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新增9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架构设置》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10.23•【文号】农市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农市发〔20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为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建设,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2024年10月23日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智慧农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加快智慧农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基本思路。
聚焦智慧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农业农村生产管理面临的难点问题,组织实施智慧农业3大行动,通过政策拉动、典型带动、技术驱动、服务推动,形成一批可感可及的工作成果,加快推动智慧农业全面发展,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
工作布局。
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加快打造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和基础模型算法等公共服务产品;在产业布局上,着力推动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育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推进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在示范带动上,支持浙江先行先试,探索推广“伏羲农场”等未来应用场景。
行动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工作安排,分阶段推进。
2024年,全面启动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智慧农业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黑农厅函〔2020〕1031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1031号各市(地)、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推进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我厅制定了《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9月29日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做好全省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以聚焦粮食等农作物生产的薄弱环节、薄弱领域和服务普通农户为重点,积极培育服务主体,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性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信息化水平,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支撑。
2020年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共计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面积100万亩以上。
二、项目要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以县为单位,项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作有基础。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
近年来,中国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然而,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资源的日益减少、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低效、环境污染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出台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
这个专项计划旨在通过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该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通过加强农业科研机构建设,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利用率,促进科技创新对农业生产的支持作用。
2. 推进农业现代化。
通过引进现代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农产品可持续发展。
3.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 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
通过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营销渠道建设,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总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生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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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新闻答题

龙江新闻答题发展数字经济是龙江一道必答题系统性《规划》共分四大板块十一个部分,尤其是在重点任务部分,厚植科技优势、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构筑四梁八柱、培育壮大龙江数字产品制造业等8个方面部署了40项重大任务,设置了11个工程专栏《规划》从“十四五”期间的顶层设计到20项具体配套政策的支持,从计算机、卫星、传感器等全产业链谋划到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数个产业集群打造,从5G网络、人工智能算力、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到完善法规制度、优化发展环境、构建产业生态,环环紧扣、步步深入,构建了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创新性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超前实施一批数字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拓展跨越发展新路径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智能生活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擦亮龙江“链上农业”“智能制造”“数字冰雪”“智慧供热”“数字开放”5个品牌构筑数字生活新图景建设以人为本的“城市生命体”、数字孪生城市和数字乡村试点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生态深化数字化改革,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双对标”工程、健全数字经济“双清单”制度、激发数字经济“双主体”活力开放性围绕共建“一带一路”深化国际合作围绕区域发展战略深化省际合作围绕构筑发展新优势深化省院合作28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请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和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对《规划》进行解读。
省发改委主任张亚中说,发布《规划》目的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打好发展数字经济攻坚战,在新一轮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
发展数字经济是龙江重大机遇,以《规划》为引领,发挥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的功能,释放对经济社会发展倍增作用,推动发展方式转型、增长动能转换,加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
发展数字经济,我省有资源、有基础、有平台、有应用场景,发展数字经济大有可为、必有可为、必须为之,必须抢抓机遇,创造条件,推动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粮食机械化生产提质增产减损行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粮食机械化生产提质增产减损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4.23•【字号】黑农厅函〔2022〕626号•【施行日期】202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粮食机械化生产提质增产减损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626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粮食节约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推进粮食机收提质增产减损工作,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机械化支撑,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粮食机械化生产提质增产减损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4月23日黑龙江省粮食机械化生产提质增产减损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粮食节约行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农机对粮食生产的重要物质保障和关键技术载体作用,在全省开展粮食机械化生产提质增产减损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对我省“三农”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部署要求,以主要粮食作物生产为重点,以建设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先导区为载体,以推进农机作业质量提升、装备转型升级和农机农艺融合为主线,开展粮食机械化生产提质增产减损“七大行动”,加大力度装备高端智能农机,建立完善全过程农机作业标准,推广应用良种良田良机良法相配套、农时农情农事农艺相结合的粮食机械化生产技术,完善规模经营、基础建设、技术服务、政策支持、保障评价“五大体系”,形成覆盖粮食生产耕、种、管、收、存储和加工全过程、全方位的提质增产减损模式,为巩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和效益提供农机保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02•【字号】黑政办规〔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21号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日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34号)要求,推进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建设,根据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对照建设目标,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1.搭建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精准对接水稻生态循环、智能农机装备、绿色有机稻米加工、现代科技服务等产业发展需求,在农高区打造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鼓励设立分支机构,打造科研基地、教学基地和实验实践基地。
支持农高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
推动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农高区合作,探索建设涉农大学生共享型实习实践基地。
对农高区新认定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对农高区实质引进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对农高区新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建设资金。
农高区新建或引进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在享受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工作经费。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优化调整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优化调整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10.28•【字号】鲁农科教字〔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优化调整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4〕17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工作效能,更加有力支撑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立足现有建设基础和条件,确定对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并开展相关岗位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内容(一)新增部分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
在玉米等11个体系增设岗位专家11名;在大豆等21个体系增设综合试验站21个。
(见附件1)(二)调整有关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调整薯类、茶叶、刺参等3个体系的首席专家;小麦等18个体系的31个岗位专家;棉花等9个体系的10个综合试验站站长。
(见附件2)二、拟聘岗位范围以上增设或调整的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均纳入本次申报范围,共计3个首席专家、42个岗位专家和31个综合试验站。
三、申报条件和资格(一)基本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完成承担的任务;2.能自觉遵守体系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体系组织管理机构的领导、协调;积极性高,能热心为本产业发展服务;3.未担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岗位;4.无经费管理使用等违法违规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科研行为;5.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申报资格1.首席专家从省级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中择优产生,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与本产业相关研究5年以上,主持过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出色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对本产业发展起到领军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充分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科技资源,为本产业发展服务,投入体系的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方案(2019-2023年度)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8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启动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四川创新团队)。
10年多来,不断深化全省农、科、教大联合、大协作机制,紧紧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瓶颈技术问题,以产品为单元,产业为主线,开展技术集成与创新,在良种选育、种养高产优质关键配套技术、农业现代设施与装备、防灾减灾、农产品加工储运及质量安全、农业废弃物利用、农产品品牌打造及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促进了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发挥创新团队作用,更好服务于我省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结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绩效考核办法》,特制订我省2019—2013年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主导产业,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促进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主线,整合优势农业科技力量,集合核心农业科技资源,建设从科研到推广、从专家到农户、从实验室到田间地头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绿色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集中发力,重点突破,助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产品科技含量和水平大幅提升、农业“金字招牌”更加响亮提供强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创新驱动。
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和转型升级内在要求,依托省内区域特点、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加强对生产技术需求、产品市场动态和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坚持自主研发与吸收引进并重,有针对性开展重大共性与关键技术的研发、集成和示范。
2.坚持示范带动,突出成果转化。
探索成果转化新模式,加大协同创新和推广力度,强化科技示范县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试验示范基地和示范场站,有效衔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农技员和新型职业农民搭建好参与体系研发示范推广的工作平台、获取科研成果的信息平台、提升双创能力的培训平台,推进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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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新增9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架构设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1.12.06
•【字号】黑农厅函〔2021〕1492号
•【施行日期】2021.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新增9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架构设置》的通知
黑农厅函〔2021〕1492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19〕144)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岗位专家和推广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2021〕1309),由新增的肉牛、肉羊、小麦、南瓜、黑土耕地保护、数字农业、农业机械化、绿色有机农业、农业品牌创建工程9个体系首席专家,结合产业技术发展需要,制定了体系设置架构,并征求了相关科研院校意见和建议,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首席专家做好岗位专家、推广专家和综合技术示范园遴选工作。
请各体系建设依托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各体系遴《结构布局表》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在省农业农村厅电子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满莉周陆昌
联系电话:82675086 82675087
电子邮箱:****************
附件:全省新增9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推广体系架构设置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