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入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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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鸽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四篇)

肉鸽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四篇)

肉鸽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宁陵县天明肉鸽养殖场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要求,认真做好禽流感和新城疫等疫病的免疫工作。

2、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疫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

8、疫苗接种后,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9、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

宁陵县天明肉鸽养殖场用药制度1、鸽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品种、日龄、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宁陵县天明肉鸽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1、本场饲养的家禽出售或迁移,提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家禽迁移出县外,应将家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家禽,在屠宰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禽,在引进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

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宁陵县天明肉鸽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1、义务报告人。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养殖场的生物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传播,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行业标准和养殖场实际情况为基础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养殖场内所有动物的防疫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义务1. 养殖场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养殖场防疫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养殖场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防疫工作任务,认真执行防疫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疫情。

3. 养殖场聘请的兽医负责兽医防疫工作,定期巡查养殖场,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

4. 养殖场员工应接受相关防疫培训,掌握基本的防疫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防疫措施1. 养殖场进场禽畜应符合相关检疫规定,严格检查和隔离,防止传染源进入养殖场。

2.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养殖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 养殖场应定期对禽畜进行体检,及时发现疫情,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 养殖场应定期对禽畜进行疫苗接种,确保动物的免疫力。

5. 养殖场应加强饲料和饮水的管理,保证饲料和饮水的卫生安全。

6.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五、应急处理1. 养殖场发生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2. 养殖场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疫情调查和处置工作。

3. 养殖场应对受影响的禽畜进行隔离治疗,确保疫情不扩散。

六、监督和检查1. 养殖场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防疫工作的检查和巡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相关部门和兽医人员应定期对养殖场的防疫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七、违规处罚对违反防疫管理制度的行为,养殖场管理人员应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养殖场管理人员应负责宣传和培训,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

(以上为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的范本,根据养殖场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二)免疫制度: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畜(禽)免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动物入场及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

动物入场及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

动物屠宰场动物入场及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1、动物在进入定点屠宰场(厂)时,应持有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并须经驻场(厂)检疫人员查证验物,证物相符的方准入场,同时做好记录。

2、证物不符或无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的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关入隔离观察圈,隔离观察30天后进行重新检疫,合格动物方可屠宰,不合格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3、动物屠宰后经过驻场(厂)检疫人员宰后检疫、合格动物产品经检疫人员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出场,同时作好产品流向登记。

不合格动物产品,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其处理费用由畜(货)主承担。

动物屠宰场检疫申报制度1、屠宰动物前业主或货主应当向驻场(厂)检疫员提前申报检疫(提前6小时)。

2、经检疫合格的动物方可屠宰,对伤残等须急宰的动物应经驻场(厂)检疫员检查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不得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不得屠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

4、对屠宰动物按照相关的屠宰检疫规程进行检验,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加盖验讫印章或后方可出场,对牛羊等动物屠宰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宰后检疫。

5、未经宰后检疫或宰后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场銷售。

6、对经宰后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必須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动物屠宰场疫情报告制度一、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情,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发现动物疫情,立即向驻场动物检疫人员反映。

三、驻场动物检疫人员发现动物疫情,驻场检疫班组负责人要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进行汇报。

四、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沟通,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六、严格遵守动物疫情发布规定,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动物疫情。

七、违反本制度,造成动物疫情扩散蔓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须知(养殖、屠宰、诊疗、经营、运输、刑事责任篇)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须知(养殖、屠宰、诊疗、经营、运输、刑事责任篇)

——动物养殖篇动物疫病的防控事关养殖业的兴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既是每个养殖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养殖者自身利益的需要。

养殖场所具条件。

兴办规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1)选址要恰当。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2)布局要合理。

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3)设施要配齐。

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

(4)制度要健全。

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5)开业要申请。

建成后要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开业。

否则,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强制免疫必履行。

养殖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

目前,国家规定的畜禽强制免疫病种,猪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鸡有禽流感,鸡新城疫;鸭、鹅有禽流感。

经过强制免疫的猪牛羊还要佩戴耳标。

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引进动物有手续。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外地引进动物饲养的,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取得备案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方可混群饲养。

种乳动物应检测。

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范本1. 家禽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1.1 疫情防控1.1.1 疫情监测- 养殖场每日进行动物健康监测,包括体温、呼吸、食欲等指标的观察记录。

- 定期进行动物群体性疾病的检测,如禽流感、鸟瘟等。

1.1.2 疫情报告- 养殖场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控制措施。

1.1.3 个体防疫- 养殖场进行无菌条件下的孵化和饲养,确保动物健康。

- 定期对动物进行免疫和驱虫,确保动物免疫力和身体健康。

1.2 消毒管理1.2.1 设施消毒- 养殖场定期对鸡舍、饲料储存室和周边设施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 废弃物和污水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防止致病菌扩散。

1.2.2 器具消毒- 养殖场使用的器具和设备定期进行消毒,包括粉碎机、喂食器等。

1.2.3 运输车辆消毒- 进场的运输车辆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避免外来病毒传入。

1.2.4 人员消毒- 养殖场进出人员必须进行洗手和消毒,穿戴好防护服,避免病毒通过人员传播。

2. 畜牧养殖场防疫管理制度2.1 动物健康检查- 养殖场定期组织对畜禽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温、呼吸、心率等指标的观察记录。

- 统一建立疾病快速诊断和报告机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2 免疫措施- 根据畜禽群体的免疫规划,制订合理的疫苗接种方案,确保动物群体的免疫保护。

- 制定免疫记录和免疫证明管理制度,确保免疫工作的可追溯性。

2.3 病死动物处理- 发现病死动物要及时处理,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 对病死动物的追踪调查和病因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4 畜禽运输管理- 进出场的畜禽运输车辆必须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无病原菌感染。

- 加强对畜禽运输车辆的检疫,防止外来病菌传入。

2.5 人员防护- 进入畜禽养殖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服,并进行有效的洗手消毒。

- 对从事畜禽养殖工作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患病人员要及时隔离治疗。

养殖注意事项

养殖注意事项

养殖注意事项
养殖是一项需要耐心和技巧的工作,不仅需要对动物本身有一定的了解,还需要了解环境、饲料等方面的知识。

以下是几点关于养殖的注意事项。

1. 环境要保持干净卫生
无论是养殖家禽还是家畜,环境的卫生都是非常重要的。

定期清理饲养场的粪便和废弃物,保持场地干净整洁。

特别是家禽,不仅需要清理粪便,还要定期更换垫料,以避免感染疾病。

2. 饲料要科学合理
不同种类的动物需要不同种类的饲料,而且饲料的营养成分也应该根据动物的需要进行配比。

此外,饲料的质量也非常重要。

应该选择质量好、无污染的饲料,以确保动物的健康生长。

3. 疫病预防要做好
养殖过程中,疾病的防控是非常重要的。

应该定期对动物进行体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同时,要注意养殖场的卫生和防疫措施。

在疫情高发期间,应该加强防疫工作,定期消毒饲养场。

4. 适宜的养殖密度
不同种类的动物有不同的养殖密度。

过高的养殖密度不仅会影响动物的生长和健康,还会导致环境污染,加重饲养成本。

因此,应该选择适宜的养殖密度,保证动物有足够的空间活动和休息。

5. 定期进行养殖管理
养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进行管理。

应该定期进行养殖计划和成本预算,及时调整养殖策略。

同时,要注意动物的生长情况和饲料的消耗情况,及时调整饲养计划。

养殖是一项需要细心和耐心的工作。

只有注意各项细节,才能保证动物的健康和生长,提高养殖效益。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须知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须知——动物养殖篇动物疫病的防控事关养殖业的兴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检疫管理方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方法?等法律法规,既是每个养殖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开展和养殖者自身利益的需要。

养殖场所具条件。

兴办规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1〕选址要恰当。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2〕布局要合理。

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3〕设施要配齐。

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

〔4〕制度要健全。

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5〕开业要申请。

建成后要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前方可开业。

否那么,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强制免疫必履行。

养殖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

目前,国家规定的畜禽强制免疫病种,猪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鸡有禽流感,鸡新城疫;鸭、鹅有禽流感。

经过强制免疫的猪牛羊还要佩戴耳标。

否那么,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引进动物有手续。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外地引进动物饲养的,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取得备案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前方可混群饲养。

种乳动物应检测。

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否那么,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当,还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羊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卫生制度一、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生产区,凡进场人员必须遵守场里的规章制度。

二、进入生产区人员须经严格洗手、消毒程序,更衣、换鞋前方可进入。

三、保持饲养生产厂区内环境卫生,生产场区的杂物,饲养员要随时清理,并做好定期消毒。

四、保持栏舍地面无开裂,做到不渗水、积水、防滑,易于清洗、消毒,每周用清水彻底冲刷牛舍一次。

五、在进场大门口、生产区门口设置消毒池,消毒池每3天更换1次烧碱溶液,保持其有效浓度为3%。

六、坚持每天清扫栏舍,保证圈舍和牛体清洁卫生,每次喂养完毕要将育肥牛牵出圈舍后,首先彻底清扫粪便,然后再刷拭牛体。

七、各栏舍饲养员不得串岗,各栏舍用具专舍专用。

八、驻场兽医要作好活羊入场和育肥羊出场的隔离检疫工作。

九、做好灭蚊、灭鼠、灭蝇工作,定期驱虫,防止疫病传播。

十、饲养员每天进展巡查,有异常表现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驻场兽医或者场长,再行处理。

十一、每进场或出场一批活羊时,都要进展一次彻底消毒,消灭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十二、全场人员树立良好清洁卫生习惯,保证场区整洁卫生。

用药管理制度一、采购1、药品采购方案须经认可兽医批准方可采购,2、制止采购和使用供港澳活猪注册饲养场规定的禁用药物。

3、制止采购国家有关部门列为禁用的药物;4、制止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批准文号失效的药物。

二、保管1、药品实施专人管理。

2、执行检查验收制度,核对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质量合格证等。

形成入库记录。

3、兽药、疫苗的保管应符合产品存放要求,不同的要分类存放,限制用药应设立专柜。

4、药物领用应根据兽药进库日期、有效期限等,实行先进先出。

5、对近期有效的药品,应按月填写报效期报表。

6、保管室用设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腐、防霉变等设施。

三、领取1、限制药物的领用必须经认可兽医审批,确定为非限制用药或者留有足够的休药期。

2、兽药的领用:各生产线兽医提出用药申请,经认可兽医确认,负责人核准后,到药房领取药品。

四、使用1、全场性或重大疾病的用药、生产线临时性群体用药,应经认可兽医或厂长审核后执行。

养殖场管理制度(15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养殖场管理制度(15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养殖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养殖场管理制度11.禽场及孵化场工作人员不许在场外及自己家中饲养家禽和从事与养禽有关的业务,养禽场工作人员所需的蛋和肉产品,必须经检疫无病并由本场供应。

2.防止人员、来访客、饲养用具和杂物传播疾病。

对于易从外界带来病原体的媒介物(包括工作人员、推销员、买蛋商、运送工人和来访客等),都应严加管理和监督。

每次进入生产区前应冲洗、消毒、更换衣帽鞋等。

所有的一切用具和运输工具都须经严格冲洗消毒后,才能进入禽场和禽舍。

兽医人员使用的各种诊疗器械,必须经高压消毒后,才可进入禽舍内使用。

垫料要经阳光曝晒后或经消毒药熏蒸后使用。

3.实行专业化生产和全进全出。

在条件允许时,最好实行专业化生产。

有条件的可分为育雏场、成年蛋禽场、孵化场、种禽场等,更要避免畜、禽混养。

如育雏场仅饲养1~49日龄的小雏,或1~120日龄的禽,而成年禽场则全是120日龄以上的成年禽,这样避免了成年禽的病传染给幼雏。

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整栋禽舍的全进全出制饲养。

即一批禽出舍后,禽舍经冲洗消毒-火焰烧灼消毒-喷雾消毒-熏蒸消毒等彻底的消毒程序后,再空置1~2周,然后引进下一批禽。

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疫病的发生。

因为许多疫病发生和中止有一个较固定周期,采用“全进全出”就不会给疫病以接力感染的机会。

4.定期对禽舍、孵化室及禽群进行喷雾消毒,尤其是生产过程中的带禽消毒。

及时清理垫料和粪便,保持清洁卫生。

5.提供和保持良好的环境条件,避免和减轻应激反应。

禽舍要通风良好、风速宜小、光照能控制,禽舍和禽笼结构要合理、保持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保持禽舍空气新鲜。

要避免过分拥挤、频繁捕捉、转群、断喙、免疫接种和突然声响等应激因素的危害。

6.合理处理淘汰的病禽和死禽。

种羊场规章制度(4篇)

种羊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是为了规范种羊场的经营管理,保障种羊场的正常运转,确保羊类养殖的安全、健康和高效进行制定的。

第二条种羊场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强调生态环保、动物保护等原则,做到合法经营、规范管理。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本种羊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种羊场应遵循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发展原则,提高养殖效益,推动养殖业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种羊场必须设置完善的场区结构,包括养殖区、饲养区、生产区、办公区等,合理划分,确保正常运作。

第六条种羊场必须拥有完备的养殖设施和技术设备,确保羊类养殖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种羊场应制定科学的养殖方案,根据不同季节、羊种和生长阶段制定相应的养殖措施和管理方法。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八条种羊场应定期对养殖区和生产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九条种羊场要加强兽医防疫工作,做到羊类免疫、驱虫和疾病监测,确保疾病的及时防控。

第十条种羊场要严格控制饲料质量,确保合理、均衡的饲料供应,提高养殖效益。

第十一条种羊场要进行合理、科学的繁殖管理,做好选种、配种和妊娠保健工作,提高后代羊种质量。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二条种羊场必须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种羊场要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种羊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止火灾、爆炸、触电、溺水等事故的预防工作。

第十五条种羊场要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种羊场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违反种羊场管理规定,经过多次教育和警告无效的,种羊场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杜绝违规操作和不良习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获得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种羊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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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殖场入场须知
鸡场是疾病的高发地带,为确保鸡场的防疫安全和环境卫生,凡来鸡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了解以下规定要求:
一、凡是来鸡场的人员或车辆必须先到门卫登记。

二、鸡场不准随便进入,必须进入时经请示同意批准,通过严格消毒防疫处理后,方右进入鸡场指定地点。

三、车辆应经过消毒池,对整车时行全面消毒,人员也要进行全身消毒处理后,方可进入。

四、凡经同意批准进场的人员、车辆必须首先进入生活区,不准进入生产养殖区。

五、未经同意批准或者私自进入鸡场的人员、车辆若引发鸡病或疫情,后果自负,除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事、因工作需要,必须到生产养殖区的,要先到消毒更衣室,抽象上鸡场的经过消毒的专用鞋、帽、服装,现场工作后马上撤离。

七、不在场区工作的领导以及其他员工,方可进入生活区和现场工作。

八、本鸡场的员工也不能随便出入,特别是饲养人员、孵化人员、技术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因事外出回来时,仍须经过严格消毒防疫处理,到生活区换上专用工作服后,方可上岗工作。

九、参观者只限生活区,不准进入生产养殖区,来鸡场探亲者,经同意批准,仅在生活区指定地点会面。

十、运送饲料、物品的人员、车辆走净道:除鸡粪、拉脏东西的保同、车辆走脏道,确保场区的防疫安全和环境卫生。

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环境消毒
、车辆消毒:在场门口设消毒池,内加火碱液,天更换一次,水深以车轮轮胎浸入为宜,并使车轮通过两周长度为佳,运雏、运料车每次用消毒液高压喷洒消毒。

、道路消毒:场区内及道路每周大打扫一次,并且每两周用火碱喷洒消毒一次。

、场地消毒:垃圾、杂草、鸡粪等废弃物及时清除,运出场外做无害化处理,堆放过的场地用火碱喷洒。

二、工作人员消毒
、大门口设工作人员进出消毒池,消毒液每天更换一次,进出场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消毒。

、进入生产区的工作人员要更换衣服、鞋、并且脚踩鸡舍门口的消毒盆方可入内。

、进入鸡舍操作时,要用小喷壶全身喷洒消毒(包括手)。

三、用具消毒“所有设备用具要定期冲洗,彻底消毒后方可使用。

四、鸡舍消毒:
、清理冲洗:鸡群转出或淘汰后,将鸡粪、垫料等消除干净,舍内外地面、墙壁、屋架及鸡笼格网料盘等设备喷水浸泡,随后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不能用水冲洗的设备、用具必须擦试干净。

、消毒:待鸡舍干燥后,用火碱等喷洒地面,不耐碱的用具也应用其它方法彻底干燥后,关闭门窗,用高锰酸钾、福尔马林熏蒸小时,然后通风排味。

五、带鸡消毒:夏季每周一次,春秋次周,冬季左右次。

养殖场防疫制度
一、为杜绝传染来源,鸡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防疫工作必须从细微处入手,扎扎实实、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二、未经过批准、消毒,一切人员车辆不准进入场区。

三、在第一道门岗位处由门卫人员对车辆和人员进行高压冲洗及喷雾消毒后进入场区。

四、在场区入口处设一消毒池及消毒、更衣、洗浴间,所有进入场区的人员必须进行更衣、消毒、洗浴后方可进入场区。

五、家中养鸡的人不能做本场的饲养员,以防交叉感染,不利于鸡群健康成长。

六、严格免疫程序,认真作好防疫工作。

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对病死鸡、废弃物集中做无害化处理。

七、鸡舍场区要定期消毒,集中消灭老鼠、苍蝇、决不允许老鼠进入鸡舍及料库。

八、美化、绿化、搞好环境卫生,把鸡场建成花园式的鸡场。

养殖场安全防火规定
一、除电视房内可以吸烟外,一律不准吸烟。

二、生产用电、用火要经过批准,要有专人负责,并配有灭火器材。

三、不准私自安装和使用电器,如需使用时必须经鸡场电工新自检查安装,认为可靠安全前提下方可使用。

四、在禁火区域内和风力较大超过五级以上一律不准动火。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蛋鸡场,对必要的油漆和消毒药品、酒精、高锰酸钾要有专人保管。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

二、服从领导安排,如有不服从者,给予严肃处理。

三、入生产区必须穿防疫服、鞋,工作中应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后果自负。

四、坚守工作岗位,有特殊情况要向场长请假,私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五、工作时间不得酗酒、赌博,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全场工作人员必须提高生产认识,树立安全保证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望全场职工同心协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职工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班前不准喝酒,要充分休息,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长发必须挽入帽内,并不能在生产现场穿高跟鞋。

、厂内安全通道必须保持平坦,畅通无阻,清洁卫生,公共场地和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不准沿铁轨上行走,在必须横跨铁轨时,应确认是否上料车在行走,严禁在上料车行走过程中,抢行通过。

、上饲料时,注意袋装饲料有无杂物,如饲料结成大块、石块、金属等杂物,一旦发现及时清除。

、在上料过程中,一旦设备出现异常违章或设备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断电,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不准私下乱动。

、新工人入厂场或工人调动岗位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后,经主管部门允许,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本规程适用于聚源禽业有限公司职能部门和各厂场及外单位进入我公司工作、实习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有违反本规程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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