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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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首先,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是指监理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建立的一套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等组成的管理体系。

一个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可以有效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问题解决。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架构:监理单位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质量管理岗位设置:监理单位按照工程施工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岗位,如质量部门、质量监督员等,并制定相关职责和岗位要求。

3.质量管理程序:监理单位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质量控制要点,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和检查。

4.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监理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对工程施工进行规范化管理。

5.质量控制手册:监理单位编制质量控制手册,对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详细规定,包括工序要求、检查记录、问题处理和整改措施等。

6.培训和考核:监理单位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

7.监督和协调: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并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协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在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中,监理单位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实现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提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质量管理措施:1.严格的质量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工序检查、质量抽查、验收检查等,以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

2.问题整改措施: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需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检查验收,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3.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监理单位建立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重要质量检查、整改等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证和追溯。

监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情况

监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情况

监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情况监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一、总则1、质量管理体系的总要求制造单位应按本要求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制造单位应当做到:(1)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制造单位中的应用;(2)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3)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4)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5)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6)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7)对外包过程加以识别,确保对其实施控制。

(8)按本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2.1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制造单位应当编制下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质量手册;(3)本要求规定的程序文件;(4)质量计划;(5)本要求所规定的记录。

3、质量手册质量手册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规定制造单位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管理体系;(2)概述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过程的控制内容、控制方法,规定程序文件;(3)表述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

4、文件控制制造单位应当建立文件控制程序(形成文件),并且加以实施和保持,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予以控制。

4.1规定控制要求内容文件控制程序应当规定以下控制内容(1)明确受控文件类型;(2)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方法;(3)文件的修改与更新方法;4.2控制应当达到的要求文件控制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2)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3)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4)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5)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6)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7)文件的发放、回收、保管及建立现行有效文件清单等管理要求。

5 记录控制5.1 记录保持(1)制造单位应建立并保持产品记录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以提供产品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设计交底及会审管理制度1、施工图(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不得使用)交底及会审是为了使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深入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要点,通过会审可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使设计达到经济合理的目的,交底会由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

2、业主单位交监理公司两份施工图纸,同时应交给施工单位。

3、施工图会审是一项重要的施工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与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做好施工图会审,并做到:会审前及时看图及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设计修改、答复意见,准备好会审意见;对施工现场、施工手段、能力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会审中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应及时交底,做好会议记录;根据设计单位书面答复组织施工单位填写“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二、图纸会审要点审查制度1、施工图是否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达到合格或基本合格的要求。

(包括详细的审查意见、设计答复及修改设计变更通知单、审查结论)2、在会审或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有不符合质量和安全的部位,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修改设计的要求;3、图纸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准确无误;设计说明和图纸是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特殊部位的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是否明确。

三、施工图会审的领导负责制度为加强图纸会审的领导,监理采用各级负责制:1、凡工程量大、结构复杂的建筑物应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2、一般工程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技术负责人参与;3、图纸会审前,应指定会审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具体审检图纸,并对图纸会审工作的质量负责。

四、“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编制,指导承建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和全面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2、施工单位填写“施工报审表”的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质量保证体系等)报监理方审批后实施,否则不得实施;3、“施工组织设计”上报后,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交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认;4、“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审批。

监理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明确监理工程质量监测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全面、准确、及时地监测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监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技术人员等,执行本制度时应结合具体工程项目情况。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监理工程质量监测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监测方法、责任分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后续章节。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全面监测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第六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切实监测工程质量,发现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第七条遵循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的原则,与项目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沟通,相互合作,共同推动工程质量提升。

第八条积极倡导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的理念,不断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推动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测的工作流程包括:规划阶段、实施阶段、监测阶段、整改阶段、总结阶段五个阶段。

第十条规划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项目启动前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制定监理工程质量监测计划,明确各方责任。

第十一条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测计划,采取多种监测手段,包括现场检查、实验室测试、数据统计等,全面监测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监测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工程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制定监测报告,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工程质量状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整改阶段: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总结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结束后,对监测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为今后工程质量监控提供参考。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一、制度宗旨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是本公司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基础上,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对监理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

本制度的宗旨是为监理工作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导和管理,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全面落实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二、制度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监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监理规范》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过程中,所有监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责任主体1、总经理总经理是本公司的掌舵人,对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起关键作用。

2、监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是本公司监理工作的负责人,对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的具体实施负有直接责任。

3、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是本公司监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对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的具体执行负有直接责任。

五、制度内容1、监理工作职责(1)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情况。

(2)对施工单位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防止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

(3)对施工单位所提交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验收记录等文件进行审核。

(4)对施工单位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件等进行抽样检测和测试。

2、监理管理规定(1)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参加工程施工方的会议,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等重要情况,并向业主及时核实,并出具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规定,并要及时向业主报告监理工作的情况。

(3)监理工程师应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并及时解决各方面的矛盾与问题。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单位内部管理,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员工、监理项目及内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科学合理:结合监理业务特点,科学设置管理程序;(三)公开透明:确保管理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责任明确: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监理单位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总经理:负责监理单位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二)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各部门;(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项目的全面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四)各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合同部、财务部等。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技术部:负责监理项目的技术支持、技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二)质量部:负责监理项目的质量监控、质量验收和不合格处理;(三)安全部:负责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处理;(四)合同部:负责监理项目的合同管理、合同变更和合同纠纷处理;(五)财务部:负责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三章监理业务管理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监理业务:(一)投标:参加招标,投标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二)合同签订: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项目启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目标、计划、组织架构和职责;(四)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带领监理团队进行现场监理,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五)项目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和标准进行项目验收,提出验收报告;(六)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或项目完成后,与建设单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制度:(一)监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二)监理日志制度:要求监理人员认真填写监理日志,记录监理过程;(三)监理报告制度: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反映监理工作情况;(四)监理整改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可靠、优良的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的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监理单位需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四条监理项目的质量管理应按照“专人负责、分层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进行组织,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监理项目应设置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包括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会议,对监理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跟进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八条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质量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提升。

第九条在监理项目开始前,应编制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目标、职责分工、质量控制点和检测频次等内容,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规划可循。

第十条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质量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工程质量评审,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相应的评审报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第四章质量管理文件第十二条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手册、质量记录和质量档案等内容。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管理手册应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流程、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目标等内容,为监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第十四条质量记录应完整记录监理项目工程的质量信息,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记录和质量台账等内容,确保质量过程可追溯。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监理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监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1.2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门内所有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

二、监理质量管理职责2.1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负责监督、检查、评审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要求施工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2.3监理工程师要做好日常监理记录和报告,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为工程质量评定提供依据。

三、监理质量管理流程3.1施工前期3.1.1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并核实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经验和人员配备。

3.1.2监理工程师要参与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评审,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确保设计和施工方案符合相关规范。

3.2施工过程中3.2.2监理工程师要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做好监理日志,并向施工企业提出质量整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3.2.3监理工程师要参与施工企业组织的进度管理和现场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工程质量技术问题。

3.3施工结束后3.3.1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并提出合理的评价意见。

3.3.2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工程竣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为后续工程质量评定提供依据。

四、监理质量管理要求4.1监理工程师要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不断学习和研究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

4.2监理工程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按照职责范围履行监理工作,不得串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监理部门形象。

4.3监理工程师要与施工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做到监理与施工之间的有效互动。

五、监理质量管理奖惩机制5.1对优秀的监理工程师,可以采取表彰、奖金等方式予以奖励和鼓励,以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提高监理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监理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和管理、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等。

第三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以质量为本、以安全为重、以服务为先”的原则,不断提升监理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依法履行监理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六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工并达到设计要求。

第七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项目监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有效开展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确保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理工程质量管理的制度和规章,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规范监理工程质量管理行为。

第四章质量管理的程序和工作要求第十二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方案,明确质量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计划和方案应包括质量监督和检查计划、质量整改和改进计划、质量验收和评价计划等内容,确保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十四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质量管理计划和方案,认真执行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项目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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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盛世家园工程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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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加大施工质量监理
的管理力度,提高公司工程监理的总体水平,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施工质量监理必须落实“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
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强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规范监
理人员的质量监理行为,使施工质量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消除,确保施工质量监
理的有序、可控。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监理的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
同样也适用于与我公司合作监理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 质量方针和目标
第四条 质量方针:科学管理、提高建设效益;诚信服务,铸造企业公信力。
第五条 质量目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确保顾客满意率85%以上;加强监理
工作管理,确保项目监理合同履约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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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旁站监理
现场项目监理部(组)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规范要求,针
对工程特点,编制相适应的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应充分体现
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原则,明确旁站监理的工作范围及要求。
第六条 旁站监理基本工作范围:
1、涉及结构安全的重点施工部位和隐蔽工程(桩基、基础、主体结构等)。
2、影响工程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
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首件样板以及重要施工过程。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过程。
第七条 旁站监理的基本工作要求
1、现场配备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
2、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质保体系。旁站监理前应检查施工单位质
量管理体系,并督促其及时、全面履行现场质量管理责任;旁站时应检查施工
单位的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3、旁站监理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验等方法综合运用。
4、旁站监理全过程必须有记录可追溯。
5、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发生时,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
改。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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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现场巡视、平行检验
第八条 现场巡视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每日例行巡视,应做到每日不少于两次的巡视检查;
2、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经常性、有目的地到现场巡视检查;大型工程、重点工程
的计量工程师应长驻现场,做到每日巡视。
3、工作内容
(1) 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 检查正在施工部位的施工情况,包括:劳动力投入情况、施工单位管理
人员到位情况、施工机具设备使用情况、材料进场使用情况;
(3) 检查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或施工环境条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检查工程
质量情况:有无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
(4) 检查施工安全情况:现场施工是否满足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落实情
况及安全隐患情况;
(5) 技术方面检查包括:基线、标高、尺寸的复测、抽查;材料品牌、生产
厂家、规格型号、标号等级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是否按已审批
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要求;操作规程等的要求;质量问题整改落实
情况。
(6) 没有施工部位情况,包括:成品保护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深基坑
施工时附近建筑物沉降情况;停工时检查复工条件;
4、 巡视办法
(1) 现场巡视分为例行巡视和工作巡视两种。
(2) 例行巡视每日至少两次,一般应作为现场监理每日第一件工作来进行,
如与其他工作冲突(如:验收、旁站)则视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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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现场平行检验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工序、检验批、分
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等做好平行检验。
2、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验收单和验收批、
分项工程报验单等自检结果进行现场复验,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不合格的发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

第五章 监理人员质量控制资料签认责任
项目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资料
签认制度。
第十条 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认:总监理工程师任命及调整文件、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表以及政府部门规定需监理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其它质量控制资
料。
第十一条 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签认:监理规划、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以及政府部
门规定需监理企业承担技术责任的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十二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分包单位资
质审查意见、开工、复工报告审批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批意见、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审批意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资料、竣工申
请、竣工验收文件以及其它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第十三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可以签认除项目监理
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外的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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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师签认: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监理日记、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情况和试验结果审批意见。
第十五条 监理员签认:旁站监理记录、现场原始质量记录和凭证、工艺过程、
施工工序、加工制作的检查记录和检查结果、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
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记录。
第十六条 各级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职责签认,不得任意代签。遇特殊情况需代
签的,必须在具备有权限者的合法授权手续后,才能代签。签认应字迹清晰,
日期正确,并按规定归档。
第十七条 签认者签认的内容必须真实并能够追朔,由于签认错误,签认人必须
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公司检查组应经常深入监理现场检查、监督和指导施工质量监理工
作。
第十九条 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督促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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