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1、根据员工表现和奖优罚劣的基本原则,凡满足下列情况的员工,公司将给予10——20元或10——20个体罚罚款及予以警告处分:

1-1、上班时间不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装或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1-2、在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等或大声喧哗的;

1-3、下班后未关闭设备或照明设施电源、未能打扫工作台、工作场所或未达到卫生标准要求的;

1-4、在卖场或其他明令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的;

1-5、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1-6、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乱写乱画,破坏卫生整洁的;

1-7、与客人、上司、同事对话过程中有不礼貌言辞的;

1-8、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10分钟以上的;

1-9、工作或工作效率欠佳,工作粗心大意,打瞌睡的;

1-10、上班期间未按规定履行有效请假手续私自外出的;

1-11、接待顾客期间严禁私自接打电话;

1-12、在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或应参加的相关会议中迟到、早退的;1-13、因工作失职、失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批量质量事故超出标准10%的(刻划产品、饰品损坏等)

2、根据员工表现和奖优罚劣的基本原则,凡满足下列情况的员工,公司将给予50元罚款或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2-1、在工作中有虚报或隐瞒工作上的错误且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2-2、因工作失职、失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批量事故的;

2-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课程或应参加的相关会议的;

2-4、损耗、损坏、遗失公司设施、工具、量具或易耗品的;

2-5、一个月内因同一事由第三次再犯的;

2-6、调戏或侮辱他人的;

2-7、委托或代替他人作个人出勤记录或签到的;

2-8、利用公司设施或工具做私事或私活的;

2-9、拒不执行直属上级部门主管指令或拒不服从其他部门主管指示、安排,经劝导后认错态度较好且已积极执行的;

2-10、部门主管对直接下属人员管理不善,所辖员工被处50元以上罚款或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11、直属上级部门主管或纪律检查小组认定的可以进行本档次处罚的其他情况的。

2-12、上班时间睡觉的;

2-13、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故意消极怠工的;

2-14、无故矿工、连续矿工或超假2天以上的;

2-15、当班聚众闹事,煽动或参与怠工或罢工的;

2-16、蓄意破坏公司设施、毁坏公司用品的;

2—17、员工工作期间禁止谈恋爱。

卢龙掌上明珠生活馆

2012年5月3日

公司管理处罚制度

处罚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处罚原则 一、处罚有依据的原则:处罚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二、处罚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处罚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处罚必须及时。 三、处罚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四、处罚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处罚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处罚结果必须公开。 五、处罚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三条处罚项目设置 一、本公司员工处罚分为下列五类: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薪酬调整为相应标准); 5、终止劳动合同,扣除当月工资。 二、累计处罚:3次警告视为1次记过,2次记过视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处罚细则 一、有下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警告,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不按规定穿戴工装、工牌者,每次罚款10元/人; 2.上班无故迟到超过一小时不足四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最新《考勤管理规定》); 3.上班时间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情者,吃零食、听音乐、玩手机、上网、玩游戏等每次罚款20元/人,睡觉、打牌等每次罚款50元/人,其他情况视情节而定; 4.下班离开时不关电脑、空调、饮水机或其它电器者,每次罚款20元/人(部门内公共用品未关闭者,每次罚款100元/部门); 5.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其他集体活动者,第一次罚款20元/次;第二次罚款50元/次;第三次记旷工一次; 6.在本人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50元/人;

办公室管理制度与惩罚标准

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为实现严谨、高效、文明、舒适的办公目标,进一步促进办公室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特修订《办公室管理制度》,以规范办公室管理并严格执行。 本制度适用于广宇网络公司所有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第二章办公区域管理 第一条维护公共办公区域的良好环境是每位员工的职责与义务,人事行政部将遵循以下两点对此工作做全面监督和管理。 (一)每位员工均应将本人工作场所必需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并放置整齐。 (二)公共办公场所桌面、地面、烟灰缸做到日日清洁。 第二条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公共办公室谢绝吸烟。 第三条严禁上班时间喧哗、嘻闹、打牌、趴伏、躺卧、听音响、玩游戏。 第四条危险品及宠物严禁带入办公区域,未经允许,不得带家属、朋友进入公司办公区域。 第五条不允许在公共办公室中接待来客,接待访客必须安排在会议室或接待室中。 第六条不准把衣物、毛巾搭在椅背上,雨伞应存放在雨伞架中,办公桌面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在墙面及办公桌周围张贴

与工作无关的字报、通知、告示等。 第七条严禁将鞋、袜放于办公区域内或柜子中,严禁长期在柜子中存放食品或食物以免霉变、腐臭。 第八条用餐必须在无客的接待室,严禁在办公区域内用餐。 第九条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不得将剩余的茶水或饮料直接倒入垃圾桶。 第十条不慎洒落在地面的茶水或饮料,应积极处理,并叫清洁阿姨做善后处理。 第三章形象管理 第十一条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你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严禁暴粗口、漫骂及其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必须着装整洁,严禁穿拖鞋、短裤,不得篷发,男性不允许只穿背心,女性不允许穿吊带衫。 第十三条所有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都必须佩带工作牌。 第十四条接待客人或来宾应以公司形象为重,并使用文明用语,走廊或狭窄的过道遇到客人或来宾应主动让道。 第十五条遇到需要帮助的客人或来宾时应主动提供帮助或指引,严禁不搭不睬。 第十六条严禁在任何场所非议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员,严禁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泄露公司任何管理人员信息。

职工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职工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公司人才需求和培养规划,为加强企业员工培训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立足创新企业教育,服务生产经营,林火多样办学,注重培训实效的原则。 1.3 本办法对职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工作管理、师资队伍及教材建设、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检查考核、培训效果评估等进行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职责划分 4.1公司培训工作实行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4.2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培训主管机构,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和人才目标规划、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制定公司总体的年度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考核。 4.3各部门为公司培训的分管机构,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单位的培训需求计划,并在人力资源部的配合和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部门内部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培训,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4.4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4.1负责建立与公司人才规划、目标相适应的培训体系,组织进行培训制度、培训目标、培训流程的制定及修改工作。 4.4.2负责公司年度培训及费用预算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4.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4.4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4.4.5负责内、外培训教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4.4.6外出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外派参训员工培训效果评估及管理。 4.4.7公司培训工作实施效果评价分析及改进方案的呈报。

4.4.8年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 4.4.9参培员工的出勤及培训效果评价管理。 4.5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5.1本部门培训需求及费用预算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5.2本部室负责的培训项目,做好组织、记录、管理及效果反馈工作。 4.5.3本部门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4.5.4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及转岗培训和考核。 4.5.5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4.5.6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呈报 5 技能培训类别 5.1外培形式: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认证培训;校企合作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2内培形式:本公司内技术工人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员工岗前、转岗相关培训;特殊工种职业取证培训;关键岗位上岗前资格培训等。 6 培训流程 6.1收集培训信息 6.1.1 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向各部门发职工培训信息采集表,收集次年的培训需求。 6.1.2 各职能部门根据岗位标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质量方针等,提出培训需求,填报培训信息采集表,并于12月份报人力资源部。 6.1.3 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各岗位具体人员的素质分析,形成“岗位人员素质分析表” 6.1.4 人力资源部权衡采集到的信息,结合企业发展对人员素质的整体要求,确定、汇总培训需求信息 6.2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6.2.1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集的培训需求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公司总经理审批,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6.2.2《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后,下发至各相关职能部门。 6.3 培训实施开展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上栗运管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由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熟悉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交通局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形象,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人员培训 第二条坚持实行学法制度。各股、队、办在学习例会上都要安排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辅导或宣讲,学习内容以综合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为主。 第三条坚持自觉学习制度。全所人员要坚持自学法律知识,学习时要结合执法实际写出笔记。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对执法人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考评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依据。 第四条所每年要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 第五条通过学习培训,要使全所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为实施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二、执法资格管理 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县法制办培训考试合格,由所向上级部门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后持证上岗。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未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可参加与行政执法活动、协助行

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但不能代表市运管处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行政执法证只限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本辖区范围内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法制机关报告。 第九条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应将执法证件交回,由所按规定程序交上级法制办注销。 第十条执法人员越权使用执法证件或执行职务时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以及利用证件谋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由市运管处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暂时收回其执法证件。暂时收回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执行。被暂时收回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下岗学习培训,在改正错误后再申请发还。 三、执法人员纪律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在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做到公正执法; 2、不准刁难管理相对人,不准吃、拿、卡、要,做到勤政为民; 3、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各种宴请、礼金、礼品,做到公正办事; 4、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管理相对人从事行政违法活

处罚管理制度.doc

处罚管理制度1 2. 正确引导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各项制度及规范、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3.规范和提高员工的职业化素养,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以下便是第1页的正文: 华致信 人力资源部 文件编号O U R R E F.:HZX-2010-321拟文日期DATE:2010-03-21文件类别C A T E G O R Y:制度 拟文人F R O M :人力部审核/日期 V E R I F I E D/D A T E: 张燕/2010-04-01批准/日期A P P R O V E D/D A T E:练思斋/2010-04-01收文人TO:全体员工收文部门TO(DEPT.):公司各部门 抄送CC:附件ATTACHMENT: 附件一:警告行为列表;附件二:记过行为列表;附件三:辞退行为列表。 传阅CIRCULAR阅后存档FILING保密/期限CONFIDENTIAL/TERM 其他OTHERS页数N O.O F P A G E S 3 处罚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公司及所有员工的利益; 2.正确引导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各项制度及规范、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3.规范和提高员工的职业化素养,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实习期及兼职员工。 三、处罚等级 1.警告: 1)行为描述:适用于员工第一次出现附件一所述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之一,且警告程序非辞退的必经程序; 2)处理措施:公司有权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下述全部或部分处罚: ①在公司内部通报; ②相应的经济处罚; ③处罚所在的考核周期的绩效考核成绩不得为“优秀”;(必选)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5篇 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1 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上班时间:每年03月01日至10月30日早:07:30—19:30每年 11 月01 日至02 月28 日早:08:00—18:30 二、每月休息4天、春节放假3天。 三、考勤统计及工作评价。 1、由主管负责每月的考勤统计极平常状态监督。 2、迟到 每天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0分钟开始点名。超过点名时间的按照规定的时间计算,迟到1分钟罚款2元,每次最多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算,迟到2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计算,迟到3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计算。 3、早退 每次早退1分钟的罚款2元,没最多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的60%计算,早退2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计算,早退3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计算。 4、病假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计算扣除(必须凭本人到医院的门诊票据)。 5、事假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20元计算,事假的期限一次不能超过7天。 6、矿工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的2倍处罚,当月旷工次数达到3次以上的公司不再录用并一次性罚款200元,没有直接直管负责人或主管通报的情况视为旷工。第二章、员工礼仪 1、上班时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和佩戴工号牌。 2、必须正确的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并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3、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4、有顾客前来消费或咨询时,立即应该热情地接待并问好,顾客离开时应致谢并说谢谢光临,慢走”等。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主要工作分配 1、雨洁车友汇中和店设有5个岗位 ①铺面主管②执行助理③财务④小组组长⑤洗车技师。 2、主管主要负责全方面的管理以及业务发展。 3、执行助理协助主管将具体工作和任务一一落实到位,以及工作安排调整,开拓业务、泊车、接待、检验等、。 4、财务负责每日销售表、每日开支明细、每日技师项目提成登记、每日销售提成登记、每日现金收讫、会员账目管理等。 5、小组组长负责每个不同区域岗位的工作安排和生产质量。 6、洗车技师负责各自不同环节的技术质量。 7、公司的相关设备必须分配到个人,负责人必须按时进行检查及维护 保养,对发放的维修工具要妥善保管,在工具的使用期限内损坏,遗失等,在领取的费用从个人工资里扣除。 第四章、业务技术流程

职工技能培训制度

职工技能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第八条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培训评估表”,送培训中心,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九条培训的评估 1、每期培训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试卷一起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1、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状况登记制度,定期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认真抓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做好执法证件的注册、审核、登记、年检; 3、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超越规定的执法业务、执法区域的,当事人有权拒绝; 4、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件。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行政执法中队和镇政府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 5、行政执法证件限于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执法区域内执行职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者转借他人; 6、严格实行持证执法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7、行政执法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离退休时,应将证件及时收回,并上报区政府法制办,按规定的程序交发证机关注销。 8、镇政府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扣其行政执法

证件: 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的; 徇私舞弊,袒护违法者的; 故意刁难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将行政执法证件交给他人使用或者借用其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 仪容不整,酒后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持未经注册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 其他应予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 9、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报发证机关缴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被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三次以上的; 其他不宜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 10、对被暂扣或者缴销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由镇政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对被暂扣或者缴销行政执法证件不服的,可以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诉。被缴销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001]

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及处罚制度标准 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隐患,经项目部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条例,希望各施工班组认真落实。 一、文明施工、安全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 2、赤脚、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不遵守安全规定施工作业的罚款200元/次。 3、故意损坏各种标识牌或涂改安全标语的罚款200元/次。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乱抛材料工具而未造成伤害的罚款200元,造成伤害由所在的班组负全责。 5、非专业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各种机电设备的罚款500元/次。 6、未经允许拆除各种安全设施的罚款500元/次。 7、住宿区域或施工区域私拉乱接电源的罚款500元/次。 8、木工分期段施工结束申请隐蔽验收前,作业面清理工作未彻底完成的罚款1000元/次。 9、在外架上放置各种用具和材料的罚款500元/处。 10、故意损害建筑成品或半成品的罚款500元/件。 11、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罚款500元/次,并责令离开施工现场。 12、酗酒、煽动工人扰乱项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罚款1000元/人,并不得再进入工地;聚众闹事、静坐、围堵公路、政府等,罚款5000-50000(视情况而定),严重情况下将移交公安处理。

13、在施工区域随地大小便的罚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4、无理生事或不听指挥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50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15、偷扣件者200元/个;偷电线电缆100元/m;带拆模铁钎、钢筋出工地者按5元/cm罚款。 16、未经允许私自借用任何工地物品或机具出工地,按100元/次罚款处理。 17、私卸钢丝绳、绳卡按200元/次罚款处理。 18、在禁止吸烟区吸烟或在施工作业中吸烟者罚款200元。 19、高空掉物的,未造成伤害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伤害的负完全法律责任。 20、进入施工现场、上下楼层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电梯的罚款500元/次。 21、施工作业过程中违章作业或现场不听管理人员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22、收到整改通知单后,在整改期内未逐条整改好的每条罚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全部责任。 23、各班组不按规定如实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电工不按时填写相关记录的,按月罚款500元。 24、机械设备应设专人操作,并如实填写相关运行记录,做到人离机停、下班盖机,违规者每次罚款200元。 25、现场施工时必须节约用水,用完水时必须把水龙头拧紧,如发现有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2007-10-31 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我局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我局的职责权限,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交通执法检查或对其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科室,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本制度中的交通行政执法科室是指我局下设的执法大队、货管科、客运科、出租科、修管科、北务公路交通检查站。 四、执法检查应遵守的规定: (一)执法人员应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在执法检查时主动向被检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二)交通执法检查应在本辖区内实行双人执法,并在执法检查中使用规范的告知词。 (三)在执法检查中要文明执法,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发现被检查人有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要按交通行政处罚的有关执法程序进行。 五、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应遵守的规定: 违法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依法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处罚的,可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向当事人开具《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六、实施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应遵守的规定: (一)执法检查阶段 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同时填写《检查笔录》由当事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并向当事人开具《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对于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进行收集时,须填写《先行登记保存清单》,并由当事人和检查人员共同签字。 对有关证人询问时,应填写《询问笔录》,由证人签字。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

供应商考核处罚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考核处罚管理制度 IMC-PZ-007 一、目的 本条例实施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供应的质量,促进供应商改善其业绩,为我司提供质量合格的原材料及加工件。 二、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加工件供应商。 三、职责 采购部负责对交期及交量的统计及管控工作。 生产部负责核对交期影响评估及人工费用的核算。 品质室负责各供应商不合格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与采购部。 采购部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细责实施处罚,每份处罚通知书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能实施。 四、程序 1、交货期(按照采购计划要求交货期执行,特殊情况请提前提出) 1)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300元罚款。 2)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3)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2、品质(按照图纸、国标或检验标准十字星) 1)供应商交货不合格,挑选使用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人工费。 2)供应商交货不合格,我司让步接收的,每次处以总货款30%处罚。 3)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待工费。 4)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 5)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供货资格。 6)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导致我司产品在顾客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3、交量(按合同书物料编号需求的数量为准) 1)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元罚款。 2)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

投诉管理办法及处罚制度

投诉管理办法及处罚制度 一、时限规定 1、投诉接待人办理投诉人诉求时限:投诉接待人在收(听)取投诉人的诉求后,于2个小时内完成情况汇总和书面上报材料,并予以上递。 2、有关部门完成诉求处理意见时限:在收到投诉部门分发的书面资料后,即时开展查究,找出责任人,并通知责任人与质量部门,投诉回访员三方到被投诉现场会审,并与投诉客户达成处理意见,同时确定时限。 3、对投诉人诉求的善后处理时限:外部投诉以与投诉人协商规定的日期为准,内部投诉以管理层协调时间为准。 二、合理投诉问题的处理及处罚 1、内部投诉问题的处理及处罚:

2、外部投诉问题的处理: ⑴客户的投诉:

⑵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转诉: 处理:因与国家法规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相抵触或,造成政府监督部门的追

究责任,公司投诉接待人应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各职能部门,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汇报。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领导人员的组织下,召开部门碰头会,拟订处理意见。上报有关政府部门。 处罚:在处理有关事宜后,弥补造成的负面影响后,查究责任人,根据责任人的认识态度及造成影响、损失情况,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不合理投诉问题的处理 ⑴内部投诉:经核实判定当事人的出发点,酌情处理,对于故意行为者予以公司除名处理,因误会造成的,视情节轻重予以500~1000罚款 ⑵外部投诉:经核实确定后,应以委婉的态度对客户予以解释说明,使客户明确我公司的服务宗旨和范围。 四、考评与奖罚 ⑴对公司部门投诉的考评和奖罚标准参见《部门绩效考核评分表》 ⑵对公司部门员工投诉的考评和奖罚标准参见《岗位考核评分表》 ⑶对单一问题二次以上被投诉情况奖罚: 对被投诉部门——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对投诉员工——扣罚奖金100~500元 对被投诉作业队——100~1000元 ⑷对部门及员工进行季度、年终考评如投诉次数最低的前3名,予以不同的奖励。奖励如下表:

职工技能培训制度

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职工技能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程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县法制办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年审等管理 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需填写行政执法 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有关材料包括: (一)单位编制文件; (二)单位执法依据; (三)个人在编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三、对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从应以下几方面进行资格审核: (一)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工作中是否公正廉洁; (三)是否遵守职业道德; (四)是否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五)综合法律及专业法律成绩是否合格。 四、经审核对于具备核发行政执法证条件的人员,报市政

府法制办审核。 五、经省、市法制办同意批准发放行政执法证后,按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 六、行政执法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须将发放执法证件退回,再申领新的行政执法证。 七、行政执法证丢失后重新申领的,要求其提供原执法证遗失公告证明后才能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 八、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以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 (四)出借行政执法证件的; (五)越权执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 (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九、行政执法证件按年度进行审验,年审时执法人员需填写年审登记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对进行年审的行政执法人员从1;,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一)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二)是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否有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现象; (四)在行政活动中是否有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车间处罚及管理制度

车间处罚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建立良好的操作规程,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1、各员工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旷工、早退。迟到按2元 每分钟处罚,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按日工资三倍处罚。 2、各员工应以极其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树立“团结拼 搏,品质至上”的工作理念,做有修养的高素质员工。 3、进入车间前按规定更换工作服、帽、口罩、鞋,并自检是 否符合标准。不达标而进入车间者每次罚款5元。上班时间在车间玩手机。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应服从公司上级主管的安排,组织本 部门员工认真完成上级主管下达的生产任务,如不服从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撤销其职务。 5、车间经理与领班根据每班生产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分, 如员工不服从经理与领班安排或有意对抗,视其情节严重,责令其停工或开除出厂。 6、员工有事须向车间经理请假(请假在上班前半小时与车间 主管联系或协商取得批准后方可离开)。如不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按每日工资三倍处罚。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不予结算。 7、生产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打闹取笑。非工作需要不得串

岗乱岗。违者取消当班工资。 8、生产设备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非指定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操作者要注意安全。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各生产环节应按照车间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根据情节严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书面警告等相应处罚。 10、车间内设备速度由生产领班设定,生产时员工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车间主管调节速度。私自调节设备速度者每次罚款50元。 11、时刻保持车间干净整洁,原辅料堆放整齐有序。违者责任人每次罚款10元。 12、各车间员工由领班人员安排值日,对下班的工作场地进行清洁、整理。剩余的原辅料如果下一班不用要及时退回仓库。对场地清洁不彻底的责任人罚款10元,然后从新打扫,待领班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 13、各生产车间生产结束后,及时填写生产记录,然后上报上层部门。 14、公司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书面警告三种方式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处罚(如有处罚条例与员工手册冲突以处罚重的为主)。即日执行。

公司职工技能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技能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现提出以下办法: 一、加强人力资源配套制度建设,提高员工学习技能的动力。 1.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技能员工提供成长通道,在各车间设立首席技师、技能专家,将技能人才与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并重,一样培养、一样使用,并给予一样的待遇; 2.公司提拔管理人员、领导干部时必须长期坚持要有一定基层技能工作的经历; 3.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分配向一线员工倾斜,对取得岗位技能等级证书的员工,根据岗位需要及时予以聘任,提高工资待遇(每年聘任一次,优胜劣汰); 4.强化员工报酬与技能水平和工作绩效的联系; 5.重奖在解决生产工作问题中有突出贡献、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 6.将培训与员工取得技能等级证书、技能专家晋升联系,加强技能培训考核,将培训成绩与工资奖金联系等,以增加员工学习技能的动力,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制定公司内部《技能人才技术等级认定办法》,确定“技能优先”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技师、高级工待遇,调整内部奖金和津贴分配办法;建立以师带徒津贴制度,

提高技能岗位年度绩效优秀职工分配比例,使一线人员比管理人员获得更多的提高工资的机会,提高特殊岗位津贴;明确规定优秀技能人才在干部提拔时享有优先权,靠竞争上岗,择优录取。 第二节培训内容及方法 一、加强员工技能培训基础工作资料建设,提高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建立员工岗位能力模型、实行模块化培训,以提高员工岗位能力为目标。建立员工技能培训基础资料,该资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员工岗位能力分析表。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及员工队伍建设的要求,用人力资源开发理论,对主要工种员工岗位必须具备的能力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提出各工种技能员工岗位必须具备的能力要求,在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能力要求和标准。知识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 技能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相关技能。 职业素养:是指做好本职业种类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 (2)员工岗位能力分析分解表。对员工岗位能力分析表的各能力项按I级(相当于中级工)、II级(相当于高级工)、III级(相当于技师)三个等级,进行能力要素分级定位和分级能力描述,用相应的业务行为或技能要求,对各工种不同能力等级的员工提出具体、详细的能力要求。 (3)培训技能训练标准作业指导书。明确技能训练项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标准操作步骤或工作流程、工作环境、工器具、材料、安全等要求,考试考核标准等要求。

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本办法取得的山西省行政执法证。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监督证,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依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检查规定》和本办法取得的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 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统称为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核发、使用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应当坚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加强监督和降低成本的原则。 第五条行政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资格身份凭证。持证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进行调查、检查或者收集证据,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予以制止、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执法监督证是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的资格身份凭证。持证人员有权在职权范围内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第六条申请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在统计执法人员,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法职责确定,清理、确认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申请行政执法证件的单位应当是本级人民政府确认并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 第七条申请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是: (一)行政机关中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中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申请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应当是: (一)人民政府领导和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二)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和本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三)其他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第九条市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可以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批准后特邀有关方面的人员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并颁发特邀行政执法监督证。

(完整版)员工处罚管理制度制度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5.4处罚事项: 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员工技能培训及考核管理规定

宇重综字[2012]第0002号签发人: 员工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提高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公司决定开展对全体员工进行基本技术及专业知识的培训课程,安排指定人员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为了让员工更加重视培训的重要性,对公司的产品了解的更多,以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快速的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纪律:10分 1.培训期间需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或关闭的状态,每响一次扣2分。 2.培训期间应积极主动地配合讲师,有不配合者扣2分。 3.培训期间不可以随意的走动或开小会,有违规现象者扣2分。二.笔试: 90分 每次培训由培训讲师将培训内容编写成试卷,培训结束后下发给大家进行笔试。 三.等级分配: 每次培训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优:85-100分,良:75-84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

四.奖惩方案: 1.试用期员工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提前转正,若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若第二次培训考核后仍不合格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2.已经转正的一线工作人员,若第一次培训考核合格者,公司将承担个人办理技能证的费用(费用包括报名、考试、证件制作的费用),若第一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办理技能证的所需费用,若第二次培训考核后仍不合格者,将降低个人岗位工资标准,若第三次培训考核后再不合格者,公司将考虑予以辞退。 3.已经转正办公室人员,若第一次培训考核合格者,公司将承担由于个人在公司期间因岗位需要而必须报考岗位职称的费用,若第一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个人因公司工作需要必须报考岗位职称的费用,若第二次培训考核后仍不合格者,将降低个人岗位工资标准。 本管理规定由授课人员进行考核,综合管理部进行组织、监督、汇总并报送公司领导进行审批,本管理规定每半年进行修订一次。 大连宇联重工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培训考核 抄送: 发文部门:大连宇联重工有限公司 拟稿:打印: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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