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分类与特性

合集下载

专利解释

专利解释

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解释】对本条的修改在于增加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

本条在本次修改前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然而,原《专利法》通篇未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作出定义,而是由《专利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予以规定。

这导致《专利法》本身的规定不够完备。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直接涉及能够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范围,这是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之一,也是专利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和重要基础,不宜由法律位阶低于《专利法》的《专利法实施条例》予以规定。

因此,本次修改将原《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定义移人本条,分别作为本条第二、第三、第四款,即:“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在本次修改《专利法》的过程中,对上述定义曾经提出过两方面的修改建议。

一是有专家学者建议删除第二款和第三款中的“新的”二字,其理由在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该款全面、准确地界定了“新的”一词的含义,是判断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颖性的直接法律依据。

保留该两款的“新的”二字,会导致《专利法》的不同条文以不同的方式涉及同一概念,容易使公众对《专利法》的理解和施行产生混淆。

经研究讨论,立法机构认为本条规定了《专利法》所称发明创造的内涵,如果删除“新的”二字,从本条的文字上看,对产品或者方法提出的任何技术方案都可以称为“发明”,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结合提出的任何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都可以称为“实用新型”,这有悖于公众对“发明创造”一词的理解,容易导致混淆。

简述专利文献的特点

简述专利文献的特点

简述专利文献的特点
专利文献是指具有特定专利权的文件,它们一般包括发明专利文书、实用新型专利文书、外观设计专利文书、不可撤销专利文书以及其他国际、国家和联邦颁发的专利文书。

专利文献具有技术特点、自主特点、国际性等显著特征。

首先,专利文献的技术特点表现在其对专利技术的描述上,例如发明专利特别强调发明的原理、原理的实施方式和技术特征,实用新型专利更注重于新型产品的结构特征以及功能特性。

此外,专利文献还中含有大量的技术数据、表示图形和具体的图表,以便对这些技术特点进行充分描述,并尽可能详细地介绍专利技术。

其次,专利文献具有独特的自主性特点,它们不仅仅是关于技术的文献,而且会提供大量的法律前提,可以帮助读者了解专利的发表原因,以及专利权的限制条件。

此外,由于专利文书是颁发专利权的唯一文书,它们也可以帮助专利申请人准确定位专利技术,确保其有效使用专利权。

最后,专利文献具有较强的国际性和统一性,比如大多数发明专利文书是由各国和地区的政府机构颁发的,它们的内容和要求遵循某种国际知识产权法规。

此外,专利文书也会经常把普通的技术文献进行归类,确保读者可以更快的找到所需的专利文献。

总之,专利文献具有技术特点、自主性特点和国际性特点等显著特征,它们可以帮助专利申请人准确定位专利技术,以及保护其有效使用专利权,并且方便读者识别和获取所需的专利文献。

因此,专利
文献一直是研究者和行业从业者们不可缺少的文献。

专利 技术特征的概念

专利 技术特征的概念

专利技术特征的概念专利技术特征是指专利技术中所描述的具体技术要素或特性,包括产品的结构、构造、功能、工艺、方法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或实现方式。

专利技术特征是专利申请人通过申请专利时所描述的技术内容,是产权人对所拥有的技术进行保护的重要依据。

在专利文件中,专利技术特征是权利要求书的核心内容,也是在专利审查、侵权判定和专利实施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要素。

专利技术特征通常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技术目的、技术特征、技术效果和实施要求。

技术目的是指该项技术的应用目标或目的,包括解决的技术问题、改进的技术效果、实现的技术功能等。

技术特征是指该项技术所具备的具体技术特性或要素,包括产品的结构、构造、材料、配方、工艺、方法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或实现方式。

技术效果是指该项技术所达到的技术效果或效益,包括产品的性能、功能、效率、质量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实施要求是指该项技术实施的具体条件或要求,包括实施时所需的设备、工艺、材料、环境条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专利技术特征是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对自己所拥有的技术内容进行具体描述的重要内容,是专利权的保护对象。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专利技术特征是专利审查员审查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依据之一,是确定申请专利是否满足专利法律要求的重要标准之一。

在专利侵权判定过程中,专利技术特征也是确定被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依据。

在专利实施过程中,专利技术特征是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具体内容,也是确定专利权范围的重要依据。

专利技术特征在专利技术交易、许可和转让过程中也具有重要意义。

在专利技术交易过程中,专利技术特征是确定专利技术价值的重要依据,也是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条件和价格的重要基础。

在专利许可过程中,专利技术特征是确定许可范围和条件的重要依据,也是双方协商许可价格和条件的重要参考。

在专利转让过程中,专利技术特征是确定转让范围和条件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转让价格和条件的重要基础。

专利技术特征是专利技术保护的核心内容,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和条件的重要依据,也是专利技术交易、许可和转让过程中的重要参考。

专利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合发明目的解释

专利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合发明目的解释

专利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合发明目的解释专利技术特征的要求,是对于一项专利发明的技术特性特征进行定义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构成专利权力范围的基础。

正确明确的技术特征表述可以确保专利权有效地保护发明人在技术、商业及法律方面的利益。

因此,编写专利技术特征要求具有相当的技巧性,并需要严格的逻辑性和详细的描述。

本篇文章将从专利技术特征的定义和目的、编写方法和实践案例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专利技术特征的定义和目的专利技术特征是指专利发明所具有的特殊的技术性标识,即发明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技术门类、技术方法、技术实现手段等方面的描述。

相比于专利文献中的其他部分,技术特征更注重对发明内容的详细解释,其具体目的如下:1. 确定发明边界:专利技术特征的编写通常是在专利申请的起草阶段完成的,目的是确定发明的具体边界,以便区分专利权范围和技术保护范围。

2. 保护专利权利人的权益:技术特征的编写可以确保专利权的有效保护,防止他人以类似但不同于本专利的技术实现系统来侵犯专利权。

3. 对技术实现方案、商业价值等进行描述:在专利技术特征的描述中,发明人可以对发明专利的技术实现方案、商业价值等进行详细描述,从而向外界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

二、编写方法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专利技术特征的编写方法:1. 合理安排篇幅:由于技术特征是专利申请文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其篇幅大小应该尽量合理,充分体现发明的核心和描述的准确性。

在此基础上,可以合理地安排技术特征的次序和结构,展现清晰的技术层次和深度。

2. 始于通用特征,终于具体实施:技术特征的描述要贯穿通用特征和具体实施之间,分别从整体和局部出发,对发明技术进行全面的介绍和描述。

在此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过度抽象或过于具体的表达方式,使得技术特征的描述既能够体现发明的相关特性,又能够通过合理的描绘技术的实际应用,可以更好地吸引客户和投资者等有关方面的注意力。

3. 依据技术特点进行归纳和总结:技术特征的编写中,可以根据专利发明的相关技术特点,进行归纳和总结,从而确保技术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如何判断专利新颖性

如何判断专利新颖性

如何判断专利的新颖性专利法定义: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注意:不含外观设计新颖性是创造性的前提,如果一件专利具备新颖性,但是其技术方案在所属技术领域的人员很容易想到,不需耗费脑力劳动就能联想到,可谓创造性低,为了不造成专利泛滥,更好地促进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专利除了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外,还必须具有工业再现性,即实用性,也就是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应当具有批量工业生产的特性。

再此,新颖性是创造性的前提条件。

而实用性则是独立的条件。

新颖性判断标准介绍根据各国在对新颖性判断中现有技术的地域标准的不同,理论上将新颖性分为绝对新颖性、相对新颖性和混合新颖性。

绝对新颖性是指在新颖性判断的时候,不考虑现有技术的地域范围,只要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已经公开的技术,都属于现有技术。

(我国采用绝对新颖)相对新颖性则考虑地域范围,只将在本国公开的技术称为现有技术,不考虑在其他任何国家公开的技术。

混合新颖性则进行了折衷:对于以出版物方式公开的技术,无论是在本国公开还是在其他任何国家公开,都属于现有技术;对于使用或者其他方式公开的技术,则仅限于本国境内的属于现有技术,其他国家使用公开但尚未在任何国家以出版物公开,则不属于现有技术,不影响专利申请中的发明的新颖性。

国外公开使用或者在国外以其他方式公开的技术不构成现有技术。

目前,没有任何国家采取相对新颖性标准,所有国家要么是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要么是混合新颖性标准。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三者有何不同?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三者有何不同?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三者有何不同?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同属于知识产权,三者各司其职,有关联却各有特点,下面来看看它们之间有何不同之处。

1、商标和专利的客体不同:专利保护技术内容,包括发明、使用新型、外观设计。

商标保护商标本身,比如图形、文字、它们的组合或者立体商标。

2、商标和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同:专利保护期有限,发明20年,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到期不能续展。

商标保护10年,但是到期可以续展,因此只要每10年续展一次就可以无限期拥有商标独占使用权。

3、商标和专利的保护内容不同:专利保护不得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同该专利相同或近似的产品。

商标保护不得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如果受保护的是驰名商标,他人即使是不同类商品也不能标注驰名商标。

4、商标和专利的申请程序不同:专利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经过初步审查(新型和外观)和实质审查(发明),最终授予专利权。

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公告无异议后核准注册。

5、著作权和商标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有所不同。

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

6、著作权与专利权存在以下区别:(1)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

而专利权所保护的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容。

如果发明人就一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其他人未经他的许可,不能随便在生产中实施这项技术。

这是思想内容与其表达方式的区别。

(2)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求它是独创的。

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商标、专利、版权分别保护的是什么?很多人在提到知识产权时会说“自己申请了和知识产权和商标权”这样类似的语言时,其实这是没有分清楚知识产权的外延和内含的关系。

知识产权分为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高价值专利的申请

高价值专利的申请
高价值专利的申请
❖专利与高价值发明专利 ❖专利授权的核心要素 ❖交底材料的准备和审查意见的答复
一、专利与高价值发明专利
❖(一)什么是专利 1、专利的分类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保 护期自申请日起20年。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 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自申请日起10年。
-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则认为现有技术给出结合启示。 -所述区别特征在另一篇对比文件中披露,其在该对比文件
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中为解决 该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则给出启示,发明显 而易见;作用不同,则未给出启示,发明非显而易见。
判断发明创造性时需考虑的其他因素 ❖ 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
❖ 动物和植物品种 ❖ 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通过核辐射方法
获得的种子或生物材料等
3、可授权的主题举例
1. 新筛选的微生物、已知微生物的新组合、已知微生物的新用 途
2. 组合物,如培养基、肥料、农药、基质、引物组合物等 3. 培育植物新品种的方法,分子育种方法、通过转基因手段获
得转基因动、植物的方法,植物组培方法 4. 新的基因,已知基因的新用途 5.含有技术特征的方法,如制备方法、检测方法 6.分子标记、分子标记引物、分子标记及引物的应用 7. 组培设备、检测设备、制造设备
❖ 有关微生物应用的发明
对于微生物应用的发明,如果发明中使用的微生物是已知的 种,并且该微生物与已知的、用于同样用途的另一微生 物 属于同一个属,那么该微生物应用的发明不具有创造性。 但是,如果与应用已知的、属于同一个属中的另一微生物 相比,该微生物的应用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那么 该微生物应用的发明具有创造性。 如果发明中所用的微生物与已知种的微生物具有明显不 同的分类学特征(即发明所用的微生物是新的种),那么 即使用途相同,该微生物应用的发明也具有创造性。

国际专利分类表G部

国际专利分类表G部

G部——物理本部内容(参见及附注省略)分部:仪器G01 测量;测试G01B 长度、厚度或类似线性尺寸的计量;角度的计量;面积的计量;不规则的表面或轮廓的计量G01C 测量距离、水准或者方位;勘测;导航;陀螺仪;摄影测量G01D 非专用于特定变量的测量;不包括在其它单独小类中的测量两个或多个变量的装置;计费设备;未列入其它类组的测量或测试G01F 容积、流量、质量流量或液位的测量;按容积进行测量G01G 称量G01H 机械振动或超声波、声波或亚声波的测量G01J 红外光、可见光、紫外光的强度、速度、光谱成分,偏振、相位或脉冲特性的测量;比色法;辐射高温测定法G01K 温度测量;热量测量;未列入其它类组的热敏元件G01L 测量力、应力、转矩、功、机械功率、机械效率或流体压力G01M 机器或结构部件的静或动平衡的测试;未列入其它类组的结构部件或设备的测试G01N 借助于测定材料的化学或物理性质来测试或分析材料G01P 线速度或角速度、加速度、减速度或冲击的测量;运动的存在、不存在或方向的指示G01R 测量电变量;测量磁变量G01S 无线电定向;无线电导航;采用无线电波测距或测速;采用无线电波的反射或再辐射的定位或存在检测;采用其它波的类似装置G01T 核辐射或X射线辐射的测量G01V 地球物理;重力测量;物质或物体的探测;示踪物G01W 气象学G02 光学G02B 光学元件,系统或仪器G02C 眼镜;太阳镜或与眼镜有同样特性的防护镜G02F 用于控制光的强度、颜色、相位、偏振或方向的器件或装置,例如转换,选通,调制或解调,上述器件或装置的光学操作是通过改变器件或装置的介质的光学性质来修改的;用于上述操作的技术或工艺;变频;非线性光学;光学逻辑元件;光学模拟/数字转换器G03 摄影术;电影术;利用了光波以外其它波的类似技术;电刻术;全息摄影术G03B 摄影、放映或观看用的装置或设备;利用了光波以外其它波的类似技术的装置或设备;以及有关的附件G03C 照相用的感光材料;照相过程,例如:电影、X射线、彩色、立体照相过程;照相的辅助过程G03D 加工曝光后的照相材料的设备;其附件G03F 图纹面的照相制版工艺,例如:印刷工艺,半导体器件的加工工艺;其所用材料;其所用原版;其所用专用设备G03G 电刻;电照相;磁记录G03H 全息摄影的工艺过程或设备G04 测时学G04B 机械驱动的钟或表;一般钟或表的机械零部件;应用太阳,月亮,或星辰位置计时的计时器G04C 电动机械钟或表G04D 为制造或维修钟表所专门设计的装置或工具G04F 时间间隔的测量G04G 电子计时器G05 控制;调节G05B 一般的控制或调节系统;这种系统的功能单元;用于这种系统或单元的监视或测试装置G05D 非电变量的控制或调节系统G05F 调节电变量或磁变量的系统G05G 只按机械特征区分的控制装置或系统G06 计算;推算;计数G06C 一切计算均用机械方式实现的数字计算机G06D 数字流体压力计算设备G06E 光学计算设备G06F 电数字数据处理G06G 模拟计算机G06J 混合计算装置G06K 数据识别;数据表示;记录载体;记录载体的处理G06M 计数机构;其对象未列入其它类组内的计数G06T 一般的图像数据处理或产生G07 核算装置G07B 售票设备;车费登记设备;签发设备G07C 时间登记器或出勤登记器;登记或指示机器的运行;产生随机数;投票或彩票设备;未列入其它类组的核算装置,系统或设备G07D 硬币的分类、检验、兑换、交付或其它处理;检验或兑换纸币;检验证券、债券或类似的有价纸币G07F 投币式设备或类似设备G07G 登记收到的现金、贵重物或辅币G08 信号装置G08B 信号装置或呼叫装置;指令发信装置;报警装置G08C 测量值,控制信号或类似信号的传输系统G08G 交通控制系统G09 教育;密码术;显示;广告;印鉴G09B 教育或演示用具;用于教学或与盲人、聋人或哑人通信的用具;模型;天象仪;地球仪;地图;图表G09C 用于密码或涉及保密需要的其它用途的编码或译码装置G09D 铁路用或类似用途的时间表或计费表;长期使用的日历G09F 显示;广告;标记;标签或名牌;印鉴G09G 对用静态方法显示可变信息的指示装置进行控制的装置或电路G10 乐器;声学G10B 管风琴;簧风琴G10C 钢琴G10D 未列入其它类组的乐器G10F 自动乐器G10G 音乐的辅助设备G10H 电声乐器G10K 发声器械;未包括在其它类组中的声学器械G10L 语言分析或合成;语言识别G11 信息存贮G11B 基于记录载体和换能器之间的相对运动而实现的信息存贮G11C 静态存贮器G12 仪器的零部G12B 仪器的零部件,或未列入其它类组的其它设备的类似零部件分部:核子学G21 核物理;核工程G21B 聚变反应堆G21C 核反应堆G21D 核发电厂G21F X,γ辐射、微粒辐射或粒子轰击的防护;处理放射性污染材料;及其去污染装置G21G 化学元素的转变;放射源G21H 从放射源取得能量;放射源辐射的应用;宇宙射线的利用G21J 核爆炸;其应用G21K 未列入其它类组的粒子或电磁辐射的处理技术;辐照装置;γ或X射线显微镜附注(1)在本部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指定的含义:——“变量”(作为名词)系指与其有关的特定的实体(例如一种物品,一定数量的某种物质,一束光)在特定的瞬间能被测量的特征或性质例如尺寸,一种物理条件如温度,某种性质如密度或颜色),变量可以变化,以便可假设它的数值表达式在不同的时间,或不同的条件或某一特定情况下具有不同的数值,但对于在某种条件下的特定的实体或实际应用上,上述的数值可视为恒定值(例如,在许多的应用中棒的长度可以被认为是恒定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利的分类与特性
专利是一种通过创新保护发明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它是对发明人
所创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序等的一种保护,同时也可以推动创
新和技术发展,激励人们在各个领域探索新的可能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专利的分类和特性。

一、专利的分类
专利根据其保护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
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是对技术上的创新的一种保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明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可以取得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往
往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和高成本来完成申请和审批程序,它的有效期通
常为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结构或者组织方式的创新的一种保护。


要求较发明专利宽松,只需要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即可。

实用新型专
利的审查通常耗时较短,只需2-3年即可完成,其有效期为10年。

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通常适用于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产品外观设计。

例如,汽车、家居、电子产品的外观设计等。

要求设计是独特、新颖的,同
时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和功能。

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通常为10年。

二、专利的特性
了解专利的特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利用专利。

专利的特性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地域性
专利权是由国家授予的,其保护范围仅限于授予该专利的国家或地区。

因此,在面对跨国公司的专利时我们需要了解到其专利权的地域
性和范围。

2.排他性
专利授予持有人专属的权利,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者授权使用、制造、销售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产品或工艺,保护发明人的创造成果。

3.时效性
专利权的保护期有限,其有效期通常为20年、10年等不等。

为了
保护专利权的长效性,专利持有人需要及时足额地履行专利年费等义务。

4.可许可性
专利持有人可以通过许可授权他人使用专利技术,获得授权费用或
使用费用等经济收益,也可以与其他企业、机构进行技术合作。

5.独占性
专利保护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竞争壁垒,进一步体现了专利的独占性。

依据不同的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及专利的权利,授予人可以拥有一段时间的独占权。

三、结论
在当今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专利已经成为推动技术发展和保障创新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针对不同的商业需求和发明特性,不同种类的专利提供了各自适用的保护模式。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专利的分类和特性,做好专利的查询、分析、申请和管理,以实现我们创新创造的转化和价值最大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