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程规定
金属内胆环缠绕气瓶检测评定细则

气 线、接头、螺栓等是否
瓶 齐全完好。
如气瓶的支架松动、抱箍损伤的 告诉(除自己能修复外)送检人 自行到合法改装厂整改;卡套、 压帽、不锈钢管线损伤,立即 进行更换,并在“拆卸气瓶”栏 中作好记录。
1. 先 查 明 气 瓶 颜 色 是 否符合盛装天然气介 质。
目测。
气瓶表面涂敷的颜色是棕红色。
2.气瓶检验登记
报检 登记
核对《四川省车用气瓶使用 登记证》和《行驶证》
登记员核对一致,填写《车用 CNG 气瓶报检卡》中相关内容、让客户签 名和留下电话号码等。如车牌号、车 主名称不一致,且发动机号和车架号 不一致则需要《机动车登记证书》。 拆装员在《车用
CNG 气瓶(定期检验)拆装操作及 检漏记录》中签名。
1.3 深度大于 1.25mm 的损伤则不合格
2.磨损
用深度游标卡尺测量缺 2.1 深度小于 0.25mm,无纤维暴露、割断和分离现象。
陷深度。
属一级,可以使用。
外
2.2 深度大于或等于 0.25mm 且小于 1.25mm 的损伤,
观
属二级,可以在制造厂的指导下进行修复。
检
2.3 深度大于 1.25mm 或纤维外露判定为三级,则不
面 查的疏松涂覆物。
处
理
泸州市恒安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LZHA-WP-37-2017
版 本 号:01/A
修 订 号:00
车用 CNG 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拆装和定期检验工艺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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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
检验工具和方法
检验数据处理评定
制 造 钢 印 和 在“定期检验与评定 未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造许可的制
气瓶检验规范标准与技术

TCCGA 60002-2019- 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3.1 检验机构
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符合GB/T 12135的要求,并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的核准。
本标准不适用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而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065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 GB 6051 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 GB/T 7144 气瓶颜色标志 GB/T 8336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 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T 10878 气瓶锥螺纹丝锥 GB/T 12135 气瓶检验机构技术条件 GB/T 1213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 18614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 GB 25971 六氟丙烷(HFC236fa)灭火剂 NB/T 47013.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 NB/T 47013.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 NB/T 47013.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I
T/CCGA 60002—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玉鼎磊诺气体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业气体工 业协会、福建久策气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威尔久鼎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玉柱、金向华、尹杰、洑春干、刘志军、高江峰、赵兴、何经余、方澄、宋 芳芳。
II
T/CCGA 60002—2019
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焊接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 术要求。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是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但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船舶和海上设施使用的气瓶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气瓶,其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XXX负责全国范围内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瓶实施安全监察。
气瓶设计实行设计文件鉴定制度。
气瓶制造单位申请设计文件鉴定时,应当提交齐全的设计文件和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气瓶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满足相应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
液化石油气气瓶上应当设计装配防止超装的液位限制装置。
易燃气体气瓶和助燃气体气瓶的瓶口螺纹和阀门出气口应当设计成不同的左右螺纹的旋向和内外螺纹的结构。
本规定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气瓶设计与制造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气瓶的安全性能和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规定,气瓶及其附件的制造企业在境内从事制造活动前,必须获得XXX颁发的制造许可证书。
制造许可证按照《锅炉压力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从事气瓶焊接和无损检测的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监察机构的考核,并获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条规定,境内使用的气瓶必须按照我国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
在暂时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企业应制定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企业标准。
在符合有关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条件下,气瓶制造单位可按气瓶充装单位的要求,生产专用标识气瓶。
第十二条规定,气瓶及其附件在正式投产前,必须进行型式试验,且改变设计文件、主要制造工艺或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重新生产时,也需进行气瓶的型式试验。
液氯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标准

液氯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标准(规程)一、引用标准:GB13075-91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GB7144气瓶颜色记GB12137气瓶的气密性试验方法《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二、检验准备:1、钢瓶检验前,应当逐只对钢瓶的漆色、字样、钢印标记和技术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有关的气瓶标准规范的要求。
标志不清或项目不全的,应当增加缺项检查,对提前送检的钢瓶,应当查明原因;对于瓶装介质不明,钢瓶腐蚀无法开启的钢瓶,应与其它待检钢瓶分开存放,并妥善办理特殊处理。
2、检查检验设备和工具是否具备工作条件。
必须的检验设备和工具应包括:氯气泵、水压试压泵、空气压缩机、电压24伏以下的安全灯或内窥镜、高度游标卡尺、直尺、10放大镜、测厚仪、喷涂设施和常规工具、地上衡。
3、瓶内介质清除和内外表面清洗:a、确认瓶装介质后,将受检钢瓶放置固定,接好真空管道并通知次钠工段打开废氯阀门。
b、开启氯气泵,打开抽气阀、钢瓶阀。
抽氯气时真空度应不低于200mmHg。
c、打开堵头,瓶内应呈负压,继续用空气置换10分钟后即关闭真空阀、钢瓶阀,卸下真空管。
d、拆除钢瓶阀上所有阀门和堵头,用水冲洗至出清水为止。
e、将钢瓶吊立,内通热水冲洗至瓶内无杂质后,关闭水阀,开启蒸汽阀,用蒸汽干燥瓶内水份至少1小时。
f、关闭蒸汽阀,用0.2Mpa干燥氮气将瓶内水份吹除干净。
三、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1、盛装液氯的钢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2、定期检验项目包括气瓶的附件的检验、内外表面检验、焊接检验、重量检验、水压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四、气瓶附件检查:1、瓶阀检验:钢瓶逐只拆洗检查,维修或更换损伤的附件。
阀体不允许有严重变形,螺纹不允许有严重损伤或变形,保证开闭自如,不泄漏。
2、阀座、塞座不允许有裂纹、塌陷,并保证其螺纹无变形;如螺纹有毛剌和轻度腐蚀,应予修复。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引言简要介绍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制定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一部分:总则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规程的制定目的,即保障气瓶的安全使用和公共安全。
规定规程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气瓶的生产、检验、充装、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1.2 基本原则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要求气瓶相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部分:气瓶的设计和制造2.1 设计要求规定气瓶设计应满足的安全技术要求。
包括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强度计算等内容。
2.2 制造要求明确气瓶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
包括生产工艺、焊接、无损检测、水压试验等环节。
第三部分:气瓶的检验和评定3.1 定期检验规定气瓶定期检验的周期和内容。
包括外观检查、壁厚测定、安全附件检查等。
3.2 评定标准明确气瓶检验评定的标准和方法。
规定不合格气瓶的处理方式。
第四部分:气瓶的充装和使用4.1 充装要求规定气瓶充装的安全技术要求。
包括充装设备、充装环境、充装操作规程等。
4.2 使用要求明确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包括气瓶的搬运、储存、维护和应急处理等。
第五部分:气瓶的安全附件5.1 安全附件的种类和要求列举气瓶常用的安全附件,如阀门、减压器、压力表等。
规定安全附件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
5.2 安全附件的维护和更换规定安全附件的维护和更换周期。
明确安全附件的更换和报废条件。
第六部分:气瓶的报废和处理6.1 报废条件明确气瓶报废的条件,如超过使用年限、严重损伤等。
规定报废气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6.2 处理要求规定报废气瓶的去功能化处理要求。
包括气瓶的破坏、标识、回收等环节。
第七部分:监督管理7.1 监管职责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包括监督检查、事故调查、违法行为查处等。
7.2 监管措施规定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包括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吊销许可证等。
结语总结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重要性,强调各方责任和义务。
气瓶检验规范标准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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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气瓶法规标准体系概述
使用标准 2、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 14193-1993 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 14194-1993 4、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4-1998 5、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5-1998 6、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6-1998 7、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17267-1998
无缝气瓶使用的钢坯含碳量在0.4%左右。由于此类材料 制造的气瓶太重,现在己基本上不用。
(2)锰钢气瓶(无缝气瓶)
国产正火状态无缝气瓶,现在均使用锰钢系列钢坯,例如 40Mn2、34Mn2V、37Mn。GB5099-94中规定,锰钢的含碳量 不大于0.40%,含锰量在1.4~1.75%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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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气瓶基础知识
五.按公称工作压力或水压试验压力分类 按公称工作压力或水压试验压力可将气瓶分为:
1.高压气瓶:公称工作压力8MPa(水压试验压力12MPa)以上的 气瓶。
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练习题目0822

第7章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的规定,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气瓶检验人员应当取得气瓶检验人员(QP-1)资格证书,气瓶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二气瓶检验机构的主要职责:(1)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且对其正确性负责;(2)对可拆卸的气瓶瓶阀等附件进行更换,更换的瓶阀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瓶阀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阀门产品;(3)对气瓶表面涂敷颜色和色环,按照规定做出检验合格标志;(4)受气瓶产权单位委托,对报废气瓶进行消除使用功能(压扁或者解体)处理;(5)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瓶进行延长使用期的安全评定,并对其继续使用的结论负责。
]理解:检验单位的职责。
职责中包括对可拆卸的气瓶附件进行更换,应当理解为只能进行更换,不能进行修理,同时应选择具有瓶阀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气瓶阀门进行更换,不能随意更换阀门。
车用气瓶及其瓶阀附件,需要更换瓶阀附件时,不仅要选用通过了型式试验的瓶阀,还一定要选用与气瓶一起进行过型式试验的瓶阀,才能保证气瓶与瓶阀附件安全性能的一致性和适配性。
)三检验工作安排气瓶产权单位或者充装单位应当及时将到期需要检验的气瓶(包括车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或者应提前检验的气瓶,送到有相应资质的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接到送检气瓶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禁止对气瓶和气瓶瓶阀进行修理、焊接、挖补、拆解和翻新。
四检验周期与报废年限(一)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本条规定。
1、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注)、铝-合金无缝气瓶:(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2)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3)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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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程规定
一、引言
气瓶作为贮存高压气体的重要设备,其安全性对于生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气瓶必须定期检验,以确保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本文档将介绍与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相关的规程规定。
二、气瓶定期检验的基本要求
1.定期检验的间隔期限:
气瓶的检验和评定需要遵循以下周期:
•液化气瓶:每五年定期检查,最长使用期限是20年。
•气体充填金属气瓶:每五年定期检查,最长使用期限是30年。
•气体充填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气瓶:每三年定期检查,最长使用期限是15年。
•气体充填碳纤维复合材料气瓶:每三年定期检查,最长使用期限是15年。
2.定期检验的程序要求:
气瓶每次检验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气瓶外形检查。
•精密仪器检查。
•气瓶内表面检查。
•气瓶试验。
•防爆盖检查。
•气阀、压力表检查。
•紧固件检查。
三、气瓶的评定
气瓶的合格性评定应该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气瓶结构和外观是否达到标准规定;
•气瓶试验是否符合规定,如弹性恢复,气密性、固定件等;
•气瓶制造商或生产单位的生产或装配行为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实施。
四、检验记录
在气瓶的生命周期内,需要对它进行定期检验,并详细记录每个
检验结果,并在合格的前提下办理检验合格的证书。
需要保留检验记录,且记录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气瓶的制造商和使用单位信息;
•气瓶的型号、等级和容量;
•制造和检验日期;
•气瓶的检验和评定结果;
•检验单位的名称和编号以及检验人员的姓名。
记录的保存期限为气瓶的使用期限加三年。
五、结论
本文档介绍了与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相关的规程规定。
对于掌握气瓶应用的人员来说,了解这些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它可以为生产和使用气瓶提供保障,很好的保护人们的安全。
同时,制定这些规程规定的单位和部门也应加强对这些规定的宣传,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