券”余额为零。
4.将代理发行证券收到的资金交委托单位,同时收取手续费。
其会计分录为:
借:代发行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证券销售——代发行证券手续费收入

代销
1. 收到委托单位交来的代发行证券,按约定发行价格入账。
2.证券售出后,按约定的发行价格记账。
1、2两步的会计分录与余额包销方式相同。
3.发行期结束,将代销证券款交给委托单位,同时收取手续费。
借:代发行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手续费收入
4.发行结束,如果尚有未售出证券,应退回委托单位。
借:代发行证券款
贷:代发行证券

证券经纪业务的核算

(一) 资金专户的核算
1.客户开设资金专户并交来款项以及日常存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证券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增加)
贷:代买卖证券款(证券公司对客户的负债增加)
客户取款时,会计分录相反。
2.客户销户,结清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款项——应付客户资金利息
贷:银行存款
(证券公司为客户存款提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款项)
3.客户资金专户统一结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款项——应付客户资金利息(已提利息部分)
利息支出(未提利息部分)
贷:代买卖证券款
即将利息转入客户存款账户,以增加客户存款本金。
4、公司为客户在证券交易所开设清算资金专户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客户

贷:银行存款
即,证券公司将客户的资金从在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转入在证券公司的存款账户。
(二)代理买卖证券
l.公司代客户买卖证券,如果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必然导致客户在证券公司的存款减少。会计分录为:
借:代买卖证券款 (客户存款减少数)
手续费支出 (公司为买卖证券支付给交易所的交易费等)
贷:清算备付金 (证券公司在交易所的存款减少额=买卖证券差价+印花税+交易费)
手续费收入 (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
2.公司代客户买卖证券,如果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人证券成交总额,必然导致客户存款增加,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证券公司在交易所的存款增加额)
手续费支出(证券公司支付的交易费用等)
贷:代买卖证券款 (客户存款增加额)
手续费收入(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

(三)代理认购新股
1.收到客户认购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买卖证券款
2.将款项划付清算代理机构,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客户
贷:银行存款
3.客户办理申购手续,在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清算时,会计分录为:
借:代买卖证券款
贷:清算备付金——客户
即将客户交来年款项资金划转给证券交易所,作为申购新股的备用金。
4.证券交易所完成中签认定工作,将未中签资金退给客户,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买卖证券款
5.证券公司收到交易所退回的未中签的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清算备付金——客户
6.公司将未中签的款项退给客户,会计分录为:
借:代买卖证券款
贷:银行存款
(四)代理配股派息
1. 根据客户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解交配股款

证券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代买卖证券款 (客户在公司的存款减少)
贷:清算备付金——客户 (代客户向交易所交纳的资金增)
2.代理客户领取现金股利和利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买卖证券款
3.公司按规定向客户统一结息,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
贷:代买卖证券款
(五)代理兑付债券。代理兑付的债券可能是不记名债券或记名债券,处理方法有差异。
1. 代理兑付无记名债券。用收付两条线核算。
(1)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兑付债券款(负债增)
(2)代理兑付无记名债券时,会计分录为:
借:代兑付债券(债

权增)
贷:银行存款(代理兑付债券导致资产减)
(3)将代兑付的实物券交委托单位,转销债权债务。会计分录为:
借:代兑付债券款(负债减)
贷:代兑付债券(债权减)
(4)收到代兑付手续费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收入
若代兑付资金有结余,应退委托人,会计分录与(1)相反。
2.代理兑付记名债券的核算。用收付一条线的方法核算。
(1)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兑付债券款
(2)代理兑付债券本息时,冲销“代兑付债券款”,会计分录为:
借:代兑付债券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取代兑付手续费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收入
若代兑付证券款有余额,应退委托人,会计分录与(1)相反。

证券自营业务的核算
(一)自营买入证券
1.证券公司入买证券时,按买入的实际成本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
贷:清算备付金——公司
2.采用包销方式代发行的证券,发行期结束,未售出的证券转为自营证券时,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证券户
贷:代发行证券
(二)自营证券的配股和派息
1.股款时,按实际成交的配股款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证券户
贷:清算备付金(或银行存款)
2.获得现金股利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公司
贷:投资收益
(三)自营认购新股。认购新股要先预交认购款。以网上认购为例:
1.认购新股交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款项——应收认购新股占用款
贷:清算备付金——公司
2.认购新股中签,按中签新股的实际成本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
贷:应收款项——应收认购新股占用款
3.退回未中签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公司
贷:应收款项——应收认购新股占用款
(四)自营卖出证券
1. 公司卖出证券,按清算日实际收到的金额办理转账。
(1)卖出债券的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公司
贷:证券销售
应收利息
说明:公司对持有的自有债券要定期计提利息,以便正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收入。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若在提息后卖出,应从卖出债券收到的金额中扣出应收利息。
(2)卖出股票的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
贷:证券销售
投资收益
说明:假设卖出的股票已公

布派息方案,即已记:
借:投资收益
贷:××科目
2. 结转卖出证券成本

结转自营证券成本的会计分录为:
借:证券销售
贷:自营证券
结转后,在“证券销售”上轧差,可以反映证券买卖的收益。
(五)自营证券跌价准备
年终,若自营证券市价低于成本,将差价作为费用,计提跌价准备。会计分录为:
借:自营证券跌价损失(成本增)
贷:自营证券跌价准备(资产减)
于是,由于本期自营证券的跌价,一方面导致全年利润降低(成本增加,冲减收入后利润降低);另一方面,使证券公司的资产减少(由于自营证券的价值减少)。通过上述核算,自营证券的价值便能够真正反映出来。
若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自营证券的市价以后又恢复时,对恢复增加的数额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与计提跌价准备的分录相反。

其他证券业务核算
买入返售证券的核算
1.证券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机构买入证券返售证券时,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买入返售证券
贷:清算备付金——公司
2.证券到期返售,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公司
贷:买入返售证券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卖出回购证券的核算
1.公司通证券交易机构卖出回购证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备付金——公司 (资产增)
贷:卖出回购证券款 (负债增)
2.到期购回该批证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卖出回购证券款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贷:清算备付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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