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调查和勘验工作的方法分析和探索
地籍测绘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地籍测绘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常常需要对地块的面积大小、具体形状、界线位置等进行测定和描绘,因此测绘的精度就显得至关重要,只有保障测绘精度,才能明确地籍的权属界线等基本信息,从而方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而伴随科技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测绘技术不断向前发展,尤其在精度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标签:国土资源;地籍管理;测绘技术地籍测绘在国土资源管理中,有效获取了地理信息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需运用可靠的手段,支持资源信息的管理。
我国国土资源的开发、发展等项目中,均能体现出地籍测绘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地籍测绘的优势,确保国土资源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一、国土资源管理基本概述国土资源的内涵,主要是国家所管辖的一切资源,所有领空范围、领土、领海等。
而这里的资源主要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因为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是组成国土资源最主要的两个部分。
国家范围的生产活动都是在国土资源的前提下进行的。
对于国家而言,国家生产力布局产生的经历效果和生产力相关的生态环境都受到国土资源状况的影响。
对于涉及国土资源的相关部门中,最重要的部门是其管理部门。
对于现阶段的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都是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保障下进行发展的。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不仅仅只是负责重大的社会事件,还对社会各种矛盾担任着解决和处理的职责。
现如今的国土资源管理的职能的社会作用和社会地位越来越重要,之前的国土资源管理的职能只是对经济上的管理和相关的执法监督进,目前的国土资源管理的职能逐渐向土地政策的宏观调控方向转变,对于社会矛盾的解决能力越来越突出。
同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与新形势下的新的社会发展共同进步,不断健全国土资源管理机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机制的科学性,增加资源整合,从而推动我国国土资源的科学利用与发展。
二、地籍测绘及其与国土资源管理的关系地籍指的是对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权属、面积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资源进行反应,地籍测绘指的是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等信息进行测绘,从而建立起地籍测绘图、表、册及地基数据库。
第二十三章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现场勘查

第二十三章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现场勘查第二十三章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现场勘查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在林区和山区是一种多发性案件。
特别是国家对大部分地区下达禁伐令后,这类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就更加突显出来,它不但直接破坏了国家的林木资源,更为严重的是会引起森林植被减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以至整个环境恶化的严重后果。
所谓盗伐、滥伐林木,按刑法的规定实际上是二个罪名。
盗伐是指违反森林保护法规,以非法占有或赢利为目的,秘密地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以及公民个人自留的林木的行为。
滥伐是指不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或订立的合同,在指定区域内合理疏伐,而是任意乱砍乱伐的行为。
第一节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现场勘查的任务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现场由于被侵害对象的特殊性和犯罪嫌疑人使用犯罪手段的特殊性,决定了这类案件现场勘查与其他案件现场勘查不同的特点和重点。
通过现场勘查主要应解决以下一些问题:一、查明事件性质林木被砍伐,不一定就构成盗伐、滥伐林木案件。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砍伐林木的行为从形式上看很像是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但实际上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
如有的人虽然砍伐了林木,但数量显著微小的;有的人持有林木砍伐证,只不过砍伐时超出了规定的数量,或是违背了规定的采伐地点和采伐树种等。
只有当违反了森林保护法规,且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盗伐、滥伐林木案件。
因此,对于某些林木被砍伐事件,首先要判明其是否已构成犯罪,是否已形成盗伐、滥伐林木案件。
这是勘查林木被砍伐现场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
二、查明林木损害程度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中,由盗伐、滥伐行为直接造成的后果主要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所属林木的损害。
在现场勘查中,必须对林木的损害程度进行调查和统计。
对被盗伐、滥伐林木的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统计主要可从三个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和分析。
即被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和大致价值,主要是指被盗伐、滥伐林木的株数和当时社会上某种林木的价格;被盗伐、滥伐林木的材质和用途。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能否作为土地执法监察证据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能否作为土地执法监察证据【摘要】经依法公布的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是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治项目立项以及其他需要使用土地基础数据与图件资料等活动的基础依据。
土地调查成果应当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不作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土地调查成果不能直接作为土地违法案件的证据。
【关键词】土地调查应用土地监察证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本文所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特指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部分,以下简称“土地调查成果”)能否作为土地执法监察证据问题,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土地调查成果,是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土地调查条例》,组织专业队伍,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实地调查而来,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率,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直接作为证据。
现就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能否作为土地执法监察证据问题,试作分析。
一、土地调查有关规定和要求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基本农田状况进行的调查、监测、统计、分析的活动。
土地调查包括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专项调查。
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土地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综合运用实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等手段。
一般采用传统方式,即利用dom和已有的调查成果开展全野外调查。
由于各地技术条件不同、经济状况又有明显差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未作明确规定。
关于地类的调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中规定,利用dom和已有土地调查成果等资料,实地调查地类及其界线现状。
地类调查至《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二级类。
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

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是指在林业伐区调查设计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进行规范化操作的规程。
其主要是对伐区调查设计过程中的方法、步骤、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统一,旨在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以下重点阐述其具体技术要求。
1.伐区调查的内容和目的伐区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伐区范围与状况、植被和土壤类型、水源、地形和地貌、野生动物和植物资源、气象和气候等方面的调查。
伐区调查的目的在于全面、准确地了解伐区资源状况,为伐区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的基础依据。
2.伐区调查的方法和步骤伐区调查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和资料搜集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分以下几步骤:(1)确定调查范围和内容。
(2)实地勘验,对主要客观要素加以观测,并进行拍摄、测量、标本采集等。
(3)数据整理和处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类,形成伐区调查报告。
3.数据采集和处理伐区调查中收集到的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和专业数据。
基础数据包括伐区范围、土地利用、地貌、气象、水源、气候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专业数据包括植被类、动物类、土壤类等资源状况数据。
数据的处理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所有数据必须严格依据科学数据处理的规范进行处理,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伐区调查报告伐区调查报告是对伐区进行综合评价和利用建议的重要依据。
在撰写伐区调查报告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内容:简介、调查目的和内容、调查方法和步骤、数据处理和分析、资源现状等内容。
以上是关于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的介绍,通过制定统一的规程和操作规范,合理规划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于维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对于伐区调查设计工作者来说,严格遵循技术规程对于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踏勘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踏勘,是指对某一区域、项目或事件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和评估的活动。
在我国,踏勘广泛应用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勘查等领域。
为了规范踏勘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踏勘活动进行规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踏勘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二、踏勘的定义及范围1. 踏勘的定义踏勘,是指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了了解、掌握、评估某一区域、项目或事件的情况,而进行的实地考察、调查和评估活动。
2. 踏勘的范围(1)土地征收: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用途、补偿标准等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2)房屋拆迁:对拟拆迁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用途等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3)工程建设:对工程项目涉及的地质、环境、资源等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和评估。
(4)矿产资源勘查:对矿产资源分布、品位、开采条件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和评估。
三、踏勘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征收前,应当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用途、补偿标准等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屋拆迁前,应当对拟拆迁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用途等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矿产资源勘查,应当对勘查区域内的地质、环境、资源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和评估。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踏勘的法律程序1. 踏勘申请(1)土地征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踏勘申请。
土地纠纷调查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是国家的根本资源,土地权益关系着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
在我国,土地纠纷时常发生,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方面。
为了妥善解决土地纠纷,维护土地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土地纠纷调查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对土地纠纷调查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土地纠纷的定义及分类1. 土地纠纷的定义土地纠纷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包括土地权属争议、土地使用争议、土地承包经营争议等。
2. 土地纠纷的分类(1)土地权属争议: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方面的归属争议。
(2)土地使用争议:指土地使用者之间因土地使用而产生的争议。
(3)土地承包经营争议: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因承包经营权而产生的争议。
三、土地纠纷调查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权属、土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为土地纠纷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专门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变更、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为土地承包经营争议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的程序和原则,为土地纠纷当事人提供了行政复议的途径,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程序和原则,为土地纠纷当事人提供了行政诉讼的途径,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仲裁的程序和原则,为土地纠纷当事人提供了仲裁的途径,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土地纠纷调查的程序1. 当事人申请土地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调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有关行政机关受理有关行政机关接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当依法受理,并告知当事人调查的程序和期限。
污染场地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研究

污染场地土壤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研究摘要:在土壤资源有限的环境中,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确保人民的健康和安全,重点是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并迅速确定受污染场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程度需要加强土壤污染物风险调查和评估数据库的建设,同时考虑到该国的实际情况,包括改进风险调查和评估系统,并通过以下方式科学制定风险调查和评估参数在确保土壤污染物数据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促进发展的同时,随着生态和环境保护概念的不断发展,中国在建立完善的多层次风险评估体系的同时,还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界定。
关键词:污染场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引言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容易使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因此当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尤其是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土地责任人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确保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在调查监管中应及时引入质控机制,作为管理部门履职的重要补充。
加快信息化水平建设,开发手持终端和专项系统,增加O2O模式和智能预警等功能,以响应各级单位对数字化应用场景的需求,便于管理部门实时掌握和应用调查与质控成果。
1土壤污染特征(1)土壤本身是分散的,自然变化不定,这使得来自工厂污染场地的污染物根据土壤特性隐藏起来,如果没有对土壤污染进行专业监测,很难及时发现。
一般而言,对土壤污染的认识相对较低,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土壤污染导致周围生态环境退化或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准确的土壤污染评估和风险评估(2)不可逆转性。
土壤污染通常是由工厂废物或农用化学品造成的,导致土壤中的有毒和有害物质超过土壤本身的净化能力。
土壤中的大多数污染物是有机污染物,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降解,而一些重金属在土壤污染中是不可逆转的。
在土壤受到污染后,很难通过切断污染源来恢复原土壤的活动,只有通过人工稀释或更换土壤才能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以减少土壤污染的规模和风险,使控制土壤污染变得困难、长期和昂贵。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在实际工作中,不规范的污染识别容易导致调查结果无法令人满意。
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重难点及建议

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重难点及建议摘要: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而制定的重要制度。
在实施中,该制度面临土地市场不规范、土地评估标准不统一、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阻碍了其有效落地。
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耕地“进出平衡”制度落地实施有效措施,从而推动土地市场规范化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关键词: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法律法规;市场监管;落地实施随着国内外形势、经济发展水平等环境不断变化,耕地保护要求也随之越来越严格。
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实施有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可以在未来的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创造出较高的价值,还可以对区域的综合规划产生显著的推动作用。
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开展还要对地方的特殊情况高度关注,加强多方面工作的有效部署,系统化掌握好未来的工作走向,是对地区城乡建设、国土绿化、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设施建设等占用耕地的补救措施,以实现耕地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双重目标。
1、耕地“进出平衡”制度落地实施的现实意义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是指在保证耕地总量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城乡耕地需求、耕地质量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因素,通过土地流转、节约集约利用等方式实现耕地“进出平衡”。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农业发展、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以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有利于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可以促进农村闲置土地的流转,提高耕地利用效率,保障耕地质量和数量的基本稳定,从而更好地满足国家粮食需求。
其次,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有利于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在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等问题仍然存在。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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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调查和勘验工作的方法分析和探索
土地资源调查和勘验工作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了解土地质量、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流转状况。
本文将对土地资源调查和勘验工作的方法进行分析和
探索,以期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一、土地资源调查方法
1.现场调查法:即通过实地勘查的方式,对土地的地貌、地势、土壤质量等进行调查
和测量。
这种方法可以直观地了解土地的实际情况,但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
2.航空遥感法:即通过航拍或卫星遥感技术,获取土地的影像数据,并通过图像解译
和分析来获取土地信息。
这种方法能够覆盖大范围的土地,但对于细节的获取较为困难。
3.地理信息系统(GIS)法:即利用计算机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对土地资源进行数字化分析和管理。
这种方法可以将各种土地信息进行整合和分析,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4.样点调查法:即在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上,设置样点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测量。
这种方
法可以对土地的各项指标进行精确测定,但需要进行大量的样本调查,工作量较大。
二、土地勘验方法
1.土壤物理性质测定法:即通过对土壤的颗粒组成、质地、容重等物理性质进行测定,了解土壤的水分保持能力、通气性等特性。
2.土壤化学性质测定法:即通过对土壤的酸碱度、有机质含量、养分含量等进行测定,了解土壤的肥力状况和是否适宜种植特定作物。
4.土地适宜性评价法:即通过对土地的多项指标进行评价,判断土地的适宜程度和潜
在利用价值。
这种方法可以辅助土地规划和决策,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三、土地资源调查和勘验工作的探索
1.多指标综合评价:传统的土地调查和勘验工作主要关注土壤质量等单一指标,而实
际上土地资源具有复杂的空间多样性。
应该将多个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以全面了解土地资源。
2.信息技术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遥感、GIS和数据分析等工具进行土地
资源调查和勘验已经成为可能。
应充分利用这些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3.与大数据的结合: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土地资源调查和勘验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数
据支持。
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土地的发展趋势和潜在风险,为土地规划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跨学科合作:土地资源调查和勘验工作需要多学科的参与,如地理学、土壤学、生
态学等。
应加强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土地资源调查和勘验工作的发展。
土地资源调查和勘验工作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如现场调查法、遥感技术、GIS等,以全面了解土地资源。
在实际工作中,应探索新的方法和技术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还应加强跨学科合作,共同推动土地资源调查和勘验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