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规范小区物业收费行为 换发门禁卡收费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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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

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

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您的要求,以下是符合《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题目的1500字文章。

《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合肥市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合肥市内的各类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所有物业单位、业主和居民。

第三条物业管理实行责任主体明确、有序运作、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增进社区居民的满意度。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五条物业服务应当根据居民的合理需求,提供基本的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等服务,并对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公示。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服务窗口,为业主和居民提供咨询、投诉、报修等服务,并及时回应和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

第三章物业费用管理第八条物业费用的收取应按照相关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进行,不得无故增加或乱收费。

第九条物业费用的使用应用于公共管理、设施维护、安全保障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社区安全管理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社区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保安人员、安全设备和防火设施等,确保居民的安全。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业主和居民权益保护第十二条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权利、处理物业事务的重要机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尊重和支持业主大会的决议,并按照决议执行。

第十三条居民对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工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投诉和建议,并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及时回应和解决。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侵犯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扣押业主和居民的财物,不得滥用职权进行私人经营或者损害业主和居民的利益。

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2021)

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2021)

INSERT YOUR LOGO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2021)通用模板Management of all operations in the behavior and management, and require members to abide by the rules or guidelines, so as to play the role of the company team, get the trust of partners, win business opportunities.撰写人/风行设计审核: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2021)通用模板使用说明:本管理规范文档可用在标准化管理中规范所有操作的行为和管理,并要求成员一起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从而发挥公司团队的作用,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赢得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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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2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合肥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特约服务费等。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诚信以及质价相符的原则。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和服务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物业小区门禁卡申领办理规程

物业小区门禁卡申领办理规程

物业小区门禁卡申领办理规程1. 背景介绍物业小区门禁卡是为了加强小区安全管理和便利居民出入而设立的。

门禁卡申领办理规程旨在规范居民申请和办理门禁卡的流程,确保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使用门禁卡。

2. 申领条件必须是小区的合法业主或租户;必须缴纳了小区物业费,并且没有欠费;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联系明材料。

3. 申领流程步骤一:填写申请表格居民需要到小区物业管理处领取门禁卡申请表格,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步骤二:提交申请材料居民需将填好的申请表格和个人联系明材料(如联系复印件)一并提交给物业管理处。

物业管理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步骤三:缴纳门禁卡费用通过审核的居民需要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门禁卡费用。

费用包含门禁卡制作成本和押金。

居民在申领门禁卡时应当妥善保管好门禁卡,并确保在退卡时能够按时归还,以便返还押金。

步骤四:办理门禁卡居民在完成缴费后,物业管理处会按照一定时间安排让居民前往指定地点办理门禁卡。

居民需携带有效联系明原件,并按照要求进行面部识别或指纹采集等操作,以确保门禁卡的安全性和使用的准确性。

步骤五:领取门禁卡办理完成后,居民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自己的门禁卡。

同时,物业管理处会提供相关门禁卡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居民应仔细阅读并遵守。

4. 注意事项居民应妥善保管自己的门禁卡,不得私自转借或出售门禁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果居民遗失门禁卡,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处报备并重新办理门禁卡;居民搬离小区或不再使用门禁卡时,应及时归还门禁卡并申请退还押金;物业管理处有权对门禁卡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通过遵守这些规程,居民能够方便地申领和使用物业小区门禁卡,提升小区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合肥市物业管理制度文件

合肥市物业管理制度文件

合肥市物业管理制度文件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合肥市内所有住宅小区、商业大厦及其他物业管理区域。

2. 物业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二、组织架构
1. 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和相关利益方组成。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依法经营。

三、物业管理职责
1.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安保、清洁、绿化、维修等服务。

2. 定期组织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

四、业主权利与义务
1. 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决策,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

2. 业主应遵守小区管理规定,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五、服务内容与标准
1. 安保服务:确保小区24小时安全监控,定期巡逻。

2. 清洁服务:公共区域每日清洁,垃圾及时清运。

3. 绿化服务:定期对小区绿化进行养护,保持绿化美观。

4. 维修服务:对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响应业主报修。

六、费用管理
1. 物业管理费用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标准合理制定。

2. 费用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业主公开,接受监督。

七、违规处理
1. 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2. 对于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
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车辆停放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特约服务费等。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当地物业服务行业平均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确定.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和服务内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小区车辆停放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以及满足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小区与非普通住宅小区界定由各市确定。

第七条提倡建设单位、业主或业主大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业主大会成立后的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可试行市场调节价,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第二章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管理第八条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的公共性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住宅小区发放及使用新门禁卡的方案

住宅小区发放及使用新门禁卡的方案

住宅小区发放及使用新门禁卡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住宅小区发放及使用新门禁卡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尊敬的XX家园住户:我小区门禁、监控系统改造工程进入后期调试、试运行阶段,即将进行封闭式管理。

单元门(含地下室)及园区大门的出入,全部实现IC卡开门方式并记录出入信息。

IC卡发放采用实名制、不可复制,如遗失或非法使用可注销。

IC卡外形有卡片式、钥匙扣式两种,使用人根据喜好自行选择。

现将初步发放及使用方案公布如下:1、IC门禁卡分为常住卡(长效)、暂住卡(6个月)、临时卡(3个月)三种类型,可打开所有园区大门及自住的单元门,不能开启非自住单元门。

(1)常住卡(长期有效):业主自住及单租户可携住房证明、身份证到物业楼长室(4号楼)申请,经审核后每户可办理3张免费卡、2张收费卡,收费卡为20元/张。

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超过5张卡的住户,需由、物业公司审定后发放。

(2)暂住卡(有效期六个月):合租户及公司需由业主本人携住房证明、身份证、租赁、办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办理,每户最高可办理6张,收费100元/张。

到期后若要继续租住,需再次申请延长时效。

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门禁卡将自动注销。

(3)临时卡(有效期3个月):对群租户在没有整改结束前,需由业主本人携住房证明、身份证、租赁合同先期办理3个月有效期的临时卡。

每户最高可办理6张,收费100元/张。

到期后不再延长时效,门禁卡将自动注销。

(4)外来人口使用暂住卡、临时卡,申请前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

(5)车库停车卡可与门禁卡合并实现一卡多用,但数量要计入每户限额总数。

(6)门禁卡在有效使用期内若出现不能使用情况,经核实后予以免费更换。

2、门禁卡作为业主及使用人进入小区的唯一凭证,应随身携带,以免给您的生活造成不便。

3、如您的门禁卡不慎丢失,请及时到物业登记并注销原卡号,以免他人捡拾产生安全隐患。

补办门禁卡时,业主需缴纳20元/张,租户(公司)需缴纳100元/张。

4、因门禁卡遗失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引起的后果,由领用人全部承担。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通知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
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企业
【发文字号】合价经费字[2000]311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0.11.27
【实施日期】2000.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通知
(合价经费字[2000]311号2000年11月27日)
各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合肥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等规定精神,2000年上半年,我局会同市物业办对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情况进行年审。

从年审中发现,我市大部分物业公司未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经研究决定,从2001年元月1日起对全市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明码标价和在入口显目处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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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业收费新办法正式出台 8月1日起实施

合肥物业收费新办法正式出台8月1日起实施昨日,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了解到,新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整个《办法》中,首次尝试取消公摊费,实施一费制。

另外,按照新《办法》,合肥市业主可以选择甲、乙、丙、丁四级服务,当然,价格也是从高到底。

其中,乙、丙、丁级的政府指导价基数提高了0.1元。

另外,此次对地面、地下停车收费的调整较大,地下停车一律180元每月,地面按照小区车库配比率不同,分别为30、80、160元每月(小型车)。

【物业费】最高1.44元最低0.33元物业费根据服务等级分为四级,每级又分为有电梯和无电梯两种。

甲级无电梯,基本收费标准为每月0.70元/平方米,有电梯的每月1.20元/平方米;乙级无电梯的每月0.60元/平方米,有电梯的每月1.10元/平方米;丙级无电梯的每月0.50元/平方米,有电梯的1.00元/平方米;丁级无电梯的每月0.40元/平方米,有电梯的每月0.90元/平方米。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规定的价格只是政府指导价,有20%的浮动空间。

以政府指导价的20%浮动计算,合肥市普通住宅的物业综合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44元每平米每月,最低不得低于0.33元每平米每月。

【公摊费】收费一费制公摊费取消针对原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繁多的状况,新《办法》实施物业收费“一费制”,把原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等收取的公摊费用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中一并收取,不得再另行收取公摊费,如:共用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监控系统、单元门禁等设施设备运行费。

二次供水未移交给供水部门的供水设备,其增压水泵运行费用可据实分摊收取,接受监督。

【广告费】七成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之后,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综合服务费,70%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你家小区物业欠你一笔钱,这么多年还不知道?

你家小区物业欠你一笔钱,这么多年还不知道?现在城市里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每天坐电梯上下楼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等电梯、坐电梯的时候难免会看到一些广告,对此很多人大概都不会太在意,但生活在奥林花园小区业主李女士对此产生了质疑。

不知道公共收益有多少,用在哪里“小区每栋楼电梯里都有广告,广告费应该有不少,可是自打住进小区里,公共设施的收益项目就没见物业公示过。

”近日,奥林花园小区李女士等业主称,小区电梯广告隔段时间就换,电梯电视广告整天不间断循环播放一些二手车、餐饮、美容等广告,本来并没有在意,可是仔细一想,小区电梯属于公共区域,那电梯广告收益到底算谁的呢?无独有偶,家住蜀山区博澳丽苑小区陈先生也反映,小区每个电梯里都安装了LED显示屏,走进电梯内部就看见两遍都挂满了平面广告,有医疗美容、艺术培训等内容。

“小区电梯是公共空间,当初我们买房的时候都交了公摊的钱,因此产权也应该属于业主,物业怎么能擅自在电梯内做广告?这部分收入到底应该由谁来支配?”陈先生说道。

在探访小区的过程中随机采访了近20名业主,近7成业主均表示并不知道公共收益,平时也没有在意过这个问题。

另外3成业主称了解一些,但未见到物业有公示。

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业主物权研究与调解中心执行主任凌德庆介绍,小区公共收益包含很多项,如小区院内场地临时占用出租收益、电梯广告发布收益、快递公司占用小区公共部分安装快递箱的补偿收入等都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所有利用小区全部公共部分出租的收益均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出租时需经小区三分之二或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

”凌德庆介绍,根据国家法规规定,公共收益优先用于补充小区公共维修费用,也可根据业主大会共同决定使用。

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现在法院已经明确了,是不是突然有一种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的赶脚?赶紧找到你家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如果他们不作为,就直接找物业公司问问,这些广告收入都哪去了?多年来咱不知道的这笔钱原来是业主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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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规范小区物业收费行为换发门禁卡收费要公示
除了日常的服务,有些物业公司会为业主提供个性化的特约服务,但这些服务不能漫天要价,得让业主明白消费。

合肥市房产局日前发出专门通知,规范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费收费行为。

对涉及门禁卡发放(换发)以及特约维修、服务等收费项目要严格控制收费标准并公示成本。

这份通知中再度明确,市内物业企业须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服务价格登记证》,否则一律不得经营和收费;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搭车收费;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必须使用专用发票。

代收其他费用,应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出具票据,否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拒交物业服务费。

与此同时,对涉及门禁卡发放(换发)要严格控制收费标准,而目前时兴的不同形式的物业特约服务,内容涉及家政网管、房屋出租转让、代收租金等,收费也要公示成本。

关于明确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0〕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加强和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市、区(含开发区,下同)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承担的管理职责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需要调整的物业管理区域进行重新划分,并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县、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五)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根据物业类型、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物价指数变动等情况,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六)负责外地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备案工作。

(七)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公布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八)制定、发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九)负责市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现场综合查验工作。

(十)处理物业管理活动的重大投诉案件,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三级(含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发证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物业管理项目达标创优工作,负责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和复查工作,以及国家级、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预评和推荐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市物业管理协会开展工作,促进市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辖区范围内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查批准工作。

(三)负责辖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

(四)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对辖区范围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五)负责辖区范围内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管理规约、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备案工作。

(六)组织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业主委员会未依法履行职责和未依法换届,物业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退出和办理交接手续,以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相关事项。

(七)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协调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现场综合查验工作。

(九)协调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物业管理移交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注册的三级(含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转报工作。

(十一)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对本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考评。

(十二)负责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数据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情况,物业管理项目数量、名称、面积情况,物业管理用房情况,业主委员会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诚信情况等。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
(一)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二)参与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划分工作。

(三)组织协调辖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间的关系;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辖区范围内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管理规约、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备案工作。

(五)建立物业投诉处理机制,协调处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纠纷。

(六)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督促或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七)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八)负责辖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

(九)积极引导老旧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改善基础条件,逐步推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四、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派人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

(二)指定专人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员,并在小区内公布,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有关事项。

(三)协调处理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

(四)接受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的预警报告,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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