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大部制“微调” 食药监管酝酿整合
国务院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涉及产 品质量 、规格 等 内容 的标 准 .可 以是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食 品安 全地 方标准 、食 品安 全企 业标 准 。或 其他 相 关 国家 标 准 、行 业标 准 、地方 标 准 。
求 .加 大农 村改 革力 度 、政策扶 持力 度 、科 技 驱 动
食 品生 产 和食 品污染 物监测 数据 为基 础 .开展食 品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并 借 鉴 了 国 际 食 品 法 典 委 员 会
( C AC) 、欧盟 、美 国和澳 大利 亚 、新 西兰 等 国际组 织及 国家 ( 地 区) 的食 品安全 标准 .对 G B 2 7 6 2 —
食 品药 品监督 管 理部 门 保 留 国务 院食 品安 全 委员
农产 品质 量与 安全 2 0 1 3年第 2期
力 度 .围绕 现代 农业 建设 .充分 发挥农 村 基本 经 营 制度 的优 越 性 。着 力 构 建 集 约 化 、专 业 化 、组 织
按照 《 绿 色食 品标志 管理 办法》 规定 ,企 业在 产 品
包装 上使 用绿 色食 品标志 .即表 明企 业承 诺该 产 品
化 、社 会 化相结 合 的新型农 业经 营体 系 。进 一步解
一
食 品安 全 办 新 组建 的 国家卫生 和计 划生 育委 员会
负责食 品安 全风 险评估 和食 品安 全标 准制 定 农 业 部负 责农产 品质 量安 全监督 管理 将 商务 部 的生猪 定点屠 宰监 督管 步增强农村 发展活力 的若 干意见 》 ,全文约 1 0 0 0 0
相 应 的食 品安 全 监督管 理 队伍 和 检验 检测 机构 划转
工商质监食药监合并 上海浦东明年三局合一

工商质监食药监合并上海浦东明年三局合一
刘新华
【期刊名称】《质量与市场》
【年(卷),期】2014(000)001
【摘要】日前,来自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
督局,以及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的36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完成人员调整,实现联合办公。
【总页数】1页(P25-25)
【作者】刘新华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9
【相关文献】
1.工商、质监、食药监三总局行政处罚程序异同比较 [J], 印文峰
2.“1+1+1>3”是如何实现的?——济南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商、质监、食
药三合一”改革探究 [J], 商海春;刘文凯
3.G市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的改革效应研究 [J], 陈琪瑶
4.浦东工商质监食药监即将合并 [J],
5.3、福建省质监、工商、食药监三部门到宁德开展文明行业联合调研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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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05.14•【文号】市监食生〔2020〕50号•【施行日期】2020.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重点(一)整治对象1. 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
2. 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二)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1.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
2. 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3. 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4. 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二、整治措施(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的食品开展全面自查,重点如下:1. 生产许可情况。
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以固体饮料等许可类别超范围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
“一份清单管边界”

天津市公布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市级事项再减1/4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2014年04月17日11:04 来源:人民网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字号人民网天津4月17日电(记者陈杰、朱虹)今天上午,天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年版),并向社会公布这份“权力清单”,接受监督。
主持会议的市长黄兴国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必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
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凡是清单之外的都坚决放权、放开或取消,换取市场发展活力,激发社会创新动力。
据了解,《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年版)》包括市和区县两级,区县按滨海新区、市区和农业区县三种类型分类。
其中包括: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95项,市级暂不列入行政许可事项106项;滨海新区行政许可事项243项、市区行政许可事项143项、农业区县行政许可事项208项。
目录详细列出了事项名称、许可类别、许可部门等内容,明确了政府“许可家底”,将行政许可权力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黄兴国指出,今年天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做到“五个一”,务必取得成效:一是今天确定的“一份清单管边界”;二是今年5月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率先运作,18个政府部门零审批,“一颗印章管审批”;三是综合执法,特别在街乡镇“一支队伍管到底”;四是市场管理“一个部门管全部”,尤其在食品药品市场管理领域;五是“京津通关一体化”,构建北方大口岸。
市级许可事项再减四分之一据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主任李连庆介绍,自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天津市已6次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将市级事项由2005年的1133项减少到2013年的394项。
在事项削减难度加大的情况下,本次又减到295项,减少1/4,是历年来减少力度最大的一次。
至此,天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已累计减少近3/4,现有事项在四个直辖市中最少。
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依据行政许可法设定,主要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金融管理以及民计民生等领域,都是政府“有形的手”该管也必须管住管好的事项,比如:药品生产、枪支管理、食品生产、危险品、公共资源等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8.08•【文号】食药监法〔2016〕101号•【施行日期】2016.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食药监法〔2016〕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如期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目标,针对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科学立法、深入普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
到2020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科学完备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成,高素质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基本建立,法治精神、法治理念与法治思维得到深入普及,职能清晰、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建设1.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立法程序,完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立法前评估,建立健全重大立法项目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规章草案;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立法后评价,研究分析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好修订相关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2018年年底前,完成修改、废止与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规章,保障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改革于法有据,改革依法推进。
大部委制改革

国外的经验
• 美国联邦政府在2003年前,内阁长期保持14个 组成部门。英国是发达国家中较早实行大部门体 制的国家。目前,部门数量维持在18个左右。法 国自第五共和国以来,平均每届政府的部的数量 增加到20个左右。随后开始整合各部门,每届政 府基本稳定在15个部左右。德国联邦政府根据社 会发展的需要对一些部门进行了跨度较大的整合, 形成了大交通、大农业、大保障和大环保的部门 模式。日本政府在2002年将原来的1府22省(厅) 合并为1府12省(厅)。
大部委制改革
——新一轮行政改革
方案概要
• 根据11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 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 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 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这次 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 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国外经验
• 是加强协调,注重整合。随着部门数量的减少和职能的扩大,各个大 部具有较为独立、完整的行政资源和权力系统,容易造成各个大部之 间的协调难题,从而影响政府政策的整体性。在促进部门之间协调方 面,各国采取的办法有:通过减少副首相等副职数量、提高部分部长 的地位来实现;通过总统和总理完成部门间的协调;通过成立专门委 员会或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协调。 • 强调技术,注重细节。各国在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中,比较重视具体 的操作方法,确保改革成功。首先是在选择什么样的部门建立大部门 体制,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在协调任务重和政策性强的部门实施。比如 英国的贸易与工业部,澳大利亚的教育、就业和工作场所关系部就属 此类。其次,在大部领导成员的选配方面,很多国家政府首脑也是颇 费思量的,正职往往选择通才,而副职则以专家居多。再次,统筹部 门关系,注重强势部门和弱势部门的权力平衡、内部资源分配和人员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能使政 府在施政过程中更好地体现民主,体现群 众的利益。实行大部门制,将有利于政府 转变职能、改善宏观调控。有利于各个部 门职能有机统一、责权一致、避免职能交 叉,从而提高效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14•【文号】食药监办食监二〔2016〕100号•【施行日期】2016.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6〕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发现食品销售者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为有针对性地强化食品销售者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有效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就加强食品销售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资格要强化许可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食品销售者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的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条件,依法查处不具备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条件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的行为。
食品销售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的应当具备与制售食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加工制作和销售环境及设施、设备等条件,并取得相关食品经营项目许可。
食品经营者利用其他食品销售者的经营场所并以自己名义从事现场制售食品活动的,除应当具备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食品环境及设施、设备等条件外,应单独取得所在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
依照食品销售者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管理办法应当纳入小作坊或小摊贩、小餐饮管理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规范食品制售人员管理要加大对现场制售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人员的管理,监督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及直接接触食品的销售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防止患有卫生计生部门明确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严格规范食品制售原料采购行为对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原料采购情况,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2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食用农产品的范围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
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以食用农产品作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关于禁止销售食用农产品情形的判定由于食用农产品所特有的自然属性,使其具有不同于其他食品的特点,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对产品进行外观的基本辨识,购买后需经挑拣、清洗或加热等再加工处理后方可食用。
因此,凡是通过挑拣、清洗等方式,能够有效剔除不可食用部分,保证食用安全的食用农产品,像果蔬类产品带泥、带沙、带虫、部分枯败等和水产品带水、带泥、带沙等,均不属于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
三、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范围(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即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市场主体后的贮存、运输、销售等过程的监管。
食药监总局重申:食品不能做成片剂、胶囊形态
食药监总局重申:食品不能做成片剂、胶囊
形态
日前,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要求,普通食品不得声称有保健功能被放在了加强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首要位置。
征求意见稿还显示,使用片剂、胶囊、口服液、冲剂、丸剂等形态,需定量食用且有每日食用限量的产品,不纳入食品生产许可(QS
标志)范围。
对声称保健功能的上述产品,须获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和销售。
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经营和进口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上述产品。
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表示,普通食品不能做成片剂等规定,早在2007年就已经有此规定,但是由于部分省份进行审批时监管不严格,仍然有部分普通食品获批了上述形态;此外,国外进口的食品可以做成的形态并无具体部门进行监管,在宣传时也很难杜绝声称保健功能等违规行为,此规定的出台将杜绝这一政策漏洞。
不少宣传从美国、欧洲进口的保健食品,并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或多或少宣称某种保健功能。
以某知名电商进口食品馆中一款标榜美国原装进口的美国乐力β-胡萝卜素软胶囊为例,在产
品介绍中,称其为营养膳食补充剂,又宣称有保护视力、心血管等功能,还在产品问答里面声称白内障初期的患者服用可控制病情。
“营养膳食补充剂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食品,所以只要是食品就不能做成胶囊等形态。
”贾亚光说。
食药机构改革如何走出迷途
食药机构改革如何走出迷途作者:罗燕来源:《民生周刊》2016年第17期在不断的争议与机构调整中,一些地方开始出现基层食药监管人员故意离职或者调动的现象,极大地削弱了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之前是得了改革焦虑症,现在几乎又要患上改革狂躁症。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鹏在调研时,一些基层食药监管人员这样说。
食药机构改革将走向何方?很多基层食药机构人员在密切关注这一动向。
对于食药机构改革的两种主要模式——单设食药监局与设综合的市场监管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表示,目前并没有要求大家“一刀切”,没有要求大家都要怎么办。
他强调,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调整模式的选择一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
如何选择单列还是综合?在食药机构改革的过程中,很多地方为这样的问题纠结。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省级层面,只有天津组建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省份还都是单独组建食药监局。
但大部分县选择了成立综合的市场监管局。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在今年2月份透露,全国70%的市和30%的县选择了单列模式,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这个数据一直在变化,在改革的过程中,很多地方出现反复。
据统计,2014年底,全国95%的市、80%的县设置了独立的食药监局。
但到2015年底,独立设置食药监管部门的市减少到82%、县减少到42%。
今年6月份,内蒙古通辽市从综合的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改为设立单独的食药监局后,有些地方也传出要重新单设食药监局。
食药机构到底该怎么调整?关于两种模式的争议还在继续。
谈及两种模式的选择,张德江表示:“如果你们这个县是食品生产大县,食品生产是它的支柱产业,那么不让它设(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它也要设,因为它怕出事,一旦出事,产业支柱没有了。
有的县没有什么食品加工业,自给自足就不错了,县城里有几个小餐馆就不错了,因此他们就没有这个紧迫性,几家合在一起搞搞抽查就可以了。
这些都是实事求是的情况。
目前并没有要求大家‘一刀切’,没有要求大家都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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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大部制“微调” 食药监管酝酿整合
宏观经济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张有义 马晓华2013-02-25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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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多头管理,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颇多漏洞,国务院正试图通过新一轮“大
部制”改革将这一体系理顺。
2月23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下
称“草案”),确定将其作为十八届二中全会的议题之一。
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透露,食药监行政职能整合和加强社会管理将
成为此次机构改革的两大重点。
2008年的上一轮大部制改革成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
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和环境保护部等5个大部,被视作精简政府机构的一次重要努力。
近年来,中央决策层和学界对于部分领域运行不畅,尤其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
方面职能混乱和缺位等问题尤为关注。
有媒体亦报道称,此番国家海洋局也将扩权,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整合。而“大金融”、
“大文化”、“大能源”等大部制改革内容并未成为草案重点。
食药监管一体化
据知情人士称,草案中的最大亮点是酝酿打造食品药品监管“大部”——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
员会办公室与现由卫生部管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食药监局”)合并,并
吸纳散落在农业、质检、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正部级的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
有研究食品安全监管的学者认为,食品生产经营根据其属性而言,是一个全周期的完整链条,
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在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被人为地划分了段落,农产品是一段,生
产是一段,经营是一段,之后餐饮消费又是一段,各种职能散落在多个部门。如此形成了多
头管理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这种体制的现实与食品安全的自然属性相冲
突。
基于这些原因,中央决策层决心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和机构予以整合。
另有专家表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因为食品药品管理体制的混乱,“我们吃了很多亏”。 比
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即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食品安全事件。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通过,2009年,国务院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食安委”)。
2010年,食安委又下设了正部级的食安办。
上述学者说,按照最初的模式设定,食安委和食安办是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重大事故查处
的综合职能机构,但这一机构在各地政府相继建立后,之前行政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事
情都交给了食安办,一个综合协调的部门被异化为所有事情亲力亲为包打天下的部门,食安
办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
而食安办的最大弊端还在于下属机构设置不统一——有的设在工商,有的设在食药监局,有
的设在卫生部门,有的甚至设在经贸委,没有统一的模式,导致各地行政部门配合低效。
在这种背景下,成立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总局的理念被逐渐认可。
这次改革一旦落地,“也只是完成了中央层面的改革,要落实到省级和地市级乃至县一级的
话,时间还会比较长,根据以往的经验,从中央到地方全部改完,至少需要一两年的时间”。
地方试验有空间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规定,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管理实行的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
原则,意即实行地方分级管理的属地原则。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接下来的机构改革中
发挥创造性改革的空间很大,不一定完全根据中央的模式一刀切,但是总的思路还是要进行
部门和职能的整合。
有学者认为,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从理论上说可以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也可以实行省
以下属地管理。“最理想的方式是省以下能够实行垂直管理,但除非修法,绝对不可能实行
中央垂直管理。”
事实上,在监管体系整合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走在了中央的前面。例如陕西渭南则将农业、
工商、质监、卫生、畜牧、水产甚至林业、环保和城管等部门所有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能整合
在一起。深圳设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则将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
下,并下设一个二级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
如果借鉴上述地方的经验,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之外,工商、质监、知识产权等市场秩序方
面的监管职能亦可整合。不过,国家质监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本报表示,虽然参照深圳模
式构建大监管的思路也得到了热烈讨论,但目前尚未看到高层就此作出指示。
民政部社会管理扩权
按照主流理念,现代政府主要从宏观层面承担四大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对于中国而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部分与民生最直接相关的领域,管理经
验并不是很丰富。
其中,“社会管理”到底中央是哪个部门在管?十八大报告的表述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社会协同,公共参与和法治保障”,这21个字实际上明确了我国整个的社会管理体制。
在本轮改革中,民政部门如何承担这方面的职权?学界推测,一个总的思路是民政部门要把
社会管理做大做强做深做实,但具体机构会怎么安排,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其变数可能会比
食药安全监管体系的变数更多。
除了民政部门扩权外,亦有专家认为,中国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可能整合组建国家认证和标
准化管理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划入国家知识产权署。
关于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基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本轮改革不会像2008年大
部制改革那样进行大规模、大面积的改革,而主要是进行微调和深化,要达到放权、分权以
及权力转移的目的,从而使各级政府尤其中央政府各个机构的职能、权力边界划分更为清晰,
行政效率更高。这也符合十八大报告中“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总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