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册(综合测评、奖学金、先进班级评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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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制度规定

学生奖励制度规定

学生奖励制度规定学生奖励是一种激励机制,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参与校园活动以及展现良好品德和行为。

为了完善学生奖励制度,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学校特制定了以下规定:一、奖励对象1. 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奖励对象主要是在学术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获得高分或班级前三名。

2. 优秀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奖励对象是在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包括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学校级奖项。

3.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者:奖励对象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有显著成果的学生。

4. 综合素质优秀学生:奖励对象是在思想品德、科技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奖励内容1. 学习成绩奖励:(1)奖学金:凡是学年末成绩达到优秀者,将授予一定金额的奖学金,以鼓励学生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

奖学金资助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个人经济状况综合评估,并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核发。

(2)荣誉称号:学年末对学术成绩突出的学生将颁发荣誉称号,如学业之星、学霸等,以肯定他们的辛勤付出和杰出成就。

2. 竞赛奖励:(1)奖金: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肯定,并由学校相关部门予以发放。

(2)证书:获得竞赛奖项的学生将被颁发相应的证书,在日后的学习和就业过程中起到重要的申请或评定作用。

3. 社会实践奖励:(1)实践证书:对于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将授予一份实践证书,以表彰他们的积极参与和突出成果。

(2)特殊荣誉: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有机会获得特殊荣誉,如优秀志愿者、优秀社区贡献者等。

4. 综合素质奖励:(1)嘉奖信:对于在思想品德、科技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封嘉奖信,以表彰他们的优秀品质与才能。

(2)奖品:学校将选取少量具有特色的学校文化产品,如学校纪念品、特色书籍等,作为综合素质奖励的物质激励手段之一。

三、奖励程序1. 评选和推荐阶段:学校将根据各类奖励对象的条件和标准,进行评选和推荐,确保公正、公平。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优异且全面发展的肯定和鼓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评选与管理办法。

二、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评选奖学金的首要标准是学业成绩,包括学期成绩、排名等。

学生的成绩必须达到一定的优秀水平才有资格参与评选。

2. 思想品德:优秀学生应该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学科竞赛成绩: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的成绩也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这体现了学生在专业领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4. 实践活动: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也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依据,这体现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评选程序1. 提交申请:学校设立奖学金评选平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奖状等。

2. 综合评审: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专家和教师组成,负责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3. 公示与反馈: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和校内公示栏公布,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和申诉,评审委员会将认真核查并进行答复。

4. 颁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结果,将奖学金授予获得者,并在学校重要场合举行颁奖仪式,给予获奖学生公开表彰。

四、评选与管理的困境1. 评选标准不明确:在实际评选中,标准的主观性和不明确性容易导致评选结果产生争议和质疑,影响评选的公平性。

2. 纠纷处理不及时:一旦出现评选纠纷,学校评审委员会的反应和处理速度不够快,导致学生等待时间过长。

3. 奖学金管理方式不合理:学校的奖学金制度管理方式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一些获奖学生没有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五、改进措施1. 完善评选标准:明确评选标准,减少主观因素的介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加强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及时处理评选纠纷,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邵阳学院学生手册

邵阳学院学生手册

一.填空1.邵阳学院创建于1958年。

2.邵阳学院校训:明德、求真、共生、超越。

_3.邵阳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特等、甲等、乙等、丙等。

4.学生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根据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以及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5.邵阳学院学生奖励评定、违纪处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保障学生申诉权的原则。

6.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7.学生应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饮食店、商店进餐或购买食品,注意饮食卫生。

8.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的核定条件之一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月学习、生活费用(包括衣、食、日常必需品等)在300元以下,家庭学生特别困难学生则在200元以下。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的评定程序:本人申请-班级初评、公布-系(院)评定、公示-填写审批表-主管学生校领导审批。

10.学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应责令其改正,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给予纪律处分,性质恶劣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者,应从重处分。

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有过错责任者,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使其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按《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执行。

1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12.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校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学校有关机构应当最迟在举行时间的4小时前将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13.未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学生不得组织和参加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管理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管理办法
等提示,请老师检查学生是否在学工子系统完成了“入学登记”的 程序。
• 奖学金表格填写:
• 共填写2种表格
• 1、综合奖学金登记表(一、二、三等奖用表)
• 2、单项奖学金登记表(学习优秀、学习进步、科技创新、 体育运动和文艺活动奖学金用表)
• 各班级应按以上一、二、三等,学习优秀、学习进步、科 技创新、体育运动和文艺活动顺序清理好学生的个人登记 表
包括学业类加分、荣誉类加分、任职类加分和参加活动类 加分四类,每类加分不超过1分。07版学生手册137-139页 详细规定。注:党员服务站不加分。 • 2.集体荣誉: • (二)处罚减分 • 受通报批评减0.1分;受警告处分减0.2分;受严重警告处 分减 0.3分;受记过处分减0.5分;留校或留团察看处分减 0.8分;卫生不合格寝室减每次每人 0.1分;无故不参加规 定的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0.1分。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管理办法
• 本次奖学金种类:
• 获得奖学金的所有同学都必须无不及格科目!!!
• 学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单 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学习进步、科技创新、体育运动 和文艺活动奖学金)
•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在班上前18%以内(一等奖前3%以内, 二等奖前8%以内,三等奖前18%以内),学期内按教学计划规
• 填写要求
• 1、所有奖学金登记表“个人主要事迹”一栏要以组织名义 填写(用第三人称“该生”),做到规范、准确,要求用 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内容要全面和真实,填满表 格。
• 3月16日之前务必将所有表格交到艺术楼S103学团办张玉红 老师处!!!
• 注意:
• 1、三种表格(综合测评表、综合奖学金登记表、单项奖学 金登记表)要求同学们都交一份纸质文件一份电子文件!

奖学金的评选细则PPT教学课件

奖学金的评选细则PPT教学课件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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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算出一学年综合测评总分后再排名。 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第1学期综合测评总分+第2学 期综合测评总分)÷ 2
3)算出学年品德总分、学业总分和文体 总分,并分别排名。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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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的评选
一、 得出一整年综合测评的成绩和排 名后,开始奖学金的评选。
• 按本班一整年综合测评的排名和奖学金 的评选比例选出一、二等奖学金的候选 人。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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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精品课件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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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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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占全班的3%) : A.思想品德好。无旷课;综合测评中德育分名 列班级前20%。 B.工作表现突出。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 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认真,成绩 显著,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C.各门课程成绩在65分及以上,且平均分在75 分及以上。 D.身体好。体育成绩达70分及以上。
班里进行投票选出最终3名一等奖学金, 并定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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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出二等奖学金。
评选条件: 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
20%,且品德行为表现测评分不低于80 分,各门课程均在及格以上(不能有补 考)。
2020/12/09ຫໍສະໝຸດ 10• 单项奖的评选:
只评选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学习积 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和劳动积极 分子。
3)挑出符合奖学金条件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 生干部” 的候选人。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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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老师的监督下开班会,进行选举评选 。先选出一等奖学金的候选人,如人数 比例超过8%的,要进行全班投票选出最 终结果。

学生手册2023版

学生手册2023版

学生手册2023版一、学校简介本校是一所历史悠久、教育资源丰富的学府,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和全面的发展机会。

学校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配备先进的教学设施,专业设置丰富多样。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强调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努力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学校的组织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后勤部等部门。

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设有学术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负责学术交流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包括课程学习、考试、请假、作息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学校实行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适当的处理。

四、奖学金与贷学金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和贷学金。

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贷学金则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支持。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奖学金或贷学金。

五、课外活动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各种课外活动,以丰富课余生活和锻炼自身能力。

学校提供了多种课外活动选项,包括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领域的活动。

学生可以根据兴趣选择参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六、体育场地与器材学校拥有多个体育场地和设施,包括篮球场、足球场、游泳池等。

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这些场地和器材进行体育锻炼和比赛。

学生应当遵守场地的使用规定,爱护器材和设施,确保其完好无损。

七、招生与就业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

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会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学生应当认真对待学业,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好基础。

八、学生会与社团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负责代表学生利益参与学校管理等工作。

学生社团是学生自发组成的兴趣组织,包括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领域。

学校学生评奖与奖励规定

学校学生评奖与奖励规定

学校学生评奖与奖励规定学校作为教育的场所,除了传授知识以外,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提高他们的学习动力。

评奖与奖励制度是激励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既可以肯定学生的优秀表现,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因此,每所学校都应该制定合理的学生评奖与奖励规定。

第一,设定各类奖项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学业成绩制定各类奖项。

可以设置学科奖、综合素质奖、文体艺术奖等,以便全面表彰学生的优秀表现。

同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个人特长设置奖项,如音乐奖、绘画奖、课外活动奖等,激发学生发展特长的兴趣。

第二,根据评价标准确定获奖条件学校应该明确每个奖项的评价标准,并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确定获奖条件。

例如,学科奖可以根据主要科目的成绩和在竞赛中的表现评定,综合素质奖可以综合考虑学生的品德、学习态度和课堂表现等方面的评价。

通过明确的评价标准和获奖条件,可以使学生知道怎样去争取奖项,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能。

第三,对奖项进行公示学校应该将各类奖项的设置和获奖条件进行公示,使全体学生都知道有哪些奖项可以争取。

公示可以采取校园广播、班级宣传、校内电子平台等多种形式,以便广泛宣传并让学生了解奖项的具体情况。

公示的过程也可以激发学生争取奖项的积极性,让他们明确目标并努力向前。

第四,鼓励综合素质的评选综合素质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评选综合素质奖可以使学生在知识、能力、情感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这种奖项的评选可以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课外活动参与等方面的因素,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并培养他们良好的品质和道德修养。

第五,严格考虑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奖与奖励规定中,学校应该严格考虑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某一学生或某个群体。

评奖的过程应该透明公正,评审组成员应该具备专业素养和公正客观的态度。

此外,学校还可以邀请家长代表或学生代表参与评审,确保评奖过程的公正性。

第六,鼓励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是学生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实际能力的重要途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规定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规定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规定第一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规定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现将2010—201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如下补充规定:1、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在符合条件的申报者中按素质测评高低为评选依据。

专业学习成绩良好指学习成绩处于班级中等及以上;2、学科竞赛奖: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有获奖证书)者方可申报;3、才艺竞技奖:在各类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中获奖者方可申报;4、组织管理奖:组织策划班团、年级、院以上大型活动(含比赛)并成功举办的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人;在班级主题教育和最佳团日活动评比中获奖的主要班干部;被评为院及以上的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的主要班干部;工作较为突出的学生会(含年级)、社团主要学生干部(占学生干部数的15%);实习组组长、副组长作用发挥好,本人及该组在实习期间没有违纪旷班等行为的也可申报该奖项。

在校宿舍文化建设月中获得表彰的宿舍的安全员或宿舍长也可申报此奖;未获集体荣誉班级的学生干部申报组织管理奖在年级统筹的基础上报学工办审核;5、宣传报道贡献奖:用于奖励在一、二、三类媒体及地方媒体发表正面宣传报道我院的通讯员及在组织具体宣传报道中有较大贡献者。

在学工平台校园动态一年累计发表10篇以上者也可申报此奖项;6、素质认证证书中参与B1类及E类总次数达到10次以上者可申请一个单项奖(具体名称待定);7、所有获奖情况应提供支撑材料;8、符合条件者可以积极申报,各类奖项的比例和名额的确定经年级办统筹后报学院初审。

注意事项:1、吴登云奖学金、瑞兴奖学金均须在特长奖获得者中评选产生;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吴登云奖学金原则上不兼得;3、朱敬文奖学金必须与校长一等奖学金兼得。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1年9月15日第二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光阴荏苒,时间转瞬即逝,不知不觉中已经在大学度过了一个春秋,转眼间已经进入了大二。

在过去的一个学年里,我刻苦努力,认真学习自己的各门课程和各种理论知识,努力掌握自己的专业知识,并在大一的期末考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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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具有本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均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第三条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册》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和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

其在总成绩中所占百分比为:品德行为表现占20%、学业表现占70%、文体等素质活动表现占10%。

第一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第五条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是对学生思想品质、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本数)为不合格。

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分的基本分为70分,每个学生都可得此基本得分。

:第八条品德行为表现的扣分有以下十二项(扣分累计不超过70分):(一)受学部通报批评扣5分;(二)受学院通报批评扣10分;(三)受警告处分扣20分;(四)受严重警告处分扣30分;(五)受记过处分扣40分;(六)受留校察看处分扣50分;(七)早读晚修,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缺勤的每次扣1分,违纪的(如:吃早餐、睡觉、玩手机电脑等)每次扣2分;(八)上课旷课者,每学时扣3分,上课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分;(九)在教学区内不得穿背心、拖鞋,违者每次扣2分;(十)宿舍值日生如不遵守“内务卫生管理”的规定,扣1分;院及各学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结果不合格的宿舍,该宿舍的所有成员的综合测评各扣2分;各学部公开批评累计三次的脏、乱、差宿舍的成员,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十一)其它违反校纪校规者,各学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酌情扣分。

第二章学业表现测评第九条学业表现测评主要对学生学习中知识与能力掌握程度进行测评,由学业成绩平均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分的原始得分。

第十条学业成绩包括一年来所修的所有课程(必修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

第十一条学业成绩的平均分计算方法如下:(一)学期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的课目按原始得分计算,考查课目的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计为95分、85分、75分、65分、55分。

(二)学习成绩与绩点数折算方法为:90—100分折合为4.0—5.0绩点,优秀折合为4.5绩点;80—89分折合为3.0—3.9绩点,良好折合为3.5绩点;70—79分折合为2.0—2.9绩点,中等折合为2.5绩点;60—69分折合为1.0—1.9绩点,及格折合为1.5绩点;60分以下(不含本数)折合为0绩点。

(注:90分折合为4.0绩点,91分折合为4.1绩点,其余类推。

)(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绩点总和阶段 / 学分总和(四)学业成绩平均分=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折合为百分制。

(五)补考通过的课程,按实际成绩记分,并给予学分,但其绩点均为0。

必须重修的课程在该年度中按不及格科目计算,绩点为零。

第十二条学业表现的加分有以下3项:(一)在学院学报及省级以上正式发行的学术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可加1 分;(二)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的可视情况加1—3分;在院学部的学术性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可视情况加0.1—1分;(三)国家英语四级统考成绩425分以上加0.5分,国家英语六级统考成绩425分以上加1分;(四)各学部可视实际情况对通过专业类等级考试的同学加0.5—1分。

(注:同一件作品如重复发表或获奖,只能按最高一级算分一次)。

第三章文体素质活动表现测评第十三条文体素质活动测评主要对学生在体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素质进行测评。

测评分由基本分、加分、扣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

第十四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分的基本分为60,每个学生都可得此基本分。

第十五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的加分有以下8项(累计加分不能超过40分):(一)代表学院参加省市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获奖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5分;优胜奖加1分;(二)在校本部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胜奖加2分;(三)在院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胜奖加1分;(四)在运动会中破学院记录的运动员,每次另加2分;破省高校记录的,每次另加3分;破全国大学生记录的运动员,每次另加4分;(五)参加学院及学部组织的各类征文、知识竞赛类活动,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胜奖加1分;(六)是学院文体队队员的,加3分;学部文体队队员加2分;作为主要负责人,表现积极有突出贡献加4分(不能重复加分,如有两项应只算最高一项)。

(七)参加各类讲座,每次加0.5分,最高3分。

(八)积极参加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可加2分;(九)一、二年级体育成绩照第十一条绩点折算方法计分。

在学院、各学部组织的其它各类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取得一定成绩的,各学部可根据本学部实际,制定实施细则酌情加分。

第十六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的扣分有以下2项(累计扣分不超过40分):(十)三年级体育不达标的同学扣5分;不参加达标测试的扣10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者除外);(十一)在学院、各学部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中,表现消极,影响集体荣誉及个人健康发展的,各院学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酌情扣分。

第四章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开始。

每位学生必须按测评三项内容写出学年的书面小结,并实事求是地填写《综合测评手册》交班测评小组。

第十八条每个学生班成立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以及民主推荐的学生代表共7人组成(需有一名女生代表,没有女生的班级除外)。

班测评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学生的各项素质表现,给予更正或补充,并根据本办法及各学部制定的实施细则评议和打分,计算结果交学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各学部由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和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会主席组成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审核确定各班测评结果,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可在3天内提出质疑,如属实,应予更正,并公布第二榜,如两天内无异议,则确定综合测评最后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二十条凡综合测评弄虚作假者,一旦查实,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取消一切评先及奖学金资格。

第二十一条本测评办法中加分、扣分标准为基本原则,各学部在操作过程中应根据本办法和学部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奖励实施办法为了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表扬先进,促进成才。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奖学金第一条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二)热爱所学的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有较强的吸收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第二条奖学金项目、类别、奖金及比例。

奖学金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二大类。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华立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英语等级考试优秀奖、竞赛奖学金(详见下表)。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特等奖学金(华立奖学金在其中产生):1.学习成绩优秀,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4.0以上,学习成绩全班排名第一。

2.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在科技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全班排名第一,并在校风学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4.英语四级统考成绩425分以上,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

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二级在大一学年奖学金评定中不做要求。

5.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担任学生干部,表现突出。

(二)根据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的排名先后,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一、二、三等奖学金:1.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没有补考科目。

2.本科英语四级统考成绩350分以上,大一学年奖学金评比对英语四级不做要求。

3.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全班排名20%以内,学业表现测评成绩全班排名30%以内,思想品德和文体素质测评均须合格。

第四条创新奖学金。

在科技学术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其成果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并有2名副教授以上老师推荐,经学校指定的专门评审小组确认后,每个项目给予200元的奖励。

第二章其它奖励第五条学业优秀奖。

根据一学年学业表现总评成绩的排名先后,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一、二、三等学业优秀奖:(一)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没有补考科目。

(二)本科英语四级统考成绩350分以上。

大一学年对英语四级不做要求。

(三)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全班排名30%以内,思想品德和文体素质测评均须合格。

评为学业优秀奖的,每人发给奖励证书。

第六条优秀干部奖。

(一)申请优秀干部奖需符合以下条件:1.综合素质测评全班排名在50%以内,思想品德和文体素质测评良好以上。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积极,业绩突出,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得到同学们普遍肯定。

3.学生干部:班干部、宿舍长、层长、楼长;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社团联合会干部;艺术团干部;学生社团副会长以上干部。

(二)优秀干部奖励名额按学生人数5%下达各学部,学部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业绩考核情况在全学部范围内进行评定,报学院审核。

(三)评为优秀干部者,每人发给奖励证书。

第七条英语等级考试优秀奖(一)英语四级统考成绩550分(含550分)以上的学生(限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的学生需达专业四级优秀),给予100元奖金;(二)全国英语六级统考成绩520分(含520分)以上的学生(限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的学生需达专业八级),给予200元奖金。

第八条先进班集体奖奖励积极参加学风、校风建设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班级(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

第九条专业及科技竞赛奖在全国,省及学校的单科、专业及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视不同层次进行奖励。

第十条社会实践奖奖励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认真调查思考,写出有一定价值的调查报告,工作受到社会有关部门表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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