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作业环节安全规定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PPT70页)

电源线在装置内人行过道敷设高度不低于2.5米,装置内车辆过道不得低于5米,在 装置外主干道上不得低于6米。架空敷设电缆与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可 以采用绝缘S型钩),管廊敷设应在H型钢上做好板夹用绝缘S型钩敷设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作业许可管理
1.1 总则
4)作业许可的审批人必须在现场确认和审批,作业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5)作业许可审批人、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 质。 6)作业许可过程中,要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和许可 审批。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更换切割片时, 未切断电源
电缆未按 要求架空 敷设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 编(PPT 70页)
6)金陵石化公司特级、一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PPT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安全
七、设备设施完好
1.脚手架、梯子、吊篮、安全帽、钢丝绳、跳
板、升降用的卷扬机梯子、吊笼、吊椅,升降
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安全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安全
脚手架、脚手板、栈道、
斜道、梯子、吊篮、挂板
等高处作业设备,必须搭
接稳固、材质优良,并巡 回检查使用状况。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安全
进行攀登作业不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交叉作业时,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安全
危险行为
从高处跳上跳下 攀爬脚手架 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 与高压线距离不足 负重攀爬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安全
2.来自监护人员
监护人与高处作业人员联系不畅 监护人离开作业现场 监护人未对环境、设施进行检查。 未设置警戒线或警戒标志 发现作业人员违章未及时发现、制止
情绪
药物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安全
2.作业人员要求
接受安全教育,熟悉操作规程 熟悉作业环境 ,进行危害识别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安全
3.作业人员培训
高处坠落危险和事故案例; 识别危害的方法和防范措施; 使用和检查防护装备的方法; 高处作业工作方案交底; 救援和急救措施。
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四)高处作业完工后,直属企业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 责人应在“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完工验收栏内签字.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安全
作 业 许 可 管 理 流 程
直接作业环节——高处作业安全
带电作业安全事项(三篇)

带电作业安全事项为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无论采用直接带电作业还是间接带电作业,都需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在直接带电作业中,通过人体的电流应限制在1毫安以下,以确保人身安全;在间接带电作业中,通过人体的电流主要取决于绝缘工具的泄漏电流,因此必须使用优质绝缘材料来制作绝缘工具。
2.必须将高压电场强度限制在人身安全和健康无损害的数值内,要求作业人员身体表面的电场强度短时不超过200千伏/米。
3.应使用合格的带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安全帽和绝缘手套。
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钢卷尺等工具。
4.工作人员与带电体间距离应保证在电力系统中发生各种过电压时,不会发生闪络放电,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数值。
5.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严格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要设专人现场监护。
6.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必须经过现场勘察,编制相应操作工艺方案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7.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的条件下进行,雨雪天气禁止带电作业。
带电作业安全事项(二)带电作业是指在设备或电气系统带电状态下进行的维护、检修、安装和操作等工作。
由于带电作业涉及高电压和高风险,所以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安全事项,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下面是关于带电作业的安全事项,供您参考。
一、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带电作业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确保每步操作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2. 设备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包括维修电气设备、固定电源插座、故障保护装置等。
同时维修人员应该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以保持维修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更新。
3.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提供合适的个人保护装备和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挂钩、绝缘垫、绝缘隔离杆等,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直接作业环节的“7+1”安全管理制度PPT精选文档

作业许可管理
1.4 监督、检查与考核
1)各企业应将作业许可的管理纳入检查与考核范围。 2)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 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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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4.3 典型违章
电焊机焊接 线缺进线保 护绝缘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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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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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6.2 安全要求
5 )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 时采取强制通风,管道送风前应对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向内充氧气。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作业或休息。 6 ) 对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 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 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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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1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质量检验中心(室)应尽 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12 )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系统须采取有 效隔离措施,设备、容器、管道每次用火作业前,须采样分析。 13 )设备外部用火,应在不小于用火点10m范围内对大气环境进行检测 分析。
司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6)金陵石化公司特级、一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不超过8小时,二级“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若 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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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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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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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管理
1.3管理和职责
4)生产基层单位是作业许可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参加作业人员的安全 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环境处理,满足作业安全要求;协助作业单位做 好作业前的JSA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落实现场监护和作业条件确认;按 照审批权限进行作业许可审批;负责现场作业监护和作业结束的核实、关 闭、现场恢复。
【推荐】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 理制度 汇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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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4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
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5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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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7)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 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 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 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 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推荐】直接作业环节的7加1安全管 理制度 汇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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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5.2 安全要求
8 )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指特级、一级、 二级用火作业),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 入“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金陵石化公司用火 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等于 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 上进行用火作业,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对采用惰性气体置换的 系统检测分析,不得采用触媒燃烧式检测仪直接进行检测。
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由于装置检测、修理过程当中,动火、进容器、高处作业、起重
吊装等作业非常频繁。
对这些直接作业环节,我车间检测、修理时严
格把好了“三关”,即安全措施落实关、作业票证审批关和安全监护关。
穿戴适用的防护用品,备足应急和消防器材。
同时注意做到下述
几点:
1、每次动火、进设备作业前,都必须对设备内及其周围环境进行
气体分析合格,对动火设备的隔离、可燃物的清除以及地沟、地漏、
下水井的有效封盖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连续作业每隔4小时至少要
测爆1次。
2、对于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特级高处作业、重大起重吊装
作业等,作业前应该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3、在实施危险性较大项目检测、修理的区域,车间设置安全警戒,派专人负责监护。
对工业射线探伤等特殊作业,都安排在夜间人员较
少的时间进行。
4、对清理出来的会引起自燃硫化铁类物质,及时运到安全地点深埋,从不存放在检测、修理现场。
重油催化一车间2022-05-22。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讲义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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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
火 灾
• 用火施工中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都
爆 是为了不形成燃烧或爆炸的条件,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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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
• ③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
施 气体浓度都必须低于爆炸下限的20%,在动火 工 施工全过程中监护人不断地检测可燃气体浓度, 环 当可燃气体浓度高于前述规定时,采取人工通 境 风措施,其风向与自然风向一致。
• ④必须清除距用火施工区域15m之内的可燃物
质,并确保没有可燃气体液体排放。特别注意 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处要采取覆盖、 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有效隔离。
措 施
隔离要考虑用火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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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
作 业 设 备 机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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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
• ①气割施工:最常见的用火作业,用具
作 包括氧气瓶、乙炔瓶、割炬。要注意气
业 设 备
瓶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压力表、减压 阀、回火阻止器、防震圈等,另外注意
机 风带与割炬的连接。
具 • ②电焊施工:一般采用活动式电焊机或
审查完成后,相关技术、安全部门 负责人应在许可证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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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许可证审批
经书面及现场审查通过后,按照用火作业许 可证级别由相应的责任人进行审批,并指定用 火监护人。 • 一、二级用火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领导审批; • 三级用火由主管生产安全的矿领导审批; • 四级用火由三级安全员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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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作业环节十条措施解读

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
提纲
第一部分 禁止施工措施(三条) 第二部分 施工管理措施(两条) 第三部分 分包管理措施(两条) 第四部分 现场监管措施(两条) 第五部分 积分考核措施(一条)
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
6. 实施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合法分包承诺及业主开工前分包合法性确 认,日常检维修和 保运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
第2.1.5条要求:工程管理、设备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监理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 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专项施工 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
第2.3.4条要求:项目监理单位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进行重大危 险源和环境因素分析,编制项目安全旁站计划并实施。
2.《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承包商一体化管控手册》4.2对承包商实行“统一体系、统一 标准、统一要求”,做到员工基本功一体化提升、HSE基础管理一体化达标、现场操作一 体化规范,同步严格考核。
承包商现场施工要以班组为单位,明确班组负责人,建立班组相关管理制度。
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
【释义】目前部分项目施工作业 现场无承包商管理人员,且未成 立班组(岗组),作业交底不清 、任务不明,导致各项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条款中 的承包商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 人或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现场是指所有施工 作业现场,包括检维修、新建项 目等。施工作业期间必须有承包 商管理人员在现场,对施工过程 进行安全管理、协调相关工作并 担任特殊作业许可接收人;现场 作业班组(岗组)必须稳定,明 确班组(岗组)负责人及其职责 ,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中原油田技术监测中心计量监测站
检维修作业业主方负责人未明确、施工方案未审批、现场安全技术交 底未开展的,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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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直接作业环节包括:《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重庆市涪陵天成燃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加气站等进行检维修、施工等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定。 一、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 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第三条、 在禁火区动火,均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证”。 第四条、 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第五条、 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第六条、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 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 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七条、 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6天(24小时)。 第八条、 “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第九条、 各项责任的职责 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 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 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 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5、 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和周围情况,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十条、动火分析应符合下规定: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掉一段联接管道。 2、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4、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2、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对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内。设施所属单位应保存《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直属公司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直属公司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直属公司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直属公司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第五条、作业安全措施 1、直属公司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3、无《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不应进行任何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4、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5、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不应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 6、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 ≤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7、当作业环境内存在爆炸性气体,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4h内,受限空间应处于作业所需的安全环境;在施工作业期间每隔4h对受限空间可能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部位进行检测,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 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第六条、监护人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工艺、作业程序,了解作业内容和危害因素。 2、确认现场处于安全环境状态,检查防护器具、急救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3、对作业过程实时监控,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4、遇有紧急情况,有权终止作业,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七条、作业人员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经落实确认和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设备容器内。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第八条、《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盖章确认。如果《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 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公司留存第一联,作业监护人持有第二联,施工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 3、《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