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的企业。

建筑业企业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分包专业工程,也可以接受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独立施工所有承接的专业工程,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合法地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是指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的劳务作业分包。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根据第九条,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最新)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最新)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推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的申请、管理、监督和退出等工作。

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才能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分为甲级资质、乙级资质和丙级资质。

资质级别由物业管理企业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因素决定。

第二章资质的申请和审核第五条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条件包括:经营场所符合要求,注册资本达到规定标准,法定代表人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备相关设备设施等。

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程序包括:填写资质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资质审核,公示一段时间,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由有关部门决定是否发放资质证书。

第七条资质审核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申请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其不予发放资质证书的理由。

第八条资质审核结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申请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章资质的管理和监督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应当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活动,按照资质等级开展相应的业务。

第十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并经过审核,方可继续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资质更新,进行年度评估,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对于违法违规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机构有权暂停或者撤销其资质证书,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资质的退出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主动退出,停止从事物业管理业务:资质到期未进行更新,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年度评估,被撤销资质证书等。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主动退出物业管理业务的,应当向资质管理机构申请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资质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注销的物业管理企业情况通报社会,并公示相应信息。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行业的不断壮大,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规范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市场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一、资质分类与等级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特级资质代表着企业在工程总承包领域具有卓越的综合实力和丰富的经验;一级资质表明企业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二级资质企业在一定规模和范围内能够承担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任务;三级资质则适用于较小规模的项目。

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着不同规模和复杂程度的工程项目。

例如,特级资质企业可以承接各类规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而三级资质企业通常只能承接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的项目。

二、资质申请条件1、企业注册资本企业的注册资本应达到相应等级资质的要求。

一般来说,等级越高,所需的注册资本也就越高,以确保企业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来承担工程项目。

2、人员要求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质等级。

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为工程项目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3、业绩要求企业在过去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数量、规模和质量是衡量其资质等级的重要指标。

具有丰富的成功项目经验,能够证明企业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水平。

4、技术装备企业应拥有一定数量和规格的施工设备、检测设备等技术装备,以满足工程项目的实施需求。

5、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运营规范、高效。

三、资质审批流程1、申请企业向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人员证书、业绩证明等。

2、初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通知企业进行补充或修改。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申请条件建筑企业的申请条件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在江苏省内注册并获得工商营业执照;3.具备技术人员和设备保障,满足从事该项业务的技术要求;4.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和服务能力。

三、资质等级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等级的划分以建筑业务范围和实力为主要考虑因素。

资质等级的具体细则详见下表:资质等级资质范围注册资金(万元)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备设施要求特级无限制500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建造师以上办公场地、设备设施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且先进。

一级甲级以上300及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中级建造师以上办公场地、设备设施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且稳定。

二级乙级以上100及以上具有初级职称或初级建造师以上办公场地、设备设施齐全,技术力量较雄厚。

三级丙级以上50及以上具有初级职称或初级建造师以上办公场地、设备设施齐全,技术力量稳定。

四、申请方式建筑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时,应按照规定提交以下申请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章程、注册协议等基本信息;3.企业申请表;4.所有技术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过去三年施工业绩单。

资料齐全后,企业应向所在地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初审,并做好资质评定工作。

五、资质管理1.资质等级的验收周期为3年,资质等级在验收期限内有效;2.资质等级的升降级申请应在验收期间完成,如未进行申请,资质等级将自动降级;3.资质等级的升降级申请应在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4.已获得资质的企业在资料变动时应及时向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进行备案;5.资质等级降低的企业不得参加省级及以上标准的工程施工;6.违反本规定的企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进行处理。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2篇)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2篇)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企业资质证书是建设工程行业的准入证。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资质证书各等级所从事的工程范围、规模、人员配备、资金及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等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

为保证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资质等级、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铺垫,特质订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一、资质管理工作范围1、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

2、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

3、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

二、资质管理信息收集1、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

2、积极主动的通过多方途径,如政府网站、上级主管单位、兄弟单位了解最新的资质、人员管理规定,及时为年检、升级、核查、注册做准备工作。

三、准确理解资质管理规定,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合格。

1、对收集的资质管理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2、在充分理解各项要求的前提____可着手编制年检、延期等申请资料,在准备申请资料需要的内容时应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如业绩、人员证件、学历、职称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检、延期、升级等资质管理工作设计内容较多,如年度审计报告、工程业绩等需公司财务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项资料。

故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分清主次和前后顺序,提前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以书面形式将所需内容的要求、时间进行告知,并对结果进行跟进。

四、各项申请资料在上报主管单位之前必须留存一份备案,如因修改而出现多份留存,则将不合格资料进行销毁,留存合格资料。

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资质主管单位各种报表,报表内容如涉及到财务必须与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力求符合资质要求的同时确保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资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公司运营和项目实施的合规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司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资质管理制度规定

资质管理制度规定

资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资质管理,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管理人员、职工及相关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的资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科学、便民惠民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质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资质素质。

第六条公司应当完善资质信息管理系统,保障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自身资质管理的自查和监管,确保规范执行。

第八条公司应当依法行使资质管理权限,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九条公司应当重视资质管理的创新,逐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果。

第二章资质管理体系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确保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工作小组,负责资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资质申报和管理的文件、档案和资料,做到规范、完整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完善资质管理的制度和规范,确保资质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资质管理的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人员,确保资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资质管理内容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资质管理标准和流程,保障管理工作的规范。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资质申请和审核制度,保障申请的公平和公正。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完善资质证书的管理制度,保障证书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资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保障监管的公开和公正。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资质管理的投诉和申诉制度,确保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数字化的资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第四章资质管理要求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依法履行资质申报和审核手续,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资质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

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许可、延续与变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42条,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予以废止。

2018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进行修改。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最新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最新
七、资质的监督管理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监督管理
1.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物业管理企业应积极配合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企业资质相关资料。
3.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物业管理企业存在不符合资质条件情形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2.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公开企业财务状况、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查询。
十、争议处理
(一)物业管理企业在资质申请、审批、监督管理过程中,如对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2.物业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纠纷解决
1.鼓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2.纠纷解决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3.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协助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纠纷。
2.物业管理企业应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办法旨在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通过明确资质等级、申请与审批流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同时,鼓励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应急管理,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通过政策支持促进行业发展,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企业资质管理是指对企业的经营资质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企业合规经营、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指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企业资质管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企业的申请和审查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必要的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确认。

企业资质审查应当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对企业资质的评估和认证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企业资质的分类和等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规模和行业特点,对企业的资质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

企业资质等级的分级制度既是对企业在经营管理层面的一种认定,也是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一种评价。

不同等级的企业资质享受不同的政策扶持和待遇,同时也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限制。

再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企业资质的有效期和审查周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资质一般具有有限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在资质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和审查,以确认企业是否继续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和条件。

企业资质的审查周期应当根据企业的经营类型和行业特点确定,避免对企业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阻碍。

最后,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企业业绩和信誉管理提出了要求。

企业的资质和业绩是相互关联的,优秀的企业资质是企业业绩的一种体现和认可。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信誉和形象,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为社会创造价值。

综上所述,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对企业资质管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通过明确的申请和审查程序、分类和等级划分、有效期和审查周期、业绩和信誉管理等方面,对企业的资质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企业合规经营、良性发展。

企业应当依法依规申请和管理资质,提高经营能力和质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社会信誉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