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工作意见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工作意见

职称改革是当前国家重要的政策之一,旨在促进人才梯队建设和职业发展,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工作进展顺利,各项评审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下面就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工作意见发表一些见解。

一、加强对评审主体的管理

评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由专业的人员进行,评审主体的人员素质关系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因此,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应根据评审主体核定标准明确评审主体的资格要求,并对评审主体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同时,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还应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对评审主体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评审工作流程

评审工作流程直接影响到职称改革的成效,建立规范的评审工作流程,既能保障评审工作的有效进行,也能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具体来说,评审工作流程应包括:申报材料提交,审核初审,评审中期复审,专家评审,终审评定等环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要准确规定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评审标准,确保评审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另外,评审工作还应当明确每个评审环节运行的标准、评审权重及评审基于的人才发展规划等信息,以促进经验分享和申报人的能力建设。

三、加强对评审结果的监管

评审结果是职称改革核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评审结果是人才队伍建设及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应遵循合理、准确、公正的原则。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应组建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评审结果进行跟踪和监管,确保结果的公正、严谨和透明。同时,监督机构还应当对评审结果不正确、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纠正,以保持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申请人对评审结果的反馈

对于评审结果存在问题、不满答审结果的申请人应当给予充分的考虑和重视,加强对申请人的沟通和反馈,听取申请人对评审结果的理解和看法,为解决疑问和避免不必要的申诉提供帮助。同时,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应当及时采纳申请人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评审质量和公正性。

五、加强对职称评价体系的建设

职称评价体系是职称改革的核心之一,体系完善能够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应加强对现有评价体系的修订和完善,根据不同领域和不同行业的要求对评价标准进行定制,建立适应性更强的职称评价标准和体系。

六、落实职称改革政策

落实职称改革政策是评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根据改革政策要求,制定出更为具体的方案,利用好目前的科学技术手段和各方面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推动职称改革更好地向纵深发展。

综上所述,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工作意见提出了若干建议,是推动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的重要考虑,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应在实践中认真落实相关建议和制订出完善的工作措施。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职称改革会取得更大的成功!

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 关于福建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1993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正常化评审以来的工作实践,对今后我省企事业单位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范围和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凡直接从事经济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经济计划、经济贸易、经济监督、经济研究、生产调度、财税金融、开发投资、证券保险、网络商务、物资物价、资产评估、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业、旅游业、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教育、企业经济法律、企业管理咨询等岗位工作的经济专业人员,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确认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岗位设置与要求 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定为: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经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要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运用职位分类原理,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及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复杂程度及任职条件,科学合理设置,确定合理的结构比例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三、评审条件 (一)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 1、经济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按闽职改字(1993)18号和闽人发(2000)84号文有关规定,直接考核确认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济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国家已统一组织考试,不再进行评审。凡符合国家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获得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通过评审获得,其申报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 (1)经济专业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坚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并掌握国内外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发展趋势和科学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决定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合格; (4)除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所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者,均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5)能指导经济师的工作和学习; (6)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7)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下同)独立发表2篇以上经济专业论文;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2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8)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工程师或国际商务师)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或大

专业技术职务确认考核意见评语

篇一:《工程师年度考核评语》 工程师年度考核评语 【工程师年度考核评语】 该同志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在单位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考核中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还能够协助其他同志开展各项工作。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指导、管理、协调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实绩较为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其表现得到局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 该同志在任xx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认真实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该同志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注重个人成长;工作成绩进步大,业绩发展迅速,或有效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从而在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悟性较强,能很快适应新的岗位,在新的业务区域可以立即开展工作;能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方法和端正心态,不断反思自己,注重个人成长;能在业余时间精专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悟性高,工作认真勤奋,吃苦耐劳,进步很快,在新人中起到了榜样作用。 该同志一年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

针政策,在教育中勇于创新,学生德育思想教育到位,课堂管理完善,服从领导安排,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本年度考核为合格。 该同志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脚踏实地地做好一个教师的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本年度考核为合格。该同志谦虚谨慎,勤奋好学。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勤于钻研,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理论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该同志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待人真诚,对待工作严谨、处处为集体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与同事相处融洽,工作认真,积极勤奋,态度端正,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负责,业务水平也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关心同事。在内勤中起了榜样作用,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 篇二:《重新考核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意见》 重新考核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 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

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福建省工程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福建省工程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 关于福建省工程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1993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正常化评审以来的工作实践,对今后我省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确认或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认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按闽职改字(1993)18号和闽人发(2000)8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设置与要求 工程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要按照因事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运用职位分类原理,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及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复杂程度及任职条件,科学合理设置,确定合理的结构比例,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岗位的设置一般从低岗设起,避免高岗低职责。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年度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时,要求其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合格 3、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4、除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所规定的免试条件者,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二)申报评审各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在助理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1993)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正常化评审以来的工作实践,对今后我省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确认或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认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接闽职改字(1993)18号和闽人发(2000)8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设置与要求 工程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要按照因事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运用职位分类原理,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复杂程度及任职条件,科学合理设置,确定合理的结构比例,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岗位的设置一般从低岗设起,避免高岗低职责。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年度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要求其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合格。 3、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4、除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所规定的免试条件外,凡申报评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工作意见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工作意见 职称改革是当前国家重要的政策之一,旨在促进人才梯队建设和职业发展,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工作进展顺利,各项评审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下面就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工作意见发表一些见解。 一、加强对评审主体的管理 评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由专业的人员进行,评审主体的人员素质关系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因此,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应根据评审主体核定标准明确评审主体的资格要求,并对评审主体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同时,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还应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对评审主体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评审工作流程 评审工作流程直接影响到职称改革的成效,建立规范的评审工作流程,既能保障评审工作的有效进行,也能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具体来说,评审工作流程应包括:申报材料提交,审核初审,评审中期复审,专家评审,终审评定等环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要准确规定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评审标准,确保评审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另外,评审工作还应当明确每个评审环节运行的标准、评审权重及评审基于的人才发展规划等信息,以促进经验分享和申报人的能力建设。

三、加强对评审结果的监管 评审结果是职称改革核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评审结果是人才队伍建设及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应遵循合理、准确、公正的原则。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应组建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评审结果进行跟踪和监管,确保结果的公正、严谨和透明。同时,监督机构还应当对评审结果不正确、不合理的情况进行纠正,以保持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申请人对评审结果的反馈 对于评审结果存在问题、不满答审结果的申请人应当给予充分的考虑和重视,加强对申请人的沟通和反馈,听取申请人对评审结果的理解和看法,为解决疑问和避免不必要的申诉提供帮助。同时,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应当及时采纳申请人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评审质量和公正性。 五、加强对职称评价体系的建设 职称评价体系是职称改革的核心之一,体系完善能够提高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应加强对现有评价体系的修订和完善,根据不同领域和不同行业的要求对评价标准进行定制,建立适应性更强的职称评价标准和体系。 六、落实职称改革政策 落实职称改革政策是评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根据改革政策要求,制定出更为具体的方案,利用好目前的科学技术手段和各方面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推动职称改革更好地向纵深发展。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3.04.16 •【字号】鄂职改办〔2013〕78号 •【施行日期】2013.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职 称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 鄂职改办〔2013〕7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规范我省职称评审程序,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增强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省职称评审工作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负责组建、报批、备案省内高、中级评委会;制

定省内各专业评审标准和条件;统筹安排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审核指导下发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材料受理通知;指导各协办单位召开年度评委会,对各高级评委会评审工作进行驻会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根据政府职改部门的委托,相关协办单位承担评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各协办单位应加强与政府职改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涉及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事项。根据我省相关文件规定,省、市政府职改部门可组建特殊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相应级别特殊评审。 二、规范评委会的管理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是负责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评委会按国家统一规定分专业组建,由本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分为高、中、初三个级别,分别负责评审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全省各级评委会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全省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要求。全省各专业高级评委会统一由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并报人社部备案;省直单位中级评委会由省职改办批准组建;市州中级评委会由市州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报省职改办备案,评审范围由省职改办确定。 评委会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规定的地域和专业范围、级别开展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受理材料、征集评委、组织年度评审等工作。评委会办公室在政府职改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评委会日常事务工作。 三、统筹建设专业评委专家库 政府职改部门对各专业评委会组建评委库进行统一管理。评委库由主任委员库、委员库两部分构成,由具有本专业评审的任职资格同级别或更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每年召开评委会前,根据评审需要,从评委库中随机抽选若干评

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

关于福建省工程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直各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人事局闽职改字[1993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正常化评审以来的工作实践,对今后我省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考核确认或申报评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三)大中专毕业生考核确认相应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闽职改字(1993)18号和闽人发(2000)8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设置与要求 工程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要按照因事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运用职位分类原理,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及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复杂程度及任职条件,科学合理设置,确定合理的结构比例,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岗位的设置一般从低岗设起,避免高岗低职责。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年度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时,要求其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合格 3、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4、除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所规定的免试条件者,凡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二)申报评审各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指导下能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一般现场技术工作; (3)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 (1)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

青海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青海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青海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青海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 作实施方案(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1986.05.09 •【字号】 •【施行日期】1986.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青海省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顺利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在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对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干部局。 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我省实施方案,部署职称改革工作。 2.审定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领导小组制定的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实施细则。 3.核定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

4.审批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5.审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 6.核定上报“待聘高级职务”的数额和名单。 7.督促、检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各州、地、市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双重领导,参照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出现范围进行工作。 (三)各县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主管领导负责,指定具体办事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职责,接受州、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 (四)省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其主要任务是: 1.根据中央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试行条例、实施意见,结合我省的部署和实施方案,制定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安排意见,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实施。 2.组建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3.核定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和结构比例,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4.组织和领导试点工作,向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提交试点工作报告。 5.指导检查全省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省属各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在党委(党组)、行政领导下进

最新评职称单位意见评语(精选)

评职称单位推荐意见评语 任职期间该同志认真学习,工作责任心强,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能注重自身修养。工作中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不断自我提升,自我积累,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生产组织能力强,能较快地熟悉并掌握生产情况,并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自进入本单位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从事本专业工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显示了较高的生产组织水平、较强的管理能力。在与同事交流过程中获得较好的评价。该同志在助理工程师任职工作年度中考核为合格,已具备晋升冶金专业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单位推荐意见 ***同志,任现职以来,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能全面熟练的履行现职务职责。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显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成果突出,是单位仪器仪表班组的尖子。 一、政治方面。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平时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提高理论素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刻领会构筑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方针,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一定辨别是非能力。 二、能力方面。该同志从事仪器仪表行业管理以来,由于该同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能较快地适应熟悉并掌握工作情况,善于处理工作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并具有个人见解。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可以说是一个会想事、能办事、办成事、办好事的员工,均能完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方面。能够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细致、谦虚谨慎、待人热情诚恳。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工作主动、不畏困难、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 四、廉政方面。该同志为共产党员,能注重自身的修养,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党内的各种学习和各项活动,坚持廉洁自律,至今没有发现违纪行为。 综上所述,该同志在任职期间能认真学习,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从事本专业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理论及基本建设管理的实践经验;同时,还认真钻研业务,不断自我更新,自我积累,从而打下较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能独立完成仪器仪表方面的工作,能结合工程实际需要积极协调相关方,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的专业性技术问题,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在与同事交流过程中获得较好的评价。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几年内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已具备仪器仪表专业中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同意推荐上报。 ****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 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11.15 •【文号】人社部发〔2015〕94号 •【施行日期】2015.11.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 作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5〕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为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水平,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为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人才支持,现就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遵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成长规律和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建立以医疗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机制,着力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为深化医改,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服务发展。引导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宗旨,全心全意服务基层,服务医改,服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坚持分层分类、科学评价。根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分层分类制定评审标准,创新评审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才评审的专业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坚持注重实际、业绩导向。结合基层卫生工作实际,重点考核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实践经验,引导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注重临床水平、注重服务质量、注重工作业绩,突出职称评价的能力业绩导向。 (三)适用范围。原则上适用于县级医院、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 二、完善职称评聘工作 (一)健全评审体系。对卫生专业中、初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发展需求,确定本地区聘用标准。对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各省(区、市)可在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单独设立评审组。 (二)优化评审条件。基层卫生专业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关于论文、科研要求,不做硬性规定,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前,应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完成规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分,

基层单位考核意见职称评审意见

基层单位考核意见职称评审意见 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不超过800字) 这位同志自任现职以来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表现出了优秀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展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他是我们单位青年综合管理岗位上的业务尖子。 在政治方面,他的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平时自觉研究各种重要思想,提高了自身理论素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树立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刻领会构筑和谐社会的要求。 在能力方面,他从事路桥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于基础好、业务能力强,能快速适应并掌握工作情况,善于处理各类问题并具有个人见解。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是一个会想事、能办事、办成事、办好事的干部。在单位任职期间,他能够完美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方面,他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细致、谦虚谨慎、待人热情诚恳。在科室业务繁忙的情况下,工作主动、不畏困难、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同时,在工作中能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现场施工工作的指导,及时进行协调。 综上所述,该同志在任职期间认真研究,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始终从事本专业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理论及基本建设管理的实践经验。同时,他还不断自我更新、自我积累,打下了较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他能够独立完成路桥工程的施工,能结合工程实际需要积极协调相关方,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专业性的技术问题,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他在工作过程中获得了较好的评价,并且几年专业技术年度考核为优秀,已经具备中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我们同意推荐他上报。 此外,该同志在与同事交流中表现出拥护XXX领导、坚 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他团结同事,关心学生,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业务活动。

职称评审表教研组意见职称教研组评议意见3篇

职称评审表教研组意见职称教研组评议意 见3篇 职称评审表教研组意见_职称教研组评议意见1 该教师自任职以来,始终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崇高的品德修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研究,关心时事,认真贯彻教书育人的思想,积极实践,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工作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思想素养,热爱、关心全体学生,从不歧视后进生和学困生,对学生的教育能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的世界观。同时在不断研究,以加强自身修养。 该教师于大学化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学历达标,熟练掌握化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练就娴熟的实验动手操作能力。同时,注意知识的更新和业务的进修,积极研究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认真钻研新课程教学改革理论和现代化教学技术,还不忘向有经验的老教师研究。经过5年的教育教学实践,该教师现已经比较熟练地掌握了科学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很多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并能熟练地将这些基本规律和教学方法运用到实际教学中去。教学能力强劲,能胜任各年级教学工作,教研基本功扎实。教学常规工作能力过硬,能结合教学大纲、教材和

学生状况制定教学过程,并能按新课程教学改革的要求精心备好每堂课,上课时注重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坚持启发式和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教学原则,注意课堂的艺术性和效率意识,向四十五分钟要质量。对学生辅导实行下班教学管理,对学生的作业进行面批面改。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 该教师在做好常规教学工作的同时,还积极从事教育科研活动,主动积极地进行课堂教学的实验与改革。我校科学组____年5月成立《教师生理健康研究初探》研究项目,该教师积极参加,表现出极大的热忱,并担任个中的材料归纳总结工作。在____年继续进行对该项目标研究工作,得到校领导的肯定。同时,该教师在课后之余,及时总结课堂教学情况,坚持写课后心得,为以后的论文撰写积累了丰富的教学材料,该教师在____年5月写成了《英语教学在科学教学中的应用》论文参加了XXX论文交流,又相继在____年12月写成了《使用科学教材所遇到的几个问题》论文,并取得了XXX论文三等奖。可见,该教师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该教师是因为喜欢才从事教师这个职业的,以是他的工作态度是积极的、主动的。在履行职责方面超额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担任两个跨年级班级的教学任务时,一个是初三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7.07 •【字号】桂教职办〔2021〕5号 •【施行日期】2021.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职改办,区直有关厅局职改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规〔2018〕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区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广西境内高等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不在广西境内的高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

术资格。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四)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五)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六)在区外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 (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的,应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及时转评职称。转评提供的能力条件、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与所申报系列(专业)相符。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可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二、申报评审相关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使用本校制定的评审条件。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等文件精神,将我区高校教师、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9〕52号、桂职办〔2019〕53号)中部分“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进行调

【单位对公示情况的意见】_评职称单位公示意见

【单位对公示情况的意见】_评职称单位公示意见 篇一:职称评审基层单位意见(模板)高级 本人填写材料情况属实,公示无异议. xxx,女,1974年9月出生,1996年本科毕业于xxx大学土木建筑系xxx专业.2021年12月在xxxx学校获得讲师职称,教龄16年. 履现职10年零10个月,任职期间考核情况均为良好. 该同志继续教育取得学分满足上级文件规定要求.任现职以来出勤情况为全勤,2021年9月获xxx学校2021年至2021学年先进教师,2021年9月获xxxx2021年至2021学年优秀班主任,2021年9月获xxx学校2021年至2021学年优秀教师,2021年9月获xxx学校2021年至2021学年优秀教师,2021年4月获xxx学校2021年工会积极分子.现申报高级讲师职称. 该同志在思想上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该同志履现职以来,先后承担了中专、函授(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教学、铁路职工(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理论及实作培训工作.主要承担《xxx》、《xxx》、《xxx》、《xxx》、x等十三门课程的教学及相关实训工作,任现职以来工作量饱满,平均周课时16学时.能主动承担急难重任务,任劳任怨.在教学过程中,能主动和学生进行沟通,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合理地进行教学设计,组织多样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良好.能坚持到企业学习培训,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升专业技能,2021年4月取得室内设计员中级考评员资格.积极参与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主动思考、实施教学改革,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担任xxx班、xxx1班班主任,累计5年,工作认真细致,所管理的班级在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中多次获奖. 该同志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三章第八条、第十二条任职条件,同意推荐评审讲师职称. 篇二:评职称资料之公示情况表和信息录入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湖南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湖南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1986.06.17 •【字号】湘职改[1986]12号 •【施行日期】1986.06.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湖南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试行) (湘职改〔1986〕12号)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七日)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以及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对全省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一)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在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干部管理局。 各地、州、市、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由各地、州、市、县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全省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主管部门: 职务系列主管部门 高等学校教师省教委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省教委 中小学教师省教委 实验人员省科委 科学研究人员(自然科学)省科委 (社会科学)省社科院 工程技术人员省经委 经济专业人员省经委 农业技术人员省农业厅 会计人员省财政厅 技工学校教师省劳动人事厅 统计人员省统计局 卫生技术人员省卫生厅 体育教练员省体委 新闻专业人员省委宣传部 翻译人员省外事办 播音员省广播电视厅 出版专业人员省出版局 图书、文博、档案、资料人员 (图书、文博、资料)省文化厅 (档案)省档案局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职称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职称 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2.01.09 •【字号】鄂职改字[2012]1号 •【施行日期】2012.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职称改革工 作的意见(试行) (鄂职改字〔2012〕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使用机制,营造稳定、吸引、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更好地服务于湖北科学式发展、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如下: 一、明确职称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不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探索建立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和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的职称制度,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的职称框架体系,完善专业技术人

员准入评价制度、水平评价制度和职务评价制度。进一步拓展评价层级、拓宽评价范围、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手段,加快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业内认可的规范化、科学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二、拓宽职称评价服务领域 打破所有制、地域、身份等限制,将非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村技术人才等纳入职称评价范围,各类所有制性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公务员分类管理的要求,逐步允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参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从党政群机关调入和新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如无中级职称,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打破评审单一资格界限,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凡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申报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2个以上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高职院校、医学院校、技校等类型单位的“双师型”人才,在确定其主岗位后,申报同级别另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三、加快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导向作用,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针对不同职业和职位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分类、分行业、分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修订后的评审条件要进一步体现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实际业绩的考察,突出个人对社会贡献的导向。研究制定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突出高职教育的特点和要求。 对长期在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人员,在评审标准中适当调整评定的学术性要求。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既可以提供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也可提供由本人撰写的专业工作研

乐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

乐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 乐职改办200615号 乐山市二OO六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各区、市、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市人才交流中心: 为做好我市二00六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现就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中级职务评委会材料收受时间安排 2006年我市组建的五个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只评审一次.各中级评委会材料报送收受时间安排如下:

二、破格晋升范围、对象 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不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中级职务任职条件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在单位属业务骨干,且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贡献,符合破格推荐条件的人员除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会计、经济、统计和国际商务、卫生技术、出版、翻译等专业国家已实行资格考试的,以及建筑施工企业中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和园林绿化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不再进行破格评审.具体包括:1直接晋升;2越级晋升;3不具备规定学历含虽具有同等学历,但系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人员;4任助理级职务年限不够;5年龄在35岁以上含35岁外语未达到规定要求.凡不属于上述范围的人员不得申报破格晋升.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由专业技术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推荐并公示7天,再按管理

权限报主管部门或区、县职改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其中,评审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的材料,委托市教育局人事师范科受理联系:2432362、2438586;评审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直接报送市职改办联系人:王锐:2442093.为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各单位往返报送材料费用,务请按照上表所列时间要求,以市级部门或区、县职改办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 各单位在推荐中级职务时,应按照本单位工作需要,通盘考虑本单位各系列各专业中级职务的设置和推荐.主辅系列兼顾,不能顾此失彼. 四、申报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信息表市职改办统一印制一式一份.各单位应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明确签署内容是否真实和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律使用人事部拟制省职改办作了部分修改的表.不收复印件一式二份. 3、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一式六份. 4、最高学历证明或基础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有计算机和外语要求的系列需提供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和外语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或外语成绩通知单仅限于男满52周岁,女满47周岁人员,在下一年度外语考试前有效.属于外语和计算机免试的须提供免试依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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