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正式样本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版1、抓好管理中的每个细节,是铸就企业良好品质的基础;从一点一滴做起是提高个人素养、树立文明形象的基础。
2、仪容仪表。
着装应洁净得体,衣扣整齐,稳重大方,不敞胸露怀,不挽袖挽裤,不穿奇装异服,禁止穿背心、拖鞋。
3、讲究文明礼貌,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规范文明,礼貌待人,不讲粗话、脏话,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4、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公共场所要保持安静、整洁,不可大声喧哗、吵闹,接打电话时语音柔和,音量适中,不可影响他人;严禁打架斗殴、肇事、偷窃、财博、酗酒、有伤风化、损坏公共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6、用餐时不得大声喧闹和乱扔倒食物,剩余的应倾倒在指定地点,形成良好的就餐环境。
7、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不允许饮食、吸烟,外来人员有吸烟行为,应及时制止。
8、爱护公共设施,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安全用电,提高警惕,防止火灾、盗窃、破坏等事件的发生。
9、出入会议室或领导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10、正确使用爱惜饮用水器具,保持洁净,不得随意使用客用沙发。
11、尊老____,礼让妇女。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场所的整体安全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学校、医院、车站等。
二、安全管理责任1.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进行相应监督和督促。
2.公共场所管理者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分工。
三、安全设施建设1.公共场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报警设备、灭火设备等。
2.公共场所应定期检测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公共场所应设置明显标识,指示安全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共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共场所内的所有活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大厅、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休息区、活动室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2.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理等工作。
3.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施设备安全:(1)定期对公共场所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及时整改或停用,防止事故发生。
2. 防火安全:(1)公共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3)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 防盗安全:(1)加强巡逻,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2)设置监控设备,对公共场所进行实时监控。
4. 防疫安全:(1)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2)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
5. 人员管理:(1)公共场所应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2)加强对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的关爱和保护。
五、应急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1.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3.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解释。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板(三篇)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板一、教室、实验室、微机室、阅览室、会议室(大礼堂)、楼梯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原则是“谁主管(主办)、谁负责”。
二、公共场所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公共场所结合各自特点,制订出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必须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并设置应急通道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器具。
四、公共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由专人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并掌握所配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消防器材不得挪用、玩弄和损坏,违者处罚。
五、公共场所必须加强电源管理,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严禁乱接拉电源,严禁各种违章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六、严密火源管理,切实执行安全用火规定,严禁各种违章用火、玩火。
七、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具备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检查、整改隐患,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执勤人员,做好值勤工作,维持秩序,处理违章或应急事件。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各类刀具、凶器等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等要妥善保管,谨防在公共场所丢失、失窃。
九、进入公共场所应文明礼貌,遵守各公共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严禁在公共场所哄闹、肇事、打架斗殴、偷窃赌博、酗酒、流氓、有伤风化、损坏公私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十、发生事故或案件,须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院保卫处或报警,协助组织调查。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板(二)为了创建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提供健康、安全、和谐的学校教育保障,每个师生要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遵守、持之以恒,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
根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制度:1、讲究卫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优美、雅观的校园,整洁、舒适、卫生的公共场所是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的重要保障。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了创建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提供健康、安全、和谐的学校教育保障,每个师生要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遵守、持之以恒,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场所卫生,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
根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制度:1、讲究卫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优美、雅观的校园,整洁、舒适、卫生的公共场所是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的重要保障。
因此,增强卫生意识,改变卫生环境,建立严谨的卫生制度是学校教书育人的一个重要环节。
2、每天工作前,办公室、图书馆、实训车间(机房)、校园、教室、楼道等公共场所,都要安排人员打扫,及时整理办公用品,确保公共场所卫生。
3、各办公室室、图书馆、实训车间等公共场所,要建立严格的卫生值日制度,随时保持室内、外的良好卫生状况。
4、节假日前夕及有外事活动期间都要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校园、室内外卫生保持一流标准;无卫生死角。
5、对于不认真打扫卫生,不遵守卫生制度的办公室、班级及个人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
6、学校爱国卫生小组将定期____严格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各责任部门当年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卫生标准:1、室内卫生标准:①办公室。
要求地面干净无杂物,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
墙角干净无蛛网,工作柜子上面无堆放物品。
②教室内卫生。
地上无纸屑、无痰迹糖迹、墙上无污渍与球脚印(无残标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门窗洁净,讲台无积灰,沟角无杂物,垃圾筒日日清空。
③实训车间(机房)。
要求机身干净,摆放规范,无灰尘污迹,无损坏,保管良好;地面整洁,无杂物。
④楼道走廊。
要求干净整洁,无纸屑,无痰迹,无果皮等,两边墙壁无污渍痕迹,无乱贴乱画,扶手无灰尘,无损坏,手触摸处均干净。
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有禁烟标志,纸屑、烟头、果皮、废弃物品要及时入垃圾篓,并及时倾倒清理。
实验室有害物品和放射性侵蚀物要妥善保存,保持通风。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板模版(2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公众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卫生操作、卫生管理和卫生督查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厕所、洗手设施、垃圾桶等。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厕所应当设置合理、便利的位置,保证使用者的卫生安全和隐私,同时应当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和卫生纸等卫生用品。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及时清理和消毒厕所、洗手设施等卫生设施,并保持其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足够的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和更换垃圾袋,确保垃圾不积存和溢出,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第三章公共场所卫生操作第七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标准制定卫生操作规程,明确卫生工作的任务和流程,保证卫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健康体检,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必要的卫生操作能力。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卫生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确保其卫生状况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公众正确分类垃圾,并设立相应的垃圾收集点和分类回收设施。
第四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卫生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卫生档案,记录卫生管理的信息和相关数据,定期进行卫生评估和管理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应当积极倡导卫生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公众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素养。
第五章公共场所卫生督查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督查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卫生违法行为。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范例(二篇)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场所的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商场、车站、机场、学校等公众集聚场所。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一般由所在地的管理单位承担。
具体责任划分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确定。
第二章公共场所的开放与关闭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定期开放,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共场所可以因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需要,暂时关闭或进行限制性开放。
具体措施由管理单位根据情况制定,并及时通知公众。
第三章公共场所的管理要求第七条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安全。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保管理机制,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安保能力。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规范的警示标识,提醒公众注意安全事项。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卫生消毒工作,确保公众的健康安全。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发现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处理。
处理措施可以包括劝阻、警示、罚款、限制进入等。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对于恶意破坏公共设施、妨害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采取暂时禁止进入公共场所、报警等措施,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可以依法要求违规行为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发生严重违规事件时,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场所管理行为,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和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向社会公众开放或者经营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酒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公交车站、银行、邮局、医院、公园、广场、地下通道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管理应遵循“服务、安全、便利、卫生、文明”的原则,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创建和谐社会。
第四条公共场所管理工作应当依靠公共场所使用者、经营者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公共场所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公共场所使用者、经营者有义务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维护公共场所管理秩序。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市所有公共场所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公共场所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便利、卫生、文明,为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承担保障公共场所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的主体责任,并根据公共场所特点,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和两类及以上以上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公共场所使用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损坏公共设施、破坏公共秩序,不得有违禁品入内,不得干扰正常经营和服务秩序。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障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服务行为,节制经营行为,保护顾客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立服务台,提供咨询、服务、投诉受理等服务,为使用者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当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使用权益,设立专门的服务设施和设备,为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第三章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演练,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和事故预防。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指示疏散路线和出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运转情况,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公共场所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公共场所结合各自特点,制订出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公共场所必须保持通道畅通,必须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并设置应急通道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器具。
三、公共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由专人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并掌握所配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消防器材不得挪用、玩弄和损坏,违者处罚。
四、公共场所必须加强电源管理,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严禁乱接拉电源,严禁各种违章用电。
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五、严密火源管理,切实执行安全用火规定,严禁各种违章用火、玩火。
六、____型活动,必须具备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检查、整改隐患,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____执勤人员,做好值勤工作,维持秩序,处理违章或应急事件。
七、严禁携带易燃、____、有毒等危险品或各类刀具、凶器等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等要妥善保管,谨防在公共场所丢失、失窃。
八、进入公共场所应文明礼貌,遵守各公共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严禁在公共场所哄闹、肇事、打架斗殴、偷窃____、酗酒、____、有伤风化、损坏公私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场所的整体安全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学校、医院、车站等。
二、安全管理责任1.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进行相应监督和督促。
2.公共场所管理者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分工。
三、安全设施建设1.公共场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报警设备、灭火设备等。
2.公共场所应定期检测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公共场所应设置明显标识,指示安全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范例(二篇)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秩序,优化民众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系指供公众集体活动或提供服务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餐厅、公园、体育场馆、图书馆等。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由场所管理者承担,管理者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公共场所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全体公民享有在公共场所自由出入、享受服务的权利,同时应遵守公共场所的规定和秩序。
第二章基本管理要求第六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除垃圾,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应保障消防安全,配备适宜的消防设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确保人员安全。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严禁室内吸烟,设立吸烟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九条公共场所应设立合理的停车位,并制定明确的停车管理规定,以保障车辆安全。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加强安保工作,安装监控设备,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三章服务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热情待客,礼貌友好,提供咨询、引导等相关服务。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提供便捷的服务设施,如厕所、电梯等,并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技巧,以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章违规处罚与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对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定的行为,管理者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暂停服务等。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发生的纠纷,应及时进行调解处理;若无法调解,可依法采取必要的行政或司法措施。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配备专门的纠纷处理人员,及时处理纠纷事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整改工作。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定期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细则一、前言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涉及到大众健康和安全,是城市管理重要的一部分。
本文将介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相关条例及其细则。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法律基础目前,我国相关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律主要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包含以下几条:•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的卫生应当保持符合卫生标准的状态。
•第七十六条:卫生部门和其派出机构应当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配合检查,接受检查人员的检查,并按照检查要求改善卫生状况。
•第七十七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卫生状况。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也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供了更具体的法律规定。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具体要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不仅包括对卫生环境进行整治和改善,还包括对卫生条件的维护和升级。
具体要求如下:1. 公共场所的卫生设计公共场所的卫生设计应考虑场所种类和实际使用情况,设置足够数量、合适位置和不同类型的卫生设施,并符合卫生标准。
2. 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落实清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并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清洁工作有序、全面、及时、有效地进行。
此外,公共场所卫生清洁还应注意卫生器具的消毒、灭蚊杀虫和消除异味等问题。
3. 公共场所的消毒与除味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落实消毒和除味措施,并向用户充分提示消毒周期、使用方法和效果。
4. 公共场所的卫生知识宣传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普及,通过公告、标识、海报、科普书籍、讲座等方式,告知用户注意预防传染病、维护卫生等方面的知识。
5. 公共场所卫生评估和监督公共场所卫生评估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可以提供发现和解决卫生问题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则是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日常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结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是城市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部门共同努力,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公共场所的整治和日常卫生维护工作,提升城市卫生环境的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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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918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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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正式样本 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9185
第 2 页 编订人:某某某 审批人:某某某
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城市公共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公共经营场所)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9185
第 2 页 店、酒家、餐馆、招待所等公共餐饮住宿场所;酒吧、网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发厅、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闲场所;体育馆、保龄球馆、台球馆、健身馆、旱冰场、射击场等体育运动健身场所;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对外营业场所;商场、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场所等营业场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幼儿园、学校、医院、图书馆、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 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实行政府属地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 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 第五条 各级政府商务、文化、体育、旅游、教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9185 第 2 页 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本辖区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监、建设、市政、环保、工商、城管、交通、电力等部门分别对公共经营场所单位安全管理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 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场所(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条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第八条 公共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9185 第 2 页 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前款所称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的职工和在本单位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 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关经营许可,且在开展经营活动前,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验收(检查)合格。 第十条 本细则所列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餐饮住宿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建筑物内。已经设置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实行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共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9185 第 2 页 经营场所产权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承租者或经营者的有关资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 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要与经营者(承包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公共经营场所由一家经营者整体租赁承包的,经营期间安全工作由该经营者负责;有多家拥有产权或者有多家租赁使用的,由产权单位或租赁使用单位组织协商,确定由一家单位负责整体建筑内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经营使用者对各自经营使用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并配合产权单位或委托的统一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9185 第 2 页 第十四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检查和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9185 第 2 页 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公共经营场所中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内的第一层至第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得设置在地下第二层及第二层以下;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米,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三)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9185 第 2 页 火系统。 对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和地下一层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条 公共经营场所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确保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 公共经营场所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公共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9185 第 2 页 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在变配电室内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其他杂物。 第二十三条 公共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在从事营业、经营活动时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二十四条 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出口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显著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第二十五条 公共经营场所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内部管理系列 | INTERNAL MANAGEMENT 编号:TP-AR-L9185 第 2 页 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 第二十六条 公共经营场所的库房设置、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 公共经营场所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八条 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九条 国家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的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配备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方可对社会提供服务。 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器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