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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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技能脱贫技校行动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技能脱贫技校行动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技能脱贫技校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1•【字号】豫人社〔2017〕57号•【施行日期】2017.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技能脱贫技校行动的通知豫人社〔2017〕5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各省属技工院校:为深入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文件精神,推动技能脱贫行动在技工院校顺利开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在全省组织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开展技能脱贫技校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河南省脱贫攻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推进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提高技能水平、引导技能就业为手段,让有意愿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有质量的技工教育,全面提升困难家庭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助力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计划。

二、行动目标2020年前,使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职业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每年都能够到技工院校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学生(学员)推荐就业,实现“教育培训一人,就业创业一人,脱贫致富一户”的目标。

三、主要工作(一)开展技工教育。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豫政[2005]34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07.29【实施日期】2005.07.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5〕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二○○五年七月二十五)为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免费发放课本、免杂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现制定我省2005年秋季实施方案。

一、基本政策(一)资助对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学生;其他县(市、区)“两免”资助对象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

“一补”资助对象为“两免”资助范围内的贫困寄宿生。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符合“两免一补”资助条件的学生,按规定享受“两免一补”资助政策。

(二)资助标准1.免费课本标准。

我省免费课本(含省定地方课程课本)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45元、初中80元、特教45元。

免费课本政府采购由省教育厅、财政厅按照“统一征订、统一定价、统一采购、分散支付”的原则进行,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免费发放(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2.免杂费标准。

学校对受助学生免收杂费,财政对学校给予补助,其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45元,初中、特教生60元。

3.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

在“两免”资助范围内,对贫困寄宿生在校住宿期间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补助1元。

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7.20•【字号】•【施行日期】2019.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残联、退役军人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中小学校、幼儿园: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我省制定了《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7月20日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学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或幼儿(以下统称学生)。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指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提出申请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按统一的工作程序和认定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1.13•【字号】教基〔2024〕31号•【施行日期】2024.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基〔2024〕31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创新发展工程(2023—2027年)实施方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单位(学校)申请、市县推荐、省级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现确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小学等150所学校为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学校。

希望各实验区锚定“五育”并举各项要求,完善“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淀“五育”并举河南区域经验。

各实验学校要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五育”并举实施方案,持续加强过程管理,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争取早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可供借鉴推广的显著成果。

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推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1.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名单2.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学校名单2024年1月1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7•【字号】豫政[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七日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指导我省试点地区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办发〔2011〕54号文件要求,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以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为基本手段,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进。

三、试点范围和内容国家在我省试点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6个县:兰考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淅川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宁陵县、民权县、柘城县、沈丘县、淮阳县、商水县、郸城县、太康县、新蔡县、新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潢川县、固始县。

实施对象为以上试点县(不含县城)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

中原大地满目新

中原大地满目新

中原大地满目新□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太康纺织服装产业蓬勃发展、固始柳条编出新生活、鹿邑化妆刷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河南省53个脱贫县山河巨变,脱贫群众笑容满面,中原大地山清水秀村美民富,处处洋溢着勃勃生机。

2023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把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收入差距、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质量更高、同乡村振兴衔接更加有效。

尽锐出战真抓实干 扛稳扛牢政治责任河南省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像抓脱贫攻坚那样继续尽锐出战、真抓实干。

高位推进。

河南省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五级书记一起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省委主要领导、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省级领导干部联系30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和38个脱贫县,开展调研,现场办公。

河南省先后召开7次省委常委会、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召开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中央单位在豫定点帮扶工作座谈会、全省定点帮扶和校地结对帮扶工作会、全省市县结对帮扶工作座谈会,响鼓重槌、加压推进。

各方联动。

中央25个单位定点帮扶河南31个原国家级贫困县,省直194个单位参与定点帮扶,队员当代表、单位作后盾、领导负总责。

全省驻村工作队1.1万个,驻村干部3.9万名,其中第一书记1.4万名,每周“五天四夜”在岗在位。

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农业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7月29日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农业部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促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片区)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现就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扶贫攻坚总体部署,把教育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优先任务,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技术技能为重点,推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和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目标,加快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到2020年使片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教育对促进片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

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以上,少数民族双语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一至两年双语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0%。

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04.20•【字号】•【施行日期】2016.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省公务员局,厅属各单位:按照全省扶贫工作分工方案,结合人社部门职责,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厅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2016年4月20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按照全省扶贫工作分工方案,结合人社部门职责,为进一步做好人社系统扶贫开发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的工作导向,进一步拓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领域的功能定位,使人社工作与精准脱贫有机融合,切实发挥人社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职能作用,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一)实施精准培训,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目标任务: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贫困家庭子女积极就读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

到2019年底,实现贫困地区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具体措施:1.打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升级版,加大贫困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统筹各类教育资源,根据贫困劳动力的不同需求,分类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职业素养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贫困地区群众脱贫工程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贫困地区群众脱贫工程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5(000)002
【摘要】豫政[2014]8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贫困地区群众脱贫工程规划(2014--2020年)》已经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10月31日
【总页数】10页(P3-1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7
【相关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J], ;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J], ;
3.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4]80号 [J], ;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4]100号 [J], ;
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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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专项计划

河南省地方专项计划河南省地方专项计划是指由河南省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特定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这些专项计划旨在解决特定领域存在的问题,推动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发展,提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福祉。

首先,河南省地方专项计划在农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中国重要的农业大省,河南省在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此,河南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农业发展专项计划,包括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整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其次,河南省地方专项计划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南省正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挑战。

为此,河南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产业发展专项计划,包括新兴产业扶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旨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此外,河南省地方专项计划还涉及到教育、医疗、环保等领域。

在教育领域,河南省政府加大了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制定了一系列教育发展专项计划,包括学校建设、师资培训、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旨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在医疗领域,河南省政府加大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发展专项计划,包括医疗机构建设、医疗服务改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旨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健康。

在环保领域,河南省政府加大了对环保工作的投入,制定了一系列环保发展专项计划,包括环境治理、资源节约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旨在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总的来说,河南省地方专项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河南省政府将继续制定和实施更多的地方专项计划,以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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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2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Ol6]12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河南省交通运输脱贫专 项方案》、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省水利厅制定的 《河南省水利脱 贫专项方案》、省电力公司制定的《河南省电网脱贫专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4日 

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 ̄20163 5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 础性、保障性作用,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 要战略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 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 求,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解决贫困家庭 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 代际传递。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 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 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为确保 全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普惠到面,教育资源进一 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政策、项目覆盖全省53个 贫困县;特惠到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每 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聚焦精准。准确把握各贫困县脱贫时 间节点要求、不同层次教育对象需求,增强政 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统筹兼顾。整合用好现有政策措施, 一32一 充分考虑适度、可能的原则,设计安排新增的 政策、项目,同时考虑新老政策的衔接。 标本兼治。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学生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又注重提高贫困地 区教育水平,发挥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 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接受职 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带动提升贫困地区人 口素质。 三、主要目标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教育保障和资 助政策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证 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到2017年,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补 充机制得到完善,生活待遇得到提高,教师职 业能力得到提升。 ——到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都能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初、 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继续教育机 制得到完善。 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 平得到显著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 育净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基本达到全省 平均水平。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20)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 保障和资助制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 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 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 贫失学。 1.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 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费。 2.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 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 按照年生均小学生i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 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 务教育阶段学生。 3.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 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 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 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 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 学补助。 5.高等教育。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 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 1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按照 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照 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 助学补助。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学生资助 经费,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完 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 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 对考入省外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 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2016-- 2020年共投入资金245.56亿元,其中中央投 资153.68亿元 省级投资46.39亿元,市县投 资45.49亿元,支持53个贫困县改善办学条 件。 1.幼儿园建设。2O16—2019年投入资金 42.54亿元,包括中央投资16.58亿元、省级 投资2亿元、市县投资23.96亿元,新建、改 扩建幼儿园4000所,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学前教 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和三期)。2016年投入 资金1O.49亿元,包括中央投资4.14亿元、省 级投资0.5亿元、市县投资5.85亿元,完成新 建、改扩建幼儿园1000所,有效扩充贫困县普 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2.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16—2O20年投入 资金I71.4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9.03亿元、 省级投资42.19亿元、市县投资2o.27亿元, 加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 支持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主要 实施以下4类建设项目: (1)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2016--2018年投入资金59.91 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3.74亿元、省级投资 9.17亿元、市县投资7亿元,新增校舍面积 418.7万平方米。2016年投入资金23.82亿元, 其中中央投资17.94亿元、省级投资3.05亿 元、市县投资2.83亿元,新增校舍面积 172.53万平方米,完成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 学校改造项目5104个,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 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2016— 2020年投入资金3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6亿 元,省级投资5亿元,市县投资2亿元。2016 年投入资金4.01亿元,包括中央投资3.17亿 元、市县投资0.84亿元,新增校舍面积23.35 万平方米和运动场地18.37万平方米,完成农 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改造项目123个。 (3)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9年 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建成1—2所寄宿制学校。所 需资金统筹整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 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项目等资金。省财政对资金投入大、建设速度 快、社会满意度高的市县予以奖补。 (4)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 造长效机制。2016--2020年投入资金78.58亿 元,其中中央投资39.29亿元、省级投资 

33—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20) 28.02亿元、县市投资11.27亿元,在贫困地 区完成农村中小学785.84万平方米校舍的维修 改造和抗震加固任务。2016年投入资金15.72 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86亿元、省级投资 5.61亿元、市县投资2.25亿元,完成贫困地 区农村中小学157.17万平方米校舍的维修改造 和抗震加固任务。 3.普通高中建设。2016—202O年投入资金 3O.9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7.65亿元、省级 投资2亿元、市县投资1.26亿元,重点帮助贫 困地区普通高中改造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体 育运动场地、仪器设备和图书等基础资源,提 升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培养能力。主要实施以下 2类建设项目: (1)普通高中改造项目。2016--2020年投 入资金19.9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9.65亿元、 市县投资0.26亿元,实施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 造项目490个,覆盖范围由26个片区县逐步扩 大到53个贫困县。2016年投入资金3.98亿元, 其中中央投资3.93亿元、市县投资0.05亿元, 完成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扩建项目98个。 (2)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2016—202O年投入资金11亿元,其中中央投 资8亿元、省级投资2亿元、市县投资1亿元, 改扩建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学和生活设施。 2016年投入资金1.9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 亿元、市县投资0.43亿元,新增教学类设施 7.28万平方米、生活类设施3.07万平方米, 完成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扩建项目10个。 4.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6--2020年投入 资金62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200万元、省 级投资200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特殊教育 提升计划,重点建设100个左右特殊教育资源 教室(中心),支持53所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 学仪器设备设施,为3000名左右义务教育阶段 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连续5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016年投入资金12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40 万元、省级投资500万元,用于提高贫困地区 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5.推进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加快实施贫 困地区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工程, 提高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34一 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1.完善贫困地区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为 贫困地区招聘特岗教师不少于8000名,鼓励符 合条件的当地学生报考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 优先聘用,到2019年,县域内本土特岗教师比 例不低于特岗教师存量的三分之二。实施农村 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每年安排200名 农村教育硕士到贫困县农村学校任教。加大小 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力度,从2016年 起,每年为贫困地区定向免费培养全科教师 600名,并实行“县来县去”的定向培养政策。 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 师专项计划,每年选派2500--3000名教师开展 对口交流支教,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城镇学校优 秀校长、教师,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 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 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 支教。加大“国培计划”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每年培训贫困地区乡村教师10万人次。 2.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贫困 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待 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教师待遇平均水 平。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 策,按规定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 社会保险费,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 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 助工作。 3.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 程。2016--2020年投入资金19亿元,其中中 央投资15亿元、省级投资2.2亿元、市县投资 1.8亿元,重点在贫困地区建设义务教育学校 教师周转宿舍3万套。2016年投入资金2.79 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18亿元、市县投资 0.61亿元,建设教师周转周转宿舍4768套, 建筑面积16.69万平方米。 (四)积极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1.办好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加强贫困地区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 划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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